整个过程不到一秒钟,我呆滞。
手搭住冲田的肩膀一掰,冲田直挺挺向后倒地。然后花素见走到摇椅前,揪住花君年的头发将他从椅子上拖下来扔在地上。
“不想看就扭头。”这话是附在花素见身体上的白知秋对我说的,说话时他并没放慢手上的动作。
只见他拎起桌上的茶壶,用脚把花君年的头拨正,一脚踩住花君年的脖子,将温热的茶水冲花君年额头淋了下去。
“呃……”被水一淋,花君年幽幽地醒来。睁开眼睛,他紧盯着白知秋,脸上露出了不敢相信的表情。
“素见,你……”喉咙被人踩住,花君年憋气憋得满脸通红。声音像破旧的风箱,嘶哑不堪。
白知秋弯下腰,朝他轻轻一笑:“你认错人了,我不是花素见,是大鬼。不想死,就解了小鬼的骨血引。 ”
闻言,花君年的眸光定了下。
可没等他说话,白知秋一挑眉,语调轻佻:“瞧我,被某人气懵了。何必麻烦,你一死骨血引自然解了。”脚猛地往下一沉,就像踩断一根柴火,“威胁我妹妹的人,都得死。”
从花君年的脖子上传来咔嚓一声响。
转眼花君年脸上的生气就消失了,通红的脸色瞬间变成了深紫色,表情惊恐扭曲。
白知秋直起身,斜瞥向我,嘴唇微勾:“以前杀鱼都不敢看,现在杀人看得津津有味,和妖怪混久了果然有长进。”
闻言,我回过神,肠胃不由自主地翻腾起来,急忙冲到垃圾桶旁哇哇大吐。
“霖霖……”身后白知平静地喊。
我转过头,不敢细看他脚下踏着的尸体。
眸光犹如山巅积雪,碧蓝清冷:“给你两分钟平静时间,不动声色走出去。多呆一秒,我连你也杀。”
☆、175第十五章
不是不知道白知秋的可怕;眼下他却是想要我的命。
从小把我捧在手心;宠上天的男人想要我的命。
不适应,不明白;加上看到了些刺激的场景。我精神有点恍惚;躲在房里呆坐了半晌。
楼下人来人往;人们在忙着下午即将举行的婚礼。放过第一循迎新鞭炮后,有仆人敲门;请我下楼参加婚礼。
花家内斗不断;两姐妹都不到婚礼现场明摆着和花琳琅那支为敌。所以花素见身份特殊可以不参加婚礼;花执却不得不参加。
打开门;仆人身后站着个少年。
个子很高;剑眉星眸;清晨阳光似的一抹,朝气蓬勃的样子让人看了就喜欢。
尽管样子与白知秋相同,但比起白知秋的腹黑,这孩子总是一脸勉强的假笑:“执小姐,好久不见。”抬起胳膊,“可以请小姐陪我一起吗?”
名分上花执是他的未婚妻,这样做不算越矩,于是挽上他的手下楼。
一边走,一边偷偷打量着他。
微微有些青涩稚嫩的五官,眼眉天生带着笑意,皮肤嫩得一掐就出水似的。风华正茂美正太一枚,要多撩人有多撩人。记得白知秋这个年纪的时候,每天收到的情书数以百计。可惜莫宁可白白浪费了这副皮囊,因为他无法喜欢别人,甚至根本不知道喜欢是什么感觉,因为他是天囚者。
“霖霖,你知道什么叫天囚者吗?”在告诉我,我将去莫宁可家暂住后,白知秋这么问我。
囚禁分两种,一种是对身体的囚禁,一种是对心的囚禁。身陷囹圄在世上不罕见,每个国家都有监狱。
心陷囹圄则是困在无形的监狱中,犯人转世前被封住所有前世因果羁绊,七窍心肠,从一出生就丧失了感知任何感情的能力。无法感知感情就不知道爱的感觉,更不知道恨的感觉。一个人没有爱很,便时时刻刻被囚禁在无形的孤寂中,却连感觉痛苦也不能。只能混混沌沌地活着,比吸血鬼,虫豸还要木然。
莫宁可就是个天囚者,因为上一世违背天命自尽身亡,被罚天囚一世。所以别看他身为莫家少主,表面上风风光光,却是个没有感情的可怜人。
据我以前在易道堂时了解的,自尽身亡的人会堕入炼狱,千万遍重复体验一生中最痛苦的经历。就如钱小仪,死后困在玻璃屋里,每天一遍遍重复着被父母控制的可怕过去,永世不得解脱。
为什么莫宁可前世自尽不堕入炼狱,而是被罚做天囚者呢?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白知秋一定知道。白知秋知道很多奇怪的事,尽管他不是妖怪。但他很少跟我讨论超自然之类的话题,应该说是讨厌这样的话题。所以就算我好奇莫宁可的过去也不敢细问。
“天囚者,不会对你有任何怜悯,感激,喜欢。借住在他家,不要试图勾引他,更不要挑衅他,他不会惯着你。”白知秋冷冷地笑了起来,“不,应该说,世上只有我一个男人会惯着你。”
走着走着,忽然听莫宁可说道:“上次不是小姐,我已命丧黄泉,多谢小姐相救。”
他在向我表示感谢?
救他之后的下一秒我就被他打晕了,以前觉得他是混蛋,要是他没有正常人的感情就能解释得通了,他是不会对人心存感激的。
我问:“既然知道我在救你,你为什么打我?”
他笑笑:“花执小姐生来痴傻,突然会使枪救人,我怎知你是不是日本易容特工,来杀我的。”
这话有道理。可见不管有没有感情,莫宁可不是个傻子。
我点点头:“现在不怀疑我了?”
“不怀疑,小姐放心。同住期间我定不负令兄所托,好好照顾小姐。”
“令兄,你和我哥?”我一惊,他怎么知道白知秋的存在?
看着我,眼睛冰块般清透,泛不起任何波动。就像完美的机器人一样,表情勾着永远不变的幅度:“你哥是我的朋友,我理应照顾好朋友的妹妹。”
嘴角抽搐。
男人们的世界女人永远也理解不了,白知秋才到民国没多久同莫宁可成了朋友,还轻易同莫宁可交了底。对比之下,我是他的女人,可很多时候在他面前我连发言的权利都没有。
例如他让我搬到莫宁可家我就得搬到莫宁可家,不得反对。
切!
到了婚礼现场,大多数宾客已在板凳上坐定。
莫宁可和我找了后排空旷的位置坐下,静待婚礼开始。
一等就等了将近一个小时,花环上娇艳的百合花已经开打蔫,宾客们也渐渐不安。
隐约听到旁边有人议论:“人还没找到,花五小姐在楼上闹呢。”
“嫁给姐夫已经够热闹,这下新郎还跑了,呆会准有好戏看。”
肖起良跑了?
支起耳朵想听得更清楚,忽然一条黑影从天而降,砰的一声砸在前方。接着热闹起来,像是平静的水里突然被丢进了一块巨石。不少宾客站起身朝后面跑,一张张脸上挂满了惊恐,似乎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
不知所措站起身,人群将我推得一个踉跄。幸好莫宁可伸手将我揽住。
“发生了什么事?”站稳了脚跟我忍不住问莫宁可,他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那边,不知道看些什么。
顺着他的目光往上看,不自禁吸了口冷气。
婚礼台上方的白色大花架已被压得塌了一半,上面倒挂着花君年的尸体。面色发紫,表情狰狞,双眼大睁死不瞑目。脖子上挂着块木牌,木牌上书:民族败类。落款:除奸队。
这时身旁突然响起道低低的声音:“马上封门,你们走。”
回头:“哥。”
他没有看我,声音压得更低,是对莫宁可说的:“两个月内,我帮你夺到你要的,你帮我抓到人。”
“还有什么嘱咐的。”莫宁可问。
伸手摩挲着我的头顶,似在亲昵地爱抚,说的话却冷得让人心寒:“不许她出门,一步也不许。她敢耍花样就杀了她。”说完他就离开了,头也不回。
一身英姿勃勃的西装,脚蹬高筒马靴,虽然用着花素见羸弱的身体,周身却散发着王者沉稳的气势。
傲视天下,无所畏惧。
同时将给扔给一个随时随地能毫不犹豫朝我开枪的男人看管。
狡猾的男人,要是他囚禁我,我跑多少次都没关系。可看守换成了莫宁可,只要跑一次我就有生命危险。零容忍的威胁,才会带来零犯错的效果,还没去莫宁可家,我已经决定没有白知秋的允许绝不出门了。
莫宁可在上海的府邸位于法租界,一座被两条弄堂包围的三层法式小楼,楼外覆满了绿油油的爬山虎。尽管百米开外就是上海最繁华的地段,但街面上的噪音被弄堂中随处可见的爬山虎吞噬了不少,这让房子变成了闹中取静的宝地。
一楼是莫宁可保镖的住处,二楼是莫宁可的住处。莫宁可很少回家,就算回家也只是跟我简单打声招呼。一楼的五个保镖是苏北人,说着绕口的淮语,我一个字也听不懂。除了给我送吃的,他们根本不搭理我。所以,这栋小楼实际上是我的牢笼。
以前也被白知秋囚禁过,但那时有网络有乐器还有乐子,一天随便晃一晃就过去了。如今关在这栋楼里,除了几本杂志什么都没有,连说话的人都没有。每天我唯一的乐趣就是趴在阳台栏杆上往下看。
正值战乱,不少上海人涌进租界。是以狭窄的弄堂里堆满了行李包,有的屋檐下还搭着卧铺。路上人来人往,像赶集一般。有旗袍裹身,撑着乌骨扇,伴着高跟鞋得得脆音从青石板道上袅袅婷婷走过的摩登女郎;有头戴橘红头巾,腆着肚子,手扶警棍,在弄堂中转来转去的印度巡警;有体态丰腴的俄罗斯大嫂……
只能看,像偷窥狂一样看。
妈的,闷得我都快发霉了。
除了闷,还有一件烦心事,我饿肚子的毛病越来越严重。先是每顿至少吃五碗饭,后来增到六碗,七碗……最后能一口扫光十大海碗米饭。就这么吃还容易饿,每隔几分钟就得嚼点干果什么的,不然就觉得胃里淡寡难受。伴随着食欲增加,人也越来越懒,脑袋整天晕晕沉沉的总是犯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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