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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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最-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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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可惜,浑身长满了心眼也无济于事,刚迈进14岁,就病入膏肓,即将毒发身亡。我在心里默默叹气,一任这黑衣男子带我七弯八扭,穿过齐腰深的荒草,走向不明所在。 
  我对女子的疑心是从她的手开始的,无论怎么天赋异秉,修炼成神医,也少不了有采药草搓药丸的经历,保养再精心得体,也不可能有双洁白柔软得毫无瑕疵的手。我也就是剖剖鱼炒炒菜洗洗碗,双手就布满了趼子呢,她再天生丽质也不会全然幸免。 
  她的手不是神医的手,甚至不是医师的手。当她为我诊脉时,我瞧得分明。之后她查医书也好,捣药也罢,只是在故弄玄虚,目的是消弭我和卒的疑虑。所以我就编了瞎话来套她,若是真的神医,她不会看不出箭上有毒。可她没有拆穿我,顺着话说,要么是她的医术不够用,那就不是神医;要么是她心中有鬼,姑且顺应了我,那也不该是一位跟我无怨无仇的神医作为——无论是哪种,于我百害无一利,我不能喝她的药。 
  小明不仅中了毒,还患上了疑心病,连卒也信不过了,既然他们是有渊源的,我得支开他。当他去拿陈皮时,我滚下床,把药倒进了窗外,给他造了假象,并留书一封,就搁在枕头下,他很容易就能发现。 
  我得摆脱他,横竖活不成,我要回家。可眼下为人所制,我动弹不得,握着剪刀的手更紧了些。 
  月光明晃晃,当黑衣人即将带我走出荒草丛时,我下了手—— 
  再不懂武功,也知道脖子是要害所在,刺穿了他的喉咙,他当然活不了。我没杀过人,但这是玩命时刻,我豁出去,拿出对付活鱼的架势来对付活人,转眼间就结果了他的性命,还省却了开膛破肚的麻烦。 
  坦白说,额头已冒出了一层又一层的汗,本想吃点辛苦饭,却被迫卷进了江湖,学着做一个心狠手辣的女魔头,真乃造化弄人。我被死者的血腥味熏得想吐,手一软,染血的剪刀落地,茫然瞅瞅四野,心知跑不动,也跑不快,不如找个地方躲起来。 
  我躲进了医馆门前的水泽里,它浩大无边,最是安全可靠。寻了一处水草茂盛的所在,扯了些藤蔓遮身,本凶手沉进湖中。 
  我对自己居然杀了人一事至今仍不可置信,很是心惊胆战,脑子完全是木的,没一会儿就犯困了。天大地大,蹦达不了几天了,逃回绿湖一事,明日再议吧。可老有人吵得我不得安宁,医馆举起了火把寻人,寻到水泽边,眼见离我近了我学了几声鹧鸪叫,他们照了照,转到一旁去了。 
  我学鹧鸪叫可像了,多日不练宝刀未老。我心落下来,那女子说:“君山太大,石榴姑娘可能不识路,想必走不远。” 
  然后是中年人的声音:“京城往东,我们仔细找找。” 
  他们一定是打不过卒,怕他一剑荡平医馆,就顺着我那封小信的话说,石榴姑娘身体略有好转,连夜上京城投奔亲戚了,感谢他的照顾,改日定然亲自登门答谢云云。 
  卒信了我的谎言,也认定了我是出走,但力排众议:“不,她是回了宁城。”
2 冰与雪,周旋久(8) 
他的主子是大坏蛋,他是大笨蛋,我腹诽道,你还瞧不出来吗,这伙人全在害我,你还看不出来?有勇无谋,要你何用。我才不要跟你一同上路,若不留书一封,被你发现我是被人掳了去,以你的想法,定当把山头翻了个遍,你有这执着劲,我知道。 
  但我不想被你找着,宁愿沉没湖底,欣赏月圆。 
  好在是春天,湖水不冷,我在水泽里生活了三天,渴了喝点不干净的水,饿了就逮点小虾吃吃。这种小米粒河虾生吃味道最好,清甜鲜脆,若有酱油和醋,我能吃掉一百只。 
  暗含尘本是专为贵妃所制,却被我一介布衣享受了,折了福,过上了茹毛饮血的生涯。既骗了人,还杀了人,愈发配他不起了吧。今生没了指望,来世呢,会不会不这么坎坷?请让我早一些和他相认吧,因为我想要的,不止是他的晚年。 
  上苍,我的心愿很微小,盼你成全。 
  卒在清晨就告辞了,三天后,这个显然是临时组建的医馆人作鸟兽散。我观察得细致,第二天黄昏还有几个小童留守,第三天上午,连他们也走了,到正午也没回来,我捱到傍晚,一跃出湖。 
  此地甚妙,先前我潜入湖底,摸到了一支青色的笛子、一把缺了两齿的玉质梳子,几枚锈迹斑斑的铜钱,还从一只骷髅头的眼睛里,掏出了一只翡翠铛。真不知这位仁兄是谁,是失足落水,还是被人谋害?他可能也是某个女子的春闺梦里人吧,她为他有过旖旎的情思,却不知经年后,他变成了一副白森森的骨架。 
  换作从前,我是会怕的,但今非昔比,我在鬼门关边游荡着,却老没死成,胆子也壮了些。再者,我发现当我把人当成鱼看待,我就什么都不怕。骷髅头是可怕,但钱财很可爱,两害相权取其轻,财迷的取舍一向简单明了。 
  杀了一个人,捡着几两金,渔娘小明在一个月夜拖着濒死的残骸匆匆折返故里。经此一役,气力是不够用的,但心眼却越发活络,当我下得君山时,已想得明白了,我得乔装打扮才能潜回村子去看我娘,我不能连累她,被坏人们一网打尽。 
  花了两枚铜钱,从君山脚下的村民手中买了斗笠和破烂衣衫穿戴整齐,到河边一照,浑然天成的小老太,破绽是脸,好说,斗笠拉下来遮住大半张脸就是。本就乏力,又一意想扮成小老太,身子骨越发佝偻着,沿路都无人问津。 
  当我蹭回村子时,遮遮掩掩地掀起斗笠,心一沉。桂花树上,已不见了我娘。往常她总是在的,我慌了神,着紧向村童打听,嗓子也不忘压得沉些:“青姑呢?” 
  名叫大虎的村童掀下我的斗笠:“小明,你装什么鬼神?” 
  “啊?”我傻眼了,“你认出来了?” 
  大虎哈哈笑:“你跟我太婆的装束差不多,但走路的样子就差太多了。” 
  我细细地琢磨了一回,小老太走路都爱垮着胯,我装都装不像。大虎捶我一拳,我哎哟直叫唤,他又说:“除了小明,还有谁会找青姑?呀,也不对,前几天……” 
  青姑不见了。据村长说,几天前,村里来了一伙达官贵人,个个都衣着不凡,径直找到他说,青姑是云王爷当年偶遇的一段情,多年来萦绕在心难以释怀,现特派使者接她上京城。 
  对方阵仗颇大,出手又阔绰,料想身手也不差,村长本想等我回来再议,但对方说,小郡主早就被她的王爷爹爹接走了,村长这才放下心来,恭送了云王妃青姑进京。见我回来,他一头雾水:“这、这……” 
  我家黄瓜被人偷走了,真窝囊。我往村长家门槛一坐,教育他:“云王爷?当朝哪有什么云王爷!我的客人们都没说过。” 
  “可他们很有阵仗,你是不晓得,惊动了十里八村的老百姓……”村长挠着头,“再说了,我想着,若有诈,又何必,何必……” 
  他看了看我的脸色,没说下去。但我听懂了,以我娘这副疯魔的状态,对方若不是真心,何苦打她的主意?只有那“难忘旧情”的“云王爷”,才会不辞辛苦来寻她。端着贵人身份浪子回头,教村人们既羡慕又感动,村长妻还抹上了眼泪,一个劲地说:“青姑苦尽甘来啊苦尽甘来。” 
  待见着我,她也愣了:“假的?” 
  “他们长得什么样?有没有一个穿蓝衣的,浓眉大眼的?” 
  “都是贵人,没敢正眼看……”村长见好心办坏事,给我赔不是,“小明啊,你看这……” 
  村长妻已将那伙人送来的珠宝捧给我了:“他们说,这是答谢我们照顾你娘的,都在这里了。” 
  我略挑了几样当成盘缠,余下的都还给他们,村长一家于我家有恩,知恩图报我还是懂的。问明了那些人是往东去了,我也踏上了征程。 
   
3 消得飞花几度,与子同游(1) 
往东,是京城的方向,也是欧阳公子的方向。 
  历来皇朝都习惯建都北方,但本朝太祖是享乐派,他戎马半生,受够了北地天干物燥,执意选了稻谷鲜香、女子崭新的天云城。此后,本朝的京城被称为天都,皇族们过着软玉温香的南方好时光,人人都不思进取,任外敌不断在北方挑衅,也懒得玩御驾亲征的把戏。 
  皇帝不肯去,皇子们也偷起了懒。代父从军?那多辛苦,不如扔几名骁勇的将军去把持大局,班师还朝时封他个爵爷当当就是了。一时,本朝的王爷们满地爬行,庭院盖了一座又一座,把文官们弄得心痒痒,也半途出家学点功夫,主动请缨去剿匪。 
  本朝的懒惰是源远流长的,外敌们都觑准了机会,四处举事,时不时就给夏姓江山敲个口子,捞点甜头。其中势力最大的,要数西北的猎鹰国了,它原本只是草原上的帮派,族长深谙侵略之道,励精图治,历经五代后,已将本国国土圈连成了一串,索性自立为王,将猎鹰帮变作了猎鹰国。 
  猎鹰国的实力不足以跟本国抗衡,但它接连吞并了西北边陲的一众势力,并野心勃勃,本朝皇帝坐立难安,派了重兵过去镇压。但将士们死的死,降的降,不但没能拿下寇首,还白白贡献了几座城池,皇帝很生气,王爷们很头大,总而言之,此际正是天朝的多事之秋。 
  前生被唤作小明的石榴姑娘,选在了风雨飘摇之时,向京城进发寻亲。我花了点碎银子雇了一匹马车,快马加鞭,第四日傍晚,我们就到了京郊。 
  从村长处索要的几件珠宝没舍得花,都藏在老屋里了,夜明珠也一并藏了。带在身上的只是积攒多时的几锭银子,不显山不露水的,照理说,不会被贼人盯上,但我还是很警惕,入夜时分走出临时歇息的茅屋,将其随身携带,寻亲路漫漫,我得从长计议,容不得闪失。 
  夜露深重,我寻了一处背风处坐了,背靠着柴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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