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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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错人?-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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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过去,宛茜跟男生要结婚了,不知道从哪打听到她现在的地址,居然特别寄帖子来,里面还有张手写短笺,希望她一定要到。
  去了不自在,不去又很怪……
  “官厉耘,假设你以前的好朋友要娶你以前没追到的人,你会不会出席那场婚礼?”
  “会。”
  喝,这么干脆?“都不会觉得尴尬吗?”
  “不会啊。”大男生反问她,“又不是交往过还是劈腿,有什么好尴尬?”
  夏若琪看着他,他表情正直得不容怀疑,真的会去?可是……她噢了一声,“差点忘记男女大不同。”
  老实牌大男生被她突然的恍然大悟弄糊涂了,“什么是男女大不同?”
  “女生二十九还没结婚,大家会一直问,‘怎么还没结婚’巴拉巴拉的,可是男生二十九没结婚,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你看,我们才差两岁,但我平均一个月会吃一次相亲饭,你应该还没被逼跟陌生女人同桌共餐过吧?”
  “是没有。”
  “我尴尬的不只是我喜欢的男生选择了我的好朋友,还在于未婚的身分会带来的异样眼光跟困扰,他们好像不懂,我未婚是因为我选择单身,我很好,不需要急着找人嫁。”
  “他们会拼命介绍男生给你,想把你们凑成对?”
  “没错。”
  “这种人的话,拒绝也没用吧。”
  “没错。”
  “而且还会一厢情愿的把你的推辞当作不好意思。”
  “没错。”夏若琪激动的摇晃着他的手臂,“你真是个小聪明,这完全就是我的困境啊。”
  那些人真的很奇怪,都已经万般推辞了,却还当她的面打电话,在她瞠目结舌的表情中定下吃饭的时间,然后得意扬扬的跟她说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最后,还会跟她说,你一定是太害羞了才找不到对象——屁屁屁,谁害羞啊,若琪想对他们喊,你们一定是太鸡婆了才会长得像只鸡。
  “我对那种行为其实很反感。”夏若琪忍不住熊吼,“我人生的目标并不是找个男人嫁然后繁衍后代啊。”
  “原来琪姊是不婚族啊。”
  “怎么?你也歧视不婚族?”
  “我没有。”官厉耘双手乱摇,就怕她误会,“我尊重所有人的选择,人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食物,也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
  夏若琪拍拍他,脸上表情很是满意,“就是。”
  “所以琪姊真的是不婚族吗?”
  “也不是,是还没遇到合适的对象,丈夫不是便当,难吃的便当忍一餐也就算了,不合适的丈夫可是要忍一辈子啊,生活在一起会有很多阿里不达的大小事,我妈你妈我爸你爸,我的工作你的工作,我的朋友你的朋友,我的面子你的面子……如果综观所有后果,单身比结婚好,那我为什么要结婚?”
  “这样讲也对喔。”
  夏若琪先是一怔,继而忍不住伸手往他头上一阵乱揉,“欸,官厉耘,你真的好可爱喔。”
  她知道自己个性不好又有点大女人,这世界上很少有男生听到她这些论点不反驳的,保持沉默已经算有修养,官厉耘居然还赞同——难不成她在他心中已经属于无法反驳的地位了?
  这样说来她比耀哥还有威严啊,哈。
  “琪姊喜欢什么样的男生?”
  “我只希望对方不说谎。”
  官厉耘有些讶异,“就这样?”
  “如果他对我不满,我希望他说出来,不要忍耐;他喜欢别人,我也希望他说出来,不要隐瞒;每天下班后,把一天的喜怒哀乐都跟我分享;假设他想喝酒,那就直接告诉我今天要去酒吧,不要呼拢我说是在加班——诚实未必能保证婚姻愉快,但婚姻愉快绝对是建立在彼此坦承的基础上。”
  “可是,不是也有那种一瞒二十年的外遇,后来老公不想隐瞒了,太太还哭说你为什么不骗我一辈子?”
  夏若琪干笑了两声,尴尬的说:“我最不幸的就是对方骗不到我啊。”
  也不是说她多聪明多细心,而是她来往的男生都不够聪明不够细心。
  手机大大方方放在桌子上她还不会想去看,但连去洗手间都随身携带那不就摆明有鬼吗?还有,如果要买礼物送给其他女生就用现金付账,却还刷卡累积点数,真是……
  有一次她跟一个男生吃饭,当时两人已经约过几次会,感觉发展有望,她一边吃饭一边想台词,不小心脱口而出“我都看到了”,男生居然脸色发青的说:“你……你看到了?!”
  此类事情族繁不及备载。
  真命天子?
  她不要求对方是个王子,只希望他有份正当的工作,诚恳、老实、安全——这样的婚姻也许缺少激情与崇拜,但细水长流也是幸福。
  夏若琪是真心这样认为的。
                  第3章(1)
  官厉耘将随身碟跟纸本一并放在夏若琪的桌子上,“今天的稿子。”
  夏若琪对他挥挥手,“再见。”
  官厉耘其实想问她要不要一起出去吃晚饭,但这两三个星期的共事下来,他已经充分了解此女的脑内结构异于常人,于是没开口邀约,改成——“琪姊如果想吃锅,记得找我啊。”
  “没问题。”
  简单交谈后,男人大步离开舞字。
  时序入秋,天色暗得早,路边商家早早开了招牌灯,缠绕在街道树上的蓝色灯泡也一闪一闪的,虽然才十月,但已经有那么一些些冬天的感觉。
  好久没在台湾过冬了。
  小时候觉得冬天冷得不得了,等移民到美国住在纽约,每年冬季接受大雪洗礼,那时才发现,均温十几度的台湾其实很暖和。
  想喝点酒,不过这时间俱乐部应该还没开,买瓶酒回家自己喝好了,家里虽然没什么气氛,但喝完直接睡也挺舒服……
  正用手机上网查询最近的酒类专卖店时,手机却响起,来电显示:臻臻。
  “在干么?”
  “你不会是特别打电话来问我在干么吧?”
  “哇啊,你居然用这种态度跟自己的姊姊说话,我可是一回台湾就先打电话给你关心近况耶。”
  官厉耘扬起眉——没错,圈内有名的美人企划贺明臻跟他有血缘关系。
  虽然是表姊弟,但官家父母由于生意忙碌,一直把小厉耘托在阿姨姨丈家里,请他们照顾,直到国小六年级移民前,官厉耘都一直住在贺家,跟贺明臻就像一般手足一样,打打闹闹。
  小时候他还觉得奇怪,为什么哥哥叫贺至显,姊姊叫贺明臻,他却不叫贺厉耘,大一点的时候才明白,他平常叫爸爸妈妈的人其实是姨丈跟阿姨,至于那对自称爸妈的夫妻,真的是他的爸爸跟妈妈。
  “你应该离开舞字了吧,要不要一起吃晚餐?”
  “好啊,姊夫也一起吗?”
  “我们姊弟要讨论军情,怎么可以卡一个间谍呢,当然不能让他加入。”臻臻理所当然的语气,“我订好餐厅再把地图跟地址传给你,待会见。”
  挂断电话没两分钟,地图就飘入他的手机。
  展开讯息时,官厉耘忍不住想笑——果然是一起长大的,这样的天气让他有点想喝酒,而她就刚好订了一家供酒的日本料理店。
  地图很清楚,他顺利的寻到料理店的位置——闹区一栋大楼的二楼,招牌很大,很好找,曾经出现在那本美食指南中。
  一进门,就看到臻臻举着手猛挥,“厉耘,这里。”
  官厉耘看着桌子上所剩无几的菜肴,忍不住好笑,“你居然开始吃了。”
  “我饿啊,上一餐是飞机餐耶。”
  “反正你一定是回家就睡,睡到刚刚。”
  臻臻一点不好意思的样子都没有,“不愧是我弟。”
  官厉耘看着一桌子剩菜,想想,举手招来服务生,点了炸物,汤物,一盘生鱼片,又让服务生再多拿一瓶酒过来。
  “你在舞字也三个星期了吧,怎么样,梦醒了吗?”
  “没有。”
  臻臻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官厉耘,“你该不会对若琪还是抱持着当初的想法吧?”
  “当然不会。”
  臻臻叹了一口气,唉,她想也是……
  “她比我想的还要有趣。”
  咦咦咦?有趣?
  看来,她这个弟弟果然非常人也,连她这个好朋友都不知道若琪哪里有趣了——当然,以国中认识到现在,漫长十几年的孽缘来说,若琪很可爱,也好相处,可是,以男人的角度来讲,若琪可能就不是那样有趣,那样好相处了。
  重点不在于她有房、有车、可以自己旅行、自己去看电影、收入不错……这些可能会让男人产生压力的现实优点,重点在,她喜欢自己的生活方式,因为喜欢,所以不想改变,男人跟她交往容易产生“你到底爱不爱我”的困惑。
  高中时,若琪第一次真正想要争取一个男生,结果那男生说喜欢温柔的人,选择了宛茜,于是若琪直到进入大学才展开初恋。
  初恋嘛,小女生爱得轰轰烈烈付出一切,加上上次的阴影,她觉得要很温柔才可以,从不敢违拗男友半句话,只要男友一唤,哪怕明天就要期末考,她也一样会出门。
  她配合男生的习惯、男生的嗜好、男生的时间安排,哪怕是她一点也不想去参加的活动,只要男生一通电话,她还是会准时出现,结果男生还是劈腿了,劈腿的对象据说是个很有想法的女生。
  若琪哭到脸肿,从此以后个性丕变,女奴变成女王,爱情世界里她不再配合别人。
  以前有个爱慕者曾经说,若琪是感情世界的独行侠,她不想跟着别人,也不想别人跟着自己。
  当事人听到很囧的表示,“又不是我愿意的”,是啊,如果委屈都不能求全那还委屈自己干么。
  她完全了解若琪为什么会选择这样的生活方式,也很支持她,但现在……
  “所以,你打算继续待在舞字?”
  “没错。”官厉耘脸上出现淡淡笑意,“我记得以前学过一句话,叫‘近水楼台先得月’。”
  臻臻想起他在交易所的薪水,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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