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明朝之牧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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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明朝之牧狼-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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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每个人都被搞得筋疲力尽,食欲大减——别忘了,身上还有十几斤重的软甲,腿上还有二十斤重的绑腿,有人甚至吃晚饭时吃着吃着就睡着了,有人索性连碗都端不起来。但后来,人人都觉得晚饭前不劈那三百刀、不练那血狼七式就不能安心吃饭。
二是每天睡前得描摹一幅人体像,那画上的人体被开膛破肚了,心肝脾肺肾都露在外面,还有什么血管、动脉什么的,每个人都得描得象模象样,更得记得牢牢的,据说,熟悉这一切之后,要想杀死敌人可就轻而易举了——这一点,是他们真正与敌人杀得死去活来之后才明白的,这描了半年的人体像,才是真正的居家旅行、杀敌自保的利器啊!
“老四的千里镜真是神奇,要是江湖人有这家伙,可以隔着很远偷师学艺了。”王小五把玩着梅澹仔的专用物件,用调侃的语气说。
“老五老六的黑蛋子才厉害呢,一个顶得过一匣弩箭呢!”梅澹仔却对樊兵跟巴根的东西很羡慕。
“教练说了,各人要对自己的专项内容有足够的了解,能熟练运用,七人一心,通力合作,绝不能三心二意!”张得水声音异常严肃,他按年龄排是老二,但论职责算绝对是当之无愧的老大,众人也都服他,闻言都肃然回应:“是,狼头!”
“明天就进入训练的第三个月了,教练说明天每人要各自挑选自己的战马,并且自己负责驯服,大家早点睡,明天开始又是一场考验!”狼头张得水率先躺下,其他人除了守夜的也就各自睡了。
第二天早饭之后,集合的哨声刚响过片刻,所有人就集合完毕了,在封教练的带领之下,他们出了山谷西南端那个谷口,一路急赶,翻过了两个山头,来到了一处非常宽阔的坡地,坡地下那片草场居然有数十里,而草场东端小山坡那里传来阵阵马嘶之声,等大家越过山坡走近了,都不由自主的激动起来,那里乌泱泱一片,应该聚集着上千匹骏马,或坐或卧,或站或跑,或扬蹄长嘶,或奋蹄疾驰,充满了刚健与活力。
看到有这么多人出现,马群明显有些骚动,有些原本静卧的马站了起来,有的甚至跑动起来,很快,有三十多人骑着马,手挥着套马杆出现在马群四周,马群骚动,却并没有跑散。
一个四十出头的汉子骑马迎了过来,到近前跳下马,封教练脸上露出非常难得的笑容,张开双臂招呼:“奥尔格勒大哥,我们来了!”听这名字,加上对方的相貌,大家都知道这是个蒙古人。
奥尔格勒露出憨厚的笑容,也张开双臂与封教练大力拥抱,说:“总算不负所托,一千两百匹骏马只多不少,只是,要让它们成为战马,就看兄弟们的本领了。”
封教练回应说:“那是当然!”他转身跳上一块巨石,冲着众人喊道:“眼前有上千匹骏马,每人可以自行挑选两匹,不过,要这些马服从你不容易,甚至可以说很危险,大家自己小心!但你们不要忘了,你们是血狼,七人一心的血狼!如果需要,允许你们把绑腿暂时解下!”
套马的器具不是草原人常用的套马杆,而是每人手中练了将近一个月的飞索。封教练高喊着:“套到了马的就去马场,没套到的只能露宿野外,不管要花多少日子!现在可以休息一下,什么时候开始由你们自己决定。”
他说完,跟奥尔格勒走了,看样子是叙旧去了,大家各自散开,找地方歇息一会儿。
梅澹仔说要找最好的马,催着其他人别歇了,立刻过去选马,梁关保摇头说:“你自己驯服过马吗?”
梅澹仔摇头,梁关保说:“那即使你选中了,咱们几人也未必能驯服它啊!不如等等,让其他小队先选,咱们看他们怎么做再出手。”
“没错,一旦有马受惊,整个马群都会跟着跑来跑去,我们等马跑得差不多了再下手,可以省些气力;而且,真正的好马越到后来越能显出耐力。”巴根首先表示赞同,其他人都并不懂马,听巴根说的似乎挺有道理,也就表示同意,于是七人找地方休息了。
面对这么多骏马,许多小队终于忍不住了,拿起飞索,开始选马,马群于是骚动不安起来,在这片草地上跑动起来——人的双脚怎么可能追上它们!每个小队于是都是集体作战,四面包抄,七根飞索的目标是同一匹马,一旦套住马脖子,七人一起使劲,再神骏的马儿也不容易跑掉。不过,等选中它的人给它套上马鞍跟缰绳,飞身上马之后,人与马的又一场角力就开始了,这一次,只能是马上的骑士单兵作战了。
眼看着没几个小队沉得住气不出手,张得水他们毕竟年轻气盛,终于没能继续等下去,亮出飞索动手了。梅澹仔眼尖,先就瞧中了一匹浑身雪白的马,看样子神气得不得了,他就嚷嚷着要这匹,其他六人于是就先帮他套这一匹。
解下绑腿之后的七人,感觉自己身轻如燕,跑着跑着,好像随时可能飞起来一样;不过即便如此,要跟神骏的马儿赛跑,还是非常费力气的;而且,已经是四月中旬,这北方山里的天气虽然还没有特别炎热,可一旦跑起来,那汗水还是流得像瀑布似的。
一场持续了大半个时辰的追逐战之后,除了梅澹仔的飞索落空,其他六人的飞索终于都套住了那匹白马,又经过了一刻多才让那白马安静下来,大家催着梅澹仔过去给它套鞍套缰绳,梅澹仔不知是兴奋还是害怕,手忙脚乱了许久才算完成任务,之后在巴根的扶持下上了马,巴根在放开缰绳前一再叮嘱他:“双腿夹紧马腹,紧紧拽着缰绳,整个人贴着马背,不管这马怎么踢腾,绝不能撒手!”
梅澹仔这次表现得非常勇敢,在马上整整坚持了半个多时辰,白马终于渐渐停了下来,打着响鼻,鬃毛顺服下来。
巴根过去牵着缰绳,说:“可以下来了!”梅澹仔像一摊烂泥一样滑下了马,毫无预兆的“哇哇”大吐了几口,樊兵强过去拍着他的后背,梁关保递过一个竹筒让他用水清清口,好在那白马并没有因为这个而嫌弃自己的新主人,在梅澹仔去抚摸它的湿漉漉的鬃毛时还转头过来伸舌头舔舔他的手,这让梅澹仔异常满足。
接下来,由其他兄弟选马了,梅澹仔并没有牵着自己的马儿去马场,而是帮着自己的兄弟继续套马。
到晚饭时,王小五跟路小七也都得到了自己的骏马,当然,两人从马上下来时也像两摊烂泥。天色暗了,马群渐渐安静下来,准血狼队员们离开马群五里多地扎营,准备晚饭。这一天,没有一个七人队完成了选马任务,所以没有一个人去马场休息。大家虽然筋疲力尽,但依然坚持完成了必须的劈刀跟练刀数目,才在帐篷前点起篝火,围坐着吃喝说笑,都显得很兴奋。
第二天一早大家起身,吃过早饭,就又继续选马。有了昨天的经验,这一天就显得熟练了许多,到中午时分,张得水、樊兵、巴根的马儿都选好了。大家吃过饭,稍事休息,就帮梁关保选马。梁关保看中了一匹褐色的马,他从今天早上就注意到它了,它比兄弟六个选的马要矮些,但看上毫不逊色,尤其那种凶悍似乎有过之而无不及。
而事实也证明梁关保的感觉没错,兄弟七人跟着这马跑了一个多时辰也没能套住它,七人累得里外都被汗水浸湿了,不得不休息了一阵,吃了点东西才继续。
又跟着跑了大半个时辰,梁关保才逮着机会套住了马脖子,张得水跟巴根利用那马暴跳如雷的间隙,也套住了它,之后其他四人才帮着一起套住,但七人居然差点被这匹马拖倒,之后花了半个多时辰才算让它稍微平静些,梁关保给它套马鞍跟缰绳时,这马居然还用前蹄刨着地,似乎仍然心有不甘;而等梁关保上马之后,他花了半个多时辰才让马儿接受了现实,等马儿停下步来,他已在数十里之外,人与马都是汗如雨下,这时候,天都已经漆黑了。
梁关保轻轻拍着马脖子,又抚着它的鬃毛以示安慰,喃喃道:“马儿啊马儿,我是梁关保,从今以后,咱们就是完整的一体了。”
那马儿居然似乎听懂了他的话,打了两个响鼻,长嘶一声。梁关保大喜,一抖缰绳,轻扣马腹,说:“咱们回去吧!”
马儿长嘶一声,再次奋蹄疾驰,梁关保只听耳畔呼呼风响,数十里路,眨眼之间就过了。
回到出发地时,营地上篝火通明,大家都在吃喝了,张得水他们正骑着马准备去找他,见他回来,几人都很高兴,巴根尤其显得兴奋,下马过来,靠近梁关保的马儿,摸摸它的肩背,又弯腰仔细瞧了瞧它的蹄子,笑道:“老七,你挑到宝贝了,我看这应该是匹野马!”
“野马?”梅澹仔一脸迷茫,脱口说,“野马还算宝贝?”难怪比我的“小白”难看多了!
“怎么不是,这可是千里挑一的宝马!”巴根给他一个“你懂什么”的眼神,爱怜的抚着马背,向弟兄们解释。
草原、丘陵、沙漠地带,都有野马栖息,这些野马一般都是集群而居,它们的耳目敏锐,蹄子比其他马小而圆,但体格健壮,奔跑很快,而且性情机警凶猛,尤其耐饥耐渴,可以三天才饮水一次,饿了就以野草、苔藓等为食。这些野马剽悍到遇到狼群也不畏惧潜逃,反而会镇静地迎击恶狼。因此,连饿狼不敢轻易侵犯它们。
“这么厉害!”梅澹仔他们几个看着这匹褐色马,脸上满是惊异,有的夹杂着怀疑之色。
路小七羡慕的说:“老七,你好运气啊!”
梁关保笑笑,不知道该说什么,巴根却接口说:“这不是老七的运气,而是他眼光好。我之前也注意过这马,但根本不敢相信自己会有这么好的运气。”
梁关保非常高兴,决定叫这马儿为“小野”,兄弟几个啧啧称赞一番,回帐篷前吃晚饭。
第三天,他们骑着驯服的马儿去套另一匹马,这过程就简单了许多,一天下来,七人都有了第二匹马,梁关保这次选了匹稍微高大些的,棕色的,就起名“小棕”。
他们各自牵着两匹马去马场,那里已经聚集了四十多个小队,只是早来的也没有什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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