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少年时颇以鲁迅先生的话自许。鲁迅先生说,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面对淋漓的鲜血。我并非锦衣玉食中长大,饥饿和磨难司空见惯,早已默认了这就是人生,除了硬着头皮去直面,又能怎样?
大学时曾和男女同学一起出游。走在闹市街头,常常遇见衣裳褴褛、形状奇异的乞丐,女同学往往大呼小叫,捂眼捶胸,惊吓之余颇有悲伤之情。我负责帮她们把钱币丢进乞丐钵
。这些淑女们有怜悯而无胆量,不敢也不忍走近这些浑身臭哄哄的乞丐。
有一回也在闹市,春和景明的四月天,阳光普照,熙来攘往。我在街头漫步,想着自己一肚皮的心事,忽见一小男孩,五六岁年纪,蓬头垢面,细弱的脖子上顶着个大脑袋。他突然把胳膊伸到我面前,呻吟着说:打发点子咯。我一看,那男孩子黑黄的小手腕上生生插着一把刀,四五寸长,伤口红肿化脓,真是惨不忍睹。我顿时面目青黑,心里只有满腔怒火,恨不得这个世界刹那间轰然毁灭。
四十岁后,少年时自许的直面人生的勇气反倒越来越少。出生牛犊不怕虎。不谙世事的少年凭着一腔血气直面人间苦难也许并不难。可人间的辛酸是醋,时间久了,多硬的心肠也会被泡软。那天看中央电视台的节目《艺术人生》,采访的嘉宾是王姬。谈到她的儿子,王姬几次泪流满面。王姬说,我老了,真的,所以我现在总是爱哭。可是我要像过去一样,把眼泪逼回去。
我佩服王姬的坚强。直面人生外在的苦难需要勇气。直面自己内心深处那一点不可告人的浓黑阴暗,不回避,不讳饰,在静穆与沉默中不调转头去,也许需要更大勇气。普天之下,我真不知有几人能真正做到。卢梭的《忏悔录》实在坦诚大胆,但还是被揭发有许多劣迹没有交待。我真正佩服的只有鲁迅。他那把解剖刀不仅无情地解剖着古老中国麻木愚昧的灵魂,更是毫不留情地解剖着自己,坦露出内心的绝望、颓败、彷徨、狭激、猜疑和阴暗。涓生的自私冷漠,吕纬甫的沉沦颓唐,《人力车夫》中“我”身上的“小”,哪一个不可以看作鲁迅的自我剖析?人心内在的惨淡和淋漓鲜血更令人触目惊心。坦率地说,我没有鲁迅的勇气。面对自己的内心,总有一些角落我是不敢看、不忍看也不能看的。我有时真的无法面对真实的自己,实在无可逃避,只好闭着眼睛硬着头皮说一声:我没看见,我不是这样的。
我想人生再怎么直面、怎么铁面无私,总有苟且的时候吧,不然怎么活下去呢?有一句话说“英雄到老皆皈佛”,这话就有苟且的意思。已经杀人如麻了,到老皈佛又有什么意义?无非是给自己无可逃避的内心找一条退路罢了。今年9月,曾下令暗杀埃及前总统萨达特的恐怖组织创始人祖赫迪被释放了。祖赫迪51岁,已在狱中服刑22年。据说他在狱中大彻大悟,忏悔不已。他神情凝重地说:“萨达特总统是烈士”,“杀害无辜的人是不允许的”。我当然不想怀疑祖赫迪的诚意,可是我并不会因此就忘记了使萨达特成为烈士的就是他,现在仍然令人恐怖的本?拉登就是他的徒孙。
说大说小
有种看上去很怪异的现象:某个时期,会有某个字词,神秘地笼罩着我们的生活,叫人简直没法破译个中究竟。比方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最后”二字梦魇般纠缠着文学界、艺术界、影视界。当时很多小说、电影、电视甚至绘画,都喜欢冠以“最后”二字。比方《最后的贵族》、《最后的诗人》等。有人哪怕想出新,也逃不脱“末代”之类同“最后”神气暗通的字眼,比方《末代皇帝》、《末代皇后》等。粗看上去,像是跟风。但我想人们的创造力不至于如此贫乏,我们必定受某种说不清的怪力乱神左右着。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最风行的字眼只怕就是“大”了。大潮流、大趋势、大气象、大氛围、大环境,乃至大款、大腕、大老板等等。中国大陆的酒店、饭店,似乎一夜之间都更换门庭,成了大酒店、大饭店。同“大”字一齐流行的,便是“总”、“霸”、“超”等尽量显“大”的字眼。只要是公司,拼命要叫总公司;只要是经理,打肿了脸也要充总经理;但凡商品,必欲使其超凡绝伦,便缀之以“霸”字,浴霸、酒霸、凉霸等等。最叫人费解的是称某些商品为“巨无霸”。倘若“巨”与“霸”都是欲显其大,那么“巨无霸”就是“大无大”,意思就是不大了。“霸”还不够,还要冠之以“超”。于是“超大”、“超霸”之类有逻辑毛病的词就诞生了,“超值享受”、“超值服务”之类有消费陷阱的词汇也出笼了。
那会儿,刚刚在中国大陆现身的手提电话,被叫做大哥大,最耐人寻味。大哥大,一个“大”字还不够,得用上两个“大”字,可见其风光。当时用上大哥大的人,派头也够大。往马路中间一站,扛着大哥大打电话,说话声音必是很大,不是大款,就是大官!
中国突然流行起“大”来,实在是因为穷怕了。官方话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转换为民间话语就是简简单单“发财”二字;而官方话语“白猫黑猫论”,转换为民间思维却被尽可能复杂化、多样化。手段不管正当与不正当、合法与非法、道德与不道德,只要能发财,都被当时称作“能人”者流悉数采用。这便是某个时期的大潮流、大趋势、大气象、大氛围、大环境,催生了许多扛着大哥大招摇过市的大款、大腕、大老板。
“大”了些日子,人们回头看看,心情平淡多了。于是“小”便大行其道。当年暴发起来的老牌富翁,回想自己往日西装革履的模样竟有几分羞愧,便开始穿休闲服和平底布鞋。当然轿车仍是越换越高档,请客必是鲍鱼鱼翅,却总要显出淡泊之相,声称赚那么多钱干什么?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约朋友喝咖啡,尽量不谈钱,还得宣布自己是性情中人。总之,是副作低伏“小”的姿态,尽管有些虚情假意。其实深究起来,先充“大”而后做“小”,自有根由。有的哪怕私下想充“大”或自以为还算“大”的,底气也越来越不足了。谁能“大”得过比尔?盖茨呢?强中更有强中手,明目张胆地充“大”,冷不防会丢了面子。有的是自知自己“大”不到哪里去了,干脆就谦虚起来,反落个冲淡平和的好形象。总之,是“大”不了啦,索性撒娇般地往“小”里做。当然,鉴于这些人的历史记录,斯生斯世他们再怎么往“小”里靠,人们还是会叫他们大款。
“小”字品牌的货色,最得意的当是小资。有大学文凭,中产收入,正当青春,观念前卫或伪前卫,爱吃比萨,穿名牌休闲服,看欧洲艺术电影影碟,“不在星巴克,就在去星巴克的路上”,宣称“结婚或不结婚是个问题”,这类人必称自己是小资。小资身上很多高贵品质我是永世弄不明白的。比方说,他们莫名其妙地崇拜红色偶像切?格瓦拉。切?格瓦拉是什么人?那是个崇尚某种狂热主义的铁血男人,绝对是要朝小资们开枪的!
有个族群,叫吃奶族。年纪老大不小的,居然用奶瓶喝水,衔着奶嘴当街做秀。他们做“小”倒也极致,只是看着肉麻。不知他们真是拒绝长大,还是恃小称娇,或是假扮另类,或是脑膜炎。
现在已很少听见谁把手机叫做“大哥大”了。那会显得土气。不光是手机再也没当年的那么“大”,而且说“大”本身已经很不时髦。手机似乎越小就越显派,夸张的广告里手机小得像握在手中的甲壳虫。有朋友换了个手机,机子小还不够,连名称都叫“小灵通”。不知改天还有“微灵通”吧?依照过去“超大”之类的思维经验,只怕会有的。
我东拉西扯的这些“大”与“小”的故事,都有其可爱、可叹、可笑的地方,但相比之下我还是更喜欢同“小”有关的物事。我们是“小”民,过着“小”日子,发些“小”牢骚,总有些“小”收获。记得沈从文先生回凤凰,看见家乡的小笼包做得小小的,很是可爱,说了两个字:小,好!
第十辑 拒绝游戏
尴尬人戏说尴尬事
我似乎是带着原罪来到这个世界的。我尚未出生时,父亲就因言获罪,被遣回乡下老家劳动改造了。我从记事起,就感受着歧视和侮辱。因而,自小母亲对我的家训就是:紧闭言,慢开口。
妈妈仿佛一辈子都生活在恶梦里。直到我大学毕业后,要去县政府上班,妈妈仍不忘告诫我:病从口入,祸从口出。谨遵母训,我从参加工作的第一天起,就显得少年老成。我至
今还记得自己在家乡县政府工作的情形:成天低着头,迈在细碎步子,笑嘻嘻的。领导和同事都说我谦虚谨慎,可成大器。那几年,我真可谓仕途通达。可我心里总是别扭的,望着衣冠楚楚的人们,提着或夹着公文包,梗着脖子在政府大院里来来往往,像是演木偶戏。尽管如此,我却很自觉地加入了木偶戏的行列。
终于有一天,我厌倦了这种日子。我骨子里毕竟流淌着父亲的血液,生性耿介,内心真话不说就闷得慌。其实,我自己知道这就是所谓不成熟,正是官场那些极具涵养的人所轻蔑的。但我恰恰讨厌这种涵养,宁愿显得幼稚。中国的许多事情就是被这种倒背双手、面带慈祥、踱着方步、貌视君子的很有涵养的人给办糟了。
于是,我试着写小说。我觉得小说是最能自由表达的文学形式,可以让我的灵魂信马由缰。我的小说多是描写自己熟悉的生存空间,读者朋友喜欢看。洪水先生认为我是最早超越道德标准写官场的作家,因而也就避免了一般意义上的批判。他说我的小说可贵之处在于把官场当作一种文化或民俗来写,因而比一般的同类题材小说显得深刻。读者朋友来电来信时的鼓励却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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