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解释啊。”
眼见并不为实奏林心头暗笑三声老子才是玩这手的行家,王本固王都堂怎么死的?嘿嘿嘿……
大帐之中寒意突生,威灵法王正瞧着秦林看到他的冷笑就禁不住打了个寒噤,心头道一声妈呀秦长官又在琢磨什么坏事儿?
秦林笑容一敛,沉声道:“脱脱的马,证明了众人看到的那个骑马逃走的背影,实际上就是他本人;凶器上的指纹,只有脱脱和海曼的;把汉那吉的蒙古包防守比较严密,又位于大军之中,有巡夜武士来回巡逻……”
说到这里,秦林忽然顿了顿,皱着眉头想到了什么,然后继续说:“所以,我认为案发当夜的蒙古包里面,并不存在那个臆想中的,武林高手。除了被害的把汉那吉,就只有自称沉睡的大成比齐、脱脱和海曼这三个人。凶手必是他们之一!”
“莫非是大成比齐谋杀亲夫,脱脱为女顶罪?”陆远志挠了挠头皮,又道:“不对,凶器上没有大成比齐的指纹,难道……难道是海曼?!”
话一出口,众人吃惊不小,虽然海曼也走出现在凶案现场的三个人之一,但地那么的柔弱、惹人怜爱,就算是大成比齐一怒杀夫,也比她杀害把汉那吉更加容易让人相信哪。
徐文长摇摇头,拈着胡须沉吟道:“案发时不少人隔着布帷看见海曼拥着棉被瑟缩于地,是脱脱探刀斩杀了把汉那吉,如果是海曼的动手,她又是怎么做到这一幕的呢?很多人说当天晚上歌舞结束的时候,脱脱非常敌视海曼,则后来又岂肯替她作掩护?”
“妈的,要是能动大刑就好了!”陆胖子忍不住骂了娘,“脱脱那小兔崽子,还有海曼,抓起来严刑拷打,看他们招不招!”
这当然是气话,要让蒙古各部心服口服,是不能屈打成招的。
泰林笑道:“胖子你别着急,诸葛亮七擒孟获收服云南,咱们也可以三破奇案平定塞北嘛!德玛夫人案是一起,验血辨亲算第二起,最后是把汉那吉遇害,俗话说事不过三,我看黄台吉使出这种狗急跳墙的计策,说明他也快到穷途末路了。”
当下各自分工,三娘子威望素来很大,由她出面招待安抚额礼图、明安等各部蒙古贵族,防止黄台吉趁机分化拉拢,徐文长协助不塔失里控制军队,对黄台吉严加戒备,秦林和陆远志则率众亲兵校尉,在哲别配合下内查外调,主抓把汉那吉被害一案。
大成比齐和脱脱的情况,秦林已经了解得够多了,但案发现场的第三个人,海曼,关于她的情况就了解得太少了,大部分人都有意无意的忽视了这个外表柔弱的女子。
哲别比较清楚她的来历,想了想就告诉泰林,海曼来自一个叫汪那古的附属小部族,那个部族一般在归化城西南面一百来里的范围游牧,她是三年前由那个部族进献给把汉那吉的,当时才十六岁,就已经出落得非常美丽大方。
但是大成比齐很有心计,把所有年轻漂亮的姑娘都派去远处牧羊,不叫她们出现在把汉那吉面前,同时几位妾室也严防死守,所以海曼始终都是个衣衫褴褛的牧羊女。
土默特部有不少年轻小伙子喜欢她,称她为草原上最美丽的牧羊女,不过最终没等小伙子们摘到这朵娇艳的鲜花,把汉那吉就已捷足先登……
秦林想了想,从手头的信息得不出什么有价值的结论,又问:“那么这个海曼,和脱脱之间有没有什么关系?”
“不会吧?”哲别有些不确定的挠了挠头,“从来没听说他们俩互相认识,甚至把汉那吉为了海曼呵斥大成比齐的时候,脱脱还非常生气……”
泰林想了想,嘴角忽然就微微翘了起来,眼神中露出几分笑意,顿了顿头追问道:“脱脱呢,他有没有离开大伙儿独自外出的时候?”
哲别不假思索地说:“阿力哥告诉过我,每天下午脱脱都会独自骑上他那匹枣红马,外出跑上两个时辰,他脾气倔强不许别人跟着。那烈马又跑得特别快,所以没人知道他到底去了哪儿,不过有人看见他从北面兜马回来。”
这就更有意思了!秦林招呼众人:“走!”
去哪儿?
海曼放羊的草场。
土默特部有上百万的牛羊,这么多牲口如果集中起来,很快就会把一片草原啃成光板,必须分散成若干群,各自划定一大块草场进行放养,并且逐水草而居,让草场轮流休养生息海曼工作的草场位于归化城北面,靠近阴山脚下,比别处草场更为荒凉偏远,平对人迹罕至,秦林率众快马加鞭跑了将近一个时辰才到,不由得佩服大成比齐把漂亮姑娘们发配到这里放羊,手段实在是够狠够辣。
草原上更为严苛的自然环境,生成了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一套法则,和中原相比,把那层仁义道德的面纱都摘了下来,行事更加直接、更加赤裸裸。
大成比齐是脱脱的好女亲,但在这些被发配的姑娘们眼中,又何尝不是个可怕的怪物?
“前面就是!”哲别指了指远处的房舍和牛羊圈,忽然之间就不自在起来,在马鞍上挪了挪位置,一手搭上弓把,一手扣住箭囊。
泰林也烧得事情有变,因为北风把若有若无的血腥味道送进鼻端,而且越往北走,血腥气就越为浓烈!
难道是杀人灭口?众人心中都生起了不祥的念头。
“孽畜休走,看箭!”哲别一声大喝,弓开如满月,箭去似流星,一道飞逝的箭影带着摩擦空气的尖利啸音,朝着远处那条黑影电射而去!
第667章 马失前蹄
嗷呜一声叫人牙酸的惨叫,远处那条黑影已经被长箭牢牢的钉在地上,众人定睛细看,原来是条健壮的大灰狼,从胯子到脑袋将近五尺,体重足有百来斤上下,皮毛油光水滑、爪牙锋利,却被哲别的神箭射中胸腹,四条腿挣了两下就没了气儿。
“不愧为神箭手,对得起哲别这个称号啊!”秦林赞许的一竖大拇指,哲别不仅是数百年前成吉思汗麾下大将的名字,本身也是蒙古话“神箭手”的意思。
哲别非常开心,咧开嘴呵呵直笑,似乎秦林一语之褒,比奖给他一只金元宝还要高兴。
秦林破获德玛夫人被害案,哲别就以他为平生继德玛之后的第一个大恩人,回草原报信、又替三娘子完成进京报丧求封的任务,就要求转投秦林帐下。秦林觉得茫茫草原才是哲别的用武之地,便劝他留下来辅佐三娘子和不塔失里,哲别才遵命而行,但心目中终究视秦林为主人。
这下秦林不夸还好,夸了一句哲别更加意气风发,左手持弓,右手搭箭,中指、无名指、小指的指缝里又扣着两支箭,双腿一夹马肚子冲到了最前面。
果然,第一条狼被射死之后,驻牧点内又蹿出几道黑影,这些凶残狡诈的野狼竟然知道怎么和人类打交道,四条狼从四个方向朝着哲别包抄过来。
“好个畜生,纳命来!”哲别怒吼着,绷绷绷三声弓弦响,连珠箭如流星追月般连环射出,几乎同时响起了三条恶狼的哀嚎。
原来他以极快的速度射出第一支箭,然后夹在指缝里的两支箭也先后搭弦开弓射出,连环三箭一气呵成,登时断送了三条恶狼。
第四条狼却没被他的精妙箭术吓住,也许这畜生晓得在拥有弓箭的人类面前逃跑只会是送死,竟趁着哲别射杀它的三个同伴,飞快地跑过来,后腿蹬地借力,腾身跃起,张牙舞爪,朝着哲别咽喉扑咬!
这时候再取箭已来不及,哲别拔出厚重的大汗弯刀朝恶狼直劈下去。
没有刀锋入肉的刺耳声音,身后却是啪的一声脆响,恶狼便像截木头似的直挺挺栽倒。
秦林吹了吹枪口的青烟,将掣电枪插回腰间,笑道:“看哲别将军杀狼杀得痛快,本官也忍不住试试枪法。”
哲别弯腰致谢:“多谢长官!那狼爪子乱舞,哲别还担心它抓瞎马眼睛呢!”
众人枪上膛、箭搭弦,小心的走进驻牧点,再也没有恶狼蹿出,但之前所担心的事情已经发生了。
满眼所及,尽是血腥,面积不大的营地里面到处都是扑地的尸首,老人被长矛刺穿,青年被斩断了头颅,还有青年女子赤裸的尸身,体表遍布着青紫的淤痕,可见她们生前遭遇的不幸。
牛羊都还好好地活着,但它们的牧人全都失去了生命。
也有不少尸身残缺不全,留着恶狼啃咬的牙齿印痕,但是所有的人都很清楚,狼是不会使用长矛和弯刀,更不会扒下青年女子的衣裳,恶狼只是闻着血腥气前来捡点便宜,真正的罪魁祸首,是人。
是的,这根本就是一场屠杀,驻牧点以老弱妇孺为主,面对有备而来的袭击者,完全没有任何防御能力。
陆远志强忍怒火检查了尸身,根据尸体眼球浑浊程度、尸僵尸斑出现的情况,以及检查胃内容物的消化水平,确定他们遇害的时间就在今天凌晨前后,也就是把汉那吉丧命一个多时辰之后。
“这是一场有组织,有预谋的屠杀!”秦林的声音罕见地带上了愤怒,眼底燃烧着来自地狱的一缕火焰。
草原上部族互相攻杀并不稀奇,但土默特部是草原霸主,控弦之士二十万,别的中小部族害怕还来不及,谁敢来捋虎须?于是,驻牧点牧民遇害的幕后真凶,已然呼之欲出。
哲别也很生气:“把汉那吉这个蠢货,他的驻牧点不派军队防守吗?这样连野狼都对付不了……我记得以前这里驻有一支精锐的骑兵百人队。”
哦?秦林听到这里,笑容又变得古怪起来,似乎想到了什么。
“将军……”哲别的声音有一丝焦虑:“咱们应该尽快离开这儿,血腥气太重了,会引来狼群的,刚才已经有几只孤狼被咱们杀了,我担心……”
大草原是牧民的天堂,也是野狼的天堂,牧民有谚语“孤狼狡、狼王凶,狼群最难敌”,说的是被赶出狼群、一两只三五只共同生活的孤狼最狡猾,统帅狼群的狼王最凶猛,但都不如整个狼群来得可怕。
草原上大大小小的狼群,少则百余条,多则上千条野狼,大群出没,所过之处片缕不存,任你英雄无敌,也要被千百条野狼吞噬。
就连素称悍勇的蒙古铁骑,也得以百人队甚至千人队的规模进行围猎,才能解除狼群的威胁。
现在驻牧点的血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