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还要去找你的姨妈么?”
“自然是要去的,等赚够了盘缠,我就去寻她。我打听过了,她家好像搬到临近的苏城了,离这里并不算远呢。”
吴琼玖沉默了,他看了看她忙碌的娇小身影,心头一阵发酸。她终究是要走的啊……
“小天,你可以……不用那么急着走的。那个,我是说,你可以……一直留在这里的……”
“啊?吴公子说笑了,春闱过后,你若能考得进士,便要入朝为官了。即便考不上,朝廷也会为你这个举人安排差事的。到时候,这家书店可就不能开了啊,我当了一点东西,再加上你给我的月钱,足够我去苏城的了。你不用担心……”
吴琼玖看她说的认真,一副急着要走的样子,心中恼怒顿起,不愿再听她说下去。一把拉过她的身子,直接抱进了怀里。不过,他也就只敢做到这个程度了,终究男女有别,只因这个时候并无人来,所以他才敢让自己有少许的放纵。
“我是说,你可以留下来。不对,是我希望你永远留下来。即便不开书店,我也会努力养活你的!”
哎哎哎?这是什么情况?祝小天呆滞的任他抱着自己,不知该作何反应。他是在求婚吗?是对她这个只相处了一个月的陌生人求婚吗?他都还不知道她到底是什么人不是么?怎么就敢扬言要娶她?
“吴、吴、吴公子,你……”
“小天,你……可愿意啊?”
吴琼玖紧紧抱着她,胸腔里砰砰的心跳声大的两人都听得一清二楚。此时的他从脖子到耳朵都红得要滴血,可却仍觉不够。他是想吻她的,每当看着她红润的小嘴说出一串串清脆好听的句子,他就想要吻她。但是,他可不能唐突了她,这是他想要明媒正娶的姑娘呢。
“吴公子……你快到时间了……”
祝小天看到了柜台上的文具盒,她终于想到了法子来解觉眼前的尴尬。这位吴公子是很好,人品好、才学好、有上进心、有责任心、长相也很不错,简直可以算得上是五好青年了。
可是,她不能留在京城啊。她对这具身子越来越熟悉,对体内那股内力的使用也有了一定了解。于是她发现,只要她足够专注,她的五感可以达到很恐怖的灵敏程度。而这段时间,她渐渐发现,每次她出去都有人在跟踪她!所以,她打心底里觉得南京是个不能久待的地方。
她得跑啊,那个妖孽王爷给她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她不认为自己如果留在京城的话,能够一直躲过他的耳目。谁知道自己这具身子的前任,在那次刺杀事件里扮演了啥样的角色啊。
轻轻放开了她,吴琼玖深深的看着她的双眼,目光里的柔情都快将她融化了,让她觉得拒绝他简直就是不人道的……
“那我走了,你现在可以不用回答,等我考完回来之后再给我答案也可以。”
“嗯,那你快去吧。你可要好好考啊,毕竟十年苦读不易,别因为别的事耽误了考试。”
“好,我一定会考得进士来送给你的。”
祝小天被他看得低了头,心里吐槽,你考不考的上,关我什么事啊。不过,她不能这么说,毕竟眼前这位算是她穿过来之后对她最好的人了,她打心眼里希望他能考上。
“嗯,那你快去吧,我等着看你能金榜题名。”
“好,那我去了。”
忍了又忍,吴琼玖才没有再抱她,他怕自己再抱一下,就更舍不得走了。她说会等着自己,是不是就是答应自己了?是不是怕会影响他考试所以才没有直接答应他的?肯定是这样的!吴琼玖自己给了自己满意的答案,阔步昂扬的直奔考场而去了。
第十八章 再一次逃(修改)
吴琼玖走了,祝小天郁闷了。他没事求的哪门子婚?她还以为可以在这里待到书店关门那一天呢。她知道,一旦被朝廷安了差事,吴琼玖便不能再开店了。自古官不得与民争利,所以就算是芝麻小官也是不能经商的。当
然,这其实是明面上的东西。那些大官贵族们在暗地里多多少少都有商事上的经营,否则那么一大家子,光靠俸禄早饿死了。不过,贵族可以,不代表小官也可以。没有后台的小官,必须要老老实实的遵从国家的律法。
所以,祝小天知道,等到放榜以后,她便只能走了。可是现在,她连放榜的日子都不能等了。怎么会只有一个月便让他喜欢上自己了呢?她觉得自己表现实在平平啊,除了长的讨喜可爱点,但她每天为了扮男的,都往脸上图两块灰啊。怎么就看上她了呢?
唉,想这些也没用,赶紧收拾东西,开溜吧。
祝小天关了店门,跑到了后院。现在她住在东厢房,其实也就是厨房隔出来的小间。收拾了一下自己的细软,嗯,上次当了一个玉簪,一共十两银子,昨天吴琼玖刚给她发了月钱,多发了她一两,一共一两二钱银子,还有平日她买菜的时候尽量节省了一钱银子。这个是她偷偷攒下的,估计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书生也不知道,所以她就很开心的贪墨了……这样算起来,她手里总共应该有十一两三钱银子了。
不过,她昨日买菜的时候,花了一钱银子去成衣铺给自己买了一套布衣长衫,和两套轻薄点的中衣,现在春天都过了,要开始换单衣了。没想到这么快就用到了,她要走,身上这些吴琼玖的旧衣自然不能带。
也就是说,她手里还有十一两二钱银子。她问过了,如果去苏城,顾马车的话,需要二两银子,这样在路上她还有九两二钱银子可以花销。再仔细查看了一下她的小包袱,里面有她从王府里带过来的那套华美衣裙,还有一套丫鬟衣裙。
另外,还有向婉儿那日借她戴的几样银质珠花。这些东西她怕会被人看出来,所以都不敢当。等到了苏城,就把这些东西当了,然后再往南走。
唉,逃亡的日子真难过啊,特别是在没银子的状况下。
换好衣服,收拾好细软包袱。她将银子贴身放好了,只拿出来二两要雇车的,装进了袖袋里。然后,留下了一封手书放在她住的房间里,最后再看了一眼自己生活了一个月的小院,便依依不舍的从后门走了。
此时的祝小天,身穿灰色布衣长衫,头戴同色巾帽,脚踩黑色布鞋,专门在眼下抹了点灰,充当黑眼圈,看上去一脸颓废的样子,很像是误了考点的书生举子。
走进了早就打探过的顺风车马行,没有注意到身后不远处,一个身影一闪而过。
此时的陈子旭,正在京城内名声最为响亮的春香楼内喝茶吃点心。这春香楼是座三层高楼,是个迎来送往的青楼,因此白日里十分的安静。
应这位王爷的要求,此时的他占据了楼上位置最高,视野最佳的雅间,但却没叫一个姑娘。向来洁身自好的瑞武王怎么回来青楼这种地方呢?原因无他,因为从这个雅间,可以看到隔一层街的那个小书店。
这一个月,陈子旭将那位意欲杀他的户部侍郎整的生不如死,渐渐没有了乐趣,干脆直接使法子让父皇将那人扔进了牢房。原本他还以为是太子党要害他,结果竟然只是个跳梁小丑。
他得罪的人太多了,但少有得罪到死里去的,所以虽然百官恼他、怒他、惧他,却没有多少人会想杀他的。所以他纳闷,那个不怎么样的侍郎,哪里找到一个这么厉害的姑娘来刺杀他。
陈子旭的武功去年刚入八品下,而刺杀他的那个女人功力已经达到了七品上。如果不是他警觉性高,早就被杀了。这也要多谢秦关外那位商国将军了,不是他的话,他也不会那么勤练武功,早早做了突破。
本来他正很惬意的品茶,可突然被眼中看到的情形气到了。他们在干什么?他虽然只能从门里看到两人的下半身,但还是能推断出那个书生竟然不要命的抱了那个女人!眯起双眼看着二人没一会儿便分开了,手里的杯子已经被碾成粉末。
书生不一会儿就出来了,红光满面、春风得意的让人看了就觉得刺眼。但他忍住了,眼前这书生有几分才华,他不能因为自己的喜怒,就随意伤了他的性命。不过,以后总得给他下点绊子,以消他今日只怒。
过了半个时辰,夜来了。
“主子,人去了顺风车马行。”
“呵呵,要跑了么?”
陈子旭脸上似喜非笑,看不清是恼了还是怒了。过了片刻才道:“走,跟你家主子我去南城门,把逃家的猫儿捉回来。”
“是,主子。”
夜答应了,便又闪身出去了,继续跟踪某个逃家猫儿了。而一直跟在陈子旭身边的月,也出了雅间去准备马车行头了。二人都没问,为啥非要将那姑娘捉回来。
然而,陈子旭却没有坐马车。反而抢了月的骏马,鞭子一扬,转眼驰骋而去。月无奈的看着某个无良主子扔下他自个儿跑了,急忙解下了马车上的一匹马骑了,让车夫将马车赶回王府,自己骑着拉马车的马儿追了上去。
祝小天很容易就租到了去苏城的马车,因为两个城市之间相距较近,贸易往来也比较频繁,所以往来的马车也就比较多了。
坐在马车上,摸了摸怀里的银子,暗叹了一声,现在又少了二两银子,以后得省着花了。车夫说,如果天好,没有下雨的话,只用两天便可以到达苏城,一路上有不少的城镇可以住宿。而南京是殷朝都城,防卫甚严,到苏城的路段十分安全,几十年来极少有盗匪出现。
这话让祝小天安心了不少。她怕死啊,虽然现在的她运气好的话,可以一跳老高,貌似很厉害的样子。但她也只是会跳而已,其它的可是啥都不会呢,空有一身内力了。
马车行至南城门,祝小天傻了。她并没有放下马车门帘,所以眼睁睁的看着一匹高头大马从眼前奔驰而过。马背上那人一拉马头转过身来,正对着她站在马路中央,堵到了城门前。那马上的人,正笑吟吟的望着她,目光如炬,让她避无可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