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长,你不会是想再轰一次他们的皇宫吧!”看着钟永锋一副准备大干的模样,铁明忍不住问道。
“不,轰不轰他们的皇宫,那是萧大人才能决定的事情,我就想把眼前这支鞑子部队吞下去!”钟永锋脸上的肌肉跳动着,捏了捏手指头,啪啪做响。
第3卷 第491节:陆军逆袭 (2)
“嗯,倒是很有可能!”一团长刘跃马点头说道,“这支鞑子虽然多达十余万人,但是大部分都是绿营,还是乡勇改编而来,不足一提,真正的精锐还是鳌拜那老小子所带领的三万精骑,不过现在能剩下两万五就算不错了,几次冲锋,我们可没少杀人!”刘跃马得意的说道,之前一直都是他的团在这里把守的。“那个鳌拜也是一号人物,据说只要是他出战,就从来都没有败过,被称为大清第一勇将!”铁明有些担忧的说道。
“再勇能怎么样,一枪下去,还不是完蛋大吉!”刘跃马笑着说道,他一向都是一个十分乐观的人,“现在的问题是,他们只是分散驻守,不主动出击,几次据守打击,把他们给打怕了。”
“哼,像鳌拜这种人,是不可能那么老实的,我有办法的,老刘,老铁,你们两个立刻挑选出骑术比较好的士兵来,我需要至少一千人的兵力。”钟永锋看着图纸上关于满清士兵分布驻守的示图眯着眼睛说道,一脸的杀气。
钟永锋的战术很简单,但是绝对有效,率领一千骑兵主动出击,在一箭之外,轮翻射击,对方的火炮需要一个很长的准备时间,所以并不惧怕,最主要的是,钟永锋调了预警二号飞艇位于高空侦察,随时给他情报。
新城的部队另外的一个特点就是快,干什么都快,洗个澡有个三五分钟都能解决。
钟永锋将带领一千人主动出击,剩下的部队做好接应准备,炮兵随时准备弹幕断后,接应他们撤回来,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指挥做战,并不是越复杂越好,相反,简单才是王道。
虽然新城没有骑兵这个称呼,但是几乎每个人都是骑兵,几次大战下来,新城没少缴获马匹,再加上一些偷偷摸摸走私来的马匹,使得马匹的数量在四千左右,一般做为士兵的乘骑和后勤方面的运输工作。
新城并没有强硬的要求士兵必须成为骑兵,但是骑术总是要练的,否则的话用两条腿怎么可能追得上骑着马的敌人,在战斗的时候,再下马端枪射击就是了。
很快的,一千名骑术还算过得去的士兵集合完毕,所谓骑术过得去,就是指骑在马上狂奔不会掉下来,能顺手再开上两枪的就算是相当更过得去,毕竟在马上开枪要比开弓射箭简单得多了,热兵器才是文明战胜野蛮的转折点,而新城,提前站在了这个转折点上。
一团长刘跃马暂时负责防御,而钟永锋,则把一千骑兵的排长以上军官全都找了上来,做一次临时的战时会议,安排战术方面的事情。
第3卷 第492节:猛将之血 (1)
由空中的预警二号艇提供他们时实敌方动向情报,防止他们被敌人包围,而他们要做的,就是拉开一条长蛇阵,从离他们最近的一支满清骑兵营地二百米远的地方掠过,等惊动对方之后,若是对方出战,只管开枪,不管战绩如何,立刻根据预警二号艇提供的情报进行撤退,在运动中消灭敌人,除非傻子才会跟满清骑兵近距离用刀子决战。新城的军事力量受传统影响较小,可以说都是野路子出身,自然不讲究所谓的排兵布阵,只要能打赢就是好军队,这是部队上下一至的思想。
这一支新生的部队,正在缓缓的成长着,数次大规模的战斗,也煅练出一大批优秀的基层人员。
或许他们在大局观上还很幼稚,甚至无法与大明或是满清的名将相比,但是他们同样具有优势,他们就像是一张白纸一样,可以彻底的接受武器具有超时代意义的部队,把其威力发挥到最大。
钟永锋带领一千精骑以步枪的远射程为优势去袭击鳌拜所属部队,就是最大的证明。
地面上的拒马被拉开,一千人的部队拉出长长的长蛇阵,轰隆隆的冲了出去,直向鳌拜的军队大营狂奔而去,空中的预警二号艇也已就位,位于战场的高空,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给突袭部队提供最精准的实时情报。
骑兵呼啸着冲了出去,他们的目的可不是凭着勇武杀个三进三出,而是在钟永锋的带领之下,远远的划过一道弧线,直逼鳌拜的左大营。
由于新城飞艇再加上火炮的优势,所以鳌拜空有兵力优势,却不敢轻易的将人聚集到一起,那样的话会一颗炸弹落下来就会炸死一大片,人员分散的后果就是给了新城陆军骑兵一个可乘之机。
马蹄地,意图冲营,登时那些满清精锐在听到蹄声的时候,纷纷从营帐里冲了出来,纵身上马,还没有来得及形成组织,新城的部队就已经冲到了近前。
冷兵器时代,在没有组织的情况下,个人或是小团体的力量被降到了最低,没得到命令,他们不敢向前冲,眼睁眼的看着新城的骑兵在他们前方二百米远的地方飞快的掠过,随之而来的,是炒豆子一般的枪声。
新城自制的98步枪在一百米内精准度最好,打碎一个人头大小的坛子不成问题,不像现代的步枪,二百米外打钢崩,主要还是自制车床的精度还有弹药的生产质量不过关所致,但是在二百米外,仍然具有极强的杀伤力,但是那精准度,却是瞄脑袋打胸口的地步了,三百米外,就无法再控制了,可以瞄这个打那个,所以新城仍然还是以排枪为主。
第3卷 第493节:猛将之血 (2)
一千骑兵呼啸着冲过,在马上举起了手上的步枪,一串枪声过后,刚刚聚起来的千余满清骑兵稀里哗啦下饺子似的栽下去二百多个,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陆军骑兵已经重新拉栓上膛了,这种弹药一体的子弹最大的特点就是上弹的速度够快,若是普通的火统,哪怕是燧发火枪,在马背上能打一枪就算是不错了。拉栓,上膛,举枪开枪,不时的还要拉着缰绳控制一下马速和方向,而左大营的将领却还在焦急的等着鳌拜的命令,数万人散开,那占地可就太广了。
钟永锋领着士兵飞似的冲了过去,可是冲过去之后,发现对方竟然没有追回来,当下停马,调头,后队变前队,再一次冲了回去,排枪的威力之下,哪怕是满清八旗士兵以不怕死而出名,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的摔下去,忍不住扔了马,或是藏于马后,或是直接趴到了地上。
“鳌将军令……”一名传令兵举着军令高叫着冲了过来,还不等他的下一句话喊出口,不知从哪里飞来的一颗子弹钻进了他的脑袋里,木头一样从马背上栽了下来,被马匹拖得血肉模糊。
左营将军伸手从死尸上取过军令,看着上面的满文,终于吼了一嗓子,“鳌将军令,追杀秃寇,斩杀一人,赏银十两,田产十亩,斩杀十人,官升三级!”
这一声吼,登时让那些被排枪打得抬不起头的满清骑兵变得亢奋了起来,嗷嗷的吼叫着从地上爬了起来,跳上了马背,在呼喝声当中,数千骑兵冲出了大营,直向钟永锋一行人扑了过去。
而与此同时,中军与右营同时派出了骑兵进行围追堵截,好不容易才等到他们主动出击这机会,此时不杀上去,更待何时。
“你的两点钟方向,敌军中军大营约两千骑兵扑出,建议左转回,敌军右翼三千骑兵,正在迂回实行包围,建议在对方未合围之前突围!”
钟永锋肩头的对讲机里传来了清晰的声音,钟永锋只是听着不断重复的消息,也不必回话,一千骑兵排开,一边狂奔一边不停的回头射击,只要对方的骑兵敢追进二百米之内,就毫无疑问的踏进了死亡地带。
在无意当中,钟永锋使出了当年蒙古人战无不胜的回射法,当年蒙古人在对付西方铁乌龟似骑士重骑兵时,就是用这种且战且退,不停回身射箭的方式取得了一场又一场的胜利。
而现在,钟永锋手上的步枪要比蒙古人的长弓短弓犀利得多了,武器的优势足以弥补新城士兵骑术不精的弱点,骑术再不精,马上回身射击还是能够做到的,只有在给弹仓里重新装子弹的时候费力了一点。
第3卷 第494节:猛将之血 (3)
钟永锋仗着有头上的飞艇不停的传递着消息,料敌先机,抢先跳出包围圈,后头跟着近万骑兵追个不停,他领着骑兵在前头拼命的逃命,不时的回身射击,将一个个的满清骑兵射下马去。虽然暂时还没什么危险,但是满清的骑兵却是越来越接近了,对方抛射出的箭支已经落到了最后一人的马尾后不到三丈远的地方了。
钟永锋一拔马头,调转方向向回跑去,后头的满清骑兵追得红了眼,追了这么半天,除了自己这头死了千多号精锐,竟然连对方的一根毛都没有碰到,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钟永锋亲自断后,对方仗着骑术精绝,已经追到了不足一百米远的地方,甚至连头都不用回,直接将枪从腋下向后探出,每次开枪,肯定不是打死人就是放翻马,但是对方仗着人多,抛射的箭支已经射到了钟永锋的身上。
箭支射在头盔的宽沿处,将头盔打得叮叮做响,甚至变得歪斜,连胯下了马匹都咴咴的叫个不停,撒开四蹄跑得更快了,却是马臀处插了两根箭。
轰轰轰……一连串的巨响声传来,身后掀起了一阵阵爆炸的烟雾,人仰马翻,却是那些满清骑兵追得兴起,竟然忘了,一头追到了新城炮兵的射程之内,数千大军拉开阵式,足足拉出去近千米长,有足够的空间让炮兵来发挥。
炮声一响,远远的拿着望远镜观战的鳌拜差点吐血昏死过去,这些汉蛮子,实在太狡猾了。
“鸣金,收兵!鸣金,收兵啊!”鳌拜强忍着胸口的烧燎感,冲着身边的士兵一个劲的吼叫着。
清脆悠远的锣声响起,穿透了战场的迷雾,已经冲到了新城本阵不远处的满清骑兵不得不勒住了胯下的马匹,再冲,可就冲进了那些散弹炮的射程之内了,那些列于阵前,黑洞洞的炮口看着就让人觉得头皮发麻。
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