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灵车的后面,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然而北洋政府连死人都不放过,在报纸上大放厥词,说什么孙先生“蹂躏人民自由十倍于军阀”等等。林语堂“啪”地一拍桌子,一连写了《论性急为中国人所恶》、《一点浩然气》等文,他要为孙先生讨回道义,让亡者入土为安。
进而,他和钱玄同、刘半农一起,展开了一场批判复古逆流的大讨论。林语堂语不惊人死不休,说“今日中国人为败类也”,只有“欧化”才是救国的惟一捷径。钱玄同是新文化运动的老前辈了,“骂”起人来显然技高一筹,干脆说要做“卖国贼”,卖给“遗老遗少”。
现代评论派看不惯《语丝》叛逆的做派,说他们是一群学匪。林语堂作为《语丝》的“骂人”新秀,干脆写了一篇《祝土匪》,以草莽英雄自居。他扬扬自得:“依中国今日此刻此地情形,非有些土匪傻子来说话不可。”
1928年,林语堂出版了散文集子《剪拂集》,因为文风犀利劲捷,有人评价说:“林语堂生性憨直,浑朴天真,假令生在美国,不但在文学上可以成功,就是从事事业,也可以睥睨一世,气吞小罗斯福之流。”
林语堂一家三口住在一个普通的四合院里。院子里,种了一棵石榴树,还有一个很大的金鱼缸。当然,照料金鱼是翠凤的工作,林语堂只是负责闲下来的时候观赏罢了。凤如很乖巧,语堂喜欢逗她玩,给她洗澡。看着凤如蹬着小胳膊小腿在水盆里嬉戏,他很满足。
每逢星期六的下午,林语堂就去参加《语丝》在中山公园来今雨轩的聚会。来今雨轩是北京著名的茶楼,化自杜甫的名句“旧雨来今雨不来”,取“故交新知欢聚一堂”之意。
《语丝》初办时,销量并不好。可激进开放的观念、自由的风格在当时也找不出第二家,《语丝》慢慢地在北大等高校打响了名头,每出一期,总被学生抢购一空。
在浓密的松荫下,《语丝》的干将们,鲁迅、周作人、钱玄同、刘半农、孙伏园等,叫上一碟瓜子,一壶茶,坐在了一起。他们磕着瓜子,随意地聊着,话题变化很快。国家时政是必定要聊的,生活艺术、女子心理也屡有涉及,有时候甚至也会串到节育理论上。有人来得匆忙,肚子饿,就叫上一碗面,或是包子,但东西还没下咽,就急着发言,说到一半停下来,嚼几口,接着又说。
林语堂刚加入《语丝》不久,是后生晚辈,聚会时,他说话少听得多,虔诚地看着文学前辈们,一点也不像杂志上“漫骂主义”的愤怒青年。
周作人最常出席,但话不多。他声音低缓,和他的文风很像,走的是平和冲淡的那一路。就算激动地争执,他也不会提高嗓音,依然慢条斯理。林语堂在一旁,干着急。
鲁迅可不同于弟弟周作人,要活跃得多。他反应很快,诙谐百出,是聚会的中心。每当讲到敌人的丑态,或是新发明一个讽刺的妙语,他会得意地大笑,爽朗极了。鲁迅永远一件玄色长衫,不修边幅,中等身材,两腮瘦得凹下去了,可他的小说,如《狂人日记》、《阿Q正传》等,犀利得很,往往一个字,就可以陷人于绝境,致人于死地。
鲁迅讲一口带着绍兴方言的兰青官话,听起来很费劲,但无论是评论历史,或是分析社会,他都能入木三分,在别的地方很难听到这种高论,所以林语堂听得格外认真。
因为周作人的日本太太作怪,兄弟俩闹得很僵,同时在场的机会很少。林语堂认为这是别人的私事,从来不乱打听。
黑框眼镜是钱玄同的标志。他笑嘻嘻的,是个可爱的人物,常常涨红了脸,大喝一声:“把线装书都扔到厕所坑里去。”要是说到“孽种”和“文妓”,那是在骂旧派文人。有人告诉他,俄国的托斯妥耶夫斯基比曹雪芹要伟大,他深信不疑,每次发言,一定会举出此例来证明西方文明优于中国文化。他还有一个很有名的笑话:改信天主教后,别人问他为什么,他理直气壮地说:“因为他们的菩萨灵,我们的菩萨不灵嘛!”钱玄同很怕女人和狗,见着其中任何一样,跑得比谁都快。
刘半农早前是“鸳鸯蝴蝶派”,写了“教我如何不想她”,唱红大江南北。因为没有学历,被系里的陈源说“也算是北大的教授”,他一气之下,远走欧洲,考了一个法国博士回来,接着当他的教授。后来,他穿着中国蓝绵袍子去女校上课,学生们很失望,说,原本以为是个风雅的文人,怎么知道是个土老头?他听说了,又写了一首词:
教我如何不想他,
请来共饮一杯茶。
原来如此一老叟,
在《语丝》的日子(4)
教我如何再想他?
郁达夫一来,聚会就达到了(禁止)。
郁达夫是放浪形骸的狂放文人,以《沉沦》的大胆描写声名鹊起。他放着发妻在老家,常去逛八大胡同,上等妓院和下等窑子,都来者不拒。林语堂不太赞同这种生活态度,但却喜欢和郁达夫亲近,说他是真名士自风流。
烫上一壶绍兴老酒,再点几个下酒的小菜,大家的谈兴更浓了。林语堂喝了酒就要睡觉,所以滴酒不沾,却从不提前走。他要欣赏酒后文人图。
郁达夫生性豁达,喝了点酒,情绪就上来了。他躺在低矮的藤椅上,摩挲着新剪了平头的脑门子,大讲异国他乡的趣事。讲到可恨的事,就痛骂不止。鲁迅的酒量很好,喝过酒反而更沉着,妙论不断。
无拘无束的《语丝》茶会让旁观的林语堂受益匪浅。
一颗文坛新星从这里冉冉升起。
落水狗及其他(1)
语丝派和现代评论派的大规模论战是现代文学史上绕不过去的一幕。
语丝派是一群年轻的叛逆分子,“必谈政治”,嬉笑怒骂,只凭心中所想。
现代评论派的主力则大多留学英美,学了不少英国绅士气,主张“好人政府”。他们道德感很强,又多数住在东吉祥胡同,所以被称为“东吉祥胡同的正人君子”。
刚开始的时候,两派各自为政,河水不犯井水,所以相安无事。
《语丝》曾刊登过胡适的诗作,《现代评论》也不排斥语丝派的投稿。
徐志摩是“正人君子”的一员,可做起事来更得语丝派的精髓。他先是满世界地追求“人间四月天”的林徽音,“徽徽,许我一个未来”成了众人皆知的情话。后来,他又和有夫之妇陆小曼高调恋爱,还把“摩摩”写给“眉眉乖乖”的情书《爱眉小札》出版,书中尽是这样的句子:“今天早上的时刻,过得甜极了。只要你,有你我就忘却一切,我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要了,因为我什么都有了。与你在一起没有第三人时,我最乐。坐着也好,走道也好,上街买东西也好。厂甸我何尝没有去过,但哪有今天那样的甜法;爱是甘草,这苦的世界有了它就好上口了。眉,你真玲珑,你真活泼,你真像一条小龙。”年轻人拿这本书当自由恋爱的模本,老派人看了,瞠目结舌,直说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然而,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不是太平盛世,文人不可能关起门来读书。政治形势的急转直下,把两派都卷进来了。语丝派扛起“唤醒国民”的大旗,投入了民族自救的洪流,而现代评论派则倾向于当局的一边。
论战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分水岭是“五卅”惨案。
北洋政府把北京搅得不像样子,可在上海,普通民众遭受了更大的灾难。
上海是各国列强的经济重地,他们办工厂,把工人的血汗榨得一点不剩,日资本家还动不动就枪杀中国工人。工人们忍无可忍,在英租界附近举行反帝大游行,学生听说了,前来支援。可是,英国巡捕居然开枪射击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整整持续了20分钟,当场死亡108人,伤者不计其数,鲜血染红了南京路。这就是震惊中外的“五卅”惨案。
消息传播开后,只要是有良知的中国人,都被震动了!
北大的学生第二天就组织了声势浩大的游行。
林语堂也在报纸上看到了“五卅”惨案的照片:马路上,尸首东一个西一个地躺在那里,尸身上全是子弹打过的痕迹,有的穿了一个大窟窿,有的血肉都翻出来了,还有很多断损的胳膊、大腿散在各处,无人认领。
语堂从来没有见过比这更悲惨的事,心也像被枪弹打过,血流不止。他睡不着,吃不下,仿佛听见了工人们临死前悲切的喊叫,看见了无情的杀戮者狰狞的大笑,整个人被一股愤怒的情绪包裹着。
他自己做了小旗子,和愤怒的学生们一起冲上了大街,抗议帝国主义没有人性的大屠杀。
惩办杀人凶手!
打倒英、日帝国主义!
反对把中国当作殖民地!
国人的“五分钟热度”让林语堂心寒。
头几天,人们有钱的捐钱,有力的出力。学生们在台上声泪俱下地控诉,下面的人一起痛哭失声。街头巷尾,人们都在谈论这个共同的话题。可短短一个星期,商场又开业了,黄包车也开始到处拉客,贴在墙上的标语被撕下来,行人急匆匆地走过,踏得面目全非。连部分学生也开始谬论:“就是你们胆敢搞游行示威,才惹下杀身之祸的。”
现代评论派向来主张精英治国,以普通群众为主力的五卅运动,他们根本没放在眼里。现在风向转了,“正人君子”们“事后诸葛亮”,纷纷说起风凉话来。丁文江,字在君,当时在北洋政府里任职,他说:
“爱国讲给车夫听有什么用?”
“学生只管爱国,放下书不读,实上了教员的当。”
“抵制外货我们自己吃亏,……若是我们大家立刻不吸‘前门’‘哈德门’牌,山东种烟叶子人今年就要损失二百多万。”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种不顾中国实情,信口雌黄的“高论”立刻遭到语丝诸人的反对。
首先披挂上阵的就是“骨头最硬”的鲁迅。他在《补白(三)》中毫不客气地说:“有权者,袖手旁观者,也都于事后来嘲笑,实在是无耻而且昏庸!”
满腔热血的林语堂也忍不住了,点名道姓地写了《丁在君的高论》,和现代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