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地,用手中的银簪指着阿贵,让娃儿过去羞阿贵,羞他这么大的人,还会像娃儿一样蹲在地上哭,那娃儿已经会走路了,只觉得那银簪好玩,伸出手要去抢,阿玉东藏西塞地不肯给他。就在阿玉和小孩子逗着玩的时候,就在小孩子一个鱼跃抓住了银簪的那一刻,阿贵停止了哭泣,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然后以膝盖代步,一直移到了阿玉面前,像个吃奶的孩子一样,撩开了阿玉胸前的衣服,捧着那对向往已久的奶子,大口大口地吮起来,一边吮,一边哽咽。
第二天一大早,人们在河里发现了阿贵的尸体。阿贵在自己的颈子上套了一根绳子,绳子的另一头绑着一块大石头。没人知道阿贵什么时候投河的,人们发现他时,只是远远看到河面上浮着的他那圆圆的屁股,像个球似的让人难以捉摸。大家围在河边指手划脚,一时想不明白怎么一回事,谈论了半天,这才找了条船划过去打捞。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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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差大臣对新任的储知县十分满意,这自然首先因为储知县办事有效率,在短短的时间内,将教案的钦犯全部捉拿归案。以胡大少为首犯的八名暴徒,除阿贵畏罪自杀,其他虽然遇到不同的麻烦,毕竟统统都抓到了。继杨氏二雄和老二之后,又一个落入法网的是屠夫马家骥,接下来是胡大少的军师诸葛瑾和袁举人的公子袁春芳。晚清官场十分腐败,地方官常见的,都是一些混饭吃的无能之辈。钦差大臣唯恐地方官员胡乱捉人,屈打成招酿出什么冤案来,因此事必躬亲,亲自过堂讯问好几次。果然天衣无缝,口供笔供都千真万确,于是签字画押,打入死牢,只等到日子砍头示众。
钦差大臣觉得大功已经告成,一旦人头落地,就可以回朝廷交差。偏偏在等砍头的日子里生出了一些意外。沿长江开进来停泊在离梅城不远的大英帝国的军舰,歇了没多少天便离去了。像候鸟一样驶往天津口岸的列强军舰,在清政府签订了一张丧权屈辱的条约之后,又一次像候鸟来时一样,得了便宜见好就收一哄而散。梅城教案很快便有了些虎头蛇尾的趋势,朝廷也明白了洋人不过是欺软怕硬,借了教案多勒索一些银子。银子既然已经赔了出去,自然一肚子的委屈。最简单不过的办法,是杀几个惹事生非的暴民发泄发泄,然而大清的面子已经丢了,这口恶气不能不出,朝廷不是铁板一块,特别是各地的地方官员,也有那么几条不怕洋人的硬汉于,等洋人的军舰走了以后,朝廷上下都在议论着洋人的不是,几位巡抚大人站了出来,联名上诉,恳求朝廷不可灭自己之志气,长洋人之威风。
巡抚领头说了话,也有道台跟着起哄的。然而最激烈的莫过于某县的一位现任知县,这是个地道的书呆子,激愤于传教士的肆行无忌遇事生风,而自己又势迫万难无力回天,遂为〃维持大局,故不借微躯敢以尸谏〃,用一腔义愤写了一份代奏皇上的遗稿和四首绝命诗,找了根白绫缎,活生生地把自己勒死了。一时间,随着教民的气焰陡增,反洋教的呼声同样甚嚣尘上,人们奔走相告群情激昂,那民心和教案发生前又相仿佛,皇上和皇太后也和老百姓一样,憋着一肚子不痛快,打不过洋人,白花花的银子赔了,便在心里呕气。那钦差大臣是皇太后重用的人,人虽在梅城,京城内外发生的的那点事情,心里全有数,他知道皇太后如今喜欢听什么。
钦差大臣于是给皇太后写了一封密信,对如何处置教案中的暴民,提出自己的看法。他是读书人出生,满腹经纶,一肚子的鬼点子,他在密信中旁征博引,委婉地同时又是恰到好处地表达自己的见解。既然几个大胆刁民害得朝廷赔了那多的银子,这脑袋是一定要砍的。然而如何砍和什么时候砍,却由不得再让洋人做主,不能洋人威胁说什么时候杀人,就得乖乖地什么时候杀人。皇权受命于天,对于刑杀要〃恭行天罚〃,《左传》有〃赏以春夏,刑以秋冬〃之说,《明会典》也规定:〃覆决重囚,须从秋后,无得非时,以伤生意。〃古人立法设刑,除了〃动缘民情〃之外,还必须要〃则天象地〃,进而达到到处充满着生气,为了应顺天意,所以不宜执行属于杀戮的死刑。秋冬天气肃杀,万物收藏,阳生之气,敛而不发,自然界到处呈现一片阴冷的死寂,因此对于死刑的执行,也就莫佳于此时。
钦差大臣的一封密信,起到了让胡大少等七名囚徒多活几个月的作用。漫长的雨季说过去就过去,英国公使对处决凶犯迟迟不执行,提出了口头和书面的严重警告。由于这严重警告已是得到赔银之后的事,因此也是雷声大雨点小,警告警告做做样子而已,并不是太当真。再加上中国的传教士也出面斡旋,认为不可逼人太甚,免得再次引起激变。什么时候处决罪犯,本来是中国政府的权力,传教士在一个古老的东方国家传播上帝的福音,要想使美丽的长江黄河成为十字架使者们的康庄大道,就不能过分地使用西方帝国的强权。新来到梅城的浦鲁修教士,不仅表示了要对中国政府尊重,而且流露出对罪犯赦免的愿望。他通过哈莫斯,在《泰晤士报》公开发表了他的看法。他认为,既然基督教以仁为本,杀戮只能引起中国人对上帝的误会和愤怒。
哈莫斯第二次来到梅城的时候,正是炎热的夏季,离教案发生的日期大约几个月。新的教堂已经接近竣工,在大火中没有被焚烧坏的那只钟,又一次被挂在了哥特式建筑的顶端。哈莫斯这次来访有两个重大收获。第一,他见到了七名蓬头垢面待决的囚徒,亲眼目睹了中国官吏如何使用酷刑。第二,刚刚从省城的火炉里逃出来,他无意中找到了一个理想的每年都可以来此一游的避暑胜地。除此之外,年轻的哈莫斯和已步入中年的浦鲁修教士,开始了在中国的漫长友谊。作为一名容易接近的洋人,哈莫斯受到了储知县敬为贵宾的热情款待。虽然由于语言的原因,哈莫斯只能靠打手势表达他的意思,然而储知县有求必应,派去伺候他的仆人看人脸色看惯的,反正是奴才伺候主子,很快就能揣摩出他心里在想什么,因此在梅城的日子里,哈莫斯的饮食起居,反而比省城优越得多。
哈莫斯也许是第一位亲眼目睹中国监狱制度的外国记者。最初给哈莫斯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对屠夫马家骥的一次用刑。也许储知县想在洋人面前显示自己的权威,寻回早已丢失的面子,也许他误会了洋人的意思,以为只有用刑狠毒一些,才能让哈莫斯心满意足。随着一声惊堂木的爆炸,几位如狼似虎的衙役一拥而上,将马家骥按倒在地,开始一根接一根,然后一缕接一缕地拔他的胡子,不一会,马家骥便血流满面,没了人样。文弱的东方人的残忍,这一次终于有机会让哈莫斯大开眼界,他一次次吃惊和闭上眼睛,第一次明白了中国人为什么不肯相信上帝。哈莫斯并没有因为储知县的厚待,而在自己的报道中手下留情。〃什么叫作活的地狱,我在有幸见到中国的用刑残酷以后,首次有了真正的认识。〃哈莫斯在他的报道中感慨万分,〃我见到了中国的地方官员如何审讯他们的罪犯,他们想出了种种意想不到的怪刑法,譬如用竹板敲击罪犯的屁股,直到把罪犯打得不省人事。竹板是一种具有弹性,同时也是最具有中国特色的刑具,把犯人的裤子剥下来以后,只要打上几板,皮肉顿时开花,几十板子打过以后,大腿上的肉就会一片片飞起来,连血带肉溅得到处都是。如此继续打下去。到后来,大腿上就只能剩下骨头了。〃
哈莫斯始终不太明白的事情,在于既然已经判了罪犯的死刑,既然对罪犯的口供已经毫无兴趣,为什么还要在大堂上如此滥用酷刑。他始终不太明白,罪犯如何才能免于挨打,事实上,无论罪犯回答是或不是,结局都一定是储知县大怒,用力拍打一下惊堂木,然后衙役们大打出手充分施虐。挨打是罪犯的唯一选择,就像用刑是储知县和衙役们的唯一选择一样,哈莫斯由此不得不怀疑酷刑之下,屈打成招的可能性,他不得不怀疑大牢里押着的以胡大少为首的七名罪犯,并不是教案真正的主谋和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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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莫斯得到允许,在狱卒的陪同下,去大牢看望七名被判死刑的囚徒。接见时,隔着一扇巨大的铁栅栏,除了为首的胡大少,其他几名囚徒已经被酷刑整治得惊恐万状,听到狱卒的吼声,一个个都乖得像训练过的小狗一样,都做出可怜巴巴的样子。在描述了大牢的恶劣环境之后,哈莫斯在他的报道中写道:〃狱卒蛮不讲理地吼叫着,囚徒们惊慌失措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只有那名叫做胡俊瑞的首领,人们又叫他胡大少,表现出了不多的英雄气来,当其他囚徒都垂下眼帘不敢看我的时候,胡俊瑞是唯一对我瞪眼睛的人。他的大而无神的眼睛里,依然流露出一个中国人对他们视之为邪教的洋人的忿恨。显然这是一群知道自己即将被处死的人,末日的阴影在每一个人的脸上放光。〃
由于天热和密不透风,大牢里洋溢着一股恶臭,即使是猪圈也不过如此。哈莫斯屏住呼吸,打着手势,试图和胡大少说上几句,然而他的尝试很快被证明是种冒险。在哈莫斯的报道中,他只写到了胡大少的态度极不友好,而故意省略了他向自己脸上啐了一口浓痰的事实,虽然死到临头,大牢中的囚徒并不像哈莫斯描写的那么窝囊。事实上,囚徒感到害怕的对象只是好些管理他们的狱卒,一旦意识到自己像胡大少一样做出些激烈的举动,不但不会引起狱卒的喝斥,反而正得到暗暗鼓励以后,他们的胆子顿时大了起来。他们毫不含糊地用粗话谩骂哈莫斯,对着眼前这位金发碧眼的洋人大做猥亵动作。他们在胡大少的带领下,隔着铁栅栏,解开裤子,掏出尿尿的玩意,一泡泡骚尿向哈莫斯直射过去。在哈莫斯感到哭笑不得的时候,胡大少又喊着老二和杨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