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都挺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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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都挺棒的-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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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玲的车早就在停车场等我们了。但上车时程芬芳又跟我抢副驾驶座,我真后悔昨晚没把她强奸一遍。刘玲的车直接送我们到九江火车站,我们再坐庐山专列回南昌。此刻我又有一个犹豫不决的想法,就是我想在庐山多呆一两天,和刘玲搞关系。但这个想法像口水一样到了嘴边又吞下去。在此我想告诉朋友们一个生活的道理,虽然教人生活道理的人基本上都是傻逼,但我还是要忍不住做一次傻逼。这个道理就是,如果我们按照生活的惯性走,我们就会失去很多新奇的体验。比如说,在五老峰山脚下,我应该和刘玲一起回去,但没有;在这里,我也应该让小丁他们先回去,我在庐山再呆一两天,也没有。之所以没有,就是因为生活的惯性,觉得生活中应该是这样,而不是那样。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当我发觉除了刘玲,庐山确实没什么好玩的时候,就应该把自己从一名游客转变为一名嫖客,即使不是嫖客,也应该是有职业素质的登徒子。在车上我又看了一眼刘玲侧面的脸庞,光滑大气,我咽下一嘴的口水,咽下操她一顿的欲望。
本来我想第二天回北京,一个人走,小丁留在这边让他女朋友榨干,但小丁硬要和我一起走,我只好随他的意思多呆一天。这两天南昌下雨,我大部分时间泡在网吧,小丁和蒋飞飞在房间里为所欲为。值得一题的是最后碰到的两个人,虽然不是女的,但让我舒服,所以我要写一写。
第一个是程芬芳的男朋友。他有一个很奇怪的名字,这个名字我记不得了,他让我觉得舒服,我就暂且叫他舒服吧。舒服在我回南昌的第二天中午打我手机,说我是程芬芳的男朋友,晚上想请你们吃饭。我大吃一惊,没想到他会给我电话,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程芬芳可能把“庐山夜话”告诉他了,也就是让程芬芳把他甩掉,他可能想找个机会修理我一顿。但小丁一听有饭局,早就不顾我的安危,他说,程芬芳其实挺好的,不会这么做,这个饭我们一定要吃,要不然对不起人家。晚上六点多,程芬芳先过来接我们,我揣了一把水果刀就跟着走。舒服果然很热情,请我们吃很地道的赣菜,他说,昨天他到火车站接程芬芳时,以为我们就是南昌人,没在意,后来才知道我们是从外地来的客人,所以一定要请吃饭,顺便谢谢我在庐山照顾程芬芳。他在说最后一句话时,我注意到他完全没有用反讽、隐喻、设问等等笑里藏刀的修辞手法,才把握着水果刀的手掏出来握住筷子,伸向一只肥胖的红烧鱼。程芬芳由于连续两天和男朋友一起吃饭,激动得脸红扑扑的。饭后舒服带着我逛福州路、八一广场等,我、舒服、程芬芳走在前面,小丁和蒋飞飞以其永恒不变的搂抱方式走在后面。舒服拉着程芬芳的手,一边和我介绍南昌的知识,他是个得体的人,我完全没有当灯泡的感觉。程芬芳偷偷告诉我,这是她第一次和舒服这么亲密地拉手。我很高兴我的到来使他们的爱情前进了一步,虽然我觉得程芬芳和舒服就像一朵不怎么漂亮的鲜花插在看上去很美的牛粪上。
第二个是南昌诗人马策,他在网上得知我在南昌,就打手机邀请我吃饭。马策看上去像个小一号的古龙(我也不知道古龙有多高大,也许马策和古龙长得差不多大),身材粗矮,前额有点秃,但幷不影响他后面的头发与胡子成水天一色,横无际涯。他说话行动利索,给我的整体感觉像起义时被遗忘在南昌的一颗秃头导弹。我喜欢长得像导弹一样的人,结实干净,就如我不喜欢长得高大英俊风流倜傥的人一样。更让我舒服的是,他请我吃我最喜欢吃的湘菜,其中有道菜是白椒鶏杂,我每局必点。因为喜欢吃鶏的人必然喜欢吃鶏杂,而喜欢吃鶏的人在吃不到鶏时就更喜欢吃鶏杂了。席间我们很庸俗地谈了谈文学问题,主要是诗歌问题,我不喜欢马策一篇诗论的气味,所以我们又很庸俗地争论了一翻,因为最后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我们就相约以后在文字上交锋。吃完了饭,这颗在股市里已经赔了十几万的导弹又把自己发射到股市里去了。
离火车出发一个小时的时候,我才把小丁从被窝里拉起来,他已经憔悴得像清末的大烟鬼了。一到车上,小丁就长叹一声,说,真是累呀!我说,你他妈这一周到底干了多少次了。小丁楞了一会儿,脑袋里好象在运算,最后摇摇头说,数不清了。说着他就闭上眼睛靠在座位上,像一条完全没有水份的丝瓜尸。我又一次想起刘玲,这一次想的问题是,她会想我吗?我跟她只有一面之缘,凭什么会想我?我长得幷不出众,虽然我身高和小平有得一拼,但幷没有小平的领袖风范;虽然和拿破仑也相差不大,但这和平年代哪有我建立丰功伟绩的机会!虽然我长得不算丑,但根本不存在让女人一见钟情的特征;虽然床上功夫不差,最长一次也能搞三个小时,但在把刘玲搞上床之前她又怎么知道我的能力!我还有什么呢,我还能写小说,但写小说对女人有什么好处,还不如多一根鶏巴实在。这样想来,在中国的男人里,我确实算不上什么东西,更别提拿国际上去比了。刘玲她没有理由会想起我,更没有理由想和我搞关系。如果我在庐山多呆一两天,就能摸到她的小乳房的话,那每年去庐山的游客有多少,游客兼嫖客的有多少,那刘玲的小乳房岂不被磨损得凹下去。我的推断是有科学道理的,你想想,故宫大门上的铜钉都会被人摸没掉,更何况刘玲肉体之躯。如果我再呆一天刘玲就会跟我上床的话,那每年庐山上的比我帅的游客兼嫖客有多少,那刘玲一年要和多少人干;如果刘玲肯这样干的话,那不如就改行当妓女,张腿就赚钱,何必当导游兼司机那么辛苦呢!这样想通了之后,我才觉得刘玲是个跟我毫无关系的女人,而我在她眼里,更是个毫无关系的男人。而所有发生在我脑里的关系,只不过是我当了多年文人留下的后遗症,也许可以叫狂想症,在病理上应该与疯狗病异曲同工。想通了这个问题也累了,我像一根蔫了的茄子,脑袋搭在另一根丝瓜尸上。

第四章
1
去了一趟南昌,只把假期消耗四分之一,我就这样呆在家里,把所有的内衣内裤都穿脏以后——一个人无聊过度就会增加手淫或遗精次数,内裤脏得更厉害——我决定穿上最后一条干净的内裤,穿一双已穿过一遍的袜子,去看一场球赛。这倒不是我爱国安这样的菜队,虽然我经常哼着“喔,北京国安,我们永远热爱你”这种傻乎乎的调子,主要是呆家太安静太闷了,到球场上可以把耳朵给傻逼球迷作践一番,其次是我住处离工体较近,溜达着就可以过去。我戴一只白色的鸭舌帽,前端本来有个蓝色的圈,圈里写着100%、放心等字样,表明这是送牛奶工戴的帽子。我把那些字全抠掉,在圈里画一个“操”字,这样戴帽子的人就很有个性,像个球迷也像个愤青,而且不是一般档次的愤青。
我走到东直门外大街与春秀路交叉口时,一个姑娘拦住了我的去路,我过马路时她就在等我了。她问,你知道首体怎么走吗?我说首体离这儿很远的,这里有工体。她说对对,是工体,看球赛的地方。我说,春秀路一直往里走,到大十字路口往左拐就是了。我说完了,她还没有离开的意思,而是问我,我看你是南方人,怎么这么熟悉这是呢,你在哪儿上班呢,看起来像个学生吧,等等等等。由于她问得非常热情友好,我便一一回答她的问题,顺便仔细观察了一遍,她的个头比我高一点,脸蛋不漂亮但有姿色,是个瘦美人。在我介绍自己年龄、籍贯、住处、薪水等问题时,她也不失时机把自己介绍了一遍,她叫陈琳,也可能是程玲或成淋,反正在我听来没什么区别,比我小一岁,河北人,她的女朋友的男朋友是个球迷,他们请她来看球,在工体门口碰头。这样我们就顺理成章地一起往工体走。令我非常舒服的是,她每向我打听一个问题,就会发出由衷的赞叹,口气中充满了崇拜,比如说,她问我住房是不是自己的,我就说我是租别人的,至少也要等到明年才会买房子,她就夸我是个白手起家大有作为的年轻人;她听说我是个记者,就说当记者是她从小的梦想,她对笔杆子的敬仰有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诸如此类。我已经多年没有受到女孩子特别是美女的崇拜了,可以想得起来的也就那么两三次,一次是在初中,我在中学生语文报上发了几首诗歌,大致是歌颂友谊地久天长即使是男女生,也可以避开早恋来发展友谊,一时之间我收到诸多热情洋溢的来信,其中有一封是来自本校的女生,写道,你对友谊的看法让我很感动,我很想在学习生活中有你这样的朋友,如果你愿意和我交个朋友的话,明天中午12点在校传达室门口见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孤独女孩。第二天我躲在小卖部朝传达室望去,心陡然就凉了,那个女孩就是三都澳海军基地总司令的女儿,整天在女生楼上大叫“李有钱我爱你”影响我午睡的家伙,她的腰围和她妈的腰围差不多,她妈还经常给她送大鱼大肉。那时我年龄虽不大,审美水平可不低。不过虽然她很丑,也毕竟让我经历过一次空前绝后的被崇拜的感觉。类似的经历大学里还发生过一次,有一阵子我爱提着一瓶啤酒在乐群餐厅前的草地上唱歌,唱周华建的,假声捏得惟妙惟肖,结果有个特爱周华建的女生就疯狂地崇拜我了。看在她不算很丑的份上,我就唱周华建给她听,跟她搂搂抱抱,帮她手淫。但随着发展的深入,我就发现她只把我当成一个周华建的替代品,她是搞不到周华建才来搞我的,我很卖力地弄她,她却当周华建在弄。由于她长得实在平庸,我不能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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