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炳。”程之远开口,声音嘶哑又颤抖,“我还是那么没用。”
呃?这个程之远竟然是早就认识我的吗?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没想到小叶柄竟然还有这么桩小情债啊。
“那个,你不用介意啊,其实都是我惹的祸,还有,我曾经失忆了。”我试图解释。强占了人家青梅竹马的身体,我也有些不好意啊。
“我知道。”程之远看着我,说:“你不是她。”
“你知道!”我大惊。我们不过才相识几天,竟被他识破了身份。
“唔唔——”身边的装昏的姐姐也不淡定了,呜呜地抗议着。
我正要爬过去给姐姐咬布条,程之远说:“不要动,我先帮你把绳子解开。”我纳闷,程之远翻转了一下身体,脑袋凑到我身后,用嘴巴把绳子解开。
手上的束缚松开,我赶紧又把脚上的绳子解了,然后又帮程之远和姐姐把绳子解开。
甫一松开,姐姐立即跳起来大声说:“你们两个到底是谁?”姐姐这一喊不要紧,门立即被打开了,两个守卫冲了进来。程之远眼疾手快,将两个守卫点了穴。
我匆忙捂住姐姐的嘴巴:“你小声点啊,有什么疑问咱们出去再说吧。”
程之远走到门口向外看了看,把门关好,说:“暂时还没有别的人发现,我到门外守着,你们两个把衣服换上吧。”
我和姐姐对视,又看向程之远:“换什么衣服啊?”
程之远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模样,踢了踢旁边的黑衣人说:“把他们俩的衣服换上,我们好浑水摸鱼出去啊。”
这倒是个好主意,我二话不说脱下外衣,程之远不好意思的把头扭过去,忽又转过身给两个黑衣人狠狠两击,两个黑衣人扑通扑通倒在地上,程之远这才红着脸说:“我到门口守着,你们快点。”
我和姐姐迅速把衣服换好,去外面叫程之远,却被吓了一跳,外面的人竟然是另外一张脸,我正要大叫,那人对我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小声说:“是我,程之远。”
“你你”我和姐姐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程之远走进屋里,从怀里掏出一包包粉末,说:“我千面鬼手也不是白混的呀。”
“你真是千面鬼手?那你怎么”姐姐看看我,没再问下去。
程之远一面捣鼓着眼前的粉末,一面说:“二小姐,我是千面鬼手,我也是小远啊。”
“小远?!”姐姐吃惊地说。看来真的是旧相识了。“你真的是小远?”姐姐有些不可置信。
“二小姐还有什么疑问出去再说吧。冒犯了。”程之远手里的粉末已变成了浆糊状。程之远说着要将浆糊抹在姐姐脸上,姐姐赶紧捂住脸说:“这是什么?我不要。”
“这个是干什么的?”我也问。
“这是用来易容的。若想瞒过风满楼的人,光换几身衣服恐怕不行。”程之远说。
这就是传说中的易容术啊。“让我先来吧。”我说。
我做到程之远对面,程之远小心地将浆糊抹在我脸上,又用手指均匀地抹开,或添或减,或抹或按,没多久,易容术完成了。姐姐倒抽一口凉气:“真不愧是千面鬼手,若不是亲眼所见,我也被你瞒过去了。”
我摸摸自己的脸,触感和平时的皮肤好像没什么区别,只是没有镜子,不知道究竟是一副怎样的脸。程之远又对姐姐易容,姐姐如花的娇颜顷刻间变成了一个粗犷的男人。我仔细一看,竟然是两个守卫之一。
“难道我也被易容成了男人?”我问。
“也?我被易容成了男人吗?”姐姐摸着自己的脸问。
程之远轻咳一声,有些不好意思的说:“你们两个穿了守卫的衣服,当然要把你们易容成守卫才行。不多说了,我们赶紧走吧。”
☆、番外 阿远
我是一个乞丐,从小就是。我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什么时候出生,什么时候会死,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作为一个瘦弱的孩子,乞丐其实是很好当的,因为总会有不忍心的人丢给我一个馒头或是两个铜板。但是馒头和铜板的背后却是一场恶战。那些大些的强壮的孩子,常常被认为是好吃懒做,很难得到施舍,抢夺便成了他们食物的主要来源。因此,对于我们这些瘦弱的孩子,食物也意味着灾难,希望的背后总是深深的恐惧和失望。
好多次,我都被大孩子打的爬不起来,几乎要昏死过去,然而不屈的个性让我坚强的挺了下来。为了能活下去,我学会了打架,不管是别的孩子打我的招式,还是别人互相打架的招式,甚至是那些来来往往的江湖人士比试武功的招式,都被我一一学来,一一用在打斗上。
直到有一天,我成了街上的乞丐霸王,再没有人敢抢我的食物,然而我却发现,再也没有人肯施舍给我食物了。原来我已在不知不觉中长大,变得强壮了。我不想去抢别的孩子的食物,因为我不想那些小孩遭遇像我一样的痛苦。
那一天,我实在饿的不行了,我看着一个孩子手中的馒头,那个馒头散发出了极大的诱惑。随着饥饿感席卷全身,我的手脚不受控制的伸向那个幼小的孩子。
“住手!”一个稚嫩的声音传来,如当头一棒,瞬间把我从失神中拉回来。看着瑟瑟发抖的孩子,我懊悔不已。
那是一个笨笨的小女孩,她走到瑟缩成一团的小男孩面前,将他拉起,从怀里掏出一块桂花糕,塞进男孩子的手中:“你吃这个,很好吃的。”小女孩的声音软软的绵绵的,像一阵微风拂过我的耳旁。
一旁的男孩子呆呆的看着她,像着了迷一样,竟忘记了去吃那美味的糕点。小女孩痴痴的笑着,抓着男孩子的手,将糕点塞进男孩的嘴里。
“跟我回家吧,家里有很多好吃的,会有漂亮衣服,还不会有人跟你抢。”小女孩说。
我心里升起一股强烈的妒忌,为什么,在我被欺负的时候,没有遇到一个像她一样的人,给我食物,带我回家,把我从这条冰冷的街上带到一个充满了阳光和温暖的地方。
我不由自主的跟着他们一直走,不知走过了几条街,小女孩终于发现了我的存在,她回过头冲我甜甜一笑,问我:“你也要跟我一起回家吗?”
我点点头,小女孩拉着我的手说:“那我们一起走吧。”小男孩有些害怕的偷看我一眼,拉住小女孩的另一只手。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小女孩就是叶剑山庄的三小姐 ,名叫叶柄。那天她和二小姐一起偷偷溜下山去玩,路上却跟二小姐走散了。其实叶剑山庄的小姐是何等的娇贵,明里暗里的侍卫不知道有多少,怎么可能真正的让她们独自下山,所谓的偷偷溜下山不过是她们的自以为是罢了。
从此我成了叶柄的侍卫和玩伴,我有了自己的名字,阿远,跟我们一起回来的男孩子也是叶柄的玩伴,名字叫阿近。
阿近总喜欢恭恭敬敬地唤叶柄一声“三小姐”,而我更喜欢叫她“阿炳”。
或许是年幼无知,或许是天性使然,阿柄总是像朋友一样的与我们相处,从不把我们当成下人。因为阿近的年幼与拘谨,阿柄似乎更在乎他,总是护着他,总是想方设法讨他开心,这让我非常嫉妒和不满,于是我想尽办法引起阿柄的注意。我故意捉弄她,拿虫子吓唬她,可是每当看到她气鼓鼓的小脸我又舍不得,于是又开始哄她,逗她,生活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过了一年多,正当我沉浸在这种无忧无虑的恬淡中的时候,叶剑山庄却突生变故,叶庄主一夜之间散尽家财,遣散奴仆,并且连夜送走了大小姐和二小姐。我本就是三小姐捡回来的孤儿,除了叶剑山庄我无处可去,于是我去求庄主让我留下。庄主叹息一声,把我送上了七绝山,从此我便在七绝山拜师学艺。
七绝山的规矩是“学满七年,艺绝出山”,七年的时间过得很快,我从一个十三岁的小孩子长成了一个十九岁的少年。正当我踌躇满志地要回叶剑山庄时却听说叶剑山庄三小姐出嫁了,嫁的是风满楼楼主。我心里一惊,这七年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那个鼓着小嘴气呼呼的小人儿,想着学好了易容术一定能逗她开心,所以这七年我比谁都努力,还未出师便成了江湖上有名的千面鬼手。却不想我还未见到她,她便早早的出嫁了,而且嫁的是风满楼。“衣沾风满楼,不死绝不休”,这是江湖人对风满楼的评价,风满楼的杀手个个如魔鬼一般,江湖传言,风满楼没有一个人是正常的,风满楼的楼主更是亲手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才坐上了楼主之位,阿柄那样一个水晶般单纯的人却要嫁进那样一个阴暗的地方,嫁给那样一个弑父夺位的人,叶庄主怎么会同意这样的一桩婚事。那一刻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情,只觉得心里疼地像被人用刀子活活割掉一块肉。我一定要救阿柄出魔窟,哪怕拼上我这条性命。
风满楼的驻地无人知晓,但我知道京城内有一家有名的青楼是风满楼的暗桩,我不知道阿柄在不在那里,但至少我可以去那里打探点消息。于是我昼夜兼程赶到了京城,没想到一家小小的青楼,进入竟然无比的麻烦,非要办理什么金卡银卡的,真金白银都不要。即便是这样,人们还是趋之若鹜,我这是在七绝山待太久了,完全不了解外面人的心理了吗。金卡银卡的办理花费不菲,耗时也不少,我只好动用我的易容术,办成一个小厮悄悄溜进去。
明明是一家青楼,怎么建的跟迷宫似的,我在里面绕来绕去,不一会儿就绕迷路了,竟然走进一群姑娘的住所,我正要想办法溜走,忽然听到一声大叫:“秋叶姐,秋叶姐,快点,快点!”“春蕾,淡定淡定,注意形象。这回又是哪个惹不起的大人物啊?”清甜稚嫩的声音,一如当年的阿柄,却偏偏透漏出一种与年龄不符的聪慧,甚至还有着一份不惧生死的无谓。我抬头望去,目光定格在她那水灵灵的大眼睛和浅浅的酒窝上,她就是阿柄!我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