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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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撰记-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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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水有些还在土坑里面积聚着。塞囡爬过山坡,从地上拾起那双粉红色的高跟鞋,悲哀地拎在手里面往城里走去。那时候已是中午,稻山已经没有了烟雾缭绕,白光刺眼,路渐行渐宽,公交车和高架桥恍惚地出现在眼前,它们纵横交错,扑朔迷离,一队小孩走过塞囡的眼前,这城已是她所熟悉的,而那莺歌燕舞、胭脂粉儿、绫罗绸缎的属于戏园和三少爷的城,已经渐行渐远了。

塞囡走到便利店里面去买烟,小店员说:“今天你来得真早,买烟?”

“不,买一盒牛奶。”

“哦,你还不知道吧,那总来买牛奶的男人,他的妻子死了,他跟着开了煤气了。”

“嗯,寒流已经过去了,我这一季都没有穿棉鞋哟。”塞囡答非所问,她已经在等着下一季了,下一季,那三少爷几时再醒过来,在山里有足够的时间供她消磨,百年恍恍而过,也不过几根烟的工夫。

当稻山上的雪重新积聚起来、桃花重新生长起来的时候,又是去去几世。那城已毁于一场在夜间突如其来的地震。那晚,塞囡从梦中醒来,见得所有的灯光都在瞬间熄灭,她听见人们尖厉的叫声,然后那里就又是沉寂的黑暗,就好像数世前这里曾经是深深的海洋,夜间就是黑色的,如同废墟一般,那时候没有城也没有人,只有小鬼横行。而现在又是了。地震后,城的废墟成了小鬼的乐园,它们不再在夜间聚集在稻山,而是在城里游荡,以发现人的骨头为乐,它们用头盖骨点起了灯,排着队在城里走路,这里曾经是驴车经过,是戏园的舞台,是高架,是地铁,是三少爷死去又醒来的地方,可这下一世,等得似乎要有点悠远了。

塞娅在山顶看着小鬼们用头盖骨点起的灯,唤着:“小心火烛,切记勿忘。”小鬼们在遥远的城里回应着,叫着嚷着,听起来却那样安详。

“姐姐,我觉得我已经没有了,你看得见我么?”

塞囡点起最后一根烟,那里不知几时才会再有烟卖了。

于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一九九三年的火烧云 一九九三年的火烧云(1)

那日风风火火轰轰烈烈,少年不知,纵身一跃也是稍纵即逝。

——《杜撰记》

少年小五的记忆是从一幢残破的高楼上开始的,那是一九九三年的夏末秋初,那年的最后一场台风刚刚从这个城市的身边擦过,整个城市宛如被水洗过一遍,湿漉漉的,梧桐树叶也淡去了浓绿色,空气中四处弥漫着一股燃烧树叶的焦灼味道,阳光恢复了一种惨淡的白晃晃。那日,小五刚刚过完了十一岁的生日,嘴角荷包蛋浓稠蛋黄的香味还没有去尽,口袋里揣着五毛钱的纸币走在被梧桐树遮蔽的街道上,台风夜晚带来的积水正在退去,于是所有的下水道都发出疯狂的呻吟声,这种呻吟声叫少年小五头一次感到一种巨大的愉悦和危险并存的莫名兴奋,好像那是他透明的血液,正发出歇斯底里的汩汩声。彼时的城市还没有显现出她即将到来的繁盛情景,在小五所生活的偏僻角落,还有大片的没有来得及除去的野草地,再远一点甚至看得到污浊的小桥流水,新的居民区正在建造的过程中,一些光秃秃的小树苗突兀地种在了崭新的水泥路上,四处都是脚手架。虽然说整个城市都在那几年里变作一个巨大的建筑工地,但是在小五的记忆里面,彼时丝毫没有尘土飞扬的印象,他目光所及之处,看到的是巨大的蓝色天空和巨大的废墟,而空气中总是充斥着一股软壳牡丹的气味,这就如下水管道中奔腾的积水般,叫他血脉贲张,得拼命地压制才能够压制住自己放声大喊的欲望。

那一日,汩汩的水管声让小五人来疯,他沿着水管的流向疾走,穿着脱胶的蓝白条纹回力跑鞋和白衬衫,直到被一幢搭着脚手架的高楼拦住了去路。他闷着头走进楼里,沿着还没有造好栏杆的水泥楼梯往上爬,楼道里透亮,光线从每一层水泥的窗窟窿里透进来,于是他一会儿陷在阴影里,一会儿又暴露在夏末的大风里,这样吭哧吭哧埋头走着,既没有计算步数,也不知道走了几层,直到整个平坦的楼顶突然暴露在了他的面前,所有的阴影在瞬间消失,无遮无拦。

在后来的整个冗长而缓慢的青春期,他都记着这种不期而至的无遮无拦,并且他之后所有的记忆都以一九九三年的这一天作为了起点。

在若干年后的一个秋天的下午,小五用一辆小摩托带着菲菲骑在林荫道上时并不曾说起一九九三年的事情,他们两人都戴着硕大的头盔,彼此听不到对方说话的声音。那时天高气爽,空气中少有灰尘,阳光肆意,小五拼命地嚼着木糖醇口香糖,头盔里面一股薄荷的气味。菲菲眼中的小五,是一个狂爱阿迪达斯三叶草系列,狂爱木糖醇口香糖,狂爱红双喜香烟的少年。在菲菲看来,少年这个称呼对于有些人可以绵延不绝地一直使用下去,然而对他们来说真正青春残酷的黄金岁月已经只与记忆有关系。那时候菲菲刚刚辞去了咨询公司的工作准备去法国念书,她在街上淘到一条黑色的麻布阔脚裤,一件粉色的绣花挂颈衫,很得意地向往着在法国的小镇子里穿着这些拍照片。于是有的时候小五就想象着菲菲这样一个苍白的小小人,穿着粉红色的小衣服团缩在法国漏水的小公寓房子里面,在摄像头的前面拼命地打字,整个影调都是灰茫茫的。

小五倒是曾经跟菲菲说起过他真正的黄金少年时代打架的事情,而且反复说过很多遍。那时他十四岁,为了给一个兄弟出头,用砖头敲破了隔壁学校一个小流氓的眉弓,之后担心报复的他就每天在书包里携带一把铁扳手上学放学,他骑着一辆翠绿色的跑车,斜挎着被铁扳手压得变了形的书包,穿梭在当时四处可见的建筑工地之间,那些搭着脚手架的高楼掩映着傍晚咸鸭蛋黄一般的太阳。他总是一边惊惶于身后的自行车链条声或是示威性的铃声,一边在这样苍茫的城市傍晚中流连忘返。但是报复却是始终没有来到,那个铁扳手在书包里面塞了整整一年,终于把小五的牛仔布书包底磨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洞,然后连同一盒假冒的万宝路香烟一起掉落了。

“后来他死掉了。”小五最后总是要郑重地附上一句。

菲菲随手剥着瓜子说:“他怎么死的?被你砸了一下砸死的?”

“他后来吸毒了,死前人瘦得发灰。”其实小五的黄金时代并非像他自己描述的这样阳光灿烂。菲菲在他抽屉里翻到一张几年前的报名照,梳着滑稽的三七开头发,根根都位置妥帖,穿着当时男孩子间流行的灰色无领拉链衫,面孔扁平,全然没有现在的腔调,倒是现在二十七岁的模样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少年。菲菲也不知道为什么近日来要把少年这个词语放在嘴巴边上念叨着,她橘红色的短头发正在渐渐褪色,鹅黄色的衣裳和澄蓝的耳环摆在一起显得不搭调,虽然面孔上面的青春痘依然因为熬夜而来势汹涌,但是这一天,小五再次重复着他铁扳手的故事时,正是早晨八点,夏天已经戛然而止,风从床头的窗户缝隙里不断地涌进来,簌簌发抖的菲菲突然凄凉地意识到,青春期果真已经跟她全然没有关系了。

而小五睁开眼睛的时候,望见菲菲正裸着半个乳房在穿衣镜前面比划着那件粉红色的绣花褂子,那是她在夏天买的,她总是习惯于在早晨醒来时比画着,但是小五并未看出那件褂子有什么特别之处,倒是衬着菲菲那一颗硕大无朋的脑袋,褪色的橘红色头发宛如大葵花一般,而手臂和乳房都是如此细小,看起来好像一个没有发育好的少女。

一九九三年的火烧云 一九九三年的火烧云(2)

他突兀地问:“你到底为什么要去巴黎?”

菲菲犹豫了一下,终于说了句完全不搭调的话:“我过了青春期了啊。”

于是小五努力回想着所谓青春期的片断。此刻是秋天了,楼底下的梧桐树在巨大的风里面摇来摆去,整条街道都是灰蒙蒙的,他想起来的却全都是电影里面的镜头,比如说绿油油的麦田里面的白衣少年,爬在屋顶上面抽烟的赤膊少年,在厕所里打架的血腥气浓重的少年,耳朵边上都是呼呼的风声,那些男孩子们细胳膊细腿的,书包一直吊到屁股底下,走路的时候晃啊晃的。小五的书包里塞着铁扳手的那段日子也是秋天,那是一只牛仔布的书包,双肩的,细带子能够把肩膀勒得生疼,最辉煌的时候书包里塞着两把小刀,一个铁扳手和成摞成摞卷了边的书本,在翠绿色的跑车上骑得像风一样,边上那些搭着脚手架的高楼呼呼地就过去了,要多苍茫有多苍茫。小五现在回头想想才知道,他的整个青春期都与一九九三年的那个傍晚有关系。但是当时所见之后却再也没有见到,哪怕是在电影里面都不曾看见,这一切都与绿油油的麦田,插进胳膊里面的小刀片,对女孩子的无限遐想全然没有关系,这一切他甚至连对菲菲都从来不曾说起过,这一切不可分享也不得分享。

夜间,五楼的小窗帘外面,所有的霓虹灯都在天将暗未暗时点亮了,正对着窗户的是菲菲心目中这个城市里面最最美丽和豪华的高楼,形状如同钢铁战士,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却好像是撒上去的巧克力屑,菲菲手里面捧着法语书,用笔在上面勾勾画画。

这座楼小五一直没有爬上去过。

小五的癖好菲菲并不知道,她从来不知道小五那些在楼道里面度过的黄昏,其实这是没有人知道的。小五穿着阿迪达斯的运动鞋,他穿坏过好多双鞋子,红色的绿色的蓝色的,他的牛仔裤也已经被踩毛了边,鞋跟儿上面的一小圈裤腿几乎要断下来。他就那样噔噔噔地踩着楼梯往上跑。一九九三年爬上的第一幢楼后来成了一幢烂尾楼,裸露在外面的钢筋终于都生了锈,好像刚刚被摧毁的宇宙战士一样,庞大的身躯笨拙地停泊着,却是小五眼中真正的里程碑。自此以后,他爬过家周围所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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