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他个人、使他有切肤之痛的,是他临走时所见营地上的那一片狼藉。他回想起来简直有点伤心:小石子走道都给小河般的水流冲光了,帆布床给掀翻了倒插在泥浆里,帐篷就剩了污迹斑斑的一堆破烂。真是满目凄凉!想到这里他又火冒三丈了。
他命令司机:“老弟,你还是把车灯打开。不然要什么时候才能开到啊。”要是附近埋伏有打冷枪的敌兵,那开灯行车就不啻端了支蜡烛,走进藏有刺客的黑森林。将军在车座上感到一阵紧张,但也不无快意。冒险自能给人以一种刺激,使他深感自己肩负的任务之重要。他对侯思和达尔生说:“你们一边一个沿路警戒。”吉普车两边并没有上窗,侯恩和达尔生就把卡宾枪伸到车外,密切监视两边的丛林。车灯一开,丛林的枝叶都成了银白一片,更显得神秘莫测了。
侯思少尉用手摸了一下卡宾枪的弹盒,拆下了又卡嗒一声重新装上,好大的一双手就这样端着支短家伙,把枪口对着丛林。他的心境复杂极了,其中有些情绪属于亢奋之列,有些情绪则可归于灰心一类。想了这许多办法,稳扎稳打取得了不小的进展,如今猛一下子却说不定已经落得全线崩溃,可他们的吉普车还在这儿乱转,好象一根神经拼命想附上一块肌肉、一个器官,好起到它神经的作用。将军有一次对他说过:“我喜欢乱,那就象试剂滴进了烧杯,一时泡沫翻腾,可不一会儿结晶体就分离出来了。依我说,乱,那才刺激。”
当时候恩心里就想:这是剿袭名篇,拾人唾余罢了。将军哪能喜欢乱呢——只要他自己身在烧杯之中,他就喜欢不了。只有象他侯恩这样的人,真正一无干系,才提得起这份兴致。
不过话说回来,将军今天的表现还是不错的。侯思记得,风雨的势头稍杀以后,大家最初都打不起一点劲来。将军只是对沾满污泥的帆布床瞅了那么一眼,随手一抹,刮下一小团烂泥捏在手里。大家都叫狂风暴雨折磨得筋疲力尽了,然而将军却没有忘记采取对策,在人人垂头丧气,都只想悄悄去找个地方存身的时候,他向部下作了一篇情辞极其动人的讲话。说起来那当然也是可以理解的:将军不能不挽回他这个指挥官的威信啊。
他此刻的举止谈吐又何尝不可理解。侯恩从他那种异样的温文、那种说话的声气,知道他现在一心无他,就只想着战事,想着这漫漫的长夜。这就使将军与过去完全判若两人,十足成了一根末梢尽露、一心只想寻个依托的神经。
对此侯恩固然感到钦佩,却也有些不快。这样一个心眼儿扑上去,也真有点不近人情,他真不明白将军是怎么办到的。他把手里的卡宾枪往上托了托,闷闷地直瞅着眼前的丛林。大路前面的拐弯处很可能就架着一挺日本人的机枪,更可能埋伏着几个日本兵,带了一两件自动武器,在那儿伺机打冷枪。说不定吉普车转过弯去,一下子就会扶上个一、二十枪,他琐碎的探索,无谓的牢骚,由此而构成的这渺小的一生,也就得一笔勾销了。同车一并遭到意外的,一个也许是天才,一个是大到如达尔生这样出奇的傻大个,另外还有一个神经紧张的年轻司机,谁保得定他骨子里就不是一块法西斯分子的料?就这样,一个转弯,全都完蛋。
反过来也有一种可能,就是他把人打死。只要他枪口一举,一扣扳机,就有人一腔喜乐哀愁——说不定还带着内心的一缕善念——一齐化为乌有。简直就跟踩死一只小虫一样容易,甚至还要更容易些。是了,他闷闷不乐就是这个缘故。一切都出了轨、乱了套了。当兵的在车场上大唱其歌(这事其实例满有点意思,虽说有些幼稚,倒也表现出了一定的勇气)。自己呢,却跟着将军在这里赶路(在这灰暗一片、茫茫无边的丛林里,他们几个人不过是个小小的点子顺着一条线在移动)。可说不定哪儿还在进行一场战斗呢。他们不绝听到的炮声、枪声、固然可能只是前沿的零星交火,算不了什么,可谁敢说这些零星的火力现在就一定不是集中在一处,打了一场小小的恶战呢?听这枪声、炮声,都谈不上有一点配合。黑夜把部队割得支离破碎,这样你一摊我一摊的,都成了七零八落的孤军了。
他又感觉到靠在他身上的那个分量了:达尔生好大的个头顶着他魁梧的躯体,使他有点不自在。过了一会,他就从衬衫的前胸袋里掏出一支烟来,东摸西摸的,想找火柴。
“抽烟不好吧,”达尔生卿咕了一句。
“车灯不是都开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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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4节'
“混蛋!”布朗骂了一声,系好鞋带,就管他上岗去了,再也没有说一句话。罗思一时就呆呆地站在那儿,只觉得步枪皮带擦得肩头生疼,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地摸回去,回到他和米尼塔临时过夜的地方。米尼塔把毯子都拖来盖在自己身上了,罗思就小心翼翼在他身旁躺下,尽量把毯子拉过点儿。在家的时候罗思有个老脾气,睡觉非要盖得严严实实不可;现在只能扯过半幅毯子遮住两只脚,他感到无限凄楚。碰到的东西似乎样样都是湿的。腿露出在外边,细雨一阵阵打在腿上,冻得他够受的。毯子虽还没有到湿透的地步,却也够湿的了,而且还带着一股霉湿味儿,象是脚臭。他一连翻了几个身,想能不能找到个合适的位置,好睡得舒坦些,可是翻来覆去总象有个草木的根根戳在后腰上。掩在脸上的毯子角一移开,那毛毛雨就闹得他不得安生。他一边打颤一边却又在出汗,心想这一回管保要闹出一场大病来了。他心里一动,忽然想起:我怎么就不回敬布朗一句呢?我替他代值了半点钟班,他真应该感谢我才对哩。罗思因为没有能当场想出这句话来反驳布朗,心里感到又恼又恨。他气呼呼拿定了主意:不忙,明天早上再回敬他。他算是看透了,侦察排里这么些人,真能叫他喜欢的,他实在找不出一个。尽是些糊涂虫!对待新来弟兄谁也没有一点最起码的友情,想到这里他心头突然起了一阵寂寞之感。脚上其冷难当,他就想扭脚趾头暖和暖和,可是再扭也暖和不起来,连他的心也跟着凉了。他就转而去想妻儿,此刻在他的心目中,能回到妻儿身边就是人间最美满的生活了。他只觉得妻子的眼神是那么温柔体贴,儿子似乎也含着喜悦和敬意,正瞪大了眼睛望着他。他脑海里还浮起了将来儿子长大后跟他一本正经研究问题的情景,儿子对他的意见可尊重哩。毛毛雨惹得耳朵痒痒的,他就扯起毯子角重新把头蒙上。米尼塔身上倒是暖烘烘的,他就把身子挨过去。脑子里又想起了他那个还小的儿子,心田里漾起一阵得意。他想:儿子觉得我这个老子还挺了不起哩。我早晚就得让他们看看我可不是碌碌之辈。他闭上了眼,轻轻吁出了一口长气,对着这细雨霏霏的黑夜,心中感到无限怀念。
布朗暗自寻思:罗思这个混蛋,当班的时候睡大觉,弄得不好其会把大伙儿都害死哩。做出这种事来,太不应该了!把弟兄们都撂下不管,天下再没有更混蛋的事了。
对,天下再没有更混蛋的事了——布朗心里又想。我尽管害怕,尽管吓得胆战心惊,可至少总还象个士官的样子,自己的职责总还能顾到。人要上进,是没有捷径可走的;只有尽到自己的力量,负起应负的责任,才能得到应得的酬偿。可这个罗思,从他一来我就注意他了。我看出来这是块废料,一味偷懒,不求上进,遇事没精打采,啥也不热心。这班家里有了子女的,我最讨厌。他们因为到底还是免不了给抽上了,所以牢骚就是多。妈的,怎么就不想想我们呢?我们已经苦苦打了好两年了,天知道还要打上多久!我们出来拼命,他们倒在家里抱着老婆睡觉——没准儿连我们的老婆都让他们勾搭上了呢。
布朗生气地把屁股在子弹箱上挪了挪,两眼望着丛林里,手擦了擦那短塌鼻的鼻梁,沉浸在冥想之中。真的,怎么就不想想我们呢?我们老远的在这儿,冒雨守在个差劲透顶的工事里,心惊肉跳地留心着每一个要命的响动,可是那帮婆娘倒在家里寻欢作乐,管她们快活。
只怪我当初懵懵懂懂,弄了这么个不规矩的娘们做老婆。其实还在我们读中学的时代,她就是那样了:只要看见是个男人,管他好歹她都要去招惹招惹。唉,我现在算是明白过来了,我明白了讨这么个老婆实在是失算,因为她老是瞒着我偷偷摸摸,这本性是再也难改的了。我直到今天也说不准她当初到底是个黄花女儿不是。如今这世道,清白规矩的女人是再也别想找到了——你想想,姐夫出门去了,姐姐在外头鬼混,她居然会有脸跑到弟弟面前,叫弟弟少管闲事,做男人的,难道还不应该醒醒吗!男人不在跟前,女人没有一个是靠得住的。有子有女的有夫之妇,跟我萍水相逢搞了些风流勾当的难道还少吗——都是那副丑态,想想简直令人作呕。布朗把膝头上的步枪取下来往机枪上一靠。在这儿有那么多事得操心,队伍里又都是罗思这样值班睡大觉的要命家伙,给弟兄们派任务还得派得四平八稳,不能叫谁吃一点亏,何况过一天还要担一天心,只怕死期就在今朝。这些就够你伤脑筋的了,你哪还会有许多闲心思?所以你还只当家里的女人一本正经,规规矩矩,岂知不然,她们竟没有一个是好货。我们在这儿,苦闷了就总是自己“出火”,玩得都讨厌了,可不这样又有什么办法呢?我知道弄这玩意儿使人意志颓唐,还是且住为佳,那样我精力也可以充沛些,但是一没有女人,二没有一点盼头,怎么住得了手呢?大伙儿都是这么干的,我敢打包票。
可这会儿我老婆又在干什么呢?此时此刻,她说不定正在床上跟个野汉子说体己话呢,他们也许就在合计等我一命呜呼之后,他们得了我一万块钱的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