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的遗弃尸体,其总数自然还要多得多。
红卍字会和崇善堂列表所示尸体掩埋数的可靠性
红卍字会掩埋队和崇字掩埋队的尸体掩埋统计资料,就其提出的情况而言,它的可靠性不是无可怀疑的。因此,辩护方面最终提出如下论点:
前面提出的证据,是在日本军占领南京后,实际上是在十年后的一九四六年调查所得的资料,不知道这种调查以什么样的资料为基础,尤其是,要在十年后确定尸体的数字,这几乎是不可能的。这里列举的数字,只能说是完全想象出来的(中略)。
下面就这些证据所提供的数字,举例说明它是特意伪造的,是不可信的。
据法庭证第三二四号的证词说:从一九三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至二十八日崇字掩埋队共掩埋了四百零四具尸体,平均一天掩埋一百三十具。然而,从一九三八年四月九日至十八日,在兵工厂、南花台等广大地区掩埋了二万六千六百十二具尸体,平均一天掩埋二千六百具。如果将前后掩埋尸体的情况比较一下,很明显,有其夸大和杜撰之处,难以令人置信。当时,在日本军清理过的地区——雨花台一带,已是战斗后五个月了,自然不存在这种尸体。在其他地方,如水西门一土坷、中山门-群马、通济门-方山等等,也可以指出其类似的矛盾。
对红十字会的掩埋数来说,也可以指出如前所述的矛盾。例如,有说一天处理六百七十二具尸体的,又有说一天处理九百九十六具尸体的,而且突然说有处理四千六百八十五具(二月九日那天)的,有处理五千八百零五具(二月二十一日那天)的。即使进行掩埋工作的工人人数有增减,也不会出现那么大的差别,可以认为,那只是追求数字而已。
另外,在崇字掩埋队所列掩埋尸体的数字中,对所有被害男女和儿童的人数都有适当减少的;尽管如此,在红卍字会所列的数字中,都没有妇女和儿童。当时,非战斗人员几乎已经逃走,没有人留在战场上,要是说妇女和儿童介入了战场,那在常识上几乎也是不可信的。违反这种实际情况的证据,只能理解为他们为日后便于伪造作准备。
再观察本表——它反映了有计划进行的尸体掩埋情况:红十字会从二月十九日至二月二十二日,于下关鱼雷军营码头连续掩埋尸体,其间,于二月二十一日掩埋了二百二十六具,但于十九日却掩埋了五百二十四具,二十日只掩埋了一百九十七具,这是违反一般常识的,因为作为有计划进行的掩埋工作,理应在头几天掩埋尸体多,以后逐渐减少。从煤炭港、兵站处等其他地方的掩埋工作中也可以看出类似的矛盾(《远速》,四十二号,载前引资料集1,第三七一至三七二页)。
尽管辩护方面是这样认为的,但这种看法究竟能否成为说明上述资料缺乏证据的论证,那还是一个问题。疑问是并非绝对的。事实上是日本军命令这两个掩埋队负责处理遗弃尸体,因而日本军队方面理当也保存着掩埋队所报告的资料。中国方面虽大致推测日本军当局在战败时可能毁掉了这些资料,但肯定没有把握认为一定销毁了。所以,中国方面不和能要危险的把戏,即向军事审判法庭提出可疑的证据。
如果说以上只是消极性的反驳,那也可以。但从中可以看出有力的证据,它足以彻底推翻辩护方面的批判。而且有趣的是,那些资料来自日本方面。
所谓那些资料,就是林田特派记者所写的一段消息,刊登在一九三八年四月十六日《大阪朝日新闻》的“华北版”上,标题是《南京通讯 第五章卫生之卷》。在这段消息中还有一个标题,即《工作是整理尸体、控制瘟疫蔓延,防疫委员会也四出活动》。这也是以前几乎未曾知道的重要资料,故将其有关部分如实介绍如下:
经战斗后,南京首先必须整理的是遗弃的敌人尸体。不知有几万具尸体埋在壕沟里和小河中。尸体堆积如山,如让其遗弃在那里,就卫生和安定人心而言,都有严重危害性。
于是,红卍字会、自治委员会和日本山妙法寺所属的僧侣们携手合作,着手进行处理。他们把腐烂的尸体装上卡车,同时口念“南无妙法莲华经”,将尸体掩埋在一定的地方,但花费了相当多的物力和人力。他们忍受着令人厌恶的臭气,日复一日地持续进行收尸掩埋工作,到最近为止,已在城内处理了一千七百九十三具,在城外处理了三万零三百十一具。约花费用一万一千元,出动了苦力五、六万人(旁注原文如此——译者)。但在城外,山后还留着很多尸体,而且支出八千元左右,准备在盛夏来到前结束尸体的处理工作(辩证二六九○〔未在法庭上提出〕 。全文见前引书1,第三九三页)。
根据上述记录,红卍字会、自治委员会和日本山妙法寺的僧侣们估计是在昭和十三年三月底前处理尸体,城内有尸体一千七百九十三具,城外有三万零三百十一具,合计达三万二千一百零四具。这里,看不到崇善堂掩埋队——据中国方面的资料说,它曾掩埋遗弃尸体三分之二以上——的名字,是值得怀疑的。那是在开列掩埋队队名时偶尔漏掉了崇善堂吗?还是在上述三万二千一百零四具中未包括崇善堂掩埋队所处理的尸体?这都很难立即判断。为了研究这个问题,首先要从红卍字会和崇善堂两掩埋队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提出的明细表中,统计出这两个慈善团体在昭和十三年四月初所掩埋的遗弃尸体数。
红十字会的掩埋队从昭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至十三年三月二十七日为止,一在城内掩埋尸体一千七百九十三具(另外从十二月二十二日至翌年三月二十五日为止,运往城外掩埋的尸体有一千九百八十六具),从十二月二十二日至翌年三月二十七日为止,在城外掩埋尸体三万六千九百八十五只(其中一千九百八十六具是从城内运往城外掩埋的),合计三万八千七百七十八具(另外,从六月三十日至十月三十日为止,城内有四百零五具尸体被掩埋在城外;从四月十四已至五月三十一日为止,城外有三千九百四十具尸体被掩埋在城外,合计四千三百四十五具。与四月份以前掩埋的尸体合在一起,共四万三千一百二十三具)。
崇善堂的掩埋队从昭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至十三年四月八日为止,在城内掩埋尸体七千五百四十八具(另外,从四月九日至五月一日为止,有十万零四千七百十八具尸体掩埋在城外。城内和城外合在一起,共掩埋了十一万二千二百六十六县)。
在南京城内外,遗弃尸体的掩埋数归纳如下:
┏━━━━┳━━━━━━━┯━━━━━━━┯━━━━━━┓┃ ┃ 红卍字会 │ 崇善堂 │ 合 计 ┃┣━━━━╋━━━━━━━┿━━━━━━━┿━━━━━━┫┃三月份以┃ 城内 1,793 │ 城内7,548 │ 9,341 ┃┃前 掩 埋┃ 城外 36,985 │ │ 36,985 ┃┃ ┃ (计 38,778)│ (计7,548) │(计46,326)┃┠────╂───────┼───────┼──────┨┃四月份以┃ 城外 4,345 │城外 104,718 │ 109,063 ┃┃后 掩 埋┃ │ │ ┃┠────╂───────┼───────┼──────┨┃ 合 计 ┃ 43,123 │ 112,266 │ 155, 389 ┃┗━━━━┻━━━━━━━┷━━━━━━━┷━━━━━━┛
我为了将它与刊登在《大阪朝日新闻》“华北版”上有关掩埋数作一比较,这次首先整理了检察方面的书面证据——红卍字会关于掩埋尸体的报告,其中城内一千七百九十三具的掩埋数同前者的数字完全吻合,使人感到惊讶。而且,在城外的遗弃尸体掩埋数,前者说是三万零三百十一具,后者说是三万六千九百八十五具,两者的数字出入也不是很大。其中所相差的六千六首七十四具,可以看作是由南京自治委员会和日本山妙法寺的僧侣们掩埋的。
总之,日中两国的资料所反映的遗弃尸体掩埋数,竟如此奇妙地相一致,由此不妨认为,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提出的关于这一事件的书面证据,其可靠性得到了确认。不管怎么说,辩护方面试图对红卍字会掩埋尸体的情况进行常识性的批判,显然是不恰当的。尤其是所谓“在红卍字会所列的数字中,都没有妇女和儿童”云云,是不是看错掩埋表了?还是弄虚作假?实在可笑。
尽管如此,崇善堂掩埋队从四月九日至五月~日仅二十三天时间里,在南京城的南部和东部近郊掩埋了遗弃尸体十万零四千七百十八具,对此谁都有怀疑(该掩埋队从十二月二十八日至翌年四月八日为止,在城内掩埋了七千五百四十八具尸体,这有详细记录,可以说是证据确凿)。但数字也许稍有夸大,可决不能断定它是虚构的资料。
正如前面所介绍的,《大阪朝日新闻》的“华北版”报道说,在三月底以前,已总计雇用苦力五、六万人,花去费用一万一千元左右,掩埋了尸体三万二千一百零四具(在此期间,另由崇善堂的掩埋队处理了尸体七千五百四十八具。自然还有其他掩埋队掩埋的尸体),但还有许多尸体有待于掩埋。于是据说又拨款八千元,“准备要结束处理尸体的工作”。如果说是八千元,它可以用来处理约二万四千具被遗弃的尸体。凡是掩埋完了的尸体,合起来约有五万六千具。然而,说是二万四千具,那也是个估计数,实际掩埋的尸体数,据说在十万具以上,这个数字也许是令人吃惊的。
还有其他几个掩埋队
除红卍字会和崇善堂的掩埋队外,还有其他几个掩埋队。根据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的法庭证据《南京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