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25 《日方记载的中日战史》,《中日战争》(1),第281页。
注26 《帮办军务四川提督宋庆来电》,《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2818),第35卷,第33页。
注27、29 《帮办军务四川提督宋庆来电》,《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2818),第35卷,第33页。
注28 渡边联队,即步兵第十八联队。原联队长为佐藤正大佐,故亦称佐藤联队。佐藤正在牛庄之战中负伤,以资格颇深的第二大队长门司太郎少佐代理联队长。进攻田庄台前,野津道贯始任命军参谋渡边中佐为联队长。
注30 《日清战争实记》第24编,第18、24页。
注31 日本参谋本部:《明治二十七八年日清战史》,附录第83,《田庄台战役日军伤亡表》。
注32 《钦差大臣刘坤一来电》,《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2829),第35卷,第39页。
注33 姚锡光:《东方兵事纪略》,见《中日战争》(1),第50页。
第五章 日军侵犯山东半岛与北洋舰队覆灭
第一节 德璀琳东渡
战局每况愈下,清政府急切地期待列强调停。此时,美国以居间人的角色,传递陆奥宗光的淡话,点明要中国先提出讲和。清廷惟恐和议之不速,当然求之不得,决定派津海关税务司德人德璀琳东渡,以相机转圜。
十一月二十二日,德璀琳偕英人泰勒和立嘉注1,从大沽乘德国商船礼裕号东渡。行前,德璀琳请头品顶带,李鸿章权宜授之。事后,始致书奕訢和奕劻说明此事。对于李鸿章的越权行为,翁同龢深为不满,叹道,“可诧也!”注2然亦无可奈何。德璀琳此行,携带照会及李鸿章致伊藤博文的私函各一件。照会称:“照得我大清成例,与各国交际素尚平安。现与贵国小有龃龉,以干戈而易玉帛,未免涂炭生灵。今拟商彼此暂饬海陆两路罢战,本大臣奏奉谕旨……遵即令头品顶戴德璀琳立即驰赴东京,赍送照会。应若何调停复我平安旧例之处,应请贵总理大臣与德璀琳筹商,言归于好。为此照会,谓烦查照施行。”注3李鸿章私函的内容与照会大同小异,但用语更为恳切,如称:“和局中辍,战祸繁兴,两国生灵同罹兵燹,每一念及,良用惋惜!本大臣日夜苦思,冀得善策,俾水陆之战一切暂时停止。”“请问贵国命意之所在与夫停止战务重订和约事宜。”注4表示在停战与订约问题上愿意听取日方的意见。
二十四日,即德璀琳衔命东渡的第三天,李鸿章接到伦敦来电:“日本已许美国调停,美总统已派驻北京公使一员、驻东京公使一员,彼此通电办理。又美国愿与中国居间调停,日本甚为感谢,惟中国必须先行派员前往请和,以后之事自然顺适。”注5他立即转报总理衙门。二十七日,田贝接美国驻日公使谭恩电称:“所言中国说和大意,不允。如中国派头等全权大臣与日所派大臣聚会,方能讲和停战。”注6谭恩的电报证实了伦敦来电所传不假,使枢府诸臣感到兴奋。本来,德璀琳赴日一事是秘密进行的,但纸里终究包不住火,消息还是泄漏了。赫德在十一月二十五日的一封信中写道:“德璀琳已去日访晤伊藤,希望取得和平,而日本已经说过可以通过美国驻东京
或北京的公使同日方接触。这两个办法是互不相容呢,还是相辅相成?尚待分晓。”注7赫德写这封信时,德璀琳尚在赴日的途中。田贝得此消息,大为不满,要求总理衙门勿令德璀琳前往,如已抵日亦不可开谈,否则他将撒手不管。奕訢等人深恐在此关键时刻开罪美国,而且日本已允讲和,感到派德璀琳赴日已无必要,便由孙毓汶、徐用仪驰书李鸿章称:“既经美国出为调停,自较遣人往说为得体,且一切与田使面商较慎密。”注8总理衙门也发电阻止德璀琳渡日,但为时已晚了。
十一月二十六日,德璀琳抵达神户。当天晚上,德璀琳上岸访兵库县知事周布公平,说明自己乃为讲和而来,并要求面见伊藤博文,呈交李鸿章的手书。二十七日,周布将此事电达陆奥宗光。陆奥即致电在广岛的伊藤博文:“德璀琳请求面会贵大臣之缘由,据敝人推断,该人携带所谓李鸿章之书函,亦大抵与近来清国政府向外国所声明者相同。无论如何,其条件必为我政府所难以同意。”注9电发后,陆奥感到意犹未足,再致一电详细地说明自己的观点,“有关德璀琳事,经过较全面地考虑后,我认为,无论您或日本政府接待他,还是接受李鸿章的信件,都是不恰当的。在目前情况下,除非中国政府预先发出通知,并派出合适的、有资格的全权代表,否则是不能与中国政府官员进行接触的。如果德璀琳带着任何受我们鼓励的迹象回到中国,则要导致德璀琳本人或赫德被任命为将来谈判的全权代表。而任命外国人为全权代表,无论如何都必须拒绝。因为这样做不仅不合适,而且可能给列国一个间接干涉的机会。因此,我坚持认为,您不要接见他或接受李鸿章的信,而应签署命令,让德璀琳在限定时间内离开日本。”注10
陆奥的这封电报表明,日本政府以排除外国插手议和为最高外交准则,这也成为处理德璀琳来访问题的基本态度。于是,伊藤接电后,便派内阁书记官长伊东已代治亲至神户办理此事。
第二天,德璀琳仍没有得到日方的明确答复,只收到周布公平的一封信,内容是询问所携李鸿章信件的性质、德璀琳的身分及其同行者的国籍。德璀琳当即复信一一地作了回答。是夜,德璀琳起草致伊藤博文书,详细地说明此行的目的,是想听取日方的讲和条件,而“结束目前这种不幸的战争状态”。十一月二十八日晨,德璀琳发信时,连所携之照会一并附上。并在信末告知:“我已决定今晚离开神户,但仍希望得到答复。”注11
在对德璀琳采取何种态度的问题上,伊藤博文与陆奥宗光的意见并不一致。陆奥主张坚决拒绝接待,而伊藤则比较慎重。根据他的分析,中国在连败之后“不仅无一人维持政府,且瓦解亦迫在旦夕。实际上,北京已面临无政府状态,李鸿章不能离开天津。”因此,他认为:“德璀琳一行若提出条件,仅为同我会面而听从我之意图,则不能不决心改变其陷入无政府之状态。”注12可见,他是主张有条件地会见德璀琳的。正在两人相持不下的时候,德国驻日公使哥特斯米德在二十八日上午打给陆奥的一个电话,却使他在这场争论中占了上风。陆奥接到电话后,立即致电伊藤:“德国公使刚刚打来电话说,他已收到德璀琳的电话,间接地建议接见德璀琳一行。我惟恐接见德璀琳一行,将是外国干涉的开始。因此,我要特别重申我原来的建议。”注13陆奥的口气很硬,伊藤不得不认真考虑他的意见。
是日,在伊藤博文的指示下,伊东已代治让兵库县知事周布公平出面,正式通知德璀琳:
“(一)台端乃非经正当手续的使节,因此不能和台端会面。
(二)今两国正在交战,倘有事商议,中国须通过正当手续,派遣具有能充分发挥实效之资格人前来。
(三)即使带有李鸿章的书翰,而欲以此举作为派遣正式使节的准备工作,亦必须是中国官吏,而且有权力、能完全代表中国政府的人。
由于上述理由;总理大臣不能和台端会面。又所带来的李鸿章书翰亦不能接受。”注14
对于周布的口头通知,德璀琳一言不发,却称:“本日接恭亲王电,日本政府巳承诺美国政府仲裁,本人已无须在日本逗留。恭亲王的电报乃二十六日天津德国领事致神户德国领事者。因此,本人必须立即返回。况且李鸿章的书翰,业已于本日邮寄伊藤伯爵。”注15
十一月二十九日晨六时零五分,德璀琳一行仍乘礼裕号由神户解缆,归航天津。
德璀琳东渡,只是清政府派出正式议和代表之前的一段插曲。对此,日人评论说:“德璀琳冒然而来,怅然而返,世人皆以为奇。”注16其实,这并无奇怪之处。派德璀琳渡日一事表明其乞和心情之迫切已达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而日本政府拒绝接见德璀琳,则含有延长战事和避免外国插手而迫使清政府正式派遣全权使臣的双重目的。
注释:
注1 泰勒(Breut Taylar),德璀琳的私人秘书。立嘉(Alexander Michie),任伦敦《泰晤士报》驻华通讯员及天津英文《时报》编辑,并充李鸿章顾问。
注2 《翁文恭公日记》,甲午十月二十六日。
注3 《日本外交文书》第27卷,第858号,附件。
注4 《李鸿章致伊藤博文文书》,见桥本海关:《清日战争实记》,第14卷,第466页。
注5 《李鸿章致总理衙门电》,《朝鲜档》(2374)。
注6 北京美国公使馆:《中日议和往来转电节略》,见《中东战纪本末三编》第2卷,第32页。
注7 《赫德致金登干函》Z字第641号。见《中国海关与中日战争》,第78页。
注8 《孙毓汶、徐用仪致李鸿章函》,《李鸿章未刊稿》(抄本)。
注9 《日本外交文书》第27卷,第851号。
注10 《日本外交文书》第27卷,第855号。
注11 《日本外交文档》第27卷,第858号。
注12 《日本外交文档》第27卷,第857号。
注13 《日本外交文档》第27卷,第859号。
注14 《日方记载的中日战史》,《中日战争》(1),第258页。
注15 《日本外交文书》,第27卷,第861号。
注16 《日方记载的中日战史》,《中日战争》(1),第259页。
第二节 日军进犯山东半岛
一 威海卫的军事地位和防务
威海卫位于山东半岛的东北端,与辽东半岛的旅顺口遥相对峙,共扼渤海的门户。故威海卫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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