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密档:不在现场的证人 作者:法医剑哥》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法医密档:不在现场的证人 作者:法医剑哥- 第3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那么在移尸的过程中,创口的出血肯定会滴落在地面上,而现场附近无任何滴落血;还有就是死者鼻腔流出的柱状血迹,也不会单纯地由鼻腔流到右面部。”
余世春也说道:“那万一移尸的时候,有人用东西包住了死者的头部,那血也是不会滴下来的。”
这个想法不无道理,叶剑锋之前也想到过,但很快就被他否定掉了,他向余世春解释道:“这样的话,头部的血是不会滴下来,但是鼻腔流出的血迹形态会有所改变,不可能只有单一的流柱状血迹,不管几个人,抬着一具尸体,行走并不顺利,再说既然是移尸,干吗把尸体抛到这么繁华的地段。太不合常理了吧。”
“我看移尸的可能性的确不大。那会不会还有种可能,就是死者伤后自己走到这里然后死在了这里?”郑阳想到另一种可能性。
“这一点,我想也可以排除。因为,一是死者不仅颅脑损伤严重,而且颈椎骨折,椎管腔内有出血,这样的损伤也许不会导致人立即死亡,还有伤后行走的能力,几乎不可能。二是死者袜底只有少许的灰迹,并没有现场地面的污迹。再者,死者头颈部包括衣物上没有站立时头部的滴落血迹,口鼻部也是。”
“那死者有没有可能是在现场被人用重物砸中头部致死,然后倒地死亡,身上值钱的财物被洗劫一空?”姚英华也跟着说道。
叶剑锋看着姚英华说:“这要有一定的前提条件。一、死者当时蹲着或坐着,体位很低:二、死者被完全控制,无法反抗;三、致伤物是一个质量大质地硬具有较大面积的物体,比如大石板、大铁块。还有就是,劫财有必要脱去死者鞋子和皮带吗?”
“另外从现场周围物品的摆设和地面的痕迹,基本排除有争斗的痕迹。”杜自健及时补充,也是对叶剑锋的一种肯定。
听到此处,郑阳望着叶剑锋,若有所思地说一句:“这么说,高坠的可能性最大了。”
“对。我和小张将尸体重新看过,死者左后项遭受到较大面积、较大力量的外力作用,这样的作用力不仅导致了死者颅内出血、颈椎骨折,而且还造成了颅骨整体变形,引起左颞部和颅底骨折。这一切都符合死者从高处坠落时,顶部与地面发生碰撞而形成。”
“你的意思,死者左颞部的头皮血肿和骨折,不是直接外力导致的,而是顶部碰撞到地面形成的。那怎么这里骨折,顶部却没有骨折?”郑阳觉得有些匪夷所思。
不光是郑阳,在场大多数人都难以理解。
叶剑锋摊开双手,掌心相对,做了一个球状的姿势,说:“这种骨折在法医上叫作颅骨整体变形。人的头颅近似一个球状,当人头部受到一个面积较大的作用力时,受到作用力的这位置可能不会发生骨折,但这种作用力会瞬间引起整个颅骨形态发生改变,这就好比用一个东西压着皮球,受挤压部分之间的距离缩短,而没有受压的部分间距增大膨出,对于颅骨来说,膨出的部位骨板受到较大压力,一旦超过颅骨的弹性限度,那么就会骨折。我这是作了一个简单说明,大致就是这个机理。打个形象的比喻,就像用力拍击西瓜或把西瓜扔在地上,西瓜受力的部位也许不会裂开,但其他部分会裂开,只不过颅骨比西瓜要结实多了。”
这是极其专业的一个法医学说,叶剑锋这段长篇大论的解释,也不知是否能让各位明白,在大家的沉默中,这个问题算是过去了。
紧接着,一直眉头紧锁的余世春又提出了新的疑问。
“尸体没被移动过,那怎么会在雨篷下面?难道会瞬移?”
这一点,一度是被所有人所忽视的,也一度是叶剑锋困惑的地方,他现在必须要把这一点解释清楚。
“朱主任,麻烦借你电脑一用。”叶剑锋打开朱云鹏笔记本电脑,调出现场雨篷的照片说,“这个雨篷顶外沿的横梁一端绑在电线杆上,另一端绑在插进地面的竹竿上。问题就出在这根竹竿上,你们看,这根竹竿是向着雨篷这一侧倾斜,我们刚才来之前又去了一趟现场,目测了一下雨篷的高度有3米左右,竹竿的倾斜角度估计有70度,而且这根竹竿韧性很好,不易折断,有一定的弹性。当一个体重有一百二三十斤的人从雨篷上坠落到地面的时候,重力会瞬间将竹竿压弯,竹竿更加向内侧倾斜,那雨篷的横梁也随之瞬间内移,当人落地后,竹竿又恢复原状,横梁也会恢复原位,这样一来,人的坠落点就处在横梁里面、雨篷之下了。”
“叶法医说的是雨篷外沿横梁的离地高度,我们测量了下是2米6,而固定在墙体上的高度是3米1。这个雨篷是一个从高到低的斜坡结构,外侧两端捆绑处并不十分牢固,雨篷上万一有人,的确容易摔下来。”朱云鹏不仅没有否定叶剑锋的这一推论,还帮他补充了雨篷的客观数据。
叶剑锋也补充了一句:“如果一个人从2米6高度坠落,一般情况下不会死亡,但如果是头部直接着地,那损伤是致命的。薛家豪就是如此。”
听完这样的分析,在座的其他人反应不一,虽然还没有得到大家的肯定,但是也没有反对的声音,不过质疑声还是有的。
余世春沉思了一会儿,然后又问了一句:“对了,死者其他部位有没有打击伤?”
“噢,对。你不问,我都差点儿忘了。”叶剑锋翻开尸检记录说,“一是,死者两侧面部淤青肿胀,背部、双腿也有些淤青,都是些皮外伤。看得出死者生前可能受到他人的拳打脚踢。二是,死者双侧膝盖下也有淤青,但皮肤没破损,裤子上只有灰迹,这极可能是因死者长时间双膝跪地形成。三是,死者右颞部、左手背、左肘后都是一些表皮剥脱,排除打击可能,应该是在摔跌过程中形成的擦伤。”
“非法拘禁?”余世春听到这里,灵光一闪,右手突然拍了一下桌子说。
真是一通百通。
余世春支队长提出薛家豪生前被人非法拘禁的观点,对所发生的一切都有了一个合理的解释,不仅符合叶剑锋的推断,也解开了薛家豪为何坠落此处的疑惑。
根据现在所掌握的情况,大家都能想到,薛家豪很可能是被人拘禁到现场的这栋楼里。
知道具体是哪个房间,这并不是难事。
薛家豪很可能是从被拘禁的房间跳窗逃跑而发生了意外,具体到哪个窗户,无非就是雨篷上方从二楼到五楼。
下午5点半,农贸市场里人员逐渐稀少,借此时间段,再一次勘验了现场,这次勘察重点就是雨篷。雨篷在墙体上的几个固定点,并无明显松动和破损,可见如果薛家豪从窗户跳到雨篷之上,冲击力并不大,那最有可能的就是雨篷上距离不到1米的二楼窗口。
洪桥镇农贸市场3号楼1单元201室,正位于快餐店楼上,该房在半年前已出租给一个叫黄斐的人。
黄斐无法联络,房东又在外地,只好找到开锁匠打开201的房门。
如果叶剑锋分析得没错,那北侧房间的这扇窗户必定会留下些蛛丝马迹。
室内凌乱不堪。窗户上、窗台上都是些厚厚的灰尘,显然有些灰迹被擦去的地方,符合一个人身体擦碰的痕迹,玻璃上有些残缺不全的指纹,更为可喜的是,在纱窗底边有些扭曲破损的金属框上还挂着一丝丝衣物的纤维,这正是薛家豪在翻窗时,裤子的臀部部位被钩破而留下来的铁证。
经过了一天一夜马不停蹄的劳顿,最大嫌疑人黄斐已经浮出水面,黄斐虽然已不见踪迹,但顺着这条线,很快抓获了另一名同案犯王军,据王军交代他们只是拿钱帮人办事而已,雇佣他们拘禁薛家豪的另有其人,此人叫于飞智。
5月7日晚上,薛家豪吃完晚饭后,就被黄斐、王军两人强行带到一辆面包车上。上车后,他们将薛家豪的皮带解开,然后用皮带绑住了他的双手,接着拿走了他的钱包、手机。
薛家豪被带到洪桥镇黄斐的出租屋,然后脱去他的皮鞋,逼他跪在南侧房间,这期间不仅对他拳打脚踢一番,而且还威胁,无论如何必须在三天之内还给于飞智60万元欠款,否则就废了他,对他老婆孩子也不客气。
在两人的淫威之下,薛家豪犹如一只温顺的羔羊。半夜1点,大家都已疲惫不堪,此时薛家豪大呼肚子痛,说要大便,王军没办法就帮他解开绑住双手的皮带。薛家豪的双手刚被解开,就用力将王军推倒,转身窜入北侧房间并将房门锁上。等王军和黄斐将门踹开,只发现了敞开的窗户,于是迅速追到楼下,却看到了薛家豪的尸体。
案情基本明了,案犯也已浮出水面,于飞智与黄斐已被锁定,就在大家有些欢呼雀跃等待胜利的时候。一个意外的消息,犹如当头一棒,让大家半天没缓过神来。
于飞智已经死亡。

第九章 死亡真相(下)

江川市川港区川港玻纤厂财物室被盗,财务经理于飞智被杀死在财务办公室。
这是刚入睡不到4个小时的叶剑锋,昏昏沉沉中在电话里接到的案情。
“谁?于飞智?”叶剑锋半天才反应过来,这个消息让他顿时从被窝里蹦了起来。
第一个发现于飞智尸体的人是川港区公安分局的技术员和东港派出所的民警,还有玻纤厂的销售经理王玉英。
川港玻纤厂是经营多年的二轻企业,近年经营不善,经济状况堪忧,为了使企业能在残酷的市场经济竞争下突破困境,改善经营,近期区里正在商讨玻纤厂的重组问题。在这节骨眼上,于飞智却被杀死在厂里,其震动效应是巨大的。
虽然近日厂里暂时处于停工状态,但销售王玉英还是一如既往,勤勤恳恳地做着自己的本职工作,5月10日早上8点多钟,她像往常一样提前来到厂里上班。
玻纤厂地处城乡结合部,厂门口朝着西侧公路,走进大门左拐20米,是一幢两层的厂区办公楼,坐北朝南,楼梯在中间,一楼是一间大的食堂、会议室和一间卫生间。
二楼共有四间办公室和一间卫生问,王玉英走上二楼办公室南侧的走廊,经过楼梯口东侧的第一间厂长办公室的时候,竟然发现门虚掩着,再细细一看,发现门锁是被撬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