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官员4:代上帝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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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官员4:代上帝之手-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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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而且平时福利除所里的正常支出外,还有额外的,也是大金公司出的。他们拿这些钱实际上都是违规的,所以他们不会告诉你们,他们当然觉得王红民为人好了。大金公司对普通个体户的工商企业收的钱应该不会很多,至少不会让别人觉得难以承受,如果超出大多数人的承受力,恐怕大家早就闹了。王红民很聪明,收钱也有分寸,让别人觉得每年多掏几百块省点麻烦就是了,不会去闹。不过有时候对一些企业的罚款可能挺高的,这才导致有匿名举报。很多人说王红民为人好,容易说话,其实我不这么看。不管执法的是汪海全还是姚江,归根到底,都是王红民的手下,收的钱也是进王红民个人公司的,这能不得到他的应允?无非汪海全和姚江对外唱黑脸,王红民对外扮和事佬,装红脸,这叫一张一弛。估计是过去被整的某个人心里记恨,所以这次才会对整个工商所下手。话说你们案子还没查出来吗?……嗯,这案子确实太大,也难为你们了。闹出这种事,我想王红民要是活着,肯定后悔赚了这么多钱了呢。现在倒好,人死了,这么多财产都剩给他老婆了,工商所其他人也没份咯。”

第四十四章
吃过晚饭,高栋坐在办公室里焦急等待着法医组的解剖结果。
门敲了几下,陈法医开门进来,高栋连忙起身,道:“结果出来了?是淹死的还是被人杀死的?”
“淹死的,鼻腔和肺部都有较多泥沙,肺泡特征与淹死完全符合。身上皮肤除了部分轻微擦伤外,应该是跳河时本能挣扎留下的,没有特殊外伤,包括头颅,也找不出任何的内伤。”
高栋转过身,皱眉缓缓道:“这么说,可以肯定是淹死的了?”
“对,投湖自杀。”
“自杀?怎么看出?”
陈法医道:“这种情况除了自杀,没有其他可能了呀。”
高栋道:“如果是被人打昏扔到湖里淹死的呢?”
“打昏的话颅脑内多少会有伤痕的。”
高栋想了想,道:“如果是其他手段,比如一个水性好的,把他拖进水里,淹死他呢?”
陈法医撇撇嘴:“要是那样的话,我这边就没法判断了,我只能判断他是淹死的,身上没其他伤口。另外,倒是还有其他证据证明林小峰就是凶手,畏罪自杀了。”
“什么?”高栋表情很严肃。
“他们从湖里打捞上来两只皮鞋,和老公路犯罪现场发现的脚印一样。另外湖边发现的两只手机,其中一只是王红民的,另个手机是他自己的,里面还有那段绑架电话的录音,手机里下载着一个变声程序,下载时间是1月9日的,也就是他们去旅游当天,表明那天他用王红民手机拨通报警电话后,打开自己手机里的绑架录音进行威胁。自己手机里没有手机卡,手机确认过是林小峰本人的,里面有个文档,就写了一句话,‘我对不起家人,但也许这样是最好的’,放在那张全家照上,意义很明显了。写这句话的时间是1月12日的凌晨2点,正因为那只手机里没有手机卡,所以他当时开机写下这句话,我们手机监控也追查不到。看来他应该是在1月12日凌晨2点写下这句后,跳湖自杀了。”
高栋的瞳孔微微收缩,又放开,沉吟半晌,道:“手机和照片上有指纹吗?”
“有,他自己手机和照片只有他自己的指纹,王红民的手机上,除了他的指纹外,还有另个指纹,我们拿王红民生前用过的东西比对过,指纹是王红民的。”
高栋吞了下唾沫,显然,今天的发现结果,林小峰是凶手的证据更明确了,从头到尾没有出现过第二个人,看来,这案子确实是林小峰一个人犯下的,没有同伙。
高栋也逐渐降低了心中的怀疑和忧虑,也更认可这个结论了。
迄今为止,证据链基本已经形成,足够证明林小峰就是凶手,并且没有同伙。
案发现场留下脚印,脚印就是林小峰的鞋子。身高体重吻合。林小峰当过兵,拥有扭断脖子杀人的能力。他是杀害汪海全的真凶,足见他蓄谋已久。他在车内,只有他有条件控制一车人。朱梦羽掌握他杀害汪海全的犯罪证据,所以他单独杀死朱梦羽,又砸石头泄愤。他办公室的抽屉里发现一瓶迷药,上面仅有他一个人的指纹。他性格内向,容易走向极端。他案发前几个月的状态明显异常,上网情况也是很好的佐证。他投湖自杀的现场,找到王红民的手机和那段绑架录音。他写在手机里的那句话,以及手机下放了全家照,意义明显。
不管从哪方面来说,这些证据链,包括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都可以契合锁定出他是凶手这个事实,并且毫无证据显示还有同伙。
现在唯一不明确的地方,只有林小峰的动机和他的犯罪经过了。
陈法医又道:“只要等明天DNA比对,确认尸体就是林小峰,我想差不多可以结案,处理善后了吧?”
高栋不置可否地问:“犯罪动机和犯罪经过还很模糊。”
陈法医道:“犯罪动机嘛,很难说,内向的人可能把自我想象成一个理想主义的英雄,看到工商所这么多年乱收费,加上自己的积怨,以及朱梦羽的威胁,走上极端的不归路。犯罪后想到这案子他根本逃无可逃,只能畏罪自杀。关于犯罪经过,人已经死了,百分百还原经过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能根据已知的调查结果进行推断。老公路那段还原不难。服务区别克车消失的事,我想可能是我们想象得太复杂了,或许他用了某种我们没想到的简单方法呢。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证据链完全足够支撑结论了。”
高栋神色疲倦地默然点点头,道:“好吧,先等你明天的DNA对比结果。”

第四十五章
陈法医刚走不久,张一昂就走进来,道:“老大,听说林小峰跳湖自杀,尸体找到了,现场也发现了他更多的犯罪证据?”
高栋面无表情地点点头。
“那不是可以结案了?”张一昂脸上掩饰不住喜悦。
看到林小峰尸体找到,又发现了更多确凿证据,专案组所有成员无不心情激动。年关将近,谁都想快点结案,开表彰会,拿破案奖金,回家过个好年。
高栋不置可否道:“林小峰犯罪动机和犯罪经过还有些模糊,这案子是不是现在就结案了,我还要想一想。”
“他的犯罪动机嘛,我这边基本能给出结果了。”张一昂心情愉悦,“早上我找了王红民老婆骆慧慧做笔录,她回忆起王红民前年曾借给林小峰整整一百万,并且没打借条,林小峰拿去买房装修了。后来我派人查了林小峰的银行账户记录,前年八月份,王红民的个人账户直接划了一百万给他。他没过多久就买下了现在这套房,房屋信息查了,全款,没按揭。查他银行账户时,意外发现他在银行购买了几批理财产品,有一年期和三年期,多次购买,共值八十多万。从购买记录上看,他从前年年末开始,分好几次买,最近一次是去年九月底,他整整买了三十万。这些钱经查,是大金公司账上直接转到他银行卡下面的,办理人是朱梦羽。大金公司就是那个所谓的商业协会,是王红民个人的公司,法人代表用他老婆骆慧慧的名字,管理和工作人员都是工商所的那些人,朱梦羽兼任大金公司的财务。根据多人的笔录,林小峰是王红民的司机,深得王红民的信任,王红民借给他巨款都不打借条可见一斑。我想他杀人的其中一个目的就是不想还钱了。”
“不想还钱?”高栋愣了一下。
“对,算下来王红民借给林小峰将近两百万了,并且都没打借条,部分钱是从大金公司账户上走,经办人是朱梦羽,相信工商所其他几个都知道王红民借钱给林小峰。林小峰把这几个人都杀了,又没有借条,这些钱就完全归他家所有,不用担心还钱了。”
高栋琢磨道:“为了两百万巨款?嗯……似乎这样的杀人动机更合情合理些。可是他为什么要打绑架电话?”
“当然是干扰我们的侦查视线,从一开始就把我们的注意力转到报复工商所的人身上,而忽视了犯罪动机是为了钱。”
“可是王红民既然肯把巨款借给他,又不打借条,可见对他是非常信任的,甚至或许并没指望他哪天还钱。照理他跟着王红民,以后好处还会不少,何必要这样?”
“我怀疑是王红民跟他有矛盾了,要他还钱。不过关于这点,没办法查证了,毕竟现在当事双方都死了。王红民要他还钱的事,肯定也是私下里的,不会让很多人知道,恐怕没法调查。不过我觉得可以试图猜测一下,朱梦羽用视频威胁林小峰,这件事可能后来王红民也知道了,当他得知林小峰是个杀人犯后,彼此的信任立即奔溃。在这种情况下,林小峰为了巨款,也为了掩盖他杀汪海全的事实,铤而走险,选择杀死一车人。”
“可是他为什么还是自杀了?”
“他犯罪前可能还抱着侥幸心理,犯罪后经过沉思,觉得逃无可逃,自杀后这笔钱毕竟还留给母子。据我们调查,林小峰虽然性格内向,但在家对孩子非常宠爱,他很爱这个家,他希望给家里留下点东西。”
高栋摇摇头:“就算他自杀了,按照法律,他的个人财产还要对几个被害人家庭进行民事赔偿,剩下给他老婆孩子的钱也没多少了。他应该清楚这点。如果他真想自杀,把钱留给家里人,最好是直接自杀,不要在湖边留下手机这些证据了。如果警方没办法证明他是凶手,也就用不着用他的个人财产进行民事赔偿了。”
张一昂想了想,觉得高栋说的也有道理,只好道:“不过他的犯罪事实这么清楚,犯罪动机方面,也许既有钱的因素,也有过去的积怨,加上朱梦羽的威胁,总之,几项因素综合起来,让他这样一个性格内向容易走向极端的人,犯下重罪。”
高栋吐了口气,晃了晃脑袋,让自己头脑更清晰。
这犯罪动机这一环,人死了,没办法百分百还原真正促使他犯罪的因素,一切只能靠证据基础上的猜测,似是而非,又模棱两可。谁知道呢,也许他就是陷入极端思维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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