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复方抬起酸涩的双眼就被一个高大的黑影罩住,手中的平板电脑被他拿了过去,长臂一飞直接扔到了角落,他蹲下来,令齐复想起一种大型犬。
“敢看我一眼吗?”孟信元挑衅似的说,打从他说住下来开始,这人就没正眼瞧过他。孟信元好歹也是个正常的男人,被人这么忽略,还真是极为不爽的一件事。刚开始还好,他手头一大堆事情要忙,收发邮件看公司报表、策划、合同等等,三个小时两个人毫无交流;他随便看一眼就只能看见他埋着脑袋玩游戏——这破游戏,蠢得令人发指——终于忙完了,他得了空躺了一会儿,想跟他说说话,却还是被冷落。
齐复迟钝的脸上并没有特别的神色,他鼻间是孟信元洗过澡后淡淡的松木香,不得不说,挺好闻的。有那么一瞬间,齐复觉得自己听见了孟信元的心跳声,而且,不知不觉他也跟上了那种跳动的节奏,不快也不慢,有力而平稳。
齐复的手指缓缓地爬上孟信元的眼睛,食指顺着他的眉毛细细的描摹至眉尾,拇指轻轻按在他的下眼睑,“孟信元,我不合适你。”
孟信元的眼里倒映着齐复苍白的脸,古井般的深眸掀起狂风暴雨一般,他忽的皱眉一只手紧紧的抓住齐复那只抬高的手,“怎么,又从我的眼睛看到了陈沐?”
齐复像是被窥探到了内心最隐秘的东西,眼中的惊慌失措如此的明显,但是他掩饰不了。他撇开眼睛,垂下头,留给孟信元一个温润的侧脸。
孟信元中了魔咒一般俯身下去扣住他的后脑勺亮出了自己堪比牙齿美白广告模特的贝齿如犬兽一般啃在了齐复的动脉上。
齐复疼得嘶了一声,要避开却避不开,双手同时推了一把孟信元厚实的肩膀。
孟信元被他推倒一屁股坐在了他对面,收了戾气拿手指描摹着那处印记,眉眼温和的道:“齐复,我不会让你彻底忘记陈沐,给我一个机会也给你自己一条生路?这样活着不累吗?”
齐复正眼看着他,他的眼眸黑亮,此时在昏黄的灯光下纯真的无以复加,他如此回答这个问题:“没有累不累,多年习惯。”
孟信元无奈的向后倒去,手指揉了揉拧成川字的眉心,“这种无力感堪比我在南非跟一个堆狗屁不懂的原矿主谈生意——齐复,你好样的。”
齐复却反问他:“孟先生何以能这么轻易的喜欢一个人呢?”
在齐复的世界里,爱情,就是一辈子一次的,遇见了就是要一生一世。他的母亲是这样的人,为了一个男人终身未嫁,到死都是抱着相册死在自己织就的绚烂幻梦中,齐复现在还能想起她在临死前抚摸着亲生儿子的脸唤的却是那个男人的名字。
陈沐也是这样的人,为了他纵身一跃。遗书里那一行行情真意切的文字他能感觉到那种一生唯一的感情,浓得如同最饱和的血浆。
而齐复自己,自然也是这样的人。他爱陈沐,无法替代更是无法抹去。上半辈子那样执着的爱着一个人,如何能中途换人?他翻阅的所有文学作品里,没有中途换人的爱情啊。即便有,也是出于无奈出于被动出于——是的,出于爱的不够深。齐复自认为,他爱陈沐,那是一种很深沉的感情,有时候沉得压的他喘不过气,但是依旧是最真实的爱。没有什么会逼得他放弃爱陈沐这件事,不能,什么都不能。这已经成了他多年的习惯与活下去的所有一切。
孟信元仰躺着在地毯上一动不动,像是费劲心力一般,他喃喃道:“看着我让你有看着陈沐的感觉?为了这种感觉也不能和我一试?”
就好比是垂死挣扎的困兽,哪怕不爱我,爱屋及乌也可以啊——孟信元几时有过这样的狼狈,他打小是孟家的大公子,十几岁出入商业圈,身边换女人换男人,一直到二十五岁家族联姻生了儿子之后远离圈子里乌烟瘴气的男男女女鬼鬼神神洁身自好至今,他几乎都以为自己这辈子是绝不会有什么风花雪月、惊心动魄的爱情,没想到年过三十却迎来了一株高岭之木。孟信元双手一撑仰起上半身,直直地看着齐复,目光中的真挚令齐复有些难为情。
大多数时候齐复都处于一个极为被动的时刻,从一生下来他就没得选择,身体是这样的,家庭是这样的,爱情是这样的,好在——好在他还是一个容易知足的人。“三十多的男人,不是年少无知玩一玩爱情的时候了。我们都是大人,有权利选择开始一份爱情或者拒绝一份爱情。”齐复认真的说,他的确是认真的将孟信元的喜欢当做爱情来看待的,因为他能感觉到孟信元的真诚与热烈。
孟信元从地上站起来顺手扯住了齐复的手,拽着他一起从地上站起来,然后一把将齐复推倒在沙发床上,“陪我躺一晚上。”他俯身趴下来将脑袋搁在齐复的肩膀上,亲昵的说,“齐复,我发现你真的很没意思。”然后是一个炽烈的热吻,直教齐复呼吸不能。
第二天齐复醒来发现孟信元已经走了,他脑子还有些混沌,看着司徒丹丹在弄吃的便站在门后边一动没动。
餐桌就搁在落地窗边,司徒丹丹穿着一件家具的套头衫,衣服上是大朵大朵开着的娇艳的牡丹,微弱的阳光从窗外照射进来,一切祥和。
齐复想,有一个妻子,生活是不是就这样简单平淡而安稳了呢?
“孟信元居然对你有兴趣,真看不出来他还是一个双性恋。”吃早饭的时候,司徒丹丹纯粹感叹道,她将桌上的番茄酱瓶使劲儿倒倒,却是倒出一点点的番茄酱。
“地的事情你们怎么谈?”齐复岔开话题,他不愿意在感情上对别人多说,说多了,倒像是在强调什么,还不如什么都不说。
“我得好好想想。该死的,孟信元这小混蛋一定是通知我爸爸了,一大早的就吵我让我回去接手家里公司。”司徒丹丹似是将口中的食物当成了发泄对象死命的咬着,一个手指指了指自己,口齿不清地道,“我现在哪里还有千金大小姐的样子?我简直都成了乡野村妇。再回去没意思。”
齐复微笑着摇头,这个老同学说的话总是带着三分夸张。
过午,齐复换了靴子套上厚厚的羽绒服一个人出了小山谷。
苍山静谧,万籁俱寂。只有脚踩在雪地里那种松松的沙沙声,齐复拉高了帽子望着不远处的小山头,远山近雪,茫茫一片,深呼吸他似乎能闻到掩埋在雪下的青草味。转身往后开,正是晴天谷的红瓦别墅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他顿了顿歇了口气戴好帽子继续前进。
齐复看着漫山遍野的雪白一片,想起小时候妈妈让他背的第一首唐诗。李白的千古名句,床前明月光低头思故乡。妈妈总是在吃饭前让他背诗,背不出来就延迟吃饭的时间,时常两个人都要吃冷饭——但是那种时光都已经似有几亿光年的距离,遥远得连回忆都变得有些模糊起来。齐复捡了一根雪上新被压下的树枝在雪地里写写画画,笔画凌乱的写了一个自己的名字。
齐复,齐复,妈妈的姓,那个人的名。
扔开了树枝,齐复继续往前走,天地之间俯仰之间,再无外物,一个偌大的空间里,只有他一个人的呼吸他一个人的声音他一个人的渺小的存在。望着前面光滑如缎面的雪地,不由得念起陈沐。
陈沐啊,他说齐复我要带着你去看海,看世界上最蓝最深最美的海;齐复,我要带着你去阿拉斯加看雪,看漫天大雪茫茫中只有你我二人相依偎;齐复,我要带着你去一个没有人的地方,我只有你,你只有我,我们一同生活一同老去人生的最后一同相拥死去……
登上小山头,齐复望着下面平坦而开阔的平地,到处都是干净得不忍践踏的纯白,美得如同梦中。他略微有些喘,迎面而来的风夹杂着雪片,他的脸上有一种被雪花击打的刺痛感,眼睛也有些睁不开,伸手一摸也不知道是雪水还是泪水。
作者有话要说: 前面的章节可能会修改,所以每天晚上九点以后的更新都忽略吧……感谢阅读和建议……
☆、第六章
下山的时候,夕阳已经消失于山林之后。白天走起来很顺的路却变得坎坎坷坷。
齐复手里拄着捡来的碗口粗的树枝,慢慢地走到了一棵杉树下。风雪大了起来,劈面而来直打得他睁不开眼睛。他靠着树干微微歇了歇脚,看着越来越黑的四周,完全不能分辨方向——呵,他原以为还能赶回去吃个晚饭,没想到就这么轻易的给困住了。
这地方虽然不大,但地广人稀又是大雪封山鲜有人迹,本就是一步一步踩出上山的路,下山时候痕迹被雪覆盖,失了方向也是难免。
齐复摸出了手机,心想,丹丹的忠告的确是很有道理的。可惜——这手机时代久远,还是齐复上念研究生的时候买的,七八年时间都已经过去了,信号差得可以。
齐复摸索着将手机放回兜里,趁着眼睛还能看清楚,定了方向往视野开阔的地方走。却没想到一个趔趄,他踩在一个低洼的地方左脚陷了进去刹那失了平衡整个人都往一侧摔去,如同滚雪球一般往下坡滚去。
一个猛力冲撞之后,齐复的大腿撞在一棵大树上,索性的是衣服穿得够厚积雪够厚,他试着动了动四肢,只有左腿使不上力。他的眼镜已经在翻滚中不知去了哪里,他无奈的望着高高的大树,勉励撑着树干站起来掏出了手机——差强人意的好运是,手机有信号了。
电话在被接起的一刹那,齐复就听见了怒吼,“你去哪里了?老娘煮了珍馐美味你他妈的闹失踪?”
齐复平复了一下心情,无奈地道:“丹丹,我被困在山上了——太黑了,看不清楚下山的路,麻烦你找一下这里的人。”他往左腿上使了力,却是痛得直抽。
“什么?齐复,你人没事吧你?”司徒丹丹的声音一惊一乍俨然不似三十多的成熟女人,“齐复,齐复你好好呆着,我去找人我立马去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