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rainbow-虹(中文版)》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the rainbow-虹(中文版)- 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于这种缘故,慢慢在农庄上也有了一种固定的屠宰业务。
弗兰克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就被由屠宰场到村舍沿路滴落的黑色的血液所吸引,被有人从肉棚里扛出来的大扇的牛肉和深埋在大片肥肉中的腰子所吸引了。
他是一个很漂亮的小伙子,长着棕色的柔软的头发,五官端正,样子很像后期罗马的青年。他很容易激动,性格比较软弱,比他的妹妹们都更容易忘乎所以。十八岁的时候,他和一个工厂的女工结了婚,她是一个脸色苍白,肥胖而又很沉静的姑娘,有一双狡猾的眼睛和一副迷人的嗓音。她极力对他讨好,最后终于和他结婚,并一年给他生一个孩子,但她却完全把他当傻瓜看待。在他正式开始经营屠宰业之后,他对这行业已越来越不感兴趣,一种鄙视的心情使他对自己的工作变得毫不在意。他开始喝酒,人们常常看见他在酒馆里没完没了地叨叨着,仿佛他什么都知道,而实际上他只不过是一个整天胡说八道的傻瓜。
女儿中最大的叫艾丽斯,她嫁给了一个矿工,他们在伊尔克斯顿度过了一阵暴风雨般的生活,后来就带着她的一大群孩子搬到约克郡去了。最小的一个女儿埃菲还留在家里。
兄弟姐妹中最小的汤姆,比他的哥哥们都小很多,所以他倒一直是和他的姐姐们在一起长大的。他是他妈妈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她最后终于下定决心在他十二岁的时候,强迫送他到德比中学去上学。他不愿意去,他的父亲也不想勉强他,可是布兰文太太却打定主意一定要这样做。这位苗条、漂亮、衣服贴身、裙子胀得很满的妈妈现在已经是全家对任何事情作出决定的中心,只要她一旦决心要干什么,这情况是常常发生的,全家的人都无法改变她的决定。
于是汤姆就上学去了。这从一开头就是一个失败,尽管他自己并不愿意如此。他相信他母亲送他去上学是完全对的。可是,他知道,说她对,只是因为她不肯承认他天生的气质。他以一个孩子内心深处的本能已经预感到他学习的情况将会怎样,他知道自己在学校一定会显得很丢人。但是,他认为这种折磨是不可避免的,仿佛在他的天性的问题上,他自己是有罪的,仿佛是他自己的生命不对,而他母亲的想法倒是对的。如果他能够是他自己所希望的样子,那他也就会成为他母亲急切地,然而显然是出于幻想希望他变成的人物了。他将会非常聪明,而且可以变成一位上等人。这是她对他所抱的希望,因此他知道,这也是任何一个男孩子都应该有的真正的志向。可是,正像他很早的时候,在谈到他自己时就曾对他母亲说过,你不可能用一个猪耳朵做出一个丝绒的钱包;这话使得她非常伤心和痛苦。
到学校以后,他不顾天生的无能,在学习方面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他强迫自己坐在桌子边,为了集中精力读书,记住他所要学的东西,他把自己弄得脸色苍白,憔悴不堪,结果仍然没有用处。即使他打退了第一阵的厌恶情绪,玩命学进一点东西,可是再深一点,他就怎么也学不进去了。他根本没有有意识地去学习任何东西的能力。他的头脑根本不发生作用。
在感情方面,他却发展得很快,他对他周围的环境非常敏感,有时甚至有些残暴,可是同时也很精细,非常精细,所以,他很有些看不起自己。他知道自己的局限性。他知道他的脑子非常迟缓,简直是毫无希望地笨到家了。所以他十分谦虚。
可是同时,在感情方面,他又比大多数的孩子更为爱憎分明。有时他自己都不免给搞糊涂了。他的各种感官比他们更为发达,他的本能也显得比他们更精细。他讨厌他们笨手笨脚,简直非常看不起他们。可是一遇上动脑子的事情,他就显然不如人了。这时他就只能听他们摆布。他完全成了一个傻瓜。甚至别人对他讲的最愚蠢的道理,他也没有能力辩驳,因此他常常不得不被迫承认他丝毫也不相信的东西。既经承认之后,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到底对那些话相信还是不相信,他倒想着他是相信的。
可是,任何人如果能通过感情让他体会到一些东西,他就会对它喜爱非常。比方像教文学课的老师,带着激动的感情,朗读一段坦尼森的《尤利西斯》,或者雪莱的《西风颂》的时候,那激动的情绪却能使他完全出神了。老师看到自己在这个孩子身上所产生的力量,也就会一直读下去。这种经历给汤姆·布兰文带来的感受是无法描述的,他几乎感到害怕起来,那感情实在太深刻了。但当他自己几乎是秘密的,十分腼腆地拿起书来看的时候,他刚一读到“哦,狂野的西风,你秋之神的气息”的时候,竟因为那是印出来的书面文字,就马上使得他浑身起鸡皮疙瘩,感到十分厌恶。这时他会觉得满面通红,一种愤怒和无能为力的强烈的感情几乎让他难以忍受。他把书扔在地上,一脚踩上去,然后就跑出去,到板球场上去了。他对书的痛恨简直仿佛它们是他的敌人一般,他对书痛恨的程度比对任何人都有过之无不及。
他没有办法凭意志控制住自己的注意力。他的头脑没有固定在任何一件事物上的习惯,他老感到没有抓挠,也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开始。他感到在他身上没有一件具体的东西,没有一件他清楚地知道的东西,能够让他拿来进行学习。他不知道该怎么开始,所以一遇到要用心去理解一个什么问题,或者用心去学习一点什么的时候,他简直是无能为力。
他颇具有学数学的本能,可是如果有一个题目他不会做,他就会像白痴一样不知怎么办好了。所以他感觉到在他身体下面没有任何一块坚实的可以立足的地方,他简直是浮在半空中。最难办的一件事是,一个问题如果没有人给他一些提示,他就完全不能进行计算。如果他必须写一篇谈论军队的正式的文章,他总算也学会了重复说说他所知道的几件事实:“你到十八岁就可以参军,你必须身高超过五英尺八英寸。”可是他一直都深刻相信,这需要某种特殊技巧,而他的平庸早就让谁都看不起了。这时他就会气得满脸通红,一种羞耻感几乎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划掉已经写下的几句话,拼命希望能想出几句真像作文的文句来;想不出来,他于是更感到无比愤怒和羞辱,他马上扔下笔,宁可让人给撕成碎片也不想再写什么作文了。
他很快就习惯于学校里的生活,那学校对他也习惯了,它把他看作是一个毫无希望的笨拙的学生,可是对他的慷慨和诚实的天性也表示尊敬。只有一位心地狭窄、专横跋扈的教拉丁文的老师常常欺负他,弄得他的一双蓝色的眼睛里随时充满了羞辱感和愤怒。曾经发生过一个可怕的情况:这孩子用一块石板把那个老师的头给打破了,可是在这件事之后一切照常进行。很少人同情那位老师,可是布兰文却很不愿意再想到这件事,甚至在很久以后,在他已经成人的时候,一想起这件事他还感到非常难受。
后来离开了学校,他感到很高兴。这并不是因为他在那里不痛快,在学校里和其他一些年轻人在一起,他感到很愉快,至少他觉得他感到很愉快,因为那里有没完没了的各种活动,时间过去得很快。可是他永远不会忘掉,在这进行学习的地方,他始终处于一种不光彩的地位,他随时都记得他在学习上的失败和无能。可是,他的健康的身体和他的血性的性子却不会让他显得十分狼狈。他的生命力太强了。然而他的心灵却非常悲伤,简直感到无可奈何。
他曾经喜爱过一个热情、聪明的简直像害肺病似的瘦小的孩子。他们俩几乎始终维持着大卫和约拿单(故事见《圣经·撒母耳记》下,第1章,第26节)之间的古典似的友情。在这种关系中,布兰文担任着随时准备为大卫效劳的约拿单的角色。可是,他始终也不曾感到他自己和他的朋友处于平等的地位,因为那个孩子的头脑远远超过了他,使他无比羞愧地被远远抛在后面了。所以一离开学校之后,这两个孩子也就再不来往了。可是布兰文却始终记得他过去的这个朋友,把他看作是一种光彩,一种值得记忆的难忘的经历。
汤姆·布兰文很高兴又回到农庄上来了。在这里,他又完全变成了自己的主人。“我天生长着两条泥巴腿,还是让我和这些田地打交道吧。”他对他的十分愤怒的母亲说。他把他自己看得非常低下。可是当他在田庄上干活的时候,他倒也感到很愉快;积极的劳动,重新又闻到泥土的气息都使他感到十分愉快,他也很高兴自己具有青春、活力和幽默,一种令人可笑的机智,很高兴自己具有忘掉自己短处的意志,虽然有时不免对人大发脾气,可是一般说来,他和任何人、任何事情关系都还处得很好。
在他十七岁的时候,他的父亲从一个草垛上摔下来,受伤死去了。然后农庄上就是母亲带着一儿一女在一起生活,偶尔那个满嘴骂骂咧咧、牢骚没完,对世界上的一切都表示嫉妒的屠夫弗兰克会回来呆一阵,他对世界上的一切都表示不满,总感到全世界的人都对不起他。弗兰克特别不喜欢年轻的汤姆,他一直说他是个没出息的孩子;汤姆也同样非常痛恨他,有时气得满脸通红,蓝色的眼睛露出呆重的凶光。埃菲总站在汤姆一边反对弗兰克。可是当艾尔弗雷德从诺丁汉回来的时候,尽管他老是耷拉着下巴颏儿,很少说话,对家里的人谁都看不起,可是埃菲和妈妈却都站在他一边,而把汤姆抛开了。看到这位哥哥,就因为没有住在家里,现在是一个花边设计员,几乎成了一位上等人,家里的妇女们就把他看成了英雄,这使他感到非常苦恼。可是,艾尔弗雷德实际已经变成了某种被解放的普罗米修斯,所以妇女们都很喜欢他。后来汤姆才对他的这个哥哥了解得更深刻一些了。
汤姆原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儿子,在管理田庄的事务落在他的肩上以后,他当然也颇感到自己不同�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