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诺斯捶了捶身下的床,秦墨就是个□□,自从他出现,自己的生活就乱了套,可偏偏,他还蛮享受那张乱套的生活。
“扣扣。。。”是敲门的声音。
“自己踹门进来。”诺斯懒得去开门,也可以说是没心情去开门。
第一次听说别人敲门还让他自己踹门进来的。
蒂安无奈,还真就踹开门,好在力道把握还行,不至于把门踢坏。
“干嘛?”诺斯还闷在被子里不愿出来,声音有些闷闷的。
“我还问你干嘛呢,这次离开不到一天,你就想你家情人啦?”要不然一副不开心的模样。
想念?原来,他现在对秦墨这种感觉,是想念吗?这就是想念?
“关你什么事。”想是那么想的,可诺斯就是不愿正面回答。
蒂安一把掀开诺斯的被子,被诺斯瞪了一眼也不在意,说道:“你喜欢他吧?承认吧。”
“什么?”诺斯错愕,“怎么可能,你别瞎想。”诺斯错愕了一诧,紧接着很快摇了摇头,否认道。
“喜欢,这种东西,虚无缥缈没有真实,他并不适合我。”诺斯认真道,说这话也不知道是想让蒂安别多想,还是让自己别多想。
“怎么会虚无缥缈?喜欢一直存在再心里,哪怕我们的心脏不会跳动,那它也不会消失。”蒂安难得正色道,对于这一点,他是有些无法理解诺斯的。
“适不适合也不是你说了算,承认吧,你就是喜欢他,就是爱上他了。”蒂安继续不动声色的灌鸡汤。
“。。。。。。。。”诺斯不再说话,他知道今天他是说不过蒂安了。可是他真的无法理解所谓的情啊爱的,矫情且别扭。
“你自己慢慢想想吧。”蒂安也不再说什么,剩下的,就要诺斯自己的决定了。
蒂安离去,诺斯则依然陷入沉思,他不懂,至上是现在不懂,他真的不知道所谓喜欢和爱,而且还是对着一个人类。好吧,虽然说秦墨是个半人类,但也不能,他一直以为,就算将来有一天,他动所谓的心,那也是对着一个美丽的血族女子。
可他万万想不到,他会对着一个人类男子纠结这种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 剧情总算是发展到这一步啦
☆、圣地来人
诺斯混混沌沌的过了几天,肚子终于忍无可忍地叫了起来。
诺斯拿着手里的血液,虽然看起来美味的不行,可诺斯还是一忍再忍,又把它放回了冷藏柜里,看看能不能再撑一天。
诺斯下楼到大厅,心里想着要不找个血仆撑一阵,反正秦墨也不在。。。。。。。。咦等等,为什么要怕他啊,想吸谁的血是我的自由吧。
想虽然是这么想的,可诺斯又不太想行动,有了秦墨的血,其他人的还真看不上了,偏偏秦墨这美味的血液里有那种药效,诚心跟他作对么?
“怎么,一副欲求不满的样子?”带着调侃,毫无疑问是蒂安。
一见面就一定会吵架打架,几乎不会有例外。
“我看你才真的欲求不满吧。”果然,诺斯也果断回击。
“。。。。。。”蒂安一副被戳中的模样,诺斯得意得笑笑。
“别得意,你的模样不比我好。”蒂安依然不服输,打算与诺斯抬杠到底。
“我他妈那是饿的!”有美味的食物吃不得,这种事情你去试试啊。
“我不是看你有拿几袋血浆么?再说还有这么多血仆,难不成还是吸惯了你家情人的,别人的看不上了?”蒂安说完,自觉得深有道理,还自顾自的点了点头。
“那血浆应该是秦墨的,你喝了不就是了,不新鲜不喜欢?”蒂安自顾自地继续推测,完全无视了诺斯脸上一副要揍人的表情。
诺斯怕真被蒂安推理出些什么,默默地离开了。
诺斯直接出了门,今天是阴天,抬头一看并没有多少星星。
只是诺斯刚出门没走几步,迎面就走来一个熟悉的人。
那人见到诺斯,表情毫无波动,似乎不认识一般,却直直向诺斯走来。
来人便是白青。
“秦墨在吗?”简洁明了的一句话。
“不在。”诺斯就知道肯定是来找秦墨的。
“哦。”白青听完点点头,什么也没再说,直接转头离开。
诺斯:“。。。。。。。”连句再见,谢谢之类的都懒得说么。
诺斯没说什么,继续走他的路,一路上除了白青都没见到一个人,不知怎的,诺斯突然有些想念起华国那边热闹的街市,秦墨带着他买东西,买日常的衣服,买发带,买鞋子。。。。。。。。
反观这里,除了初来乍到时有那热闹的风光,可现在已经好几年没有看见热闹的街景了。
当然,造成这一切的,是他。可这就是他的生存之道,让他们恐惧,自己才可以活命。
他也是挑中了这里的隐蔽,才选择隐居在此,居民们很少与外界有沟通,工业发展也少的可怜,他们甚至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圣地,血猎这些组织。对诺斯来说是好事,而对于这里的居民来说,是一进很悲哀的事情,只能当个缩头乌龟,夜晚就藏起来,只有在天亮,他们才敢出门呼口气,然后暗自庆幸昨晚没被吸血鬼找上门,自己又活了一天。
诺斯百般聊赖地走着,觉得没趣,正打算回家。突然他目光一凝,大脑有一瞬间当机。
离诺斯不远处,一男一女并肩走路,两人时不时地说些什么。两人都穿着一身黑白相间的服侍,最为重要的一点,他们胸前都有一个十字架。
圣地!诺斯隐匿起来,眼神透着冰冷,想着要不要出手。
那边只有两个人,诺斯的势力不容小觑。要对付两个圣地人员也不是不行。
诺斯这么想着,正准备出手,突然一顿。
不,不可以,要冷静!诺斯自我暗示,贸然出手只会打草惊蛇,若是两个圣地人员在此处平白无故死了,只会让圣地确信这里有血族。
如此隐蔽的地方,为什么圣地会到这!难道是有听到什么风声吗。。。。。。。
还是说,越隐蔽的地方越危险?
圣地来此到底有什么目的?倘若他们其实不知道这里有血族,但他们不是瞎,现在还不是很晚,却没有一个个居民出门,这点本身就很可疑,若是他们觉出些什么,再找个人询问一下,这里的人一定会全盘拖出,说这里有吸血鬼。
如果是这样,那就遭了。
诺斯看了看天空,是无边无际的黑暗。安逸了几年,还是要面对吗!
诺斯渐渐撤离,直到离圣地的人远了些,才快速离开,立刻消失在原地。
诺斯回到城堡,符秋和蒂安正在大厅里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多好啊,这安逸的日子,为什么,圣地一定要来破坏呢。那些个自认为正义的组织,打的是消灭祸害的旗号,诺斯对此只有冷笑,这么多年来,他们伤害的无辜人员,早已经数不胜数。
“蒂安,圣地的人找到这了。”诺斯抿了抿唇,还是狠心的打断了他与符秋之间的安逸。
“什么?”蒂安瞬间凝重起来,“多少人,他们发现我们了吗?”
“两个人,应该还没有发现,我不知道他们的目的是什么,但待久了,肯定会发现这里有血族。”
“逃不过吗。。。。。。。”蒂安沉默半响,说出了句与诺斯想差不多的话。
诺斯冷静下来,分析道:“应该还不知道这里会有血族,如果知道,肯定会派一支队伍,四处扫荡,而不是区区两个人。”
“但还是那句话,他们待久了,肯定会发现端倪,所以我们要想个应对之策。”说是这么说的,但对应之策可不简单。
如此隐蔽的地方,也不知道圣地的人是如何得知的,还是说,是这里的人泄露出去的。
诺斯知道多想也无济于事,突然之间却想到了秦墨,也许,他会有办法?
作者有话要说: 无话可说(无辜脸)
☆、回忆
诺斯回到房间,犹豫半响,还是决定不打扰秦墨。
秦墨有自己的事情在忙,若再给他添麻烦,这一来诺斯心里过意不去,二来诺斯的私心也不想事事依赖秦墨。
是私心,也是不想秦墨觉得他没用,虽然这个想法的确有些矫情。
不就是些渣滓么,许多年前,没有秦墨的帮助,他一样以一人之力,使圣地的一支近两百人的队伍全军覆没。
虽然自己也受伤惨重,但吸血鬼的先天优势,不是人类可以轻易杀死的。
————大约两百年前————
圣地与血族展开了一次规模空前宏大的战争,四处弥漫着硝烟,地面上千疮百孔。
“卡帕多西亚!别去,送死吗!”那人似乎是拼劲了全力在吼叫着,却仍然没有让已经进入圣地包围圈的银发人儿停下脚步。
“啧啧,吸血鬼还真是盛产美人,只是都没什么智商,竟然还跑来送死,哈哈哈哈。”那是一个男人嚣张的声音,话里毫不掩饰的嘲讽。他话音刚落,周围就有人跟着他嚣张的笑起来。
只是下一秒,那个最开始说话的人突然感觉自己360度被抛到了天上,然后掉落在地上,挣得大大的眼睛看向远处自己没有头颅的身体,然后还没来得及大叫出声,便断了气。
其他圣地成员看着瞬间尸首异处的同事,然后看向那个手握着染血长刀的银发血族。
圣地不再掉以轻心,迅速排列队伍,一手举着自己的武器,一手握着挂在胸前的十字架,嘴里念念有词,眼睛却紧紧盯着被他们围在中间的血族。
近两百人对付一个吸血鬼,圣地的人心里虽然觉得有些小题大做,但这是上头的命令,不可违抗。
但很快,他们就不再这样想了,因为那个银发吸血鬼,在一瞬间,已经干掉了两个人。
这支大队伍都是精兵,被上头派来绞杀此处的吸血鬼,在听到这里只有三只吸血鬼到时候,队长里克满是不屑,就区区三只吸血鬼,就派他这支精兵来,实在夸张。
本来事情入他所想,刚开始那三个吸血鬼还会挣扎一下,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