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安娜看了一眼走在前的哥哥,轻轻地摇头。“我也不知道?嗯,凯瑟琳,是不是你惹我哥哥了?”乔治安娜觉得哥哥平时还是好的,只是在面对凯瑟琳的时候怪怪的。
林琳瞬间睁大了眼睛,“咦,这怎么可能?我平时都离你哥哥能有多远就有多远的。”
真是冤枉死她了,有木有?
林琳在上一个世界一个人过日子过得还挺舒心的。所以在这个世界压根就没有想过去强求一份感情。什么事情顺其自然,水到渠成也就罢了。
再说了,男神这种东西,就是用来远观的。
若是走近了,。。。。。。特别地毁三观。
再帅的男人,感冒的时候,也是大鼻涕啦擦的。再高大上的男神,拖下穿了一天鞋,照样能熏死人。
早起的眼屎,睡醒后的口气,挠痒时的扭摆,其实真的跟普通人没啥两样。
再加上对于那本续书的心结,她对达西先生是真的敬而远之的。虽然有的时候,被美色所误,总想着将人扑倒。
“噢。”那会不会就是因为凯瑟琳的躲避而让哥哥生气了呢。
直觉告诉乔治安娜这话不要说出来,不然会发生很可怕的事情。
而走在前面听着身后的两个少女小声谈话的达西,是真的对林琳没有办法了。
他学着书中说的,用那种专注的,深邃的眼神看着她。为什么她还会说自己奇怪呢?难道她真的没有感觉到自己在对她散发着求偶的信号吗?
幸好这段达西先生心里的自白,没有被林琳知道。不然就不知道会囧成什么样了。
那真真是天空飘过一行字——我了个去。
还求偶的信号?
敢问达西先生,您老究竟看的是什么书?
这书的描述咋跟动物世界似的呢?
还真的别说,这还真的是一本跟养殖培育有关的书籍。
一位农场主的发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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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下的时间过得非常的快,转眼间她们来到这里已经有个两个星期了。明天便有一个舞会。
林琳在听到宾利这么说的时候,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达西。
她记得这是达西先生第一次见到女主伊丽沙白的舞会。
想到达西先生当初用刻薄的话形容伊丽沙白,林琳就要为面前的达西先生点上一排蜡。
活该,直接点燃了女主那颗偏见的心。
不过现在是十月末了,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威翰是十一月下旬出现在麦里屯的。
于是林琳刚用同情的眼神看完了达西先生,又用同样的眼神看向了达西小姐。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真是一对难兄难妹呀。
她能说,真不愧是亲兄妹吗?
达西小妞那么萌,那么可爱。这威翰却像是一个□□一般的存在。
不,像臭虫。
怎么看怎么恶心人。
一起私奔未遂,还不至于要人命。毕竟人家亲哥哥也很是‘良善’的奖励了人家一笔钱吗?
可是这样的人要是不收拾他一番总觉得会错过一个棒打落水狗的机会。
嗯?她记得她好像还收藏了几支打隔药水。
那是斯内普的改良版。一支下去,如果没有解药,五年内只要说话就会打隔。而且每次打隔,嘴里都会往外喷口水和气泡。
不如就用那个?反正威翰也就是那张嘴会搬弄是非,道人长短了。
林琳想到这里,就被自己描绘的场面逗笑了。
“凯瑟琳宾利小姐,我可以知道是什么使你发笑吗?”
作者有话要说: 我看的版本里,有叫尼日斐庄园的,也有叫内瑟非尔德庄园的。懒作者就选了一个五笔好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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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出差,和同事一起住。同事说我晚上睡觉打呼噜。回家后,问我家老太(我家老太睡眠浅,晚上爱起夜),老太也说,不是天天打,我是差不多隔个几天就会打一回呼噜。
弄不明白为什么不是天天打或是为什么会打?
只要一想到这个样子,以后出门玩就会觉得好尴尬呀。
这是鼻炎还是睡觉不老实窝着了呀?
难道我以后出门都要多出一份房钱睡单间?
。
蠢作者嘴贱没治了,昨天对着我家老太说,“紫薇和花千骨的师傅白子画结婚了,婚礼就定在今天。”至于为什么要这么称呼这两人,是因为我家老头老太只记得这两个名字。
然后,我家老太就说了,“前单元的老李老太太给你介绍个对象,你去看看呗。”
蠢作者恨不得当时就给自己两巴掌。
☆、第129章
第一百二十九章
达西其实注意林琳很久了。面前的小姐不好好吃饭,一会儿看自己一眼,一会儿又看妹妹一眼,一会儿又是沉思,一会儿眼中就露出奇怪的眼神来。
以自己对这位小姐的了解,平时都是很能装出一副淑女的样子的,今天这是怎么了?难道是突然不想在他面前装样子了吗?
是不是她感觉到了自己的心意了?
这么大年纪了,竟然还能笑出声来。真是越活越回去了。林琳对于自己非常的不满意,可是再不满意,面对餐桌上的三人,也只能给处答案出来。
“刚刚不是在说舞会的事情,我只是想到了我和乔治安娜还没有舞伴而已。”
宾利:“。。。。。。”舞伴不是要在舞会上找的吗?还有,没有舞伴竟然还可以高兴的笑出来?凯瑟琳,这样真的没有问题吗?感觉。。。真的好假。
达西:“。。。若是宾利小姐不介意,我倒是愿意成为小姐今天的舞伴。”小骗子,这种谎话也能面不改色的编出来。
乔治安娜看看哥哥,又看看林琳。有些个不好意思。
连她都听出来凯瑟琳说的是敷衍的话,为什么哥哥还要这么说呢?
“谢谢,自然不会。”她能说她好嫌弃的吗?
她一点都不喜欢跳舞的好不好?若是后世的那种交际舞她还勉强可以接受。可是现在这种跟集体舞似的交际舞,她还真的一点兴趣都没有。
达西满意了,点点头。继续低头吃早饭。
林琳泛巴了两下眼睛,实在不明白对面的达西先生又抽什么风,不过这个话题总算是过去了。她也不在说什么。倒是宾利和乔治安娜互相看了看,总觉得有哪里不对的样子。
这女人就不能像其他女人那样吗?
达西眼角余光看了一眼又淡定吃饭的林琳,心下郁闷。
每年像狂风浪蝶一下围在自己的身边的女人不计其数,当时自己烦不胜烦。现在真心上心一位小姐了。可这小姐愣是无视了他的存在。
倒底是什么才能够吸引她呢?
达西想到了那个在女人上有些建树的威翰,当下脸就黑了。
难道她喜欢这样的?
不,不,他绝不允许她那样‘自暴自弃’的审美。
面瘫着一张脸,谁也不知道达西在哪些什么。不过,在坐的三个人,好像也真的没有谁会想到达西在想什么吧。
饭毕,仍是两两组队,各玩各的。
最近闲来无事,林琳准备绣点荷包。所以这会正在阳光室里一针一线地绣着。乔治安娜早就知道林琳绣工了得,此时仍是觉得惊奇。
那小小的东西上,竟然还可以绣上那么繁琐的花纹。
“那里面装了什么?感觉不像以前的味道?”以前林琳也绣过荷包送给乔治安娜。
“是驱虫的一些药草。”就算是在英国乡下,这些也是避免不了的。她虽然没有妖力了,但是那颗兔子精的妖丹却一直留在她这里。
因为妖丹还是种族天性的压制,林琳倒是不怕这些。可是看着乔治安娜小妞脖子上被咬出来的包,林琳觉得她还是有些办法的。
手中的十一颗佛珠,再加上其中一颗妖丹,也不知道是怎么和.谐地留在她手心的。
左手心里,九颗金色的佛珠,一粒红色的妖丹。偶尔闪过的光茫,让林琳知道它们都有着自己的运动轨迹。
而右手上,现在只有两颗佛珠。林琳知道想要添满这个手心,她的路还有一半呢。
“凯瑟琳,可不可以多弄一个这样的荷包?”乔治安娜想到哥哥看到自己身上佩戴的荷包,那眼底时而闪过的羡慕,便有些难为情地开口要求道。
“多做一个?你要送人吗?”一般林琳做荷包只会做两个,她一个,乔治安娜一个。至于包括宾利在内的其他人,是没有那个福利的。
乔治安娜点头,“嗯,我想送给哥哥一个。可以吗?”
真是国民好妹妹。做为同样是别人妹妹的林琳,都有些个不好意思了。
“我正好也要给查理斯做一个,那就再给达西先生做一个吧。哪,你看这个颜色怎么样?”人家的妹妹要送给哥哥,她这个同样是人家的妹妹就不能真的不给宾利做一个了。
乔治安娜拿起林琳说的那个块布,仔细地看了看了。浅青色的绸缎,上面隐隐有一线银色在流动。看起来非常的华丽大气。
“那要什么颜色的绣线和图案呢?”这个颜色的布料,她不太会配色。
随便啥颜色呗,这又不是她佩戴。“深蓝色的就差不多了。绣个松树吧。”省事省时。
乔治安娜一听,便笑了。“凯瑟琳,你真好。”
“那当然。”
“呵呵。”两人说话了一会儿后,就又开始安静下来。
午餐后,又各自休息了一会儿。及至下午三点左右,两人才开始准备起晚上舞会的事情。
绣花精致的长手套,一双舒适的皮鞋还有一把小扇子。这差不多是这个时代女了参加舞会的具备的东西了。
林琳还多准备了一个精致的小手袋。里面装了一块帕子,以及一些其他女人用的东西。
浅紫色的连衣裙,裙角是立体的黄.色蔷薇花,腰线下拉,有别于这个时代的女性衣服是在胸下处,直接固定在了纤细的小蛮腰处。
绣着蔷薇花的白色宽腰带,差不多有十厘米那么宽。在腰上转了一圈后,便在身后系了一个蝴蝶结。腰带的末端一直长到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