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但有了手艺,总不会愁吃穿的。
金姐到是比平妈会做人,可是儿子呢,还不是天天装神棍。一点正事都不干。以前马小玲经常来嘉嘉大厦,但几乎都没有碰见过金姐和正中。但自从长住后,倒是渐渐的知道了,这栋楼里竟然还住着这么个神棍。
在真神棍面前,假的就是假的。马小玲时常围观正中给人开坛作法,时不时地的悄悄地去捣乱一把。弄得正中并没有像原著中在邻居中那么有威望。
因为住的近,又在有对比的情况下,很是喜欢平妈。所以两家的交往也非常的近。平妈也喜欢林琳,当然不能跟珍珍比。珍珍怎么说也是平妈从小看到大的。但跟后来搬进来的马小玲比。平妈对她也不错了。
“嗯,这是我外公留给我的,我妈特意给我留到现在。我外公对我真的非常好。”这些可不就是黄药师给她留下的嘛。
“林琳呀,这是你上次拿过去做衣服的里衬。我也给你拿过来了。”平妈开始还想不明白,相对于千金难得的上好锦缎,林琳竟然更看重这个里衬。
后来听说,这是林琳的外公亲手织的布,这才算是理解怎么回事了。相对于外公买的锦缎,林琳更看重这个亲手织出来的。平妈听到这个解释,对林琳的孝顺很是感动。
噢,忘记提了,林琳对外说的是外公家是世代与布匹打交道的。所以她手里有些好布料是人之常情。
这边林琳接过已经变成边角料的白色里衬。非常珍惜的摸了摸。然后对着平妈笑着说了一句她去将那两块要做衣服的锦缎找出来。便去了卧室。
这里衬可是那水土不浸,刀枪不入。还有冬暖夏凉作用的冰火蚕丝布呢。这可比被黄药师当成嫁妆买回来的锦缎值钱多了。
这种布,她除了给自己黑白两色各做了一套长衣长裤外,便不舍得动用分毫了。前些年,因为还要长身体,长个头,林琳就没有拿出来。
现在也只是把它们当成衣服里衬对待。只希望可以穿的更久一些。
又按着尺寸裁了两块锦缎和冰火蚕丝布。林琳便出了卧室。她可不想让人看见,这么贵重的布料,她都是成匹成匹的。
林琳交给平妈的布料,一块是蓝色碎花的,一块是红色金花的,里衬是一黑一白两块,蓝色的用白里衬,红色的便用黑里衬。
里衬都是将打将够一件衣服的,而锦缎林琳都多裁了一些,剩下的布料,林琳仍是言明要送给平妈的。
平妈也是很高兴,之前的那块布料剩下来的,阿平还说哪天去给她配一配,等到今年生日的时候就给自己做外挂子穿。现在这两块布剩下来的,让阿平裁裁剪剪拼一拼,就不用再自己花钱买了。
儿子挣钱不容易,她这当妈的,可不能浪费儿子的血汗钱。
不过半个月的功夫,那两件衣服也做好了。林琳试了试,也非常的满意。将做衣服的手工费付清后,便回家了。
回家后,林琳将衣服又试了一遍。发现除了红色的那件外罩软猬甲有些暗以外,其他的倒还真的不错。
人家马小玲有件祖传的龙战袍,她有一件软猬甲。想来配备也不低了。
上学,放学。吃饭睡觉。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眼间四年时间便过去了。她今年也二十二岁了。
想到之前看的电视剧中所说的,二十四岁的pipi被平妈掐死在客厅里的事情。林琳知道这部僵约马上就要开幕了。
马小玲已经回国了,正准备看地方,开清洁公司呢。
见此,林琳却阻止了马小玲搬出去。她租的这间屋子,虽然小了一些,但客厅完全可以当做办公室来用。而且就算是真的有些小,嘉嘉大厦不是还有空着的房间吗?和大家住在一起,不是更好吗?
马小玲担心住在一起,珍珍会知道她要开的清洁公司是干什么的,有些犹豫。
但之前跟林琳在一起也是住习惯了的。而且两个人住在一起还可以省一半的房租。最重要的是,林琳会做饭。她就不用天天吃外卖了。
想了想,马小玲和林琳便找到了嘉嘉,问寻了一下,楼里有没有再大一点的房间了。她们来的正巧,正好四楼有一家要搬走。
嘉嘉大厦的房子,每个楼层只有两套房。那家的房子就是阿平家楼上的那间,那间房比林琳的这间多了一个大阳台。但价钱却是一样的。
马小玲和林琳合计了一下,发现阳台是封闭的,位置大小可以放下林琳的大书桌。在阳台外面挂一层纱帘,既挡了点阳光,还不会太晒人。
在阳台和客厅的中间处,也挂一层窗帘。要那种既透光,又看不清阳台情况的布料最好。相信阿平经常跟布料打交道。应该能够帮的上忙。
就这样,花了两天的时间,马小玲和林琳就搬到了四楼去。这离珍珍又近了一层,往来是从来都不用坐电梯了。
家俱什么的都是现成了。原来摆在林琳客厅里的沙发和茶几,都还是原样的摆到了现在的客厅里。算了一下,客厅里还需要再摆一张马小玲的办公桌。对于这个,就是再吝啬的马小玲也要用心挑一款合心意的了。
之后便是□□照,印名片,在一九。九。七年来临前,马小玲的清洁公司灵灵堂正式开业了。
而林琳的高级翻译资格证也考了下来。
☆、第20章
第二十章
九。七年的香港,电脑,网络已经很普及了。林琳一台电脑,马小玲一台电脑,一个背对着门,一对背对着阳台。中间相隔不过一米多,但却谁也不耽误谁。
马小玲有客户来的时候,就把两人中间的的窗帘挂上。没人来的时候,就敞开。相较于会有客户上门和经常出门工作的马小玲,林琳的生活可谓是宅到家了。
虽然拿到了翻译资格,但她却从来没有出去参加过工作,只是在家里接一些需要翻译的稿件回来做。
有的时候,一天下来,就只是穿着睡衣,居家服的在家里。让马小玲看不过眼的拉出去,义务陪她搞清洁。
人的胆子都是练出来的,从最开始的谈鬼色变,到面对长相奇葩的各路鬼怪,林琳都能淡定的吃完口里的东西,时间也不过是区区数日。
这还是当初上高中的时候,跟马小玲锻炼出来的呢。现在多年过去了,神经更是粗的犹如下水管道了。
时间不快不慢地走到了九。八年,年初的时候,林琳只要每次遇到阿平都会跟他说,香港空气和环境都不好,非常的不适合哮喘病人生活。听说大陆的云南就非常的适合平妈这种病。
阿平是个孝子,听了林琳的话,便去了解情况了。等得到云南真的适合平妈居住的时候,也不管平妈乐意不乐意。直接收拾行李去那里暂住了。
阿平想着只要确定那边对母亲身体好,他是完全不介意去那里安家的。他有手艺,到哪不能挣到他们娘俩的饭钱。
平妈不乐意,可是这一次阿平是铁了心的,要领着平妈去云南。最后阿平甚至是跪在地上哭着对平妈说,“妈,我就您一个亲人了。您在哪,家就在哪。要是云南真的对你的身体有好处。我们就去哪里安家,儿子有手艺,到哪都能养活您。您的哮喘那么重,香港真的不适合您居住。真有个三长两短,您就真的舍得让儿子一个人吗?妈,您别丢下我。您不是说还要帮我带孩子的吗?。。。。。。”
平妈被儿子说的心肠都软了。更何况最近她的身体却实是不怎么好了,她也是真的不放心阿平一个人在这世上。她可怜的阿平,那么老实,她真怕她走了,再有人欺负他。而且阿平还没有成家呢。她哪放的下心。
平妈在儿子的搀扶下,大踏步的离开了既将被僵尸占据的香港。而因为平妈的离开,林琳也放下始终担心会被人掐死的心。
平妈走了,小倩也不会死了,阿平也不会变成饿修罗了。对于这样的结果,可以说,一直是林琳希望看到的。
一日晚间,林琳上楼去吃嘉嘉做的燕窝。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年只要吃到嘉嘉煮的燕窝。林林就担心是剧情开始的节奏。
相对于林琳的担心,珍珍算是倒了血霉了。也不知道今年是怎么了,只要吃燕窝,她第二天就要坏肚子。
这可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到最后,嘉嘉买的这些燕窝都便宜了林琳和小玲。
就在林琳时第二碗燕窝的时候,她终于听到了她等了好久的电话。马小玲在电话的那一边问珍珍有没有空去日本。
林琳慢慢地放下了碗,看了一眼珍珍。她知道,这一回珍珍算是要受点苦头了。
珍珍挂上电话,笑眯眯地看着林琳,“小玲马上就要回来了,你要不要再吃一碗?”
“不用了,我吃饱了。刚才小玲电话里都说了什么?”
说起这个,珍珍就兴奋了,开心地对林琳和嘉嘉说道:“小玲的一个客户,请小玲去日本做清洁。包往返机票和食宿。小玲问我,有没有时间。若是有的话,咱们三个一起去日本。就当是旅行了。”听说日本人很爱卫生的,怎么还要请小玲去打扫卫生?
至于马小玲为什么不问林琳,不说珍珍了,估计就算平时不怎么往来的人都知道若是没有事情,林琳可以十天半个月不出门的。而且还有好些新搬来的住户,都没有见过林琳一面呢。
众人也知道她做的是翻译的工作,但这种死宅在家里多日不出门的事情,大家都特别无语。不过好在,众人还知道,每天早晨,林琳都会去楼顶天台健身。
“哦,去日本呀。这会日本好像还挺冷的。”林琳下意识地回了这么一句后,便发现珍珍和嘉嘉看自己那不争气的眼光。
摸摸鼻子,林琳站了起来。将自己刚才的碗拿到厨房去洗刷。嘉嘉还在吃着,珍珍嘛,呵呵,她就只有看着的份了。
不过林琳在转身之际,手中忽使暗劲,直接一个劲气打进了珍珍的身体里。珍珍只感觉下腹像被针刺了一下。便没有什么感觉了。
当天晚上,马小玲喝完燕窝,林琳和她便起身回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