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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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社会-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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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每一个天方夜谭的答案,都让在场的高阶员警笑的东倒西歪,最后有个人怪腔怪调的大喊著:
  “这些死者的生前照片看起来身材都很棒啊…搞不好是因为身材太好被人妒嫉,把他们的身体带走也说不定,恋尸癖嘛!”
  这句话说出来,更引起大家的哄堂大笑,不过李秉强却迅速的拿起麦克风,站了起来,眼睛直盯著我的方向,冷笑的说:
  “好小子!我就在等这句话!”
  所有的人都猛力转身,把眼光往我这儿看…因为刚刚那句怪腔怪调的“吐糟”,正是我的『杰作』!
  事到如今,木以成舟,我也只好讪讪的笑了笑,向前方所有的高阶主管们挥手致意,有人认识我的,忍不住强别笑意,有人不知道我的,也纷纷询问身边的人:“这个头发乱的像鸟窝的傻高个是哪个单位的?”
  不过,李秉强并没有揭穿我的真实身份,他清了清喉咙,顺著我刚刚胡诌出来的论点,做出一个更接近凶嫌身分的“雏型”:
  “没错,这也是我把所有现场资料搜集后,所发现死者们唯一的共通点:不论男女,也不分他们长的美丑,这些死者都是…身材十分皎好、健美之人,因此凶嫌很有可能是要搜集这些死者的身体,而且他能透过衣服,清楚的『透视』死者的身材(说到这儿,所有人掩嘴偷笑),表示该人对于人体相当有研究,极有可能是人体画家、雕塑师,甚至健身教练、游泳教练或服装设计师。”
  “其次;”李秉强看了看现场反应,大伙对他这个推论都不禁点头如捣蒜后,他又继续说出他的分析:“如果要搜集尸体,该凶嫌应该没有家人同住,或者是与家人分居,而居住地点应该是在顶楼,或者是地下室,比较有大的空间去存放尸体。而且搬运尸体必须大费周张,因此所居之地应该是居住者较少之近郊。若以死者多集中在台北市看来,凶嫌很可能藏匿在北投、淡水、石碇、深坑、新庄等交通便利,住户较为分散之地。”
  这样的论点,其实已经将凶嫌的身份、住处都已经做了个明显的区分。我嘴巴上不说,但我已经打从心底里面,深深为这位“机车”督察那犀利明快、观察入微的剖析推理而折服。试想,在承接这件案子后,他手头上只有一些现场照片,死者身份,证人说词,警方笔录等间接物证,他却能如临现场,如数家珍的把凶嫌的大概给说出来,这份抽丝剥茧的观察能耐,国内还没有几个单位、专家能够做的到的。
  当然,这些论点也过于武断,现场有些警员不服气,便提出反驳的问题:
  “那…李督察,为什么他会杀了五个人之后就收手,隔了一年又再度出现?为什么女的要杀,男的也要杀?这和国外的连续杀人狂不太类似…”
  “是啊…如果要毁尸灭迹,干嘛还要把头送回每个死者的家里?这不是一种奇怪的作法吗?找个地方埋了,或者是随意丢弃,都比把头送回家中来的安全隐密,这样做,不就有可能被死者的邻居、朋友发现凶嫌的行踪?”
  “李督察,如果凶嫌要搜集身体,他的用途为何?又拿来做什么用哩?又要如何保存不会腐烂哩?”
  李秉强仔细听著每个问题,然后不时的将这些问题记下,沉思了一会儿,他开始一一回覆:
  “凶嫌将死者头颅送回死者住处,我个人的看法是,这很像是一种宗教行为,就好像中国人所谓的『死后归乡』的作法,所以我在这儿大胆的假设:这个人一定是个宗教迷,并且长期阅读一些宗教书籍,甚至有可能在他的计程车上,就放有不少佛像或者是其他神佛之雕像、信条或咒语。”
  “至于为什么要搜集身体,我也不清楚。相信各位都有看过最近的一部片叫:『人魔』,这部片的前一集叫『沉默的羔羊』,该剧中的凶嫌也是搜集死者的身体,将他们的皮肤一层层的撕下,然后黏贴在一个人型模特儿上…我不是在臆测凶嫌是不是也在做同样变态的事情。不过这些变态的连续杀人魔的行迳本来就不容易了解,更遑论要弄清楚他们真正杀人的意图…”李秉强语带保留的说。
  说到这儿,底下开始响起一阵嘘声,一大早把手上的工作放下,来到市刑大,已经有点老大不爽了,又听见这个国外回来的人“大放厥词”、“无地放矢”,更影射所有侦办此案的员警都是酒囊饭袋、一事无成,也难怪讲台下的人会纷纷发出不平之声了。
  “大家请安静,有问题举手发问,李督察也说了,这只是他从我们同仁们在这一年之中辛苦所侦察下来的重点、照片、资料所做的凶嫌剖析,我想,李督察只是将他在美国办案的经验给我们做一个参考而已…”市刑大刑警大队长刘永松深谙这些警员的自尊和颜面,如果单刀直入,完全否定他们之前的侦办方向,实在说不过去,不过对于李秉强的说法,他又有点半信半疑,所以站起来打圆场,一方面安抚在场所有办案人员的辛劳,如果没有他们的努力,李秉强也只是个『名誉神探』,如何能做出这些凶嫌人格、身份的分析?而在话里头,也暗指李督察的“经验”大家拿来参考就行了,照不照著做,就看办案人员自己愿不愿意了。
  李督察何等精明,当然听出来刘永松的话中有话,他只是淡淡的说:“国际知名的鉴识专家李昌钰博士也说过:想破案就像要一张桌子,四只桌脚缺一不可。这四只桌脚谁知道?”
  一个员警语带讽刺的说:“左脚、右脚…还有…两腿中间那只『烂脚』…哈…!”话一说完,所有人笑成一团,还有人趁机乱喊:“我还『猪脚』咧!”看大家笑到叉气,李秉强也不生气,静静的拿起麦克风,然后趁大家笑闹不休的时候,语带平静的说:
  “四只桌脚是:现场、人证、物证和运气。很幸运的,前三个桌脚在在座所有同仁的努力之下,我们都已经搜集齐全了…”说到这儿,所有的人也都安静下来,凝听李秉强的谈话:“现在…我们就差运气了…不过,这案子要破,我想已经是十拿九稳的了!”
  我看大伙沉默下来,一副不置可否的模样,连忙挥挥手,问一个别在心里许久的问题:“李督察,据我们所知道,这些连续杀人犯都是希望自己的所作所为,被社会大众注意,或者引起众人的目光…不过目前为止,凶嫌并没有向警方投递任何讯息,或是任何声明,有点点像…『锦衣夜行』的感觉,这是不是也透露出什么与以往不同的讯息呢?”
  “这个问题问的好,坦白说,昨晚何逸兰的命案时,我已经安排了几个员警,把现场所有围观的人全部用摄影机拍下存证。据我以往在美国办案的经验,这些变态的连续杀人狂通常会把自己犯案的过程,或者动机,或者死者死亡的经过用各种方法公开,来吸引旁人,或者警方的注意…我个人以为:他将死者的头留在家中的用意可能也在此…挑衅社会常理的意味颇浓。”
  他停了停,喝了口水,接著继续说:“至于将所有围观人全部拍下的原因,就是这些杀人凶嫌极有可能会回到现场,观察现场民众惊惶失措的模样,和警方处理此案的过程,藉此满足心里莫名的快感。换句话说:凶手有可能会出现在录影带里面。”
  这番见解,更让在场所有人一阵哗然,李秉强接著更说了一件让大家惊讶到阖不拢嘴的假设:“但是今天早上,我也想到一个可能性:要能搬运尸体而不为人所发现,此人必然身材高大,要不就是孔武有力型,不过…”李秉强微吟的说:“也不排除有两个人以上的凶嫌共同犯案!”
  不知过了多久,邵文杰醒了过来,整个人昏沉沉的,也搞不太清楚自己身处何地,他下意识的想动,却发现自己浑身无力,就连移动一根手指头也不能,不过,就算意识不是很清楚,一阵凉意袭来,他才发觉自己身上光溜溜的,全身上下,除了眼珠子之外,什么也动不了。
  然而,过人的警觉心让他的意志逐渐清醒,他用眼角的余光瞄到眼前的景物,这才明白自己是躺卧在冰凉的地板上,他的眼珠转啊转,却怎么也不晓得他究意躺在什么地方,不过隐约可以知道:眼前触目所及,都是一件件衣服,有的挂在墙上,有的丢在地上,有些扔在沙发,有的随意弃置…
  “我为什么会在这儿?”邵文杰开始苦思,一时之间却什么也想不起来,直到从“那天晚上”开始想起……
  “那天…我和美君看到那则新闻快报后…我们干什么了?喔!对,我们…”
  在看到自己和胡哲庆(天台帮)合照的相片被所有的电子媒体,用“新闻快报”的方式来回放送之后,邵文杰清楚的知道:他最后的一点希望也没有了。这回是胡哲庆摆了他一道,而且是致他于死地的一道。他的心情烦闷到了极点,想找人来发泄出气,他以为,在他身旁的美君会开始号淘大哭起来,他希望美君能这样做,因为,他可以藉机吼骂她,顺便一吐心口上这股鸟气,不过令人意外的,美君从看到新闻到结束,不发一语。
  这样的沉默让阿杰十分难受,他把手上的摇控器往墙角一摔,站起来不住的来回踱步,美君仍然一副事不关己的淡漠模样,这使得阿杰更加气恼:
  “你…你干嘛不说话?你说话啊…?喔,我知道了!你在打算怎么离开我,丢下我一个人不管,是不是?”
  美君转头,看了看阿杰,眼中的阿杰已不复以往帅气自信的潇洒,反而一脸气急败坏,惊惶失措,阿杰原本还想再骂,但看见美君眼中所透露出的坚定,刹那间他想骂出来的话,硬生生的噎了回去。
  “我想…我们先逃到东部吧…偷渡这一条路…我看庆仔是不会为我们安排的,就算有,也是个陷阱,不是死在庆仔的手里,就是被警察抓个正著,你的枪…还在吧?”
  听到美君这样说,阿杰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腰间,那是把六发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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