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东皇[洪荒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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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东皇[洪荒重生]-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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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再说妖族没落,她这人族圣母眼看三清与西方二人与他自己成圣都与人族相关,因而提携妖族一把,这也就算了,只当她没想到。可封神之时,那殷商之中当权者明明亲近截教,截教之中多为妖族仅剩残脉,她又做了什么事?
  人间一皇帝焉敢如此大胆亵渎她,她却不查不问,直接报复,以至封神之中万仙阵破,那准提一袖子卷走三千妖族,却还敢得瑟曰度走三千红尘客,乃是天大之功德?
  太一与帝俊与妖族息息相关,尤其是太一,手持混沌钟,而混沌钟便是镇压妖族气运。
  如今洪荒除却尚未兴起的巫族之外皆数是妖族,哪里全能镇压得住?每每想到这就心中忧愁不已,今日看到女娲,再想到她成圣后种种,焉能看的顺眼?
  既不是友,那他就不在意她兄妹二人是敌!
  红云上前一步道:“我却是有话要说。”
  众人纷纷看他,女娲眸中带着希冀,盼着红云也看不过这师兄弟的强霸。
  红云却道:“这位道友,此物是我先来,自当全数归我,可对?”
  虽然女娲心道,若是你实力不够,我等夺之,自然是理所当然。可面上却依然要点头,称是。
  红云又道:“对便好。这些葫芦我得一个便足矣,太一道友与我相商,让我先挑一个,其余归他与兄弟、同门,我无异议,却不知你却是为何觉得不妥?”
  女娲攥紧手心没有再说话,伏羲微微垂眸,却是将这红云彻底计在心里。
  自己讨好这鸿钧门下,却踩着他们兄妹,是何道理!
  太一对红云展颜一笑,算是明白这家伙为毛会明明有那机缘却还会落得一个灰灰下场,如果不是师尊不忍,集齐他那魂魄,让他投胎转世为神农,最后仍是一个不得超脱。
  便是如此,从有成圣之资,变为三皇之一,虽人族不灭永享人族气运贡奉,又比得了圣人?
  当然了,这三皇也是无所人所钦羡的地位,不然女娲何苦汲汲营营让她亲哥哥外带亲老公投胎转世一场,顺带让那河图洛书如同那洗钱一样毫无争议的成了伏羲的法宝?
  若帝俊无事便罢!若身陨,这桩好处他截胡定了!
  ☆、第30章 洪荒大同
  有红云如此说,伏羲女娲兄妹自然是再也占不到此宝物的便宜,但却都不肯走。
  太一担心这两兄妹有心算无心,暗算红云,便对红云道:“道友先请,只是与道友一见颇觉有缘,道友等下若走,我等自是要送上一程。”
  红云也算细心之人,他自是不怕这太一与师兄弟们对他如何,就算是五打三,这是稳赢,何须用那粗鄙计谋?
  便承太一的人情,稽首谢过,接着道:“我观这红葫芦甚是喜欢,便选它吧。”记着边用了仙气摘了第二颗葫芦。
  太清继而道:“师兄觉师尊喜欢哪个?”
  太一想也没想便道:“就那黑色的吧。”
  于是此葫芦都未有人摘,太一因师门排行在首,选了青翠之色那个,而非众人以为他会选的金色,于是三清便知他在谦让,太清也承他好意,选了金色。
  玉清选了绿色,觉这青莲之色十分喜欢。
  上清选了黄色,最近他二哥与太一、帝俊不是浅金便是明黄、杏黄,看得他觉得黄色也觉亲切。
  到帝俊,帝俊却是选了白色那个,觉得这葫芦之中唯它颜色最素,倒也称心。
  分完只有只有那黑色与葫芦藤仍在,太一直接把它同葫芦藤一起收在混沌钟内,而后也不管伏羲与女娲,对红云道:“红云道友要往何处去?”
  拉扯一个红云若是能挤掉一个女娲,他乐意得很!
  红云道:“这些天洪荒之中并不素净,去便去一旧友那处,若诸位不觉无趣,我带诸位一同逛逛如何?亦有一样仙果想送诸位品尝一番。”
  镇元子!
  人参果!
  口水哗啦啦!
  太一拍马屁拍了许久,也就只在他鸿钧那儿蹭着吃了些蟠桃,如今听得有能去吃人参果?吃货如他瞬间对红云好感上升50!
  他顺带用心音不停的帝俊,人参果啊,老子也是能吃人参果的人了!
  帝俊再怎么缺乏常识也不会连镇元子和人参果都没听过,冷冷回道:很好,你也是和猪悟能相媲美的人物了。
  大师兄高兴,小师弟看上去也很是有兴致,因为哪怕是宅男属性的太清也有了些兴趣,便道:“那就请红云道有带路吧,只是……”
  太一倒不在意道:“你们是要我载着还是让那个给我脸色看的载着?”
  三清:……
  三清兄弟向来是在师兄与师弟之间站中间的那仨,因为太一就选了看上去比较软又能给他人参果吃的红云,待红云上了他的背,他才忽觉不对——他好像就只背过师尊来着,现在让别人也上了他的背,怎么觉得……不太……妙……
  却又将那念头甩下,见帝俊也载着那三清兄弟追上,因而得瑟地长鸣一声。
  嘿,他可是测试过的,样子虽然和乌鸦有些相近,但这嗓子却是棒!极!了!
  帝俊由得他得瑟,就在他身后稳稳当当地跟着,心中却是嗤笑了下,到底是个永远比他少了一颗心眼的。
  但是就是这么个缺心眼的货,也是他兄弟,也不能跟他一样无缘无故的吃了亏去吧?所以……师尊,有些事儿,弟子却是不得不为。
  太一自己身在局中不知道自己浑身上下都是“老子在谈恋爱”“老子的对象对老子可好了!”“老子幸福哒哒哒~”的气场,他可是瞧得再刺眼不过。
  这洪荒搞基的多了,自己都能被那只祖凤用了法子霸王硬上弓,还敢信誓旦旦地跟他说鸟是最能生的,妥妥的有儿子!
  这太一和师尊在一起呆了接近两百年,他就不信他那师尊半点出格的事儿没做!
  虽然心里有这样的怀疑,帝俊眯金眸,羽翼一拍,却是冲到了太一的前面,再一旋转——妥妥战斗机玩花样表演的现场!
  他的乘客却不是他人,那三位淡定的很,上清甚至用跟太一那儿学来的流氓哨吹了一记,倒也引得太一哼哼了一声,对红云道:“道友可是坐稳了,且等我给这混蛋一个教训。”
  红云:……
  他虽然没有什么一脉同生的兄弟,但见也是见过不少的,那三清兄弟之间互动默契,那女娲伏羲之间也是十指相扣,事事为对方着想,怎么到这两兄弟这儿,居然变成赶个路都变成竞飞了?
  但按捺下这点,他却觉得舒畅极了!
  洪荒中目前速度最快的自然是鸟族的祖凤,听说双翅一煽就是二十八万里,因而能将祖龙与祖麒麟甩在身下,没人能强地了他。
  红云现在觉得这金乌全速而行的速度怕是有三十万里,当真是刷新了洪荒第一速度。如今能被这洪荒飞得最快的鸟儿载着,见他与另外一金乌比飞,这让他大觉有趣,嘴角不禁浮现出一丝笑容。
  待眼角看到一个影子的时候他微微一怔,却是上清在对他挤眉弄眼,他了然地回之一笑。
  这等待遇,怕是再也难得。这堂堂金乌,可并非是他能如同代步坐骑一样趋势的。
  上清:……
  #他误会了,他一定是误会了!#
  这个家伙就是一个无辜的老好人啊,要是师尊知道他上了太一的背,还笑得那样温柔,指不定会出什么事!
  玉清瞥了一眼自己的笨蛋弟弟,拉了一下他的手,示意他安分一点。
  有大哥那样一个只对超越父神与师尊外,对其他近乎于无欲无求的兄长,上清被自家二哥教训都成习惯了,偏偏他还是个好脾性不记仇,也没有什么中二期,完全就是帝俊心中好弟弟典范。
  至于他家那个?自然是要被钉死在反面教材栏上的!
  且不说两金乌全速飞行何等壮观,又是何等让人连影子都看不到,那伏羲与女娲却只觉他们嚣张而去,且速度比来时更快了最少三分之一是想摆脱他们兄妹,脸色皆不愉。
  女娲叹了一声,美眸之中尽是恨意:“我们兄妹二人自问也不逊于他们太多,却是在他们面前似是连站的地都没有,真真可恨到了极点!”
  伏羲微微摇头,却不知是在安抚妹妹,还是其他。
  伏羲缓了缓,低低道:“我兄妹二人被如此羞辱焉能就此罢休,却不好与他们力抗,要想他法子,他等出门,那鸿钧祖师怕是真的不在昆仑,不弱我们兄妹去一趟冥河。”
  女娲脸色一沉,“冥河?那冥河虽元气大伤,却也不好相遇,兄长你……”
  伏羲面色亦是有些低沉,“我手中之伏羲琴虽有些门道,可你也见了那太一所祭出之钟,怕不是一击之敌,他直接得罪了我们兄妹又毫不在意,是自持手段!要是下次见面,我们欲拜师,他要阻扰又当如何?”
  自然是拼杀一场,也让那太一知道他们兄妹不是好惹的!
  因而,那冥河是不好惹,却比起太一与三清、帝俊比起来,还是一个软柿子。
  女娲明白哥哥的意思便点了点头,却是冷厉道:“那个红发的道士下次相见,也绝不会放过他!”
  她虽明知道那些宝贝和她无缘,可兄长既能掐算出,若要谋划一番也是尽可,可如今……就连兄长也被气成了这样,这等耻辱,她如何不还!
  ※
  如今镇元子虽然还没有兴建那五庄观,可因这两百年来洪荒除了打架抢宝以及强上外,最流行的便是盖房子。
  身为一个不怎么宅的洪荒生灵,且是有大能的一位,镇元子还是非常爱怜自己“圈养”的这颗人参果树的,花费不少时日在它面前叨念化形之法,却屡屡无用,他也就死了让人参果树化形的心思。
  而红云也是知道他爱树如命这一点,便在快到之时提醒太一他们,却不想太一却笑道:“这倒是真遇上了同道中人了,我那三弟乃是太阳星中的扶桑,亦是灵根。”
  红云顿时心中稳妥起来。
  只太一却奇怪道:“你那道友既然如此‘深爱’那灵根,又如何舍得让我们去吃那果子?”
  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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