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儿,你醒了?”郁寒叶是醒来了,只见冷晓飘半闭着眼,半坐在床上,似是在想着什么。她颇为担心,可以说,自从冷晓飘去国外后,以及回来后都没怎么和他们说话。因为他们三人之间存在着一个疙瘩。
“小依。”动了动唇,还是这两个字。
这是郁寒叶唯一听到的声音,冷晓飘开口说的第一句话,是一个人的名字,一个女人的名字,一个消失了十三年的人的名字。
“飘儿,你发烧还没退,再躺下休息会儿。”郁寒叶终究是担心,毕竟她现在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在身旁,纵使她家境再富有,那又有什么用?她现在只想挽回当年的过失。另一方面,女儿终究是要出嫁的,那么到时候谁又来陪她呢?她现在是打从心底里不想把唯一的女儿嫁出去。
“不用了,妈咪,我现在没事,不过,能不能请你帮我找来易冰峰,我有话和他说。”冷晓飘其实并不怪郁寒叶。因为这一切都不是郁寒叶的错,而是那个良心被狗叼走的冷漠与,所谓的亲生父亲的错!
几分钟后,冷晓飘洗漱完毕。将手中的花瓣好好地密封在小玻璃瓶中,有朝一日,她只希望这片花瓣不要枯萎,好让她拿到店里用什么东西把它保存起来。
“晓飘,你找我?”易冰峰带着惊喜,冷晓飘还从未主动找过她,这还是第一次。同时又有些疑惑及忐忑不安。
冷晓飘背对着他,在门口两人——冷漠与和郁寒叶没有进去,但在门外仔细观察着,这阵势有点不对头。不是有点,是相当。
“我们结束了。”没有丝毫温度可言,甚至是冰冷的。一里一外所有人都沉默了。“我不是开玩笑,即使下个月的订婚,估计也应该取消了。”冷晓飘转过身,看着门里门外的人,嘴角微勾往外走。
“理由呢?”任何事情都是需要理由的吧?易冰峰忽然伸手拦住了她的去路。“请给我理由。”
冷晓飘忽然低低地笑了,带着不屑。“爱一个人,需要理由么?不爱一个人,又需要理由么?道理,我相信你应该懂。而且,你愿意和一个你爱却不爱你的人在一起么?就算你愿意,我也不愿意。”
不知过了几秒还是几分,易冰峰低着头,把手臂放下了。冷晓飘只是扫视了一眼,对于这个人,她没有任何感觉可言。可能,连朋友都算不上。
“再给我一点时间。”身后的人又发话了,冷晓飘停下了脚步,但只是暂时的,她的唇边带着笑意。不得不说,她是个聪明的女人。
“时间可以等人,但爱情可等不了人。而且,易先生,我觉得我们之间除了商业上的来往,其他的什么都算不上。知道为什么之前我会和你在一起么?”冷晓飘始终没有回头,但当她问出这一句话的时候,外面的男子明显地一怔,更让易冰峰握紧了拳头。
“是利益。”她再次笑了。“最后,我想告诉你,我冷晓飘对男人不感兴趣,而且永远不会从这个家离开,我在这,等一个人。”说着,冷晓飘作势又要往外走去,不过,她似乎又想到什么似的停下了脚步。
“哦,对了。易先生,有件事我要提醒你。”她顿住,易冰峰仍然是一言不发。“女孩子呢,需要自由。她们喜欢自由,和你在一起真的很累,你的爱是束缚的爱,相信没有人喜欢每天身后都有人跟着的感觉。不过,我还是很感谢你救了我。”说完,冷晓飘是离开了自己的房间,这次她是把话挑明了。
整个过程冷漠与一句话都没说,同样,郁寒叶也是。不过二人是各有所思,总之,郁寒叶是很开心,打从心底里开心,因为冷晓飘的话。
冷晓飘做事向来有分寸,而且说一不二。直接的说,她的事情她自己做主,她说什么就是什么,没有人可以逆转她的想法与做法。冷漠与干预不了她,因为他真的是很疼爱自己的女儿。现在他只有这么一个女儿,所以无论冷晓飘说什么,做什么,他这个做父亲的都会答应。
而且,冷晓飘之所以这么说不仅是因为冷漠与一定会答应,还有她有这个能力之前是因为没有碰到。不过,现在她碰到了,她现在终于知道她一直在等什么了。
“姐,你知道么?小依喜欢像姐你这样的女人。”稚嫩的声音仍在耳边回响。
在某个房间中,冷晓飘坐在床边,看着手中装着唯一一片花瓣的瓶子,随后又把它捧在手心,闭上了眼。
小依,如果是你的话,你会怎么做呢?
“爱情这东西真的好麻烦啊!”年仅七岁的她,就懂得如此多的道理。“要么是你爱她,但她不爱你;要么就是她爱你,但你不爱她,就没有是两人相互喜欢而在一起的,这样不是很委屈么?”
是啊,人生就是如此。从来就没有谁是相互喜欢的在一起,往往,我们都是被迫去选择。
“如果是我的话,我不会和我一个我爱,但不爱我的人在一起,那样她会痛苦。当然,我也不会和一个爱我的,但我不爱的人在一起,这样对她不公平,会让她受到伤害。真的没有相互爱上的,那我宁可单身一辈子。”所以,现在只能这样仰望着你。
小依,我也是。
“既然不爱,那就不要勉强自己,强扭的瓜不甜。为了面子而牺牲自己一生的幸福,还不如去死。”所以,即使我已经喜欢上你,可是,我只希望你能真正地幸福,所以,我不会干预。
☆、第十五章 命不该绝
是不是好人不长命,坏人祸千年?还是她真的是命不该绝,连老天都在帮着她?
自从冷依上次为挡下攻击昏迷住院以后,夏紫冰可是每天都闷闷不乐,因为她心里有疙瘩。另外几人是陪着她的,其中也包括那三个GG。
夜星凌,夜家的孩子,外表如同内心一样,人好又帅气。这几天陪下来,难得回趟自己的别墅。这是他父母给他安排的住处,不过保姆什么的他是不需要,也难得他的双亲对他如此放心。不过,不论是他的双亲还是他都很少回来。
像日子久了么,想见见自己儿子什么的是直接叫人去接到他们的所在地,通常情况下很少回来。
他今天回来时天色已经不早了,不过在要进别墅的时候,无意间看到溪边似乎躺着一个白色衣服的女子。当下疑惑地看了一下四周,这儿并没有其他人。但,她怎么在这的?
夜星凌开门开了一半,再三犹豫之后上前。他心里觉得这不会是像电视剧里那些落水的人,然后被水冲到这儿来的吧?
“喂——”夜星凌试图叫醒她,但是,当然没有任何回应。他只好把人翻过来,看看是什么人。因为水的浸泡以及人处在昏迷状态,夜星凌是轻而易举地把人翻过来了。这一翻,还真让他愣住了。
苍白的脸,失色的嘴唇,乌黑被水浸湿的秀发,以及暗红色的一只袖子,一切的一切无不彰显着这个漂亮的女子受了很重的伤。
是她。夜星凌皱了皱眉头,那天晚上她还出现在酒吧中,可是,之后,人就不见了。也就是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难不成是被人袭击了?
一个个念头不停地在脑海中闪过,夜星凌本能的伸手去试探了一下鼻息,若有若无,命悬一线。
她是她们的朋友,对她们来说应该很重要吧?而且,不能见死不救,也不知她呆在这里多久了,万一坏人找到她怎么办?天都这么黑了,夜星凌一边想着一边扶起昏迷中的人,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吃力,相反,轻得很。这可是他扶人有史以来最轻的女生了,即使他不认识她。
不过,那天,她好厉害。可是这么厉害的人会伤成这样,那么,可见,对手是多么强大。
因为父母不在家,家中无保姆,夜星凌自然不用担心这些问题。只不过,他是男生,他总不能随便动人家吧?即使对方已经昏迷,可是这是趁人之危。还有,这个人少说也比自己大两三岁,男女授受不亲。更何况,她伤得不轻,叫救护车么?
不可能,去医院的话挺麻烦的,就好像历史重演一般,一堆人围着他问这问那,他绝对会疯的!因为他可什么都不知道。
夜星凌一边把人扶到床上一边思索着,现在还有另一个办法。他母亲的表姐妹的女儿,那个精通医学的女人,也算是他半个亲戚吧!而且,平时他们关系还不错的说。
拨了电话,他也不知该说什么,不过对方是很开心的啦。也答应下来了,刚好也想来看看他,所以就很容易把人请来了。要是别人,能这么容易请到医学天才么?
“叮咚。”约莫过了几十分钟,门铃响了。打开门,进来的是一个约莫二十五六岁的女人,被医学界称为天才的林绍绍。
“打住,我和你爸爸,也就是叔伯的关系没这么远吧?”见夜星凌想开口说什么,林绍绍笑着看了他一眼,阻止他想说的话,她可是专程赶来的。
“嗯,绍姐。”夜星凌是甜甜地叫了声,接过她手中带来的医药箱,要知道,他可从没这么叫过。
“嗯。”这样才乖么!林绍绍一脸笑意地点了点头。“把医药箱放那,剩下的交给我来处理。”
夜星凌之前是在电话里说了个大概,说是他的朋友的姐姐,只不过,可没说具体情况,比如她的名字。
林绍绍进门就看到一白衣女子湿淋淋地躺在那儿,她的左手的袖子几乎是被血染成了暗红色,让她微皱了皱眉头。不过还好,已经有人把备用衣服放在一边,只不过,接下来的事看来还得她自己来了。当然,她还是比较欣慰那谁没乱来。
因为白衣女子穿的是衬衫,所以三两下就除了。至于伤口处,由于被水浸湿的关系,林绍绍是把袖子剪了,然后用酒精擦拭。一条约莫5厘米的伤口,让她疑惑。
在替白衣女子换衣服时,林绍绍是清楚地看到她的左手的环指上有戴过类似戒指的痕迹,还有脖颈也有,难不成是遇到了抢劫犯?一个念头就这么出现在了脑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