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众终于按捺不住,低声喊了出来。
“石中剑,他手里拿着的,是石中圣剑!”
银铠骑士仍然接受挑战,毫不休憩,将各色对手斩至马下,却又留有分寸,光明磊落,绝不趁人之危,绝不重伤于人。即使毫不懂武技的民众都看出,这位骑士的剑道武技完全凌驾于在场的所有骑士之上。
看那银甲骑士的身形,仿佛还是少年。
“天命之王!”有人哭喊了出来。十年,他们等待了十年,上帝垂怜,终于赐予了他们一位英勇无比的君王!
圣殿主教宣布选拔结束。而新任王者,便是那位银铠少年。
“这份责任,我亚瑟…阿尔托利亚…潘德拉贡愿意背负!”银盔骑士取下面甲,金发耀眼。她举剑行礼,“作为整个不列颠的骑士,守护此地,此必为吾毕生荣耀及使命!”
那清秀的容颜无比坚毅。
万民欢呼。
与热闹的凯米洛特城王宫广场相比,梅林居住的森林显得愈发阴森昏暗。水晶球缓缓浮起,隐约的浮光映出正在注视着它的容颜。
同样的金发,同样纯粹如翡翠的眼睛,同样坚毅果敢的神情。水晶球里的倒影意气风发,水晶球外的少年却格外悲伤。
“梅林,她会死于不幸是不是。”
梅林沉默。
“不能改变?”
梅林继续沉默,微微叹息,抚了下金发少年的肩头,而后道:“当她拔出石中剑的那一刻,便既定了她的命运。如若此生无悔,也好过庸碌一生。亚瑟,你说是么。”
这下子,轮到亚瑟沉默了。
亚瑟…潘德拉贡,阿尔托利亚…潘德拉贡。血脉相连。
金发耀眼,承载红龙血脉。不屈不挠,永不言败。亚瑟从来都是不惧一切的,浑身的光芒甚至可以冲淡梅林身遭的迷雾。
而此刻,这层光芒也被那层郁郁深紫近乎黑暗的浓雾包围。
“预言术,果然是世界上最讨厌的魔法。”亚瑟说。
作者有话要说:
☆、即将流浪在不列颠
那个名为阿尔托利亚的少女,时臣在圣杯战争中只匆匆一撇,虽情报详尽,但是大多是书面文字——指望身为电器杀手的时臣去摆弄摄像头什么的实在是异想天开,而时臣也自负实力,拥有最强从者Archer,圣杯唾手可得。虽并未轻视其他英灵,可是对那个自称是骑士王的小女孩,时臣实在是提不起半分敬畏之心。
何况……时臣一想起就开始头疼,虽然他早已被迫摆脱了那个金闪闪的王者。
时臣的从者Archer,古老的英雄王吉尔伽美什,曾经非常认真的吩咐时臣去准备符合王者气派的迎亲仪仗,说要迎娶那个可爱的骑士王。
克己如时臣,都觉得自己毕生的修养和耐性都耗尽在吉尔伽美什身上了。自此重生后,对所以有金色的东西,时臣甚至都出现种本能的回避心态。
不列颠的新任王者阿尔托利亚…潘德拉贡此时正在人群中,举杯而祷,愿意以己之力守护整个国家,终止战乱,平息纷争。那金色的短发也格外耀眼,佩剑上若有若无的魔法波动让民众无比激动,王者,天命的王者!
是的,魔法。石中剑上有梅林赋予的魔法,只要手持此剑,被迷惑的人们便不会对王产生怀疑。短发的阿尔托利亚身形娇小,但民众都以为这是为少年王者。等王成年,三年,不,两年,必将平定不列颠的战乱。
充满希望的民众欢呼不已,为了这新的王者!
时臣揉了揉眉头。让一个小女孩去做王,背负不列颠的命运,如此夸张的偷天换日也只有梅林才做得出来了。那石中剑上的魔法,时臣仔细辨识,终究发现不是自己的魔术素养所能窥破的。
传说中最伟大的魔法师梅林在时臣眼中无异于一个巨大的宝藏,可这宝藏实在是太过于庞大沉重,时臣想敲取其冰山一角都难以下手。但即使下不了手,时臣还是不得不回到梅林身边。在这中古世纪,存在精灵、魔神的时代,任何一方的任性而为都会挑起人间的战乱。魔力匮乏的时臣若是不幸被卷入,那这趟旅行可要提前宣告结束了。
与梅林签订过主从契约,时臣轻而易举就穿过了魔法森林外的结界。梅林并未以势迫人,那契约的最大功用也仅限于让时臣便于进入各种魔法屏障了,不然生活在梅林身边,怎么死的都不知道。除此之外,梅林对时臣并无过多要求,那冷眼旁观的态度就像对一个过客,一个陌路之人。
而时臣,的确是这个时代的过客。
梅林对时臣的回来毫不意外。
擅长预言术的梅林,对这世间发生的任何事都不会意外。而亚瑟就浑身闪耀着光芒,蹦哒到时臣面前,热情迎接。十三岁的少年亚瑟的身形似乎比阿尔托利亚更为矮小,方才到时臣的胸口。时臣俯身屈膝,笑道:“见过殿下,臣下来迟了。”
身着银白带蓝色纹路骑士铠甲的亚瑟非常满意这个角度,但还是迅速的拽起时臣拥抱了下,热情得让时臣都微微有些手足无措。不过下一刻时臣就明白是为什么了。
“梅林说,等你回来,我们三个就可以一起游历不列颠!啊啊时臣你让我等了好久!”亚瑟的铠甲哗啦作响,听起来就非常沉重。但是金发的少年身板依旧笔直挺立,带着开心雀跃的笑容,看得时臣也不禁微笑起来,历尽半生沧桑的中年人心境都被这少年的活力所感染。
“一起游历不列颠,啊,听起来真是不错呢。艾辛歌也去吧?”对于【梅林的影子】,时臣也一向非常尊敬,拥有灵魂的法杖,类似英灵的存在,无与伦比的力量,时臣很难把他视作一件死物。
“梅林和艾辛歌要留在这里……是我,时臣,还有兰斯洛特一起~!”亚瑟说着,拉着时臣就走,力道大的让时臣以为是被一头龙崽拖拽着,边走亚瑟还边高呼着兰斯洛特的名字。
真是,活力无限的年轻人呢。时臣报以宽容的微笑,跟着亚瑟,然后就见到了那个传说中的湖上骑士。传说他温文尔雅俊朗温柔又相当勇敢,被誉为骑士之花。这一见,也顿觉名不虚传。
兰斯洛特正在调试一架胡桃木制的竖琴,那温润的贵族气质和举手投足间的骑士风度,足以赢得这世上任何一个女子的倾慕。若他也是金色长发,配上那魁梧身躯想必宛若太阳神阿波罗,可是不是,那深蓝如幽深湖水的瞳孔与及肩的紫色微卷长发,更让他蒙上了一层迷人的神秘和温柔。
“你好,在下是兰斯洛特。为您效劳。”兰斯洛特起身,以手拄胸对时臣礼貌的行礼。
“鄙人远坂时臣。”时臣压下见到这传说人物后心中微起的波澜,干脆利落的回礼。手中没有魔杖,空手行礼的感觉总是令时臣微微别扭。作为魔术师果然还是手握法杖行杖礼才符合身份。
“呐呐!!”亚瑟欢呼着,“咱们立刻出发吧!时臣!兰斯洛特!游历,是身为骑士必修的一课!我们的目标是整个大不列颠!”
时臣微笑着,道:“在下可能需要先制作一根魔杖。”
“魔杖?边走边做啦让兰斯洛特帮你!精灵的手艺你总信得过吧走啦走啦!!”亚瑟拽着时臣。
……看来等待了十年,的确憋疯了这个健气的小崽子。
亚瑟虽然急切但是并不匆忙,小小少年三下五除二就把早已准备好的清水食物以及厚斗篷包裹放上马背,而后又牵出马来,把缰绳递给兰斯洛特和时臣。
时臣僵硬状握住缰绳,与面前枣红马的那双湿漉漉的大眼睛对视。
虽时臣在现代也过着古老的18世纪贵族生活,从没坐过任何现代交通工具,出行也仅限于乘坐施加了隐匿术的马车——让一个身板脆弱的魔术师骑马,真是太难为时臣了。即使没经历过,时臣也知道自己若是在马背上颠簸一整天,就算有魔术保护,第二天也保准爬不起来。
兰斯洛特敏锐的察觉到了时臣的为难,微笑道:“湖上夫人送在下的礼物中有辆轻便的马车,亚瑟,我们可是要历险整个大陆呢,要做好充足准备噢!”
“好吧!也带上!”亚瑟偏头想了想,觉得有道理。
“啊,鄙人真是感激不尽。”时臣泪流满面。
作者有话要说: 亚瑟,你确定没数错真的是三个人?
(ROSE冒头)
……
好吧,这只是恶魔不算是人类范畴。
☆、愉悦美好的迷路了
精灵制作的马车果真是舒适极了,看起来精致,可是不论是舒展身体还是倚靠在内都不会觉得丝毫拥挤。中古世纪的马匹和现代那些养尊处优的慵懒大马完全不能同日而语,健壮而有力量,带着马车奔跑在空旷道路上几乎像在飞驰。只不过多半日,眼前就是完全不同的景色了。
让马儿吃草休息,时臣也下车来感受那习习的微风。
“我们要从威尔特郡到康沃尔郡。”亚瑟煞有其事的咬着嫩草茎,手指在羊皮纸地图上画出一条弯曲的路线。“不过,我们现在在哪儿?”
时臣瞅了眼那张手绘的比例尺完全不对的地图,略感头疼。梅林对亚瑟真是太过放心了。
“啊啊,不过迷路也是探险的一部分!今天就在这扎营休憩!”亚瑟握紧拳头,斗志满满。“哈哈啊说起来还第一次露宿野外,以前就在威尔特郡边上转转天黑就回去,这次真要体验一把!!”
天色将暮,最近的小镇早在很久之前便擦肩而过,而前面也毫无城镇的踪影,露宿看来是唯一的选择了。等亚瑟从一个不过水壶大的厚毛皮包里拽出两顶帐篷,三大块还新鲜冒热气的烤羊肉,一张粗犷但足够大的山楂木矮桌时,时臣就明白梅林为何如此放心亚瑟了——相信梅林为亚瑟准备了十年的储备粮和生活物资,啊,这哪是风餐露宿饥渴不定的探险旅行,梅林完全有能力在不亲自跟随的情况下就把这变成一次郊游,郊游的范围是整个不列颠!
噢,梅林啊……时臣感慨着,撕了块孜然羊肉咀嚼。用魔法保存的羊肉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