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王霁月摇头,“我看为时尚早吧,说也没用的,这孩子现在心里不知道多难受,也不愿和我说,那我也只能由她去了。”说着捏了捏姜希婕的手,“她不是你。各人有各人的命吧。”
弹子石{13}一带尽是富豪显贵的洋房,此下午时分只有仆人往来路上,偶尔或见三五本地年轻士绅。行人见她俩衣着不凡又年轻貌美,纷纷侧目。何况她两人此刻皆着西式风衣,时尚的很,在一群穿老式旗袍和长衫的人当中更显醒目。姜希婕像得了宝似的,紧紧牵着王霁月逛街逛的恬然自得,可举手投足都露出一股藏不住的骄傲来。王霁月心里笑她,面色淡然—虽然生灵涂炭,但她似乎隐隐有些希望仗继续打下去,似乎这样就不会有人来关心她和姜希婕为何年长不嫁了。
想到这个,在武汉时直到要走了都没有接到父亲的只言片语,找人打听也说只是在跟着政府走。本来以为在重庆会见到,可是到了重庆再问,说人到广州去了。打了电报到广州叔叔那里也只是说在马来亚购置产业必要时可以逃过去,顺便问婵月的意思罢了。没有父亲的半点消息。
虽然她自是不想见父亲的。
两人最后在街市上买了些糕点,便一路走回半山腰上的新家。“这重庆山头这么多,天天爬上爬下的,身体再不济也被锻炼好了。”王霁月有点气喘,一路爬坡也不轻松啊,“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你瞧瞧你。”姜希婕只敢逞口舌之快,步伐放慢,牵着的手也没有放开,“我说,转天我想去江中赶场。”“东西不都买够了吗?马上新年了。不如等到过年再采办。”“不是,我是想给小邺小颍买条小狗。”今天两人在路上看见有人出售家里的小狗,姜希婕喜欢的不行,但是没敢买,她想征求家里“医生”的意见,“我看你是自己想养吧!”“唉,给小孩子们养只小狗不也挺好的吗!再说了,大了还看家护院呢!”“看见护院,有你不就够了吗?”姜希婕哈哈大笑,“可不光我一个人属狗{14}啊!”说完还趁四下无人亲了一下王霁月的耳朵。
真是属狗,王霁月想,两个人都是。
回到家姜希婕先跟徐氏报备了一堆事,然后又自告奋勇跑去给赵妈打下手—拢共就会洗菜切菜—留下时间给徐氏思考权衡侄女那一堆主意。王霁月在东边二楼看望孕妇,越发觉得结伴逃亡也好。傅元娥虽是初次怀孕,那两位姐姐可不是,三个人在一块比亲姐妹还亲,孕妇三人团成天开心的讨论着谋划着那,互相安慰互相照顾,连小孩子的衣服都做起来了,腰疼还能互相按摩。王霁月觉得自己有点多余,毕竟这辈子她子嗣无望。
婵月不在,她寒暄完又回到西边二楼来找。
敲开门,看见婵月像一尊美人泥塑一样坐在窗边看书。这大院子里虽然说不上多热闹,可这东西厢房之间竟然就能有天壤之别。“看书呢?”她缓缓走过去,王婵月合上手里的《The Painted Veil》{15}转过来对着她,“嗯。拢共就这么几本,怕一下子看完了没得看了。”王霁月走过来俯视着妹妹的脸,依旧憔悴。而婵月似乎是看到了她眼中的忧虑,笑着说:“今天去看二嫂和徐姐姐,两人倒是好得很。我说这一路到处走竟然还能这么健康丝毫不疲惫,身体真棒。哪知道她们俩说她们基本上啥都没干,就顾着怀孕,事情都是姐姐和姜姐姐做的,把你俩好一通夸。”王霁月慈爱的笑笑,拿手轻轻抚摸妹妹的额头,“可是看病护理的事情我俩做不来,你来了就好了。”王霁月不知道类似的话傅仪恒也说过,要知道就不说了—她眼看着妹妹的大眼睛里瞬间充满泪水,只好一言不发把她抱在自己怀里,让她哭去。
傅仪恒曾对王婵月说,我什么都能,骑马打仗,虚与委蛇,运筹帷幄,决胜千里,面对面干一架,我都能,唯独这看病救人我不能,唯独你能。
王婵月自打离开傅仪恒之后,虽然经常哭,却一直无声。哭的再很厉害也只是哽咽,不曾嚎啕。叫王霁月好不担心。“乖,不开心就大声哭出来,这是家,不怕。不想离开就不去,马来亚那么远,咱们不去。你就一直跟着姐姐,有什么事姐姐帮你担心,啊。”
王婵月照旧是独自饮泣,不发一语,偶尔点头罢了。
傅仪恒曾经跟她在信中提过—而非后来在北平朝夕相对时—说到莫扎特写过一出歌剧叫做《紫罗兰》的,自己尤其喜欢。歌词据说是以前的民歌,以一朵紫罗兰的视角来形容一位年轻牧羊女的美貌;这朵紫罗兰希望牧羊女能够看见它欣赏它,然而牧羊女看也看没,就直接从它身上踩了过去;但作为紫罗兰,被踩死倒下的瞬间也满心欢喜。
傅仪恒说,虽然没有任何的启示意义,甚至是个连动人之处都匮乏的故事,但是旋律好听,她很喜欢。
王婵月于是曾专门找来细细听过几遍—可惜那唱片留在广州了—是很好听,简直是百听不厌的女高音演唱的歌剧。但也不免为紫罗兰的境遇感到悲伤和惋惜—但都不那么彻骨深刻,毕竟觉得是一个纯粹被浪费的故事,连哀其不幸都不能感到;可是现在,那旋律无由来的回响在她脑袋里,她反而能实实在在的认同紫罗兰的心情了,甚至觉得既然紫罗兰觉得这样是不错的,那就是不错的。
有一天你会觉得爱我已经迟了吗?还是我早意会错了意,不能以同样的合适的你爱我的方式来爱你?
马上到新年的时候,家里依然是男人们在外忙碌,而女人在家当家。两个孕妇前后脚都生产,一男一女,倒叫家里忙的脱不开身。重庆的医疗能力有限,此刻越发没了人手,医生看王婵月陪护产妇颇为专业,一问才知道她的来历,遂向院长建议。院长不置可否王婵月自己也不清楚,以陪护两个产妇为由婉拒,说等以后再说。态度倒相当诚恳,似乎很有去医院以一个肄业生的资格工作的架势。
假如我还能找到你,我还会不计代价的向你奔去。但在那之前,我希望我能更加的强大,哪怕只能向你靠齐千万分之一。
作者有话要说:
{13}那会儿是显贵聚居区。现在当然另当别论。
{14}二人生于1910年(完全可以根据全文开头1927年时两人17岁才推算,此处,还是注明吧。。。)
{15}毛姆的《面纱》
第104章 第一百零四章
人类社会或曰人类文明总是有些糟糕的特质,譬如大乱之事,想要那些受到威胁人类立刻放弃互相猜忌同心协力往往不可能,他们先要互相坑害一段时间才能在被逼到墙角的时候奋起反抗。姜希婕原先在洋行工作的时候,见到有的同事家中本是满清遗少,多少有些财产当然也就存在着因财产而且的纷争。打官司的,族中调停的,最常见的剧本就是互相攻讦对方把家中公帐上的钱哄骗出来花了。
想想如今仗都打起来了,只怕这样的事越来越多。想逃的难免会想骗一笔钱跑路,也不管被骗者的死活—血缘什么?它当然可以是亲密的证明,同盟的契约,也可以是可耻的印记,借钱和伤害的原因。最近一家子上上下下不是在家看孩子就是在医院看孕妇,唯有姜希婕要两头跑。刚转移到重庆的要员显贵们不少,听说新生儿诞生之后自然一批一批的往医院去探望—徐氏志得意满的在医院里展开了她的交际生活。和丈夫结婚几十年来,她负责的就是交际。她是丈夫名片的一部分,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从年轻貌美到风韵成熟再到如今子嗣繁衍,她成为家族名片的一部分。王霁月起先和徐氏交往不多,只知道是个了不得的夫人,以为和传闻中姜同悯的做派差不多,严肃淡漠。后来和姜希婕好上了之后,偶尔能在姜家见到徐氏,徐氏对她不但好言好语相当温柔,见得多了熟了还开起玩笑来。以致于她给姜希婕说媒的时候,王霁月还不怎么生她的气—活像徐氏天生是个叫你不愿意生她的气的人似的。到最近这一年多,两家人在一起流离颠沛一直到这里,她才发现徐氏是多么幽默,温和的一个人,不但貌美优雅,善于为人处世,而且还非常懂得如何照顾别人才是最圆融的—假如圆融也有英文里的比较级,徐氏自然毫无疑问的占据了最高级的那个词。她也觉得徐氏可能隐约猜到了她和姜希婕的关系,甚至于选择了默许,而且还以一种类似于婆婆喜欢儿媳妇的角度在看待和喜欢自己,时常让她受宠若惊。
相形之下自己倒像是托生错了地方,人跟人就是不能比。
也可能是基于这个,徐氏对她和傅元娥处于异常照顾的状态,既当作一家人,又实实在在是客人的待遇。即便是此刻在医院里,两个产妇共处一间病房来往拜访者一拨一拨的,她带东西过去,徐氏一边应付着客人一边跟老母鸡似的炫耀她、保护她。等人走了,她又能转过头跟亲妈似的跟她抱怨这几个人怎么怎么地,有的地方如何奇怪有的地方有如何的有趣。等过了一会稍晚些,姜希婕过来了,徐氏就开始巴拉巴拉的派事儿:“我说希婕啊,明天把小邺小颍带来看看妹妹好了。”姜希婕应个好,又看了一眼王霁月。
依姜尽言的意思,这代的孩子们都取单字为名,必须得是古地名,还不能太常见,每次取名字都得翻翻先秦史;这算是哪门子文化,姜希婕觉得很麻烦,他们兄妹四个名字多好办呢!然而想想邺城颍川,倒也是不错的寓意在里面。现在轮到她们来取名字,最后偷个懒,新生的女孩取名叫姜琅,算是跟着魏晋风流吧。可王浩蓬宝贝亲儿子叫什么,可是没人拿主意了。从族谱应该是“然”字辈,可总有人得定个字吧?王霁月是不想管的,反正先拍电报给父亲给弟弟,做爷爷和爸爸的去想吧。谁知道杳无音讯,只好先起了小名等着。
徐氏和姜王二人在产妇床前说着办满月酒事,姜希婕心不在此,她就想劝婶婶下个决定在码头租个位置买条船,至少自己方便,副业挣钱。徐氏坚决不同意,理由很简单,哪怕你拿周济穷人的理由去向姜同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