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婵月坐着,分分秒秒就能不耐烦,东张西望。王霁月瞥她一眼,还真是和前两年的姜希婕一模一样的,唉。“欸,姐姐,那是谁啊?”王霁月顺着看过去,不远处有一位身穿女式西装的女子,把头发盘了一个简单的圆髻放在脑后,端着一杯不知什么饮料站着和人聊天。那人长得生的一双细长眼,高鼻深目,虽然只算略施脂粉,却自然带着一股高贵端庄之气,穿上那身时尚的女式西装,更显得利落潇洒。
“不知道呢。我也不认识。”这个时候王浩蓬走了过来,也看了看,皱眉略一思忖道:“那。。。那是傅仪恒吧。”“傅仪恒?”“对,呐呐呐,你们光知道傅家有傅封琅了吧。”王浩蓬的表情变得锐利,“傅家还有个老辈在阎锡山那里哦,是傅封琅的小叔叔,比他只大七八岁,只有个独女,就是这位傅仪恒。说来,是今天新娘子的小姑姑哦。”
王婵月一副不怕别人觉得不礼貌的样子,盯着远处这个成熟美丽的傅仪恒看了又看,看了又看。饶是如此看了快一分多种,只觉得怎么看都看不够,仿佛傅仪恒身上有一种磁场强大的魔力吸引了她,叫她这个修为太低的小妖怪移不开眼。魔障了的王婵月正在盯着看傅仪恒那随性的插在裤袋里的右手,脸上一时发热,视线悄悄上移,惊觉傅仪恒也在看着自己。她温柔的笑着,带着三分玩味,三分一样的好奇。
王婵月觉得自己的脸更热了。紧张之下她移开了眼神,心神不定的端坐着。
傅仪恒望了半天,那古灵精怪的小姑娘却又不看了,真是可惜。今天大哥嫁女儿,本来在上海寓居一直不想抛头露面的傅仪恒也不得不来。何况她任务不要紧,自己也很想来。自两年前从美国留学归来,她回一次北平,去一次太原,除了父亲和侄子元弘之外,家里人是一个也没见。幺房长辈,其实她算是和大房二房的这群侄子侄女们玩大的,她今年二十九,新郎官新娘子今年二十四,从小她带着这一群弟弟妹妹们玩,闹,和别的亲戚都不来往,唯独他们。可自打二十岁一出国就是法国美国整整七年,学得一口流利的法语英语西班牙语,也不在这几个最疼爱的弟弟妹妹们身边,接近十年。这么久不见,如今已经是在参加妹妹的婚礼了。
说来也是好笑,大哥在前线给委员长打仗,二哥自打张作霖死了以后就一直生病不起,她爹在替阎长官和她大哥打仗,要是大嫂再来不了,她这个小姑是傅家唯一到场,或者说来撑场的高堂!
主义,是一个很漂亮的词,很大的一张旗子。囊括的太大所以什么腥的臭的都有,举得太高所以谁都可以用。
她刚才去新娘子那里看了看妹妹,当然也看到了新郎官。从前那个住在大哥家隔壁的混小子已经长成一个任是哪个姑娘都会倾心的美男子了,还聪明的没边儿。还有隔壁家的那个小丫头,成天跟着她的两个哥哥上房揭瓦不怕挨打的小丫头现在出落的天生媚态,妖孽的藏都藏不住。傅仪恒简直动了想把这个姜希婕收归己用的心,这副皮囊,不用来纵横欢场套取情报太可惜了。
不过刚才那个漂亮的小姑娘是谁?
想到这儿,她又往王婵月的方向看了一看,看上去年纪还小,好奇而胆大,机灵好动,活像只黄鹂鸟似的。傅仪恒这些年练的一副刁毒的看人眼光,不过是用余光随便扫了扫,在人家目光里沐浴了一会注目礼之后就能把王婵月看得准准的。若不是婚礼可能快开始了,她倒还真想去搭个讪,认识认识。反正横竖都来了,不如多认识点人。
于是她款款的走了过去,快靠近的时候,忽然被穿着军装的年轻男子拦住了。这人对她伸出手,这人向她问好,寒暄,说着无关痛痒的话,就是不让她靠近一步。傅仪恒几乎恼了,心想今天不过是个婚礼,任何的情报都不会有,你打算从我嘴里套什么话?好在这个时候王霁月回头看了一眼,她才得以趁机说,这位小姐是你的姐妹吗?你们俩长得几乎一模一样啊。
要不是这一下,她才不能现在就认识王婵月。否则要等到两三年以后,她才能在北平重逢这个让她惊艳的女孩。
她一一见过王家四个年轻人,觉得最有价值的是王浩修,最危险的是王浩蓬,两个女孩倒是没什么。各有各的美,古典的美人如今不多了,机灵活泼如此的也一向少。本来还想多聊几句,但是来人催了,典礼马上开始,她要去了。
新人行礼的时候,她是高堂。但她时不时的望人群边上那个漂亮的小姑娘看去。这个小姑娘让她想起出国之前的时候养的一只调皮的小猫。任那只小猫如何撒野,她也由了它,因为喜欢,因为纵溺。但是后来小猫走丢了,她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她要走了,没办法等。或者说它要走了,她留不住。
作者有话要说:
然而似乎发生了二更这样的事。。。
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姜希泽结婚之后,因为他的工作重心目前在上海,夫妇二人也就住在姜家的大房子里。说来算是一件好事,这个家算是又开始热闹,又要凑齐了。但是姜希婕好像不是那么很开心。她那刚结婚的哥哥虽然注意她的异常,却一直没有时间去问她是怎么了。问了估计姜希婕也不愿意说,她不过是在婚礼上看见有人向王霁月搭讪,有很多很多人,于是心酸。
不是愤怒,也不是嫉妒,是心酸。就好像看见了未来,就好像今天走在婚礼红毯上的不是她亲爱的二哥和元瑛姐姐,是王霁月和另外一个可以配得上她的男子。她也一样站在离新人最近的位置,看着对方获得幸福。那个时候,她就应该祝福她。在人群中鼓掌,在人群中注视着她,注视她穿着白色的婚纱,挽着另外一个男子的手;那个时候她理应流下似是而非的眼泪,尽量笑出一张不那么难看的脸,为她高兴。
然而这天早上,难得休息一天的姜希泽抓住了机会,在早餐的饭桌上逮到了起晚了的姜希婕。“你是怎么了,脸色像吃了一车皮苦瓜一样难看。”“。。。没事。”“哦哟哟,难道谁欺负你了?也不是啊,谁能欺负你啊。”姜希婕苦笑摇头,谁都不能,除了王霁月。自问我可以赢她无数次,奈何喜欢输给她。
“二哥。。。”“嗯?”“你说爱是什么?”“嗯,爱。。。”姜希泽不问缘由,也不去怀疑,“爱只是一种感情,但可能是最伟大的感情。爱很容易,喜欢一个东西一个人还有什么男的呢?只要你想,你就做得到。当然恨更加容易。但是像原谅,就很困难。接受,包容,都很难。这些东西都要以爱为基础。爱的越深,困难的事做起来可能会变得更容易。爱,有的时候让我们如沐春光,有时候让我们遍体鳞伤。有的时候让我们后悔不已,有的时候让我们无怨无悔。我反正觉得,如果你的爱给你带来了伤害,证明你爱的还不够深。越深,你就越能包容一切,你的爱就越能让你义无反顾。”
姜希婕点点头,自顾自默默的喝牛奶。姜希泽看了看她的神色,忽然又补充道,“有的时候,爱不一定代表着占有。原来我还不想结婚呢,觉得因为自己不够好,让对方去追求幸福也许才是对的。”“但你还是结婚了。”“是啊,后来你哥哥我发现我可以,也发现除了我之外不会有人能给你嫂子幸福。茶壶自有茶壶盖!”
姜希婕没有搭理他的俏皮话,兀自吃罢早餐。回到房间,举目四顾,好像根本没有什么事要做,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没有任何意义。想找个理由去找王霁月,但是多看她一眼也许都是刑求。想去找别人,似乎没有一个人可以找,她不想见任何人。空荡荡的大房子现在似乎被填满了人,热闹非凡。这似乎是她一直在等待的团聚,她却无法从其中品味到甘甜。全家上下似乎都能感受到她淡薄的哀伤,但也没有一个人有能力窥测原因。大家于是默契的对她的抑郁视而不见。三小姐好像自从到了上海来就有点爱这样啊,唉唉,别去管了,她也这么大了还不准有点心事吗?过两天就好了。
视而不见挺好的。好像这些日子以来,王霁月也对自己的真心视而不见。是自己隐藏的太好吗?还是她一直在自我保护,对自己的心了解却也选择不了解。多想告诉你我爱你。即便我知道我绝然不可能拥有你我依然想要为你付出一切,这就是爱。但也正因为这份无法拥有,我变得更加爱你。好像一个将死的人,更加珍惜一天一天越来越少的阳寿。
忽然她从书架上拿出那本地理书,再拿过纸笔,唰唰的写,哗哗的翻。假如可以的话,她想在不多的假期里,带着王霁月去些别的地方玩一玩。回天津去看看也好,去两广玩一玩也好,还想去川滇黔那边逛一逛。顶好在毕业之后还能去出洋去看看。
让我在你的记忆里尽全力留下全部的美好,使之余生不至湮灭。
她的手翻到了美国那一页。她想起Kitterlin跟她说到的纽约,波士顿,西雅图,还有夏威夷,旧金山。那是全新的国土,全新的世界,全然背叛此岸的彼岸。姜希婕脑子忽然一闪,也许未来要是无法忍受王霁月已经结婚的现实,不如躲到美国去吧?够远了,就足够遗忘和放弃了。
“小姐!王大小姐找你啊!”猛然听到胡偕的一声喊,姜希婕吓了一跳,好像王霁月刚才就在她背后窥测了她的念头一样。但她依旧手脚麻利的收好东西,快步跑到楼下,看见了穿着一身棉布白色连衣裙的王霁月。忽然间,她看见了王霁月就觉得心疼,外面这么热,你还跑这么来找我,有事打电话就行了,别亲自跑了,合该我去找你才是,再把你个弱不禁风的热中暑了可怎么好。然而这些话一句没有说出口,好像说一旦出口,她那个想要表白却又不敢表白的真心就会被王霁月看透:“怎么了?”“哦。瞧瞧你,最近忙累了不成?这么憔悴。”王霁月一上来不说自己的主要目的,却怜惜起姜希婕的憔悴来。
姜希婕既感动又心酸,好像被人砍了一刀,又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