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女儿被洋行“剥削”,那简直是气不打一处来—姜希婕由于假请的太长,洋行颇不满意,然而正好在广州也有分行,干脆把她的工作内容移交到广州方面,美其名曰轮岗锻炼。姜希婕也只有认了,毕竟之前走的太高太快,现在该挨整就是要挨整。每天她就奔波于医院和广州的几家商行之间,就这样劳累的架势,也没有丝毫的休息时间—到四月份她爹也好不了,回不了上海,她也到了去香港的时候。
医生私底下跟她们姐弟二人说过,姜委员的恢复情况并不理想,整体的病况也比较严重。可能是在海外考察的那段时间自己不注意,也没人照顾,导致血糖没有及时得到控制,一步一步败坏了身体。医生一脸真诚的说,我不带任何政治立场的说,我希望姜委员退休,回家休养,不要再这样到处忙了,他的身体耗不起了。他现在骨头也脆了,眼睛也不好了,肾病也开始了,还有心脏也开始出问题。整个身体就好像被过高的血糖捅得千疮百孔的破风箱。
姜希婕点了点头,她明白,但她也知道,父亲刚从国外考察回来,正是一切雄心壮志的时候,怎么可能把他直接赶回去,怎么舍得让他就这样大志未筹过下半生。于是她对医生说,假如她父亲病好了却依然要留在广州的话,还请医生您多照顾了。他这个样子,私人医生也没有用,我会叮嘱他监督他定期到您这里来检查的,要是有一星半点的问题,您只管告诉我,我来对付他。
医生默然,良久叹了口气道:“要知道这南粤有半个是胡先生{88}的。如今胡先生怎么可能和南京和平共处呢?姜委员的大志我明白,我很敬佩。但是他这副身子是熬不住了呀!”姜希婕点点头,“我明白。但是我爸爸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人,待到他真的不想干了,我再来把他接回去吧。”
像小时候对女儿的恶作剧,总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她明白医生的一直在暗示她父亲再这么折腾下去很有可能减寿,可是她也不愿意父亲不得志。你让他去追逐,那样即便失败了也是曾经追逐过。恍然间她觉得父亲几十年了依然有一颗少年的赤子之心。
广州嗖嗖的热了起来,已是四月,姜希婕在收拾东西准备直接去香港。姜希峻无业游民,正好留在广州照顾老父,做姐姐的也不知道怎么说这一对父子的好。好在父亲恢复的勉强,在她出差回来之前应该有希望下地走路。
在出发之前,她给王霁月写了一封信。内容相当简单,说我不日即将到香港出差,为其大概两个月,假如有空,能不能去见见你,或者你来见见我呢?附上了酒店地址,没有刻意表露多余的情感。假如只是发出这静若止水的一击,丝毫情感也无,以一个不卑不亢地姿态,会不会降低被揣测的余地,让她终于有机会试探出王霁月的本心,做一个最后的决定?
是,这是最后的机会了,也是最后的一步。眼前黑暗一片伸手不见五指,不知是万丈深渊还是壁立千仞。她提着行李箱走出了门。她每天都在心里和可能已经在天堂和爱人重聚的Kitterlin对话,Kitterlin说,快乐的事,要努力的记住,伤心的事,要努力的忘记。这样回忆会变得更美,做出决定也会更容易。爱一个人,应该爱她本来的样子,而不是把她改造成你以为的样子,如她所是。
她说,可是万一她不爱我呢?万一她要离开我呢?
Kitterlin说,那不应该影响你爱她。何况,你们为什么还要站在原地等对方的答案呢?
她说,可是这样的事,不被世道所容,我又何如去争取她与我一起?我知道我应该试一试,可。。。
Kitterlin说,那就去试一试。大不了失败了,你也不会后悔。否则你想想,等到她真的嫁人的那天,你眼睁睁看着她成为别人的妻子,自己却不曾努力过,到头来恨自己,为此觉得后悔无比,甚至于狂热的嫉妒,你能忍受吗?
Kitterlin说,你已经见过了我,难道还想再做下一个我?
Kitterlin说,你既然害怕未知,就主动的消灭未知。
她住在半岛酒店,这简直超规格待遇—不知道怡和哪根筋不对了,让他们住在半岛。但她无意去思考是不是又是自己的缘故,初到这王霁月生活了两年,让她也思念两年的城市,感觉每个街角都是王霁月的身影。那些茶室冰室,肉档菜铺,琳琅满目层层叠叠的招牌,叽叽喳喳听惯了却也很好听的粤语,好像下一秒王霁月就会在某个不知名的街角出现,穿着她一向喜欢的月白旗袍或者连衣裙,对,只是旗袍和连衣裙,
在香港你不用怕冷,在香港你不用担心有人认识你说你闲话,在香港,没有我。
没有我陪着你的这两年,你是怎么过的?我,我度日如年。来到一个新的城市,却像在收割旧的记忆。
她知道王霁月的专业,学校,稍加打听也能知道宿舍所在,只差是几层几楼几号房。到香港的第二天,见过顶头大班,略有时间,她居然去写了一张卡片,买了一束百合花,请人送到宿舍去。
终究我还是忍不住。站在窗边,看着维港,天气晴好,你在干吗呢?我离你很近,很近,好久没有这样近了。
我很想你。
作者有话要说:
{88}国民党元老胡汉民。曾被蒋中正软禁,释放后回到故乡广东,成一方领袖。
你看,要出去浪之前我是多么的敬业。。。
第75章 第七十五章
然而她像个傻子,每天很忙,只忙到晚上,晚上虽然不很安全,但去学校有什么好怕的 路也不远,她却没有出门。她只是每天等在酒店,也嘱托了前台和礼宾,要是有女子来找她,立刻领去咖啡厅坐下,打个电话给她,她马上回来。
小费给的,简直让人怀疑她的钱都留下来到这儿花了。
可是一连等了两周,没人,没信,也没有送花—送花倒是有点像白日梦。她仔细的算了又算,无论如何王霁月也收到信了啊,她寄的还是加急。难道她还是跟个缩头乌龟一样躲着不回应?
混蛋!早餐桌上,她起的最早,一个人吃,趁着无人把半空咖啡杯往下狠狠一砸。想想自打遇到她王霁月,长这么大前十几年没受的委屈真是都找补回来了。定是我上辈子欠了你巨债未还,我是那桥上合该走过的女子,你就是那桥下无辜淹死的死心眼尾生。这下转世投胎,该我还你的债,可你这死心眼是一点没改!哼!
气归气,她的工作眼看越发繁忙,干脆起了个大早去花店用不甚灵光的粤语和店老板说定,留下一笔钱,让人每周三都送花到学校去,包括今天。我还就非要强化我的存在感,逼你想着我逼你来见我。
我从来不愿意逼迫你,因为舍不得。以前没有,未来没有,就让我现在任性一次。
于是中午,王霁月回到寝室的时候,管事嬷嬷又在对她招手。“送畀你嘅。”她点头谢谢嬷嬷,又是一大束百合花。包的好看,新鲜无比,要说上周送来那束和上上周那束,都还在屋里,残留着一部分还在开放。这下可好,再送一些,她那屋里只怕就要被百合花包围了。
她收到信的时候吓了一跳,以为姜希婕是知道了她跑去探病又功亏一篑的跑了,追到香港来。往下看才知道她是公务出差到香港,如果自己愿意希望能到酒店一会。在洋行一番历练,你给我写信都有了公务的架势,这妥帖的社交辞令,这潇洒而清楚美感很足的字显得温文尔雅,叫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无可无不可。你还是把选择交给了我。
然而王霁月忙着毕业的事,她这个性子,到了香港之后越发习惯拖延,竟然把这件事放到了后面,先忙着一切学业处理和工作安排—她准备回上海工作,但不准备回母校,正在托杨锡珍找一个别的平民学校。沪港两地电报往返比较麻烦,她每天还得处理毕业的文件,一二来去将这事耽搁下来,即便她分分秒秒都在想。
你喜欢香港吗?你去了这家店吗?你的同事带你吃小吃了吗?半岛住着感觉怎么样?你会不会现在也在这个区,这条街,这幢楼上,看着我坐的这辆电车叮叮当当开过去?你离我很近,很近对不对?可是我的心没有跳的那样快,一定是还没上次那样近。
你为什么那么瘦,等我见到你,我一定要好好说你一通。
是,等我,见到你。。。
现在只有她一个人住,毕业生们工作的工作结婚的结婚,留在宿舍的人少了很多。人少声静,安静的近乎压抑,好像安静的空气直接撞在耳膜上,让她进来持续失眠。于是她拿着花回到屋里,稍加整理,剪枝,新旧替换,放好,睡。
似乎只有这稍微有些吵闹、不时有些人声的午后,让她觉得心安,让她觉得可以好好睡一觉。似乎已经变成了不能一个人睡的人。想起曾经,躺在姜希婕身边,躺在她怀里,原来那个时候已经确认完成,相信那个人是安全可靠,应该携手一生的人。
她刚回到香港的时候,抽空去教堂找神父告解{89}。她对神父说,我伤害了我不应该伤害的人,可是我觉得我无法弥补我的过错,不能弥补我给她造成的伤害,可我把她当作我的至宝,我不想失去她,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神父的语调一如既往的平静,说,你既然已经知道那是至宝,就应该去保护你的至宝。因为感到愧疚而逃离,感到无能为力而放弃努力,是一种懦夫行为,是对自己说谎。既然能够来到此地忏悔,就应该知道,任何的罪,都可以弥补。任何的过错,都可以挽回。不论与谁相处,都要谨记天父说:“你们该彼此相爱,如同我爱了你们。”
她不信教,但她希望寻求帮助。她也知道,假如告诉神父她作为一个女子,爱上了另外一个女子,可能会变成淫邪的罪人。但她若一生只爱她一个,至死不渝,到时候无论面临审判还是得上天堂,她都不后悔,也不放开对方的手。不知道这样的忠诚,够不够让天父原谅她们可能不被容许的爱,怜悯她们这对“罪人”?
阳光陡然被云层遮去,她睡着了。
一周之后同样的中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