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接下来,婴儿室的话,希望是……?
“……”
二十五个问题总算记完,我拿起刚倒满的水,舒心的伸了个懒腰,食欲一满足,便想睡觉了。
“扑”,轻微的一声,茶杯碰到了什么东西,硬朗朗的,然后只听得一声吸气声。
我一转头,“啊……!”吓得脸色发白,那杯水就这样尽数洒在了他的胸前,那可是八十度的开水啊,因为身体不好,即便是夏天,我也是等开水变温再喝的。
宗晨也是倒了我霉,才不到一星期,竟连续两次被这样对待,一次比一次严重。
他的脸色也有些发白,似乎有些痛苦,唇紧抿着,眉头皱起,我忙丢下杯子,便要去脱他的衣服,声音慌乱:“快脱下,我去拿冷水来!对……对了,我在楼下还有药膏……”
我已经将他的衣服撩了点上去,手却被狠狠的甩开,力道之大,让臂腕竟一下子变红,他的脸色冷然而严峻,冷冷说道:“出去。”
“可是……”
“简浅,你出去!”
“好……你等,我去拿药膏,你先用冷水冰着啊,”我的声音带着哭腔,就算隔着白色衬衣,都已经看见一片泛红的皮肤,心一下子被揪了起来,大气都不敢出。
我跑了出去,将门一带,没跑几步,才发现周三下午,23层那帮人要去爱咖啡开例会的,公司的钥匙还在我包里,于是转身回去拿,一推开门,我忽然愣了,很快将门合了回去,整个人一下子变得空白。
这种感觉,像什么呢,就像许许多多的蚂蚁在爬,在心里爬,在皮肤上爬,很痛很茫然,不知道为什么要痛,可就是痛的很要命。
我看见宗晨的胸前,有一条很大很长的刀疤,横跨过心脏,触目惊心,仿佛接吻那天,血红夕阳留下的弧线,狠狠的刺伤了我的眼。
我没有进去拿钥匙,只不管不顾的冲进楼下药房买了烫伤膏,脑子里总晃着那蛇虫一样蜿蜒而难看的伤疤,我抖着手按了电梯,发觉唇角咸咸的,没出息,这样就被吓着了。
我曾一直引以为豪的,是自己对他的所有事情都了如指掌,像那些花痴女生背着明星档案。身高体重,出生年月,喜欢什么,讨厌什么,爱吃什么,不吃什么,家里几口人几亩地,我都一清二楚。
我还认认真真的数过他身上共有多少黑点,下巴边上有极淡的一颗,脖子后面有两颗,撩开头发可以看见,哦对了,右边脚踝那还有。那还是有一天,他趴在桌上睡着了,我却睡不着,觉得不甚公平,便想挠他脚心让他也睡不成,结果他一点反应都没,纹丝不动的让人窝火,最后我也只好作罢。
他头上有两个旋,头顶一个,后脑勺一个,微微偏左,都说一个旋愣,两个旋横,三个旋打架不要命,可我怎么也没发现他横在哪。
他的手指修长而饱满,骨节十分分明,但一到冬天便会长冻疮,红肿的和萝卜似的,难看的很。有一次也不知哪里听来说是用冬雪可以治好,于是那日我拖着他去堆雪人,结果第二日他的手马上就变成超大红萝卜,为了弥补,我便买了好几双羊绒手套,露指的,不露指的,黑色的,灰色的。
我甚至还偷看过他洗澡,真的,我就是个恶劣到不知羞耻的人。他的母亲是大学教授,教古代文明史,只有周末回家,父亲是化学博士,整天呆在实验室,我从头到尾只见过匆匆的那么一次,与宗晨像的很,也带着黑框眼镜,不苟言笑,只淡淡的看我一眼,点了点头便拿着大堆文件夹走了。
其实偷看洗澡的那次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怕他晕倒在浴室而已。但那个时候,我明明清楚的看见,他身上,别说什么大伤疤了,连个小疙瘩都没有。
那是个星期五吧,放学时候我本想溜来着,可他已经在教室门口候着了,没办法,谁叫高材生还有一项我梦寐以求的特殊待遇呢——他可以随意翘掉周五的自习。
就这样,我被他逮到家里去做英语周报,不过还没完一篇阅读理解,就来了个电话,他接完后说要出去帮学校打篮球赛,让我继续写作业。
我说好啊好啊,你尽管去吧,然后他前脚走,我后脚就跟了去,宗晨竟然会打篮球?我怎么不知道,我竟然不知道?
比赛的地点是附近一所职高的体育场,那职高我很熟,本以为自己也会去那里念书来着,便早早去混熟了。
对头,就是那些成绩不好,整天胡闹,打扮花哨的高中生的聚集地,可其实那些孩子都很不错的,真的,至少我的几个好朋友,都是那里出来的。
我熟门熟路的溜进一个角落,逮住一个打了五个耳洞,一头黄毛的家伙问怎么回事,场上的气氛明显不是正常的篮球比赛嘛。
原来宗晨学校篮球队的一队员与这里的篮球队长争个小姑娘,双方都是怒气冲冲的,最后发现都是一个行业的,便直接上升为阶级矛盾,索性用篮球一决高下。
中途种种都可以忽略,反正我只盯着宗晨看,懊悔竟然连这么重要的情报都忽略了,虽然他打篮球的水平没法媲美流川枫之流,不过也委实不错了,是的,只是不错,毕竟世上没有全才嘛。
呀,抢到篮板了,啊,投进去了,哟,那个撞他的肥猪,找死啊……
最后他投了个三分球进去,我兴奋的直吹口哨,拍的手也疼了。一般说来,好孩子总被坏孩子欺负,所以宗晨他们输了,虽然只输了几分,但那也是输了。
其实也不用比的,要我一看,青春期的怀春少女铁定喜欢那个职高的队长啊,一脸的痞子相长得还俊秀,怎么也比宗晨球队那带眼镜的廋小书生有吸引力。
宗晨一下来,便朝我走了过来,也不知他怎么发现的。
◆第17章
作者有话要说: 周六有个考试……所以……明后两天可能会暂时停更,然后会补齐的,真的真的= =
后来我很后悔,为什么那时候自己要凑热闹过去。
宗晨正皱着眉朝我走来时,我也停住要逃开的念头,直直站在那边。其实我是被他刚打完球的样子给迷惑了,索性便转头朝他呵呵乐着。
他穿着还没换下的白色球衣,周身上下都散发着刚运动完的气息,我一直觉得运动出汗的男人是很有魅力的,如果头发还往下滴着水那就更完美了。
我看他走过来,心里微微发虚,因为下星期期中考,而我一直没复习已经被他抓了好多次了。还好他只是看了看我,没说什么,只直着脖子咕噜噜喝完一瓶水,其实他那时不应该喝水的,因为喝完水打架肚子会痛。
他大概喝到一半时,有人叫我了。
“简丫头。”
一听就知道是谁,我灿烂的跟朵花似的,“小力啊……”
一双大手马上将我的头发揉的一片凌乱,烟味呛人,我有些不大习惯了,便直直跳开几米之外,指着宗晨对他说:“宗晨,我男人!”
这一声吼的两人都一愣,喝水的那位差点被呛住了,不过脸色倒是如常,只是略略偏开头,对阿力点了点头。
阿力穿着很平常的白色T恤,磨成近灰白的牛仔裤,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宗晨,神色很是淡然,淡然到我有些发毛,他微眯着眼问,“是他?”
阿力不是职业高中的,与这些学校的不良少年不同,他是个真正在社会上混的,我见过他挨刀子的模样。
后来我还没反映过来是怎么一回事,阿力就的拳头就招呼了过去,幸好被宗晨躲了开来。
我有些发懵,气势很弱的吼了句:“小力,你神经了啊?”
阿力很冷淡的笑了笑,推开我,又朝宗晨打了过去,然后两人就打起来了,他们篮球队的也跟着过来帮忙,局势那叫一个乱。
后来我总算反应过来,将扭成麻花的两人拉了开来,宗晨的额头被栏杆给磕出了个小伤口,阿力也没好到哪里去,一身狼狈。
最后阿力对宗晨说了句,“你要是不喜欢浅浅就趁早滚,要是喜欢也吱一声,别不声不响的,看的人胃疼。”
我本来很想骂阿力的,可看他那一脸的样子却骂不出来,只好讪讪的拖着宗晨回了家,那时的我也没念头寻思为什么阿力要这样,只当是他拳头又发痒了。
我们去路边的小药店买了红药水,我本来还预备买些什么不留疤的药膏之类,找来找去也没,所以他额头的疤就一直留着,以至于每次看哈利波特总要下意识的想起他。
我正给他涂药,宗晨忽然看进我的眼问了句,“简浅,刚刚那人是你之前……男朋友吗?”
我见他脸色微微发青的样子,便想要逗逗他:“是啊是啊,他对我可好了,比你好多了……”
“哦。”他只哦了一声便没了声响,沉默不语的回到了家,然后直接进了浴室洗澡。我想着他额头都被磕了,会不会中途洗晕了啊,越来越觉得不安,便偷偷跑去浴室看,那个时候的旧房子,是可以从细缝之间观望的。
我蹲在门外,很努力的朝里面看,可惜水汽袅袅的,只看见个模糊的人影,水声忽然停了,我还没站直,门便开了,宗晨走了出来,只穿了条四角短裤,他居高临下的看着我,许是里面闷的很,脸色也微微发红,我一个激灵站直,,将他上下看了遍后,假装镇定的捂着肚子:“我……闹肚子了。”
说完两人却互相望着呆了去,他的皮肤结实而光滑,偏向白皙,身材匀称修长,小腿健硕,我尤喜欢他的锁骨,喉结上下一动,甚是性感。
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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