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使该厂第一次有机会将其事业扩张到德国境外。当时,该厂接收了奥地利的许多企业,其中最重要的是阿尔卑斯矿冶公司——奥地利最大的铁矿砂生产者。从那时起,德国在领土方面每一次成功的推进,都意味着赫尔曼·戈林工厂的势力的一次增长。在捷克斯洛伐克,它接收了什科达工厂和布尔诺兵工厂;在波兰,戈林康采恩代管了西里西亚所有的重工业;在罗马尼亚,它控制了雷希察工厂,该厂的钢产量占该国总产量的五分之四;在西方,洛林和卢森堡被征服后,它便设立了一个洛林事务处,管理该地区的铁厂,而在东方占领区,赫尔曼·戈林工厂则在掌握控制大权的德国康采恩中名列前茅。
第四章 粮食和农业
战争爆发时,欧洲的农业生产按卡路里计算,大约供应了大陆粮食需要的百分之九十。可是,这个笼统的数字在不同种类的食品之间差异很大。欧洲大陆尽管在做面包用的谷物、土豆、食糖和乳品方面几乎可以自给,但是在一部分肉类和将近一半的食油和油脂方面,以及在大约百分之十的饲料方面,都要依靠外界供应。在农业自给自足的程度上,各个地区之间也有着很大的差别,从挪威的欠缺百分之五十以上,到匈牙利的剩余百分之二十以上。北欧和西欧依赖外国供应粮食的程度最高,而东欧和东南欧则有剩余。
战争期间,欧洲大陆可以得到的粮食数量大为减少。由于盟国的封锁日益见效,进口的粮食不断下降,而由于缺乏劳力、农业设备和肥料,大陆上的生产也下降了。肉食品的生产特别受到影响,欧洲的消费者不得不越来越依赖素食。饥饿的现象出现了,有些地方甚至有人饿死,但是在1945年以前,这种情形只限于欧洲的非日耳曼人。德国不顾占领区粮食的匾乏,征收了大量的粮食,不是运到德国去,就是供应占领军。戈林于1942年10月4日在庆祝收获节时发表的一篇演说中,很明白他说出了德国对于欧洲可以得到的粮食供应的分配问题所持的态度:
'他说'我希望,被我们征服和受我们保护的地方的居民,将不至于忍饥挨饿。可是,如果由于敌人采取的措施,粮食供应竟然发生了困难,那么大家必须知道,倘若有什么地方势将发生饥荒,这个地方决不应在德国。
德国在农业领域里为战争所作的准备是彻底的。它吸取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协约国的封锁所造成的灾难性后果的教训。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的六个年头,都花在减少德国对海外农产品供应的依赖上。为了做到这一点,国内的生产提高了,对外贸易尽可能转向德国指望能与之保持接触的那些国家,储存的数量有所增加,管理农业的机构也加强了。这些措施的效果是,把德国对外界供应的依赖从百分之二十五减少到大约百分之十五。到1939年秋天,德国在面包、土豆、食糖、乳品、肉类和一般蔬菜方面事实上已经自给自足,虽然它在某种食品(其中最重要的是油脂和食油)方面仍旧不足。德国所需要的蛋白质饲料中,也有大约百分之十必须进口。德国进口的全部粮食中,几乎有一半是来自欧洲大陆以外的国家的。
在1933年到1939年间,国内的农业生产提高了将近百分之十五。鉴于这是在很短时期内做到的,成就是令人难忘的。这种成就部分是由于采取了真正的合理化措施,例如增加使用农业机械和肥料,但是减少对外界供应的依赖,是花了代价才做到的。必须给予农民各种各样的补助金和刺激,还采用了一些不十分经济的耕作方法,例如增加油料作物的生产,以取代价格便宜的进口的浓缩油。人民的消费在一定程度上也不得不由动物脂肪和动物蛋白质改为植物产品。德国人的总的食品消费量中只有百分之三十来自荤食品,而在其他工业国家里则有百分之四十。德国人的大部分蛋白质消费量来自素食品,而在其他工业国家里大部分蛋白质则来自荤食品。
在其他方面,增加国内生产和减少对国外供应来源的依赖,是靠了一种早在战争爆发以前便建立起来的有效的、全面的管理制度才做到的。在这个制度的中心是德国农业协会。它是纳粹政府设立的四大机构之一,负责管理一切同农业有关的政治活动和经济活动。凡是从事农业、园艺、渔业、林业的人,以及农产品和农业必需品的制造商、批发商和零售商,都必须成为这个组织的成员。
成立了由生产者、制造者和销售者组成的销售协会,负责调节国内农产品的产量。对外贸易由管理谷物和饲料、家畜和畜产品、油脂和食油、蛋品、酒类的各个国家机构予以控制。通过德国农业协会,农场主被组织在地方、地区和区域性的协会里。这些协会由农民领袖主持,他们得由德国农业协会领导人予以任免。管理工作通过一种书面记录方式来进行,即通过农场记录和营业执照的制度来进行,这种制度提供了有关农场全部资产的最新记载,并且显示出农业生产的动态。
战前的那几年所作的准备工作如此全面,以致战争爆发时,剩下来需要使德国的粮食管理进入战时体制的工作已经很少了。必须采取的步骤几乎立刻全部采取,此后行政结构在战争期间几乎一直就没有改变。德国粮食与农业部这个老机构保留了下来,但是它的职权却减少了很多,要做的只是对德国农业协会的预算提些技术性意见和进行形式上的控制。这两个机构难得发生摩擦,因为粮食与农业部长同时又是德国农业协会的领导。为了避免重复,德国农业协会正式被置于该部的管辖之下,继续作为国家机关的执行机构行使职权。为了保证平民和军队有足够的粮食供应,国家对所有的农产品都实行了管制。原则上,为了支持政府,凡是受到国家管制的产品都可以征用,而这些产品的进一步处置,尤其是分配给农民和城市居民的工作,则由部长规定。为了执行官方的政策,在德国和合并区的各地都设立了区域的和地方的粮食办事处,每一个办事处下设有两个组,一组负责生产、征收和供应食品与农业必需品,另一组负责通过零售商来分配粮食。
管制的加强激怒了农民,但是总的说来,这个制度执行得颇令人满意。政府始终没有忘记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教训,即:如果没有生产者的默认,且不说他们的积极合作,粮食管制是无法实行的。他们于是拟定了一种生产和交货单的制度,结合上现金和实物刺激,来满足双方的需要。在整个战争时期,他们一直坚持这种半真半假的说法,即同苏俄实施的制度相反,德国政府从不干涉农民的首创精神和他们的播种计划,只不过规定其作物的上交和使用。的确,尽管在做面包用的谷物和某些重要的其他粮食作物方面规定了每亩的指标,并且全部收成实际上都得由政府处理,但是对饲料作物的管制始终并不十分严格,只有在做面包用的谷物歉收,必须在国民吃的面包中掺用大麦粉和土豆粉时,才严格地实行管制。效率最低的是对畜产品的管制,但是即使在这方面,逃避管制的现象还是相当少的。
对粮食生产与上交的行政管理,是同对农业必需品的管制密切结合在一起的。农业劳动和所有其他形式的劳动一样,从1942年起也归绍克尔管辖。农业机械和肥料的供应,呈现出较大的困难。在进攻俄国之前,农业机械很容易弄到,但是后来就日益稀少,于是采用了购买许可证的办法,只在迫切需要和交售谷物令人满意时,才发给这种许可证。肥料从战争一爆发就受到严格的管制,配给量也在限额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减少,不过在某种情况下,尤其是为了增加油料作物和蔬菜的生产时,也给予特别配给。
可是,如果没有一个有效的配给制度,粮食生产和交售的管理工作就不会成功。1939年8月27日,根据粮食与农业部的一道行政命令,实行了第一个暂行的食品配给办法,四星期后,又代之以一项永久性的安排。几乎所有的食品都是配给的,或在全国范围内配给,或在地方控制下分配。面包、面粉和类似的产品,以及肉类、油脂、乳制品、食糖、果酱和咖啡代用品,按全国性的计划配给,而实行地方配给的食品则包括土豆、蔬菜、水果、鱼、野味和家禽。零售商按照他们交给粮食办事处的上一期配给券的数目,获得分配给他们的份额,只对某些商品要求消费者向零售商登记。在其他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随意选择和调换店铺,次数不拘。旅馆和饭店另外获得数量有限的食糖、果酱、蛋和咖啡代用品。在其他情况下,不支配给券就得不到配给的食品。
由于所有主要的食品,包括面包和土豆,都归入了配给计划,因此必须采用一种有差别的配给制度,才能满足各类消费者的需要。重工业工人——包括矿工在内——和士兵都获得增加了的配给量,这主要是采取补助面包、土豆、肉类和脂肪的形式,而全脂牛奶(含脂量减少为百分之二点五)则保留给儿童、喂奶的母亲和从事有害健康的职业的工人。然而,区别不仅是按照需要,同时也根据种族和民族。配给证被用作把外国工人束缚在工作地点的一种手段,而给予某几类外国工人何种配给品,则要取决于他们所做的工作。总的说来,外国工人和战俘全得不到具有高度营养价值的食品,只领得质量低劣的食品,而他们由于工种或健康情况按理应得的补助配给,也往往被扣住不发或只发极少的数量。发给俄国战俘和所谓“东方工人”的配给证,同发给非俄国战俘和来自西欧及东南欧的平民工人的配给证相比,供应的淀粉质食物数量多而保健性食物数量少。战俘和外籍平民工人在从事重劳动时理应享有的补充配给,比从事同类劳动的德国工人所得的份额要少。
最受歧视的是犹太人。194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