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三十个月的钴。就矿物油类来说,情况看来很紧张,以致盟国专家们怀疑他们自己的数字出了差错。1938年,德国从欧洲以外的产地就进口了大约四百四十万吨石油,所有来源的总供应量达七百十万吨。到大战爆发时,国内生产已增至三百万吨,并正在从罗马尼亚运进四十五万吨。但即使实行最严格的节约措施,德国也会发现,战争一开始,封锁就会使它失去正常供应量的一半左右。再说,德国只有二百五十万吨那样少的储备(英国人口较少,1938年进口一千二百万吨,1939年9月还有六百五十万吨的储备)。
短暂的波兰之战以后,在1939…1940年冬季,德国经济还没出现额外的紧张现象。没有激烈的战争意味着德国在其已制成的武器装备或库存方面还没有出现急剧的枯竭现象,它也没有作认真的努力去增加(或准备以后增加)军备生产的总数量。看来毫无疑问的是,它在波兰势如破竹的胜利证实了下面这种假设,即以现有的工业基地和经受过考验的军事力量,来对付随之而来的任何战事都是绰绰有余的,况且,巧妙的外交还将防止额外的负担。当时“照常营业”的口号已被普遍接受,而且德国领导人在1939年10月和11月还作过一些颇为得意的声明,说是没有必要转向更严格的经济制度。盟国原先估计,敌人在经济上曾作过全面的努力,现在自然被这种事态给弄糊涂了;为切断德国进口所采取的那些强硬措施,看来没有获得应有的成效,因为它们所设想的那个德国国内消耗率实际上并没有出现。在这个期间,盟国不曾轰炸工业目标;破坏计划没有起什么重要作用。法德边境的战争,倒产生了某些经济战的结果,它导致萨尔工厂区实际上陷于停产。因此,德国钢产量从1939年1月至8月每月平均刚刚超过二百万吨,到10月、11月和12月下降至一百八十万吨。另一方面,萨尔和亚琛地区原煤的大量减产,则由于取得波兰…西里西亚的供应而得到了充分的补偿。
第二节 1939年9月…1940年6月盟国的封锁
这个时期盟国对德国所施加的经济压力,由于当时环境的限制,几乎完全采用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封锁方式。不管怎样,这一模式,既然到那次大战快结束时还在起作用,那就是一个好办法。部分是由于在这场新的大战头几个月里或多或少地采用了1917…1918年的整套封锁方案,这才使人们相信封锁确是十分有效。封锁的目的在于控制三类货物的通过:德国来自海外产地的进口货;德国从毗邻的中立国进口的当地土产品或制成品;还有德国的出口货。
来自海外的货物,要么直接通过德国港口,要么间接假道一个毗邻中立国,才能到达德国。战争一爆发,禁运品(实际上指交战国所宣布的、可被敌人用于战争的任何物资)即处在盟国海军的控制之下。实际上,直接由海路运往德国北部各港口的全部供应物资,立时被切断了。通往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和波罗的海的北方航线,由设在柯克沃尔的禁运品控制基地和北方巡逻舰队所控制;途经英吉利海峡的南方航线,则被设在拉姆斯盖特的基地和在韦默思的补充基地所扼制。地中海上交通,被设在直布罗陀、海法和稍后设在马耳他的诸基地所控制。盟国在战争爆发时所颁布的禁运品清单,涉及范围极广,除了医疗用品、某些制成品和烟草以外,几乎包括德国所有的进口货。在“绝对”禁运品和“有条件的”禁运品之间,理论上仍然保留着区别。有条件的禁运品,主要包括诸如食品、粮食、衣服等物品,这类物品可兼作民用和军用。但是,英、法两国政府沿用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作法,规定“连续航行”的原则也适用于这两类禁运品(因而使敌人运输的最终目的地成为没收这两类物品的依据),并实行勒令有嫌疑的中立国船只转驶到盟国检查禁运品的各控制基地的办法,以保证进行全面检查。这些做法使得昔日的论争(至今仍未失去其全部意义)又重新抬头了。从盟国的观点看来,按照二十世纪的战争条件和公认的先例,这些做法是有道理的;但中立国多次正式提出的抗议,其目的是既想保留一种地位,又想向本国和德国舆论界表明中立国举动的不偏不倚的立场。这样讲一般或许是公道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中立国对盟国实施封锁的抗议,如果说背后有什么真正反感的话,更多的是出于民族尊严(如意大利和日本),或生怕引起德国的报复(象挪威和荷兰),而不是专门注重于技术性的法律问题上面。不管怎样,英国的做法是以交战国控制禁运品这一普遍公认的权力作为基础的;并没有宣布过正式的封锁。
盟国政府除了在海上实地拦截货物以外,还采用了其他各种控制手段。按照在1939…1940年间的冬天所制订的计划,联合王国、自治领、印度和其他英帝国属地的出口都实行了出口许可证制度加以控制。战争一爆发,“对敌贸易”法令就禁止英国商行和个人同设立在或派驻在敌国境内的敌方商行和代理机构接触。这一禁令并不一定适用于住在中立国的人(仅仅因为他们是敌国侨民)。但是另一方面,它却可适用于那些资敌的中立国国民。商务部经常公布在中立国内通敌的人员名单,不准英国商行和英国人同这些人做生意。各中立国从来对这种“法定名单”(俗称黑名单)没有很大的好感。而且出于政治上的原因它也不能列出美国商行的名单;但是,禁止英国人同外国商行接触,显然是属于联合王国本国权力范围之内。列出名单的方法,除了用以防止英国人资敌的眼前目的之外,还进一步起到使许多中立国商行不敢贸然同德国做买卖的效果。而且基于同样理由,对其他各种同中立国商行交往的形式也可加以切断。对“法定名单”上的中立国商行,可以停止向其提供信贷、保险、修理、干船坞设备、船用补给品以及其他服务设施。此外,某些中立国家如果以借款、信贷或在结帐时允许大量拖欠的方式资敌的话,英国银行就可以向他们撤回信贷。从大战一开始英国财政部所执行的外汇管制法,通过规定一些严格的条件,为英国出口收益的使用提供了另一项保护措施;所有国外的支付必须表明是用于合法的用途和目的地,这种在大不列颠和英镑区实行有条不紊的外汇管制,其本身就是国际事务中的一件大事,并在经济战以外的其他领域中也产生了影响。
战争开始数周以后,直接运往德国港口的货运量自然减少到了很小的数量。此后控制禁运品的主要问题,就是要防止运交毗邻的中立国家的货物再出口到德国。最初是进行有组织的拦截与货物和船证的检查,但是由此造成的盟国检查基地拥塞,中立国船期稽延,以及同中立国政府和轮船公司之间发生摩擦等情况不久也就变成很大的难题。这些困难直到同这些商行和中立国政府签订了同意遵守封锁国的要求的广泛协议之后才获得解决。这一系列复杂的谈判,就是英国政府在“假战争”期间对经济战(或许还得加上对外交战)所作出的最重要的贡献。此外附加在主要协定上的支付协定,也给英国财政部提供了一种将“外汇管制”应用于有关贸易方面的方法。
同毗邻中立国政府签署的战时贸易协定有两个主要目的:(1)同中立国取得合作,以控制向德国提供禁运品;(2)对盟国同有关中立国政府之间的贸易,作出任何必要的调整。第二个目的仅仅是英国经济作战部和(法国)封锁部附带关心的问题。但是由于盟国都需要从毗邻中立国取得供应品,这双方势必相互掣肘,每一方都会利用他方对供应品的兴趣作为一种讨价还价的武器。在货物通过盟国基地到达中立国的港口时,通常是可能要坚持不让他们把这些货物或同等数量的物品出口给德国。可是,若要盟国说服一个中立国政府停止将其本国产品供给德国,则是格外困难得多。中立国通常坚持它的“正常贸易”的立场,且满有道理地辩护说这是一种最为妥善的方针,借以避免人们对于非中立行为的指控及避免对它和平时期的贸易水平的干扰。按照上述原则,盟国同瑞典、挪威、丹麦、荷兰、冰岛、比利时、瑞士以及希腊达成了协议。盟国同另一些国家(诸如匈牙利、罗马尼亚、南斯拉夫和西班牙),也都签署了规模较小的协定。这些协定为一场事实上打不起来的经济战——一场1914…1918年式的战争,在这场战争中,欧洲大多数中立小国都保持了独立——作好了准备。后来,法国一陷落,留存下来的协定没有一个不是经过修改的,而实际上几乎没有什么协定存在了。因此这里只能指出它们的几个比较持久的特点。最重要的也许就是大不列颠于1939年12月7日与瑞典商订的那个协定。该协定自12月20日开始生效,28日正式公布。1939年12月11日,英国和比利时订立了一项协定,1940年1月26日,同希腊签署了一项协定。但是,大多数协定都是恰恰在1940年4月德国发动进攻前才达成的。
直到德国战败,瑞典的协定一直是有效的,只作过一些修改以适应战争形势的变化。铁矿砂始终是盟国最为关注的物资;盟国认为,对德国来说无论如何瑞典的供应品是决不可少的。存在着很多的有效干涉的计划和希望。占瑞典铁矿砂出口价值的大约百分之七十二点六的矿砂运往德国,同时德国还从瑞典进口大量有用的铜、铁合金、木材以及木材制品。盟国掌握着某些讨价还价的武器;他们是比德国更为理想的主顾(1937年,盟国的进口占瑞典总出口量的百分之三十二点四,相比之下,德国占百分之十五点八);盟国能控制瑞典诸如液体燃料等重要的短缺进口商品,并相信瑞典出于财政上的原因,对保持向盟国出口有着浓厚的兴趣。可是,瑞典在1939年9月13日明确地制定了它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