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只能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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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只能独行-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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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的高贵有所敬畏

在这个世界上,有的人信神,有的人不信,由此而区分为有神论者和无神论者,宗教徒和俗人。不过,这个区分并非很重要。还有一个比这重要得多的区分,便是有的人相信神圣,有的人不相信,人由此而分出了高尚和卑鄙。
一个人可以不信神,但不可以不相信神圣。是否相信上帝、佛、真主或别的什么主宰宇宙的神秘力量,往往取决于个人所隶属的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个人的特殊经历,甚至取决于个人的某种神秘体验,这是勉强不得的。一个没有这些宗教信仰的人,仍然可能是一个善良的人。然而,倘若不相信人世间有任何神圣价值,百无禁忌,为所欲为,这样的人就与禽兽无异了。
相信神圣的人有所敬畏。在他心目中,总有一些东西属于做人的根本,是亵渎不得的。他并不是害怕受到惩罚,而是不肯丧失基本的人格。不论他对人生怎样充满着欲求,他始终明白,一旦人格扫地,他在自己面前竟也失去了做人的自信和尊严,那么,一切欲求的满足都不能挽救他的人生的彻底失败。
相反,对于那些毫无敬畏之心的人来说,是不存在人格上的自我反省的。 如果说“知耻近乎勇”,那么,这种人因为不知耻便显出一种卑怯的无赖相和残忍相。只要能够不受惩罚,他们可以在光天化日下干任何恶事,欺负、迫害乃至残杀无辜的弱者。盗匪之中,多这种愚昧兼无所敬畏之徒。一种消极的表现则是对他人生命的极端冷漠,见死不救,如今这类事既频频发生在众多路人旁观歹徒行凶的现场,也频频发生在号称治病救人实则草芥人命的某些医院里。类似行为每每使善良的人们不解,因为善良的人们无法相信,世上竟然真的会有这样丧失起码人性的人。在一个正常社会里,这种人总是极少数,并且会受到法律或正义力量的制裁。可是,当一个民族普遍丧失对神圣价值的信念时,这种人便可能相当多地滋生出来,成为触目惊心的颓败征兆。
赤裸裸的凶蛮和冷漠只是不知耻的粗糙形式,不知耻还有稍微精致一些的形式。有的人有很高的文化程度,仍然可能毫无敬畏之心。他可以玩弄真心爱他的女人,背叛诚恳待他的朋友,然后装出一付无辜的面孔。他的足迹所到之处,再神圣的东西也敢践踏,再美好的东西也敢毁坏,而且内心没有丝毫不安。不论他的头脑里有多少知识,他的心是蒙昧的,真理之光到不了那里。这样的人有再多的艳遇,也没有能力真正爱一回,交再多的哥们,也体味不了友谊的纯正,获取再多的名声,也不知什么是光荣。我对此深信不疑∶不相信神圣的人,必被世上一切神圣的事物所抛弃。
1996。1


灵魂的高贵与世界建立精神关系

 对于各种不杀生、动物保护、素食主义的理论和实践,过去我都不甚看重,不承认它们具有真正的伦理意义,只承认有生态的意义。在我眼里,凡是把这些东西当做一种道德信念遵奉的人都未免小题大做,不适当地扩大了伦理的范围。我认为伦理仅仅与人类有关,在人类对自然界其他物种的态度上不存在精神性的伦理问题,只存在利益问题,生态保护也无非是要为人类的长远利益考虑罢了。我还认为若把这类理论伦理学化,在实践上是完全行不通的,彻底不杀生只会导致人类灭绝。可是,在了解了史怀泽所创立的“敬畏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内容之后,我的看法有了很大改变。
 史怀泽是本世纪最伟大的人道主义者之一,也是动物保护运动的早期倡导者。他明确地提出:“只有当人认为所有生命,包括人的生命和一切生物的生命都是神圣的时候,他才是伦理的。”他的出发点不是简单的恻隐之心,而是由生命的神圣性所唤起的敬畏之心。何以一切生命都是神圣的呢?对此他并未加以论证,事实上也是无法论证的。他承认敬畏生命的世界观是一种“伦理神秘主义”,也就是说,它基于我们的内心体验,而非对世界过程的完整认识。世界的精神本质是神秘的,我们不能认识它,只能怀着敬畏之心爱它、相信它。一切生命都源自它,“敬畏生命”的命题因此而成立。这是一个基本的信念,也许可以从道教、印度教、基督教中寻求其思想资源,对于史怀泽来说,重要的是通过这个基本的信念,人就可以与世界建立一种精神关系。
与世界建立精神关系——这是一个很好的提法,它简洁地说明了信仰的实质。任何人活在世上,总是和世界建立了某种关系。但是,认真说来,人的物质活动、认知活动和社会活动仅是与周围环境的关系,而非与世界整体的关系。在每一个人身上,随着肉体以及作为肉体之一部分的大脑死亡,这类活动都将彻底终止。唯有人的信仰生活是指向世界整体的。所谓信仰生活,未必要皈依某一种宗教,或信奉某一位神灵。一个人不甘心被世俗生活的浪潮推着走,而总是想为自己的生命确定一个具有恒久价值的目标,他便是一个有信仰生活的人。因为当他这样做时,他实际上对世界整体有所关切,相信它具有一种超越的精神本质,并且努力与这种本质建立联系。史怀泽非常欣赏罗马的斯多葛学派和中国的老子,因为他们都使人通过一种简单的思想而与世界建立了精神关系。的确,作为信仰生活的支点的那一个基本信念无须复杂,相反往往是简单的,但必须是真诚的。人活一世,有没有这样的支点,人生内涵便大不一样。当然,信仰生活也不能使人逃脱肉体的死亡,但它本身具有超越死亡的品格,因为世界整体的精神本质藉它而得到了显现。在这个意义上,史怀泽宣称,甚至将来必定会到来的人类毁灭也不能损害它的价值。
我的印象是,史怀泽是在为失去信仰的现代人重新寻找一种精神生活的支点。他的确说:真诚是精神生活的基础,而现代人已经失去了对真诚的信念,应该帮助他们重新走上思想之路。他之所以创立敬畏生命的伦理学,用意盖在于此。可以想象,一个敬畏一切生命的人对于人类的生命是会更珍惜,对于自己的生命是会更负责的。史怀泽本人就是怀着这一信念,几乎毕生圣徒般地在非洲一个小地方行医。相反,那种见死不救、草菅人命的医生,其冷酷的行径恰恰暴露了内心的毫无信仰。我相信人们可由不同的途径与世界建立精神关系,敬畏生命的世界观并非现代人唯一可能的选择。但是,一切简单而伟大的精神都是相通的,在那道路的尽头,它们殊途而同归。说到底,人们只是用不同的名称称呼同一个光源罢了,受此光源照耀的人都走在同一条道路上。
1997。3


灵魂的高贵在黑暗中并肩行走

 人们常常说,人与人之间,尤其相爱的人之间,应该互相了解和理解,最好做到彼此透明,心心相印。史怀泽却在《我的青少年时代》中说,这是不可能的,即使可能,任何人也无权对别人提出这种要求。“不仅存在着肉体上的羞耻,而且还存在着精神上的羞耻,我们应该尊重它。心灵也有其外衣,我们不应脱掉它。”如同对于上帝的神秘一样,对于他人灵魂的神秘,我们同样不能像看一本属于自己的书那样去阅读和认识,而只能给予爱和信任。每个人对于别人来说都是一个秘密,我们应该顺应这个事实。相爱的人们也只是“在黑暗中并肩行走”,所能做到的仅是各自努力追求心中的光明,并互相感受到这种努力,互相鼓励,而“不需要注视别人的脸和探视别人的心灵”。
读着这些精彩无比的议论,我无言而折服,它们使我瞥见了史怀泽的“敬畏生命”伦理学的深度。凡是有着深刻而丰富的内心生活的人,必然会深知一切精神事物的神秘性并对之充满敬畏之情,史怀泽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在他看来,一切生命现象都是世界某种神秘的精神本质的显现,由此他提出了敬畏一切生命的主张。在一切生命现象中,尤以人的心灵生活最接近世界的这种精神本质。因而,他认为对于敬畏世界之神秘本质的人来说,“敬畏他人的精神本质”乃是不言而喻的事情。
以互相理解为人际关系的鹄的,其根源就在于不懂得人的心灵生活的神秘性。按照这一思路,人们一方面非常看重别人是否理解自己,甚至公开索取理解。至少在性爱中,索取理解似乎成了一种最正当的行为,而指责对方不理解自己则成了最严厉的谴责,有时候还被用作破裂前的最后通牒。另一方面,人们又非常踊跃地要求理解别人,甚至以此名义强迫别人袒露内心的一切,一旦遭到拒绝,便斥以缺乏信任。在爱情中,在亲情中,在其他较亲密的交往中,这种因强求理解和被理解而造成的有声或无声的战争,我们见得还少吗?可是,仔细想想,我们对自己又真正理解了多少?一个人懂得了自己理解自己之困难,他就不会强求别人完全理解自己,也不会奢望自己完全理解别人了。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别人的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诚挚的爱。我们在黑暗中并肩而行,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无法知道是否在走向同一个圣地,因为我们无法向别人甚至向自己说清心中的圣地究竟是怎样的。然而,同样的朝圣热情使我们相信,也许存在着同一个圣地。作为有灵魂的存在物,人的伟大和悲壮尽在于此了。
 1997。3


灵魂的高贵勇气证明信仰

在尼采挑明“上帝死了”这个事实以后,信仰如何可能?这始终是困扰着现代关注灵魂生活的人们的一个难题。德裔美国哲学家蒂利希的《存在的勇气》(1952)一书便试图解开这个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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