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的圆石投石器和一种大盾牌。这种盾牌结构非常精巧,不用时可以卷起来,只是在战场上才展开,能从头到脚将整个身体遮盖住。
这说明,除技术上的悬殊差别外,促使西班牙人获胜的还有另外一些因素。一个因素是,印第安各民族之间缺乏团结。在墨西哥和秘鲁,西班牙人能利用对库斯科和特诺奇蒂特兰的暴虐统治不满的附属部落。印第安人还被过于严格的统治所削弱。他们的头脑里被灌输了绝对执行命令的思想,并对此习以为常,因此,当其首领被推翻后,他们不能自己组织起来进行抵抗。
这种服从思想回家教的禁锢而进一步加剧。墨西哥的科尔特斯和秘鲁的皮萨罗最初都被当地人认为是返回大地、实现古老的预言的神。库斯科的阿塔瓦尔帕和特诺奇蒂特兰的孟特祖玛之所以会出现自取灭亡的动摇,原因就在于此。对阿塔瓦尔帕来说,西班牙人就是造物神维拉科查及其追随者。为此,这位统治者温顺地等待着皮萨罗的到来;皮萨罗和其手下的18O人迅速控制了这个庞大的帝国。同样,对孟特祖玛来说,科尔特斯就是神灵魁扎尔科亚特尔;他正返回大地,要求他的合法王位。因此,这位统治者也无精打采地恭候着西班牙人在其首都安营扎寨。
阿兹特克人的战争观念同样使他们蒙受灾难。他们认为,战争是短期的,是为宗教仪式尽力;而发动战争的主要目的是捕捉俘虏,用俘虏的心祭神。因此,他们发动的战役常常是出于礼仪的争夺;战争中,以最低限度的混乱和破坏捕捉俘虏。这种军事传统显然是一大障碍,因为西班牙人—心想获胜,而阿兹特克人只想捕捉俘虏。
如果说美洲大陆各大文明缺乏抵抗欧洲人的力量和内聚力的话,那么,发展程度较低的食物采集文化和中级农业文化地区就更是如此。正因为它们发展程度低,其人口也就较少,不过各种估计大相径庭。以历来较低的数字为例,印加帝国有人口300万,而南美洲其他地区仅有人口约100万。同样,居住在格兰德河以南地区的人口有300万,而居住在格兰德河以北地区的人口仅100万。当欧洲人到来时,那些发展较差的地区的美洲印第安人简直没有足够的人力守卫他们的家园。而首批探险者传给他们的疾病,更加深了印第安人的这一弱点;他们由于缺乏免疫力而大批死于流行病。因此,早期殖民者常常发现被遗弃的田地和无人居住的村落。于是,他们便接管过来。
后来,当大批移民开始从欧洲移居美洲时,印第安人被绝望地击溃了。最早到来的是商人。他们几乎未遭到任何竞争和抵抗便遍及整个美洲大陆;因为美洲不象非洲,没有与之抗衡的土著商人阶层。其次是移民。他们被宜人的气候和肥沃的土地所吸引,源源不断地来到这里,淹没了不幸的印第安人。当印第安人在绝望中偶然拿起武器时,由于他们缺乏团结和基本的人力、物力资源,因此注定要失败。于是,这种不相等的争夺很快便告结束;获胜的白人占有上等土地,印第安人被赶进居留地或新主人不感兴趣的、不大吸引人的地区。
很明显,美洲的力量对比完全不同于非洲的力量对比。地理条件,人口较少,经济、政治和社会组织的发展水平较低,所有这些都对印第安人不利,使欧洲人能占领南北美洲;而这时在非洲,欧洲人仅在沿海地区占有几个不稳定的小立足点。亚当·史密称印第安人为与非洲黑人不同的“可怜、孤弱的美洲人,”是完全有道理的。
五、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最与世隔绝的大陆,其与世隔绝的程度比南美洲南端和非洲南端的与世隔绝更加严重。这一与世隔绝使古代的生命类型得以幸存到现代,其中包括诸如桉树属的植物和诸如单孔目动物和有袋目动物的哺乳动物。在澳大利亚,古人类型也幸存下来;18世纪后期,当首批英国移民来到这里时,他们仍处于旧石器阶段。和美洲印第安人的情况一样,土著居民最早到达澳大利亚的日期尚未确定。考古发掘渐渐将这一日期向后推。最新发现表明,土著居民到达这里的日期至少在31000年以前。当时,澳大利亚与印度尼西亚群岛之间仅由狭窄的海峡隔开,有三个不同的种族集团渡海来到这里。这三个种族在今天的土著居民中仍可辨别出来。其中大多数属于身材细长、四肢较长的民族,他们皮肤棕色,身上没什么毛,头发、胡须卷曲如波。他们之所以大批生存下来,是因为他们居住在对白人没什么用处的沙漠地区。在气候凉爽、土地肥沃的东南角,生存着一个人数不多、完全不同的土著民族。他们身材粗壮,皮肤浅棕色,身上多毛,胡须浓密。而沿东北海岸,在澳大利亚唯一稠密的热带雨林地区,居住着第三个种族集团。他们是黑人民族的一支,身材瘦小,鬈发蓬松,皮肤黝黑。
这些民族的文化并不相同。最先进的是居住在东南部的民族的文化这里雨水充足,适合长期居住。但整个澳大利亚的土著居民由于完全与世隔绝,仍处于旧石器时代的食物采集阶段。他们的停滞不前,在技术和政治组织方面表现得特别明显。除为了装饰外,他们一般不穿衣服。他们的住房,在干燥地区由简单的露天防风林组成,而在潮湿地区,则是低矮圆顶的小棚,这种小棚由任何可得到的材料拼凑而成。他们的主要武器是梭镖、梭镖发射器和飞镖,所有这些都是用木头制成的。他们不知道制造陶器,所使用的器皿只有少数编织的包和篮子,以及偶然用树皮或木头制成的碗。作为食物采集者和狩猎者,他们技艺高超,非常机灵。他们以范围广泛的植物及动物为食,熟悉这些食物的种类、习惯和特性,并竭尽全力地维持他们赖以生存的植物和动物的繁殖率。但土著居民不是食物生产者,他们保证充足的食物供应的方法是举行宗教仪式,而不是耕种。其中典型的仪式是:在希望增加猎物和植物的地方,将血和土混在一起。
澳大利亚的政治织织几乎与技术同样落后。象大多数处于食物采集阶段的民族一样,土著居民通常以群体和家族集团的形式生活、居住在一起,并转徙于一定的地区。他们没有真正的部落,只有以不同的语言和文化为标志的区域划分。因此,他们没有酋长、朝廷或其他正式的政府机构。不过,这些土著居民具有非常复杂的社会组织和礼仪生活。获得猎物的猎人,或采集一天归来的妇女,要按严格规定,将其所获分给本家族所有成员。在昆士兰北部的土著中,当一个人打喷嚏时,所有听到的人都要用手拍打自己的身体,拍打的具体位置随他们同打喷嚏者的确切关系的不同而不同。
澳大利亚社会这些非物质方面的情况是如此复杂,以致对专门研究原始风俗的学者来说成为一件乐事。但这些事物的过早发展,在18世纪后期欧洲人来到澳大利亚时,对土著居民几乎没有什么帮助。如果说具有繁荣的文明和广泛的农业社会的美洲印第安人无法抵抗白人的话,那么,处于旧石器时代的澳大利亚人显然也同样如此。他们的人数极少,在欧洲人来到时总共约30万。这意味着在有利的沿海或大河流域地区,每平方英里只有一、两个人,而在干旱的内地.每30到40平方英里才一个。除人数少这一弱点外,土著居民还缺乏进行有效的抵抗所必需的武器和组织。与美洲印第安人和非洲黑人不同,他们不大想获得和使用白人的“火棍”。因此,大批不幸的土著居民惨遭英国移民的屠杀;在这些移民中,有许多人是从拥挤的监狱用船运往此地的违法的囚犯。疾病、酒精中毒、肆意屠杀和大批没收土地,使土著的人口下降,减少到今天的45000人,外加同异族通婚所生育的80000混血儿。1853年,一位维多利亚的移民在下面这段典型详述中,暗示了澳大利亚人所受的待遇:“澳大利亚土著民族同莫希坎人和其他许多已知的部落一样,仿佛是天意注定要他们在文明进步面前从其本上消失。”
更悲惨的是大约2500名塔斯马尼亚人的命运,巴斯海峡将他们同澳大利亚隔开,澳大利亚土著所缺乏的东西,塔斯马尼亚人也缺乏,而且情况更加严重。他们没有梭镖发射器、飞镖、渔网和其他所有捕鱼的工具。英国向塔斯马尼亚岛运送了最残酷的罪犯。1803年,这些罪犯登陆之后,象猎杀动物一样大肆屠杀当地人。几十年内绝大多数人被消灭。最后的一个男子死于1869年,最后的一个女子死于1876年。这位女子名叫特鲁格尼尼,生于1803年,即白人入侵塔斯马尼亚岛的第一年;因此,她的一生跨越了其民族被灭绝的整个时期。她恳求不要解剖她的尸体,但连这一可怜的请求也得不到满足,她的骨骼被陈列在霍巴特博物馆。这是一个恰当地展现这一民族命运的纪念馆;而塔斯马尼亚人之所以毁灭,是因为他们恰好居住在地球上难以接近、未受到促进的地区。一位名叫雪弗伦德·托马斯·阿特金的人,目击了当地人的灭绝,从而推断出某些不仅与塔斯马尼亚岛有关,而且也与所有这类地区——在那里,欧洲人遇到了物质技术发展受阻碍的民族———有关的结论:
的确,从所归纳的大量事实来看,这似乎是天国里一条普遍性的法则:当以渔猎为生、靠地上野草、块根和果实过活的野蛮部落同以畜牧业、农业和商业为正业的文明种族发生冲突时,野蛮部落在文明种族进步的面前消失了……。
……一场西方借以发迹的技术革命战胜了当时所有其他文明,并强行将它们联合成一个差不多是世界范围的社会。革命的西方人的发明是以“海洋”代替“草原”,作为全世界交往的主要媒介。西方首先以帆船,然后通过轮船利用海洋,统一了整个有人居住以及可以居住的世界,其中包括美洲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