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过去了,何慕则还是那副白面书生的模样,只是一双眼睛比起以往有了更多的沉淀与深度。他就这么一声不吭地站在徐天颂身边,眼睛望着他手里拿着的那份十七年前的报纸。
报纸的头版头条报道了阮筝父母的堕楼案,图文并茂,照片里不仅有那栋旧楼的全貌,尸体移走后留下的血迹,甚至连尸体横卧在地的照片都有。只是将两人的脸打上了马赛克,报道里也将两人的名字简化了。
这件事情在当年的香港很是轰动,因为牵涉了当时还是黑帮的青膺帮,警方显得格外重视。但他们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人力来调查,最终也只能证明这是一个意外。尽管当时负责此案的沙展心有不甘,但也只能眼睁睁地送徐天颂出警局大门。
一晃十七年过去了,徐天颂还留着这张报纸。这在他的人生里也颇为少见。他其实不是一个心慈手软的人,虽然现在金盆洗手成了一个成功的商人,但年轻的时候他杀起人来可从不手软,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但归根结底,他杀的也都是些穷凶极恶之徒,像阮剑锋夫妻这样跟了他多年的自己人,他从来没动过杀心。哪怕他们做了再大的错事,他也绝不要人性命。
这件事情是他人生中的一个例外。
何慕则是打小跟他一起长大的兄弟,对他的性格再清楚不过。他看了那张报纸几眼,冷静地开口道:“阿天,为什么让他们订婚。阿琛在美国的那个男人,你已经看过照片了吧。”
“嗯,小伙子挺精神,笑起来感觉不错。”
“你想利用阮筝让他们分手?”
“分手,分什么手?才二十岁的毛头小子,爱得死去活来的,打都打不散。由他们去吧,哪天玩厌了自然就散了。你看着,明天阿琛一定会提出回美国继续学业。”
何慕则微微一皱眉:“那阮筝怎么办,你准备把她留在家里?你觉得阮筝这次回来是为了什么?”
“她的目的再明显不过。”徐天颂将报纸往桌上一摊,“她来我们徐家为的就是我。当年她虽然小,我的长相她忘不了,估计连你她都一直记着。”
“所以你想把她留下,看她有什么具体行动?”
徐天颂没有正面回答:“我养了她这么多年,供她吃穿,送她去美国深造。现在她学成归来,也该让我看看她的本事了。洋墨水喝了这么多,也得显示一下才是。别我这么多钱砸下去,最后却只是个徒有虚表的空壳子。”
何慕则想起今天见到阮筝时的情景,下了个结论:“她跟小时候不太一样了,长开了,漂亮了很多。如果她不是阮剑锋的女儿,跟阿琛站在一起倒很相配。”
“唔,是漂亮了。只是女人不能光有漂亮,得有脑子才是。否则再漂亮,也是个空心杆儿,一折就断。”
徐天颂说着,轻轻一用力,手里的一根铅笔应声而断,裂成了两半。
作者有话要说:那啥,下一章就把电灯泡徐启琛送走,把空间完全留给咱们的男女主谈情说爱。
PS:最近JJ出问题啦,回复的评论内容怎么都不显示啊。
、吻别
阮筝起了个大早,昨晚她睡得不太好。
杀父仇人就睡在几丈开外,她哪里还睡得好。坐在梳妆镜前略施薄粉,阮筝打开柜子开始挑衣服。她就穿了身丝质的薄绸睡衣,头发松松地散落在肩膀上,露出一大半片香肩。睡裙不长,只到膝盖部分,她那两条修长白皙的小腿也就这么露在了外面。
徐启琛睡眼惺忪地从书房出来时,正巧看到这么一副画面。阮筝大方地回头冲他打了声招呼,徐启琛依旧睁不开眼睛,胡乱回了一句就钻进了卫生间刷牙。
这就是找个gay当未婚夫的好处。阮筝这么想,作为被动的一方,徐启琛在她眼里基本上就是个闺蜜。他跟她的女性朋友没什么分别,就算她脱光了站在他面前,他最多也就皱着眉头跟她说一句:“姐,穿点衣服吧,当心着凉。”
如果徐启琛不是徐天颂的儿子,阮筝其实很愿意把他当作知心好友。毕竟他拥有闺蜜的功能可又兼具男人的体力,是个不可多得的朋友人选。
两人快速地洗漱完毕,换上各自精心挑选的正装,下楼去见徐天颂。作为青膺帮的创始人,徐天颂没有睡懒觉的习惯,以前是情况不允许,经常半夜就得拿枪冲出去拼杀。后来条件好了,他年纪也大了,生活变得很有规律。每天早上晨跑一小时,或是游泳两小时,几乎没什么事情能打乱他的计划。
这天因为知道徐启琛小“夫妻”要来见他,于是他特意留在家里,只是在泳池里来回打了好几个转儿,游是正兴起时这两人才姗姗来迟。
于是他就这么湿漉漉地趴在泳池边儿上,一点上来的打算都没有。阮筝到底年轻,看着这样的情景,眼睛有点不知往哪里放,只能假装看室内泳池的装潢,尽量不将视线落到水中那个男人身上。
徐启琛不是天生的演员,面对父亲时有些唯唯喏喏,又因为心虚,一开口竟有些结巴:“爸、爸爸……”
徐天颂抬眼看他,目光看似平静实则透着凌厉。
徐启琛更紧张了,张了几次嘴都没把话说出来。阮筝有些替他着急,轻轻握了握他的手,暗中给他打气。像是受到了鼓励,徐启琛深吸一口气,终于开口了:“爸,有件事情我想跟你商量一下。我在美国的学业还没有结束,这次是请假回来的,我想明天回去继续上课。”
徐天颂:“那阮筝呢?”
阮筝的视线正落在远处的一片休息区域,听到自己的名字后赶紧敛神静气:“我已经毕业了,不打算再回美国了,我想留在国内发展。”
“那你们岂不是要两地分居?新婚夫妇最忌年少离别。”
徐启琛哑口无言,他准备的问题里没有这一条,应该说他压根就没想过父亲会问他些什么。阮筝见他这样,只能代为回答:“不会的,我跟阿琛感情很好,只是暂时分开几个月罢了。等到了假期他还会回来,我们又可以再见面了。现在网络这么发达,我们每天还可以视频聊天。”
她本想说可以微信,后来想想算了。徐天颂这种老古董大概是不懂这种年轻时髦的玩意儿的。
徐天颂低头沉思片刻:“其实你美国那个学不上也罢,不如回来……”
“爸爸,我要上的,我不想半途而废。”
徐启琛过于急躁的回答似乎引起了徐天颂的怀疑,他微眯着眼睛望着儿子。室内泳池光线不是太亮,没开灯,全靠整片落地玻璃墙透出外头的阳光。徐天颂整个人处在背光中,侧脸的线条与阴影融为一体,更显得一双眼睛透着夺人的光彩。
他慢悠悠地开口:“我倒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学了。”
徐启琛是典型的富二代,从小不学无术最厌烦读书。送他去美国也是权宜之计,以他的破成绩,国内无论哪个名牌大学都不会收他,勉强塞进去也会惹人笑话。
父亲的话让徐启琛有些脸红,但为了远在美国心爱的男人,他还是鼓起勇气解释道:“我想拿到这个学业,不想让您再失望了。而且我也答应小筝了,我会好好学的,这是我给她的礼物。”
“呵呵,你这一学位送两份礼,倒是算得很精。”徐天颂一面说着,一面双手撑在泳池边缘一用力,甩着一身水就上了岸。他身上的皮肤比脸上更白,近乎于透明的颜色。透明的水珠一串串从身上滚落下来,被玻璃外射进来的阳光一照,闪着细微的光芒。
他就这么大喇喇地从两人身边走过,完全不在意阮筝是他准儿媳妇的身份。阮筝没料到他会突然从水里出来,视线没来得及调开,无意中看到了他胸前结实的肌肉和清晰的人鱼线。
本来看他的脸以为他就是个白面书生,一直到瞥见他半裸的身体,阮筝才意识到这人曾是个黑道老大的事实。
精悍、强壮,浑身充满了力量,绝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事实上徐天颂压根儿也没读过几天书,从小父母双亡的小混混,哪里有钱去读书。要不是他长得足够漂亮,心肠也足够狠硬,现在大概早就死得连骨头都好去打鼓了。
徐启琛握着阮筝的手开始渗汗了。阮筝扫他一眼,觉得他还没有自己镇定。她琢磨着要怎么开口跟徐天颂解释,语句还没组织好,就见对方已经披了身浴袍直接向外面走去。他最后说的那些话清晰地在室内泳池里回荡。
“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再当课,打断你的腿!”
有那么一瞬间,阮筝心里坚定的决定居然有些许的动摇。她开始怀疑自己来徐家的决定是否正确,徐天颂不是个好对付的人她当然知道,可是这么的不好对付还是出乎了她的意料。她知道自己即将面对一场硬仗,更可怕的是她已经深陷其中,无路可退。
徐启琛完全不知道她的内心活动,欢心喜地地打电话让人给他订明天最早一班飞美国的飞机,挂了电话后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朝阮筝笑笑:“不好意思阮姐,把你一个人留在这里。”
“没关系。记得我们的约定就好。”
徐启琛又有些苦恼,他本来想今天一次性全说了的,没想到父亲连开口的机会都没给他。他刚才的态度已经将自己完全镇住了,短时间内徐启琛没这个勇气再去碰钉子了。
他有些抱歉地道:“对不起阮姐,明天上飞机前我一定说。”
阮筝微笑着冲他眨了眨眼睛:“一言为定。”
那天接下来的时间里,阮筝再也没见过徐天颂。他是大忙人,青膺现在是上市公司,他是集团的董事长,每天有签不完的文件开不完的会,等着见他的人从城市的这一头排到了那一头。
这两年青膺迅速向外扩张,已经不满足于在香港这个弹丸之地小打小闹了。这次在S市开分公司就是青膺立足内地市场的一个重量级举措。一系列后续行动正要展开,买地、投资、建楼、出售,要做的事情很多,要打通的关卡也很多。
在这个时候替自己的独子举行一场订婚典礼,或许是拓展人脉进行社交最好的办法。徐天颂从不做亏本买卖,阮筝再次体会到了这一点。
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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