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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而未尝因其趋重何业,而影响及于贫民生计也。
(影响所以及于贫民生计者,以资本在少数人手之故,而非因其以此业之资本移于彼业,而遂生影响也。)如孙文言,岂谓今日英国,但将猎牧地反为农地,而贫民遂可以家给人足乎?吾以为今日各国所通患者,皆土地不足也,匪独英国。而孙文谓英国并非土地不足,可谓异闻。夫土地之面积,自数十万年前既已确定,造化主不能因吾人类之增加,而日造新壤,计口分以授之,此玛尔梭土之人口论,所以不胜其杞人之忧也。
即使无工业革命之结果,而人浮于地,固已为病。欧人所以当四百年前,即汲汲以殖民为务,其动机皆坐是也。即如孙文所述,英国今日人口三倍于百年前,则百年前本地之粮供给有余者,而今日之需要三倍之,其将何以自存。即不改为猎牧地,而英民遂得免于饥饿乎?夫英民今日得免于饥饿者,虽谓全食工业革命之赐焉可也。自机器出而英人首利用之,英自此冠带衣履天下,各国之需要,而英人供给之;供给必有报酬,而英人享受之;英自是废农不务。英对于他国,以械器易粟;他国对于英,以粟易械器。交易之间,而英大获其赢,所获之赢,资本家垄其泰半,而贫民亦得馂其余。然无论所垄者所馂者,则皆他国人所以饷英也。夫英之所以有今日,徒以废农故也。如孙文言,以废农为今日贫民饥饿之原因,寝假英人悉废其诸业而复于农,英政府复采孙文之土地国有策,凡能耕者则授之以田,斯可谓不病贫民矣,然三倍于昔之人民,能有三倍于昔之土地以给之乎?百数十年后人民复三倍于今,更能三倍其三倍之土地以给之乎?毋亦日迫之于饥饿而已。孙文所谓并非土地不足,徒以贫民无田可耕者,吾不知其说之何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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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答某报(节录)75
完也。
夫虽无工业革命,而土地已患不足,其理既若是矣。
若夫工业革命以后,资本日以膨胀,然所操资本,无论用之以治何业,总不能离土地而独立。以国中有定限之土地,而资本家咸欲得之为业场,竞争之结果,而租必日增;租厚则病赢,而资本家将无所利,于是益不得不转而求租薄之地,此殖民政策,所以为今日各国唯一之政策也。而土地不足,实为之原。吾又不知孙文所谓并非土地不足之说,果何以自完也。而谓解决土地问题即能解决社会问题,吾诚不知其何途之从而能尔尔也。且孙文所以征引英国之现状者,岂非以为中国将来之比例乎?
以彼所言,则英地主改耕地为猎牧地,乃贫民无田可耕之原因。洵如是也,则中国之社会问题,其永可以不发生矣。
孙文得毋忧我中国面积四百余万方里之广土,至他日文明进步以后,将悉不为耕地乎?如是则何不忧天坠之犹为愈也。孙文何不曰,将来之土地,将悉为大农所垄断,贫民虽有可耕者而非其田,则其说完矣。然洵如是也,则非解决资本问题,而一切问题,皆无从解决。孙文之土地国有论,则嫫母傅粉而自以为西施也。
吾反复读孙文之演说,惟见其一字不通耳,而不能指出其所以致误谬之总根本何在。盖必其人稍有科学的头脑,每发一义,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但其观察点有一误谬之处,故驳论者可以此为攻,而持论者亦可以此为守。若孙文则头脑稀乱,自论自驳,无一路之可通,吾亦安从取其谬点之总根本而指之。无已,则有一焉,孙文其独尊农业而排斥农业以外之他业耶?其土地国有后之社会,殆欲斟酌古代井田之遗法耶?洵如是也,则古昔圣贤之言,而宋儒所梦寐以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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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第不知其通于今后之社会焉否耳。
又孙文谓:“行了这法之后,物价也渐便宜了,人民也渐富足了。”此语吾又不解其所谓。夫物价之贵贱,果从何处觅其标准耶?如就物之本体以言,只能以甲乙两物相校而观其比价。如云近二十年来银价贱,近一二年来银价贵,何以知其贵贱?以与金价比较故也。故就他方面言之,亦可云近二十年金价贵,近一二年来金价贱。其他物品亦例是。如以米为标准,十年前米百斤值银五元,柴百斤值银三角,某物某物百斤,值银若干若干。今米之价如前也,而柴百斤值银五角矣,某物某物百斤之价,皆比例三与五为加增矣,则是百物之价增于米价也。
(或米价增至每百斤六元,而其他百物皆以三与五之比例为加增,则亦可谓百物之价增于米也。)
从他方面观之,则是米价贱于百物之价也。夫如是则有贵贱之可言。然物物而比较之,此以验社会需要趋于何方则可,而于物价贵贱之共通原理无与也。若夫一切物品,举十年之通以较之,而无一不涨于其前,是则金价或银价之趋贱耳,而非其余物价之趋贵也。
(若就他方面言之,则即谓其余物价趋贵亦未始不可,然其理一也。)何也?
物价之贵贱何以名,以其与金银之比价而名之耳。此与货币政策有密切之关系,今勿具论。
若求诸货币以外,则尚有一原则焉,曰物价必比例于需要额与生产费,需要者多,则物价必腾;生产费重,则物价必腾。然文明程度高,则人之欲望之种类愈增;又文明程度高,则庸钱必涨,庸钱涨亦为生产费增加之一。
帮物价必随文明程度而日腾,又经济界之普通现象也。
此其理由,诸经济学书皆言之,无俟详述。即观诸吾国内地与通商口岸之比较,亦可以为左证矣。今孙文谓行了彼土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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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答某报(节录)95
有政策后,物价必渐贱,吾真不解其所由。若其行圆满的社会主义,将生产机关悉归诸国家,则此派学者所考案,有谓宜依各人每日劳力之所直,给以凭票,其人即持凭票以向公立之种种商店换取物品者,如是则并货币亦废置不用,只以种种劳力与种种物品比价而立一标准,则物价无复贵贱之可言。孙文若采此说也,则物价渐贱之言为不通也。而不然者,土地以外之一切生产机关,仍为私有,物价必随文明程度之高下而为消长。物价而趋贱则必其需要之日减者也,需要日减,是贫因之一征也。否则庸钱趋微也,庸钱趋微,亦贫困之一征也,而又何人民富足之与有?吾观于此,而益疑孙文之社会革命论,除复反于古昔井田时代之社会,无他途也。
举农业以外一切之诸业而悉禁之,以国有之土地授诸能耕之人而课其租,现有四万万人,苟国中有四十万万亩地,则人授十亩焉。数年以后,民增而地不增,则割所授于前人者,匀其分量以授后人,至一人授一亩或数人合授一亩而未有止。
若是则于孔子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者,洵有合矣。但不知吾国民何以堪也。而不然,则必孙文封尽全世界之金银矿使永不产出,否则以金刚钻为货币也,舍此两者外,更无可以使物价趋贱之途。
以上两段,于本论论旨,无甚关系,不过以其语语外行,令人喷饭,故附驳之,亦使听演说而大拍掌者,念及此掌之无辜而受痛耳。
以上驳孙文说竟。彼报第五号别有“论社会革命与政治革命并行”一篇,吾拟驳之久矣,蹉跎不果。今吾所主张者,大率已见前方,虽非直接驳彼文,而彼文已无复立足之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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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彼文肤浅凌乱,实无可驳之价值耶。惟其中有一条不可不加以纠正者。彼论述泰西学者之说,谓“贫富悬隔之所由起,在放任竞争绝对承认私有财产权”是也。而其所下绝对承认私有财产权之解释,谓“无私有财产制,不能生贫富,固也;有私有财产制,而不绝对容许之,加相当之限制,则资本亦无由跋扈。即于可独占之天然生产力,苟不许其私有,则资本所以支配一切之权失矣”云云。此所以证其言土地国有而不言资本国有之理由也。
此说社会主义论者中,固有言之者,然其论之不完全,显而易见,即吾前所谓,国家自以私人资格,插足于竞争场里,而分其一脔耳。夫资本家固非必其皆有土地者,往往纳地代于他之地主,借其地以从事生产,而未尝不可以为剧烈之竞争。土地国有后,则以前此纳诸私人之地代,转而纳诸国家耳;或变所有权而为永代借地权或永小作权耳,于其跋扈何阻焉。以吾所闻,加私有财产权以相当之限制者,其条件则异是。凡不为生产机关者(如家屋、器具、古玩等)
,则承认其私有,其为生产机关者,则归诸国有而已。
必如是而后可以称社会革命;不如是者,皆朝衣朝冠而不韈不履者也。而此种之社会革命,我中国现时果能行否,此则吾欲求彼党中人赐一言之确答者也。
大抵今日之欧美,其社会恶果,日积日著,各国政治家乃至学者,莫不认此为唯一之大问题,孳孳研究,而其论所以救治之方者,亦言人人殊。虽然,要其大别,可以二派该之。一曰社会改良主义派,即承认现在之社会组织而加以矫正者也,华克拿、须摩、拉布棱达那等所倡者与俾士麦所赞成者属焉。二曰社会革命主义派,即不承认现在之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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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欲破坏之以再谋建设者也,麦喀、比比儿辈所倡率者属焉。
两者易于混同,而性质实大相反。今孙文及其徒所倡果属于何派乎?吾苦难明之。谓其属甲派而不类,谓其属乙派而又不类。殆欲合两派而各有节取耶?而不知其不相容也。是又荷蓑笠以入宫门之类也。质而言之,彼辈始终未识社会主义为何物而已。
又彼号论文尚有云:“明初屯卫之制,其田皆国有也。明初所以得行此者,亦正以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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