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追〗念忘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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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追〗念忘之间-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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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我还想再帮他捂一次手。
  虽然明知道根本捂不热,却还是想……罢了,就这样吧。
  我身体恢复得很快,只是常常会幻想,也许某天醒来发现这一切只是场噩梦,他还在厨房为我煮酒烹鱼……如果是那样,该多好啊。
  一个人的时候,日子总过得特别慢。
  我努力找些事做,比如整理他的房间,比如清点家中剩余的银两……哦,还有翻看他写的那些小册子——必须承认的是,战法谋略这类学问不适合我。虽然行军打仗,胜才是硬道理,但人命不是棋子,牺牲在所难免。取舍之间,万骨成枯,终究不是我所乐见的。就算我常常喊着要去投军,也只是豁自己的命。运筹帷幄、决胜千里者,不狠不行。
  其余几本剑法、腿法倒是不错,我偶尔会在院子里练练剑,也能忆起他挥剑时的潇洒。
  书架上极隐蔽的地方,藏着他的自传。我看过之后才明白,命运多舛这个词多么适合他。
  原来,他也曾心存报国之志,无奈身世不济,无法施展抱负;原来,他娶了奸相之女,举案齐眉,也因此越陷越深,终无缘相守;原来,逼宫之后,追命陪他走出绝境,正欲隐居山林,却因金军攻城毁了一切——那个人,终究无法放下四大名捕的责任与他远走高飞,只留下多年攒下的积蓄,约好战后去来找他,却彻彻底底失约了。
  后来,他闻讯赶回去收尸,倒是葬了别人,也葬了自己。
  再后来,他成了名副其实的孤魂野鬼,用尽手段也没能寻到追命的魂魄,直到遇上我……他其实只想记住我们家,再想法子确保投胎后也能找到这里,不过想保留记忆确实不易。
  转眼几年过去,他偶尔过来看看,却碰上我爹娘过世,我还病得厉害……不用说,他更走不了了。起初他怕吓到我,一直想着等时机成熟了再慢慢告诉我。结果就这么耗了十年,我却还是不记得他……
  我其实不太能接受,自己怎么看也不像个人物,上辈子怎么会是四大名捕的追命?不过惜朝那么聪明,他查出来的事情应该不会有问题。但是我前世干嘛那么急着投胎,怎么就不能等等他呢?也许没料到他会这么快跟来,也许身首异处的死法太过惨烈,没别的选择,总之那几年挺对不住他——好像这些年也没学乖,如果真有什么进步,就是听话,没去投军……前提是不会武功,投军也白搭。
  这年清明,我寻到了他的埋骨之地,祭奠他,也祭奠十五年前的自己。
  其实我是想碰碰运气,以为这样能有机会再见他一面,跟他说说话。
  不过,在我昏迷时,那个莫名其妙的老头都把话说到那份上了,他是断断不会再见我的。
  缘来且珍惜;缘散莫强留。彼此心里记着,也就罢了。
  不然,我还能怎么样?


☆、尾声

  清明的一场雨,淅淅沥沥的下到了晚上。
  我决定在客栈将就一宿,明天再回家。
  客栈的床比家里硬,我躺在上面翻来覆去,只觉得雨声吵得人心烦。带着这样泥泞的心情,不知过了多久才睡着。
  不过那天晚上,我梦见惜朝了。
  他微笑着对我说,他决定进入轮回,也许以后还有再见面的日子,让我多多保重。
  第二天醒来,天还是阴沉的,我心里却像被早春的阳光晒暖了一般。
  我承认,梦里的惜朝也许只是我臆想出来的,但是我愿意相信他是真的托梦给我。
  因为目前的状况,我必须给自己留点希望,才能孤身一人生活下去。
  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家之后,我把小院子从里到外打扫干净。
  然后望着大门口,巴巴地等着他来找我。
  这么过了大半天,我眼睛都有些乏了,才看到一只小狗从门口经过。
  这一刻,我的心情很难形容……能回来就好,管不了那么多了!
  我几步蹿出门去,把它截住,尽量保持微笑:“惜朝,是你吧?”
  然后把它抱起来……唔,好像是母的。
  无奈地把小狗放下,心里有点失望,同时又松了口气——惜朝才不会投胎变成任何雌性生物,对于这一点,我有十足的信心。
  后来的半个月里,我陆续偶遇了三条蚯蚓,两只蜗牛,还有数不清的蚂蚁……
  不过它们来了又走,完全没搭理我,感觉不像惜朝的风格。
  直到有天傍晚,一只灰色的兔子大喇喇蹦进院子里,毫不客气地啃起地上的小草芽——啃得真是霸气外露。
  我搓搓手,把它抱起来确定性别……很好,是公的。
  从厨房拿了根萝卜给它,它看了看,犹豫一下,终于放心地捧着吃起来。
  “惜朝,是你吧?”我蹲在地上,试探地问,“别不痛快,这样也挺好,省粮食。”
  它没搭理我,但是吃完萝卜之后,也没离开,只是趴在地上悠闲地晒太阳。
  晚上我把它“请”进屋里,它窝在枕头上,静静陪着我入睡。
  这一幕如果放在几个月前,我一定觉得自己疯魔了。
  可是我现在别无选择,只能相信它是。
  可惜,没过多久,它不辞而别了。
  我还为此失落了好一阵子,直到它去而复返,回到家里。
  而且,还带了只纯白的母兔子一起回到家里。
  我已经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表情了:“要不要介绍一下,它是晚晴吗?”
  它们俩每天吃饱了睡,睡饱了吃,完全没拿自己当外人。
  更离谱的是,那只母的很快生了一窝小兔崽子出来。
  到了这地步,我再怎么装傻充愣,也不能强迫自己相信这家伙是惜朝了。
  不过这一窝兔子跟我挺有缘,当成宠物养在院子里也不错。
  我还特地给它们起了名字:小灰、小白、小小灰、小小白、小灰灰、小白白……
  我生辰那天,也是跟这堆兔子一起庆祝的。
  往年惜朝都会拍开一坛酒,还亲手做杜鹃醉鱼给我。今年,好像什么都变了味儿。
  我喂完了兔子,本想给自己下碗寿面,可一回头发现小灰灰蹦出了大门。
  院子外面多的是野猫野狗,还有黄鼠狼,小灰灰要是碰上它们,恐怕……我没再想下去,扔下锅,跑出门去找兔子。
  小灰灰没跑太远,在隔壁羊圈的栅栏旁停了下来,它蹭着栅栏外面的一小团被子。
  我凑近一看,好家伙,被子里还裹着个婴儿。
  在被子里摸索一番,很容易就发现了字条,看来还真是个弃婴。
  由于这阵子养成了习惯,我不论捡到飞禽走兽还是小娃娃,都直接摸下去……带把儿的!
  “惜朝,你可有两下子啊!上辈子造了那些孽,居然还能当人,太出乎我意料了!”我从来没抱过小孩,也不知道怎么抱比较妥当,只能用一只手托着他的身子,一手扶着他的脑袋,胳肢窝里还得夹着那只兔子,尽量步伐平稳地往家走。
  回到家里,烧热的锅也不用下面条了,直接熬了一碗浓浓的稀饭,舀了米汤喂他。
  我要把他留下来养大,不管他是不是惜朝转世的,反正他跟着我过日子,必须叫顾惜朝。
  我嘴里喊着“惜朝乖啊”、“惜朝听话”,慢慢喂他吃完,又很负责任地扒开小被子,捏他的小屁屁,“不是占你便宜,我是怕你尿了……”
  他倒是没尿,不过这一瞧,我才发现到他左膝盖上面有个圆形的小红点,大概是胎记,那位置跟惜朝腿上的疤完全一致。
  我心中一惊,忙托起他的小肉脚,果然在脚心处发现了另一个圆形的胎记。
  “不会真是惜朝吧?”我这句话说得挺没水平的,暴露出之前那几句惜朝长惜朝短,全是哄自己开心叫着玩的。不过他应该也听不懂,所以我还不算丢人。
  “生辰送惊喜是吧?”我用小被子把他裹好,免得着凉,心里却想起当初昏迷时,迷迷糊糊听到老者说的话。
  我注定要在今年与命定的人相遇,然后相守一甲子,而且那个人不是惜朝——也许话里的意思是,那个人不是当时的惜朝,而是现在的惜朝。
  一甲子就是六十年啊……看来咱们俩个有的耗了。
  以前是他养我,现在是我养他,其实挺公平——当然,我不会像他那么恶劣,以“打残了腿”来威胁他。我会告诉他:听我的话,我会尽所能给他一个快乐的童年,像他一直向往的那样;不然,就自己想去吧。
  虽然我目前还无法确定他记不记得我,不过这也无所谓。如果不记得,我就在他成人时,把那本自传丢给他,让他自己看着办。据我猜测,他应该也是怕自己转世没了记忆,才把平生所学和人生经历都写下来。不然,那几册兵法留给我就太浪费了。
  只不过,有时候恍然间会打个激灵。总觉得自己跟养了只小老虎似的,等他长大了,迟早会把我吃干抹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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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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