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随便你了,爱做不做咩~再见~'
'哈尼别走!我做!'
'这就乖了,比起啪啪啪,不觉得我已经很给你节操了咩?当然了,系统我已经给了你外挂了哦。变化系和特质系的双向能力,以及“穿界门”,穿界门使用一次需要三天时间缓冲,这门能带你去任何地方,前提是你自己想好地方不然就随机了~变化系和特质系的能力也已经给你定好了~你只要自己慢慢掌握就可以了,喜欢咩!'
喜欢……才怪。
别把我当智障好么,根据我写小说的经验来看,外挂开的越大就说明任务越难,未来我一定是要跟强盗集团以及揍敌客家接触的了,想想就觉得惊悚。
'别难过,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在剧情开始之前的事件中,你所完成的任务的对象都会失去关于这一段的记忆。打个比方就是,你和十六岁的库洛洛一起愉快地玩耍了很久,忽然你踹了十六岁的库洛洛的屁股一脚完成了任务,而任务一旦完成他就会忘记关于你的所有记忆。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值得怀念的,还是不能回忆的。'
'……'这是什么狗屎设定,但意外觉得略爽。
'但是在剧情开始以后,任务对象就不会再失去记忆了。比如,你踹了二十六的库洛洛的JJ一脚,他不会失去这段记忆,所以一定会杀的你呱呱叫。'
'……所以你这么设定的意义在于哪里啊!!!而且库洛洛跟你多大仇啊!'
'好玩啊~我是系统,你管我咩~放心吧~我会随时出来给你指明方向的咩~比起漫无目的,有目标性地生活着不是更美好?'
'……'恶劣到我已经不想再说什么了。
我的人生只要平平淡淡安稳就好,不需要亡命天涯掉节操啊,所以说我只是写个同人小说而已为什么会遭到这种逆袭!
'对了哦~顺便补充,你若是被杀了还能重新塑造身体复活。但是记住哟,若是被杀了五次,你就再也回不去自己的世界了。那么~晚安咩!'
'喂喂!系统别走!五条命根本不够啊!商量下给个七八百条命啊!喂!!!'
作者有话要说:
熊黑黑:我预感我将来的路不好走,各路英雄还没登场,我就肾虚了。
西索:嗯哼~我可是很期待与小熊的相遇哦~
伊尔迷:如果不听话就会觉得烦,所以你乖乖的倒是无所谓哦。
靡稽:为什么我非得被你砸手办?一个奇犽还不够?????
柯特:……
亚露嘉:哎嘿,哥哥喜欢,我就喜欢!
团长:躺枪的事情总是我来做,上一世我是杀了你全家么?
飞坦:作为第三个出场的人,我不想说什么。
侠客:楼上你剧透啦!
东巴:为什么有我!为什么!!!!放过我吧!每次都要悲剧我!我不过是给了饮料而已!要不要这样!
半藏: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小杰:还好啦,黑黑很有意思的,是吧。
凯特:……啊,= =算是吧。
雷欧力:不过她家乡的见面礼真的是亲额头么= =
酷拉皮卡:是亲额头么?不是吻手么?
东巴:不是强吻么!!!
奇犽:楼上,你们到底经历了什么……
熊黑黑:楼上所有,我对不起你们!!!!!我分分钟切腹给你们谢罪!!!我已经嫁不出去了!
、作者不吃药
晚上出了点幺蛾子,这就直接导致了我早上的萎靡不振,是的,我纠结了一个晚上。不要嘲笑我,我就是这么一个喜欢纠结的愚蠢的凡人,我室友一直都说这是早衰的命,我深信不疑。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我用自己容量不大的脑子理解了自己的外挂能力,发挥用途还是很大,能躲避追杀。
变化系的能力是易容,从里到外都能改变,但是性别不能改变,这跟武侠里的易容有些像,而且不用像伊尔迷那样扎满脸钉子。
特质系能力是木头人,摸到对方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能让对方定住,时间随自己气的强弱来维持。
这两个能力练到百分百了,那我的存活率会提升一半!可是练功超级难啊。
大清早地我顶着浓郁的天然烟熏妆和金问好。
“黑黑你看着比昨天还没精神。”金非常直白地说出了自己的观察结果。
我只是默不作声地点了点头,手上拿着干粮干巴巴地啃了几口,然后我就像匹上了年纪的老马一样嚼着食物。虽然我表面看着好像有些装逼冷漠什么的,其实我的内心异常的活跃,我只是有些不知道怎么跟别人相处,如果混熟了的话就完全没问题了。只是现在根本没熟悉到那个程度吧,跟好朋友一样插科打诨的话,他们会以为我忽然抽风了的。
而且我还要打金的主意,当真是可耻无极限。这么想着,我嚼着干粮去打量金的侧脸,越看越像小杰,那神态那动作,不过小杰十年后怎么会变成那么一个黑发三千丈的黑汉子呢,明明金也不是那样。
思绪又被带偏了,赶紧纠正过来。
所以说我该怎么和金开口呢,完全……说不出口,周董的《开不了口》唱一万遍。
吃过了早饭就要继续赶路了,其实这一路上的风景都很不错的,这是在我上大学的地方看不到的美景。只是我现在没什么心情去欣赏,我走在莫娜思身边郁郁寡欢,结果绊了下。好在莫娜思反应极快,一拉一扯,我就被她半搂住了,并没有摔成狗啃泥的蠢样。
这次不敢再三心二意了,我注意着脚下的路亦步亦趋地走着。林子较为密集的地方不好走,灌木丛很多,还有不知名的植物盘结成一团阻挡你的去路,不过金的小伙伴们很给力,轻轻松松就劈掉了那些枝桠。所以我根本不用去担心什么,当好废物就行。
我以前到乡下去祭拜的时候也会到山上的林子里,那个时候都是老爹拿着镰刀在前面砍植物杀出一条血路,老娘断后,我走中间。但即使如此,我那时还是摔了个结结实实,连我身后的老娘都震惊了。现在这么想起来还觉得屁股有点疼。
走了不知道多久,我的腿脚就开始发酸了,再加上大姨妈的时候腰疼。朋友曾经吐槽说我是小姐身子丫鬟命,当时我还喷了回去,现在我真恨不得喷死自己。
“休息一下吧,反正也不急着赶路。”
说出这话的人是莫娜思,大家都没什么意见,也就原地休整了。我开心地喜上眉梢,立即就找了块看起来干净的地方坐了下来。莫娜思在我心目中的形象越发的高大了起来,果然还是女孩子懂阿姨的心。
“还好么?”
金很自然地在我身旁坐了下来问着,表情一派和善,我本来想揉下小腿肚子,但看到金以后就收回了手,有些不好意思,道:“还好。”其实脚底板好痛,凡人的脆弱啊。
金抓了抓冲天的头发,然后像是想到了什么,他的眼睛皮卡一亮,兴冲冲地说道:“你等一下。”
于是乎我就看着金猴子跳上树枝蹦跶远了,难道他是去找什么仙丹妙药了么?比如什么蛇的蛇胆熊的熊胆之类的,武侠里面常说主角只要吃这两样东西就会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顺便涨涨经验,这样妈妈就再也不用担心我的身体了。
半个小时后金回来了,他不是一个人回来的,他是骑着一头大嘴巴鸵鸟回来的。我是头一次看到这么大嘴巴的鸵鸟,好像一张嘴就能将我的脑袋都含住,而且它的羽毛还是彩色的。金意气风发地从鸵鸟身上跳下来,他看向我这边,爽朗道:“黑黑,过来。”
我心里咯噔一下,金不会是给我找了坐骑回来吧?我赶紧站起身拍拍屁股上的草屑,一溜烟跑到金的面前,我有些怕怕地看着这横看成鸟侧成鸡的生物。
“放心吧,这是大嘴鸵鸟,很温顺的。跟马一样可以驮人。”
=口=还真的是鸵鸟啊。不过金真的是有心了,我顺从地摸了摸大嘴鸵鸟的毛发,它圆溜溜的眼睛看了看我就顺势低下头来蹭我的……胸……真会找地方蹭。
有了坐骑的我就不用担心会拖累队伍的速度了,手脚并用地爬到了鸵鸟君的身上,心里有点忐忑,不过更多的是新鲜感。我掐着鸵鸟君的脖子想要保持平衡,金却拍了拍我的手背,提点道:“放轻松,你这样它要喘不过气了。”
“啊啊、抱歉。”我赶紧放开双手,转而去抓它脖子上的毛,于是它叫的更凄惨了。
“黑黑,你只要搂着它的脖子就行了= =。”
“哦哦!抱歉!”
一切就绪后我就成功地骑着鸵鸟君上路了,金跟几个伙伴在前面探路,莫娜思就走在我身边陪我聊天。说真的,这一路真的很和平,和平地让我觉得这里不是猎人世界。根本就是一群有爱的小伙伴来旅行的,最好是一路都平安无事啦。
关于怎么在金的脑门上盖上我罪恶的一吻,我已经想好了,而且实施起来绝对的自然,只要自己表现的若无其事就行了。想到了解决的办法我忽然觉得轻松了不少,一种柳暗花明的感觉,我果然是机智的!不过,金帮了我蛮多,我却在心里这么算计他,真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啊。
傍晚的时候我们还是扎帐篷休息,金说后天中午就能走到那个镇上了,这也就意味着后天中午我就要跟他们说拜拜了。刚好后天我的大姨妈也要离开了,这几天承蒙他们照顾,心里感激不尽。以后金遇到了什么问题,我会在心里为他祈祷的,嗯!
晚上喝的是蘑菇汤,莫娜思煮的,在有限的调料下能将汤熬煮的跟饭店一个水准真是吊炸天了。吃完饭后天色就暗了下来,我们六个人都围坐在火堆旁聊天,基本上是我听,他们说。后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话题忽然到了我的身上。说什么好无聊,大家都没有新鲜的事情说,让我说几个故事来解解闷。
大家都这么说了我也不能不吭声了,虽然还有些不好意思,但不说话又显得不给面子。
于是我开始搜肠刮肚地想着自己有生以来看过的韩剧、日剧、台剧、大陆剧、美剧、泰剧、各种剧……事实上很多书、电视我只看了一半就丢了。我必须倒腾点东西出来说,来证明我还是有点用处,至少能解解闷。
面对同志们一双双充满求知欲的闪亮眼眸,我终于想到了一个充满了苦情、劲爆、小三、NTR、脑残、逆袭、上位、替身各种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故事——《回村的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