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巷子深,同样肉好的话也不怕地方偏。
春天来了,漂亮姑娘们又到了盛开的季节。晶晶这一身火红让人眼前一亮。我注意到今天她把云鬓高高地盘起,耳朵上还戴了金灿灿的耳钉,甚至脸上还画了淡妆,眼镜也没戴,想来是配了“博士伦”,今天的她像出水芙蓉一样,完全是一种惊艳的美。哪里像一个大专的学生,简直就是一个成熟性感的熟女。
我的心脏又不听话地重重跳动了起来。脑中那个邪恶的自己想:“要是自己完全化身为鬼之前能有这样的一个女朋友,也就不枉此生了。”那个正直的自己又说:“想什么呢你,你怎么会有那种奇遇呢。这可是岱哥的女朋友。”
今天没办法我又成了“电灯炮”了。早知道又是三个人在一起还不如不来呢。每次不来的时候还想见到晶晶,等真见到了又觉得三个人在一起不太自然。晶晶订了包间,这是一个农家小屋,进屋就要上炕,我们这些七十年代的东北孩子都是住这种火炕长大的,感觉非常亲切。炕上有一个小桌中间放好了狗肉火锅,两侧是四把小凳。我独自坐在一边,他们两个在挂外套和小包。
于晶晶挂完包竟然挨着我坐下了。我完全懵了,这是怎么回事呀?可别让岱哥误会了。“晶晶,你怎么不坐对面?”我提醒了她一句。
“呵呵,今天我要请的主角是桃子师傅你呀。当然要挨着你坐。”她不但不走开,还把一只手搭在我的肩头。
我心里美滋滋的,身未动心已远:“今天没白来。管他什么天长地久,有这样的近距离接触,也够本了。”
岱哥咽了咽唾沫,想说点啥终于硬生生地憋了回去。
晶晶装做没看到岱哥那尴尬的样子。趴在我的耳边说:“今天可有好戏要看了,你准备好了吗?我发现了一个惊天的大秘密。”
“啊,惊天的秘密?什么?”
七十五
七十五
我们落座,服务员把狗肉倒进了锅里,热气腾腾香味扑鼻。我们每人倒了一杯鲜族的米酒,一起举杯。
晶晶说:“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一来呢是庆贺我荣升大专,以后俺也是大学生了。二来呢是来宣布一件大事。”
不光是我,连岱哥都愣住了,没听说她有什么大事呀。我们都宁神静气地听。屋里变得十分安静,只剩下锅里的水不住翻腾的声音。
“从今天开始我宣布,桃子师傅正式成为我的男朋友。”
我和岱哥听完这句,惊得手腕险些把持不住把酒杯掉在锅里。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一定是听错了。
“再说一遍,桃子师傅正式成为我的男朋友。”于晶晶依旧是那么神气活现。
岱哥的脸通红通红,上面映衬着那些麻点十分难看,但还是强挤出一丝笑容:“晶晶,别总拿你桃子师傅开涮。人家没女朋友,有空你帮着介绍不就得了。”
晶晶的表情中顽皮的部分去掉了,显得十分认真:“岱哥,我是认真的。”
我的心跳得厉害,也不知说什么好。只是一味地吃狗肉不管旁人。
岱哥把手中的酒一饮而尽,表情终于可怕起来:“晶晶,你这是为什么,我哪里对你不好?哪里对不起你。”
晶晶的脸都变成了粉红色,像桃花。“哪里对不起我你心里最清楚。还用我说出来吗?”
晶晶这句话语气很重,我从来没听过她这样表情严肃地说话,顿觉一种压迫感扑面而来。
屋里的气氛十分紧张。锅还在不住地沸。岱哥听了晶晶这句话好像霜打的茄子,不再说话。
我赶快打圆场,“狗肉好香呀,先吃肉,一会再聊。”
他们并没有听我的话,岱哥站了起来:“晶晶,我们到外面去单独聊聊好吗?”
“我们之间没什么好聊的。从今天开始,我们再也没有什么关系了。桃子我们吃我们的。”
岱哥双眼快冒出火来,目光从她身上移向了我。我吓得停住了筷子,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你,桃子,有你的。”说完这句话,他拿了外套跳下火炕一个人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起身想追却被晶晶按住,“你追他干什么?给我坐下。”
我坐了下来,闷头吃肉一语皆无,也不敢再看晶晶一眼。一些归为静止,只有锅里的狗肉汤还翻着花儿。
安静了只一会儿,我还是忍不住地去看她。于晶晶的两颊上多了两道长长的水线,这是我没想到的。“你,今天这是怎么了。”
“你别管了。咱们好好吃咱的饭。”
……
天黑了,虽然晶晶和岱哥发生了不愉快,虽然岱哥误会了我,虽然我稀里糊涂地成了活死人,但这些竟都没耽误我的饭量。喝了一肚子的狗肉汤,我都快要走不动道了。晶晶提出让我送她回去,我要打车被她拦下了,她说走着走有心情。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更不知道该问她什么或是怎么安慰她,只是低着头一个人默默地走。终于她忍不住了,对我发作起来:“你个死桃子,坏桃子,你为什么不理我也不问我。有你这样的吗?”
“我问你什么?”对于女人我真的是一壳不通,不懂天气阴晴圆缺为什么在她们的身上反应的会那样迅速。
“你到底明白不明白呀?”她竟然从我身后将我一把抱住。我不敢动了,怀里像揣了个小兔子“嘣嘣”地乱跳。“你,你这是干什么?”
“做我的男朋友好吗?”
七十六
七十六
张达左思右想终于一拍脑门,明白了。这孙先生和孙所长看着就有几分神似,又都姓孙,不用说了肯定是一家子。想到此出了一身的冷汗。最近偷碑虽然发了笔横财,但徐会计的死也吓得他不轻。还是别太冒险的好。以后再办这些事情可得防着点这老孙头,被直接告到所长那里可不是闹着玩的,连死人的钱都敢赚弄不好连这碗官饭都丢了。
还好今天是老王头值班,张达的心里还算踏实一点。上几周清明前后前来上坟的人带来不少的领魂鸡,可惜都被所里拉走宰了慰问职工了。这几天张达连点荤腥都没碰着,心里甚是不悦。碰巧这几天公墓门庭冷落。别说鸡了,鬼影子都没有几个。
远处马达声音,开上来一辆老式的“桑塔那”。车里陆续下来四五个上坟者。还有一人手里拎着一只大红公鸡。这可把张达乐坏了,没想到中午还没到就有人送鸡上门,真是天赐的良机呀。想着想着不觉都流下了口水。
讲到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什么叫领魂鸡。死者在漫漫的黄泉路上,需要个向导来招引灵魂。孝男孝女选中了鸡,所以死者必须有一只鸡来领魂,俗称领魂鸡。过去人们都视鸟儿为人的精神的负载体,甚至认为鸟儿就是亡人的灵魂,可以引度地上的亡人灵魂飞临天堂。反正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一般民间会选用毛色纯好的大红公鸡。而且做法事的时候,还会用刀子割破鸡冠,弄些血洒在地上。仪式结束大多数人会直接把鸡放生在墓地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公墓以前基本天天都有鸡肉吃的原因。
张达站在公墓大门口,只等那只宝贝公鸡快点出来。好不容易等这家人上完了坟从墓地下来。他过去一看,差点没把鼻子气歪了,没想到这家人竟然如此小气,用完公鸡又拎了出来。张达火冒三丈,直接奔着那位拎鸡的男人走了过去。“站住,说你呢。”
那个男人感到奇怪,拎着鸡站在原地。“有什么事吗?”
“这鸡,你要拎哪儿去?”
“拿回家呀,怎么了?”
张达指着鸡问那个男人:“这叫什么你知道吗?”
“领魂鸡呀。”那个男人还挺明白。
张达冷笑了几声:“呵呵,你还知道是领魂鸡。你想把死人的魂魄再领回家呀?”
那个男人愣住了,怎么自己就没想到这一点。不住地向张达道谢。
看着一家人把鸡丢在地上灰溜溜地开车离去。张达不禁“呸”了一声,暗骂:“小气,连只鸡都舍不得给我们,亏了老子我有高招。”
今天中午终于又有鸡吃了,张达喜笑颜开。可是这只大红公鸡还挺活分,左跳一下右跳一下三跳两跳进了墓区,张达扑了几下竟没有抓到。
“我就不信今天抓不到你。”张达把两只手上唾了点唾沫,缓慢地向那只鸡靠近。突然发力,终于连人带鸡扑倒在地。那大红公鸡的冠子上还在流着血,他这一扑血溅得他脸上身上都是。还有最惨的就是旁边的那座墓碑上也溅上了血。
张达抱着鸡坐了起来,嘴里还念念叨叨:“这位先人,俺不是有意冒犯您的,这不是抓鸡吗,不小心到了您这里。一会儿我拿稀料来,把血给您擦干净。”
抬起头,面前的这座碑上斜着溅了一行血迹。碑上刻着几个黑漆漆的大字:徐斯文之墓。
七十七
七十七
一股阴风吹来,张达从头凉到脚。手里的公鸡还在挣扎,而他早已顾不得理它。他的双眼死死地盯在那块碑上。自从徐会计死后,他还从来没仔细地看这块碑呢。
这是一块白色的汉白玉石碑,在墓群中显得相当的普通。碑额、碑首、碑跌。上面用黑色油漆填补在刻字的中间。油漆崭新,乌黑得发亮。“徐斯文”三个大字上被鸡血溅得一抹鲜红。可是,可是……张达的双眼不住地放大,眼珠瞪得快要撕裂开了一样。那“徐斯文”三个字边上,有另外的几个字,像是有人用手指沾血写在上边的,歪歪扭扭。上面写得竟是――“张达”。
鬼,是鬼。他想要我的命?张达一松手,那只大红公鸡从他的手中挣扎着跳到地上夺路而逃。他哪里还有心思去追,一屁股坐在地上。公墓安静的十分怕人,四周高高耸立的一排排墓碑像一群群白色衣装的游魂站在他的周围。张达仔细地去看那字迹,血红血红,竟和边上的鸡血一样如新漆上一般。啊,不会是不会是刚才上坟的那些人用鸡血写在上面的吧。张达仔细回忆刚才那个男子的长相。三十多岁中等身材,刚才就是他拎着鸡下的公墓。在徐会计碑上写字的人就是他。可是他也不认识我呀,再说他是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