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想到,他只是再次挥下指头。数十丈的距离像是完全不存在,一座坚固的木制牌楼,连带藏身其后的人体,应声而断,在轰然巨响中塌落。
目睹此幕的花风流,只觉胆战心惊,面对这等神剑,试问自己又怎有半分机会了?
可是,兄长与自己情谊深厚,杀兄之仇,岂能不报?
“李煜!”
花风流大步踏出,就算明知没有胜算,也要有一个剑手应有的骨气。眼前人对这一声叫唤没多大反应,仅是侧头一瞥,又转回头去。
花风流想拔剑出鞘,但不知怎地,手上一再施力,长剑仿佛给什么东西锁住,仅能拔出半寸,无法离鞘,任他急得满面通红,成了一幕尴尬场面。
“你叫做花风流是吧!听说近几年使剑的,你算是一号人物。本来冒犯于我的,都是死路一条,但瞧你在我封锁下,还能拔剑半寸,有几分功夫;看我杀人后还敢挑战,有几分胆色;挑战时不做偷袭,有几分骨气。”
话声停止时,花风流的配剑像是给一股无形之力击中,“乓”的一声断成两截。
“我很久没有放生了,这次你运道不错,我就放你一马吧!”
花风流瞧着手中断剑,出奇地,竟有一股胆气充塞在胸中,不想在这人面前低首认输。
所以,就算是有勇无谋,花风流仍然坚持初衷,挥动断剑,大步奔上前去。
“李煜!你去死吧!”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二月因斯·蒂伦皇宫
小心翼翼地,她凝视着眼前的半本手卷。
手卷的斑驳发黄,显示其悠久历史,但似丝似帛的古怪材质上,并没有字体的存在。
天魔经,与天武圣典、皇极经世书并列,同为世上“最强”称号的武学秘籍,内中记载魔族镇族神功:“天魔功”以及各式奇幻奥妙的魔法秘技。
除了首页的契约文字,整部天魔经,全以魔咒写成,仅有每一代的正统继承人,在结定契约后,方能窥得其中之秘。若是落入旁人之手,看见的不过是一张张无意义的白纸。
因此,除了每一任的正统继承人,普天之下相信也只有她,能够阅读出手卷里的内容。
不是用眼睛,而是以超高感度的灵觉,慢慢“读”出内里的记载。
手掌虚按在书页上,心神集中,天魔经缓缓发出呼应的黑芒,继而一页页自动掀过,在这过程中,文字与图样随之流入脑海中。
有法故有破,尽管她不是全知全能,但凭着举世无双的智能,优异无比的血统,只要是与魔法有关的事项,在她之前全无奥秘可言。
而这份能力,一如现在的她,便是历任雷因斯女王,能稳稳立于魔导工会顶峰的主要理由。
一刻钟后,天魔经上的黑气消失,她也收手休息,美丽的脸上,有着掩不住的疲惫与倦意。
离开秘室,外头早有人等候,那是稷下学宫里出名的浪荡子,白字世家的当家主,以及她血脉相连的兄长。
“参见亲爱的女王陛下!你二哥这厢有礼了!”白无忌笑问道:“老妹,你脸色不好啊!翻译的麻烦差事不好做吗?”
“天魔经毕竟是魔族至宝,虽然只有下半卷,但时至今日,我也只译出两成,进展缓慢。”她道:“对了,事情准备好了吗?”
“差不多了吧!在你溜到暹罗的那段时间里,国内上下都会以为你是进祈星塔做祝祷仪式,不会知道伟大的女王开小差偷溜的。”
“嗯!这样就好了,另外,这次出巡的护卫人选已经决定,请二哥把魏素勇从西西科嘉岛上调回来吧!”
“喂!老妹,这样不好吧!没有别人可用了吗?”
“不许反驳,二哥你别忘了,柳一刀的案子还没了呢!”
说话时她满是笑意,完全不顾听到话的兄长,面色瞬间像是被踩着尾巴的老鼠。
“算了,随你便吧!不过,你到底准备到暹罗做什么啊?”
“这个嘛!去看看天魔经上半卷的持有人,这段时间有没有让人满意的进度啊。”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三月自由都市暹罗
暹罗,属于自由都市同盟里的中级城市,经济力普通,虽然同时有水陆交会,却因为先天上的障碍,难有什么大发展,唯一所有的特色,即是其独树一帜的南国风情。
暹罗的气候四季如夏,到了六、七月的时节,市内与火炉无异,现在虽只是三月天,火辣辣的太阳,仍晒得人昏昏欲睡。
但是,仅仅百里外的另一城市,斯歌德,却仍未脱离冬雪的笼罩,弥漫在一片银白世界里,事实上,该城市四季如冬,回暖的机会根本就不多。
相隔百里,顶的都是同样一片天,之所以有这么古怪的气候差异,只能归因于地域性的磁场极度混乱。
磁场就是存在于一地之内的自然能源总称,行诸于外,便能造成许多不可思议的效果,东方仙术中的堪舆之法,即是由此而生的专属学问。
冰之大陆西方外海的一处群岛三角洲,便被公认为磁场不稳定的一级危险区,经过该区的商船,常常无故失踪,未曾有被寻获的例子。
自由都市所在之处,即是风之大陆上磁场最不稳定的一带,最显着的特征,便是如暹罗这类的酷热,或是不稳定如昨天五十度高温、今天零下三十度低温的情形;至于如“东边太阳西边雨”那早就是稀松平常,见怪不怪的普通事了。
经过千万年来的研究,大陆上的生物,已逐渐能在一定范围内控制磁场。譬如在都市边界设立大规模结界,保持一个都市终年长热,另一都市长年冰寒,或者把原本差异极大的天气,锁定在某些天内,如使某城市终年晴天,但七月一至,便一夕变天,连下一个月的豪雨,种类繁多,不胜例举。
“隆!隆!隆!”
远方隐然传来几声闷响,是大批人马奔近的声音。
这里是入城几条要道必经之处,饱含热气的微风,带起地上沙尘,吹拂开来。一名壮硕青年,抹去额头涔涔汗珠,咒骂道:“天杀的,怎么今天手气这么糟糕,本大爷等了一个早上,半头肥羊都等不到,真他奶奶的。”
从早上到现在,并不是真的没有人经过。事实上非但有人,而且还很多,多到都是一两百人同行,这么大的规模,当然不是兰斯洛这个笨强盗可以吃下的。
由于长期以来过大的贫富差距,风之大陆的治安并不算太好,除了雷因斯·蒂伦及少数区域外,剩下的国家都可说是纷扰不断,只要偶遇天灾,随时都会酿成灾荒,造成大规模民变,若再遇到治理的官吏不好,一场动乱是免不了的。
平民穷饿到极点,大则造反,小则当盗贼,如此一来,治安当然欠佳。
便算不生灾荒,眼下年轻一辈,也流行一种观念,“盗贼是成名、累积实力的最佳职业”,比起老老实实的练武、闯荡江湖,闯出名堂前还得忍受落魄生活;直接下海当盗贼,无疑是条捷径。既可掠夺大量金钱、女人,又可名正言顺地拿人试刀,藉实战增强武艺,有什么修练比这还惬意?
不过当盗贼也不是完全没有风险,毕竟不是到处都是软柿子,所以除非真是对自身武艺有相当信心,大部分都会选择加入盗贼团。
因此,一个有名气的盗贼团,受瞩目的程度甚至超过同级数的骑士团,往往会吸引许多初出茅庐的年轻人,自动加入,以期迅速成名。甚至有些成名的骑士,为了牟取暴利、或藉机了断私怨,也加入或自组盗贼团。
就分类而言,兰斯洛属于前者;而其馀的许多成名武者,就属于后者了。基于这些理由,大陆上想当然尔是盗贼遍布,各地官府抓不胜抓,甚至有些时候反而还不是对手。在这样的情形下,来往商旅只好自求多福,聘佣兵、或是结伴上路以壮行色。一二百人的商队,根本就是常见到不能再常见的基本常识,只有兰斯洛这等笨贼,才会没将之估计在内。
“好渴啊……啊!他妈的!”发现水壶的水已经见底,兰斯洛气的随手抛去水壶。
他得到消息,暹罗近日内有笔大买卖在进行,自由都市许多盗贼团得到消息,都赶来此地,想分一杯羹。由于这是重振业绩、打响名号的好机会,他也闻风而来,现在则是想在入城前,先捞点小的当车马费。
“不管了,再等一刻钟,要是再没有人来,本大爷就直接入城。去里面也是抢,在这里也是抢,干啥子要在这里晒太阳!”
对业绩感到气馁,兰斯洛只好这样自我安慰,自己怎么说也是大盗……呃!未来的大盗,像这样小家子气的买卖,实在和自己的身份不合,做不成是应该的……
“咦!有人来了。”
忽然不远处传来了脚步声,听来只有孤身一人,正是下手的好对象,兰斯洛欣喜若狂,低身躲进埋伏的位置,等着肥羊进入圈套。
听着脚步声,兰斯洛不禁有些兴奋,自离开杭州以来,他便立志作盗贼,这期间,也曾做过十几起案子,但都是和其它人一起下手,而且失败件数居多,像这样以个人能耐作案,倒还是第一次,心下难免紧张。
“三、二、一……”兰斯洛默数时间,确认时机已至,低喝一声,自埋伏处奔出。
“站住!不要……”兰斯洛一面斥喝,一面大步奔了出去。他已想得周全,仗着自己体魁梧,一上来便要先声夺人,以凶狠气势压倒对方,让肥羊乖乖将荷包奉上。
谁知道,人才冲出去,一句“不许动”还没喊完,两旁忽然升起一片喊打喊杀之声,兰斯洛一楞,第一反应就是自己中了埋伏,反被人包围起来,但喊杀声多半中途便止,反而成了一股奇异的沉默。
(搞什么鬼?)往左右一看,六七个年纪不同、打扮不同的盗贼,手持兵器,分别从几处跑了出来。面上的惊异表情,证明彼此间并非同伙,只是不约而同地选在此处,捡中了同一匹肥羊而已。
大伙儿你望望我,我望望你,在理解整个事态后,喊杀声再起,众人纷纷朝离自己最近的那人挥刀,先拼个你死我活。
“唉!经济萧条,连作强盗都作到恶性竞争,真惨!”兰斯洛感叹着,飞起一脚,把一个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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