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奈地爬上花坛,踏进花坛里不忘来回瞅着远处有没有人跑过来,腊梅的香味使我很陶醉,我贪婪地摘下好几枝,小璇既然很喜欢,就让她把它们放在床边就好了。
等我回头的时候,后背上突如其来挨上一掌,我脸色惨白地回过头。
小璇在我面前咯咯地笑着。
“笨啊,有人过来,我不是帮你把风的吗,有人过来我早就提醒你了。”
小璇的脸在渐浓的夜色中显得更加妩媚,她银铃般的笑声和颤抖着的身体让那刻的我很想弥补在操场上的缺憾。
我沉默地望着她,嘴唇嚅动,并且吞咽了一下。
小璇感觉了我的异样,便看了看四周,确定无人的时候,牵着我的手,绕过腊梅树,在花坛上走近墙角阴暗的角落。
她在那里转过身,妩媚地微笑,然后缓缓抬起下巴,轻轻地闭上眼晴。
我屏住呼吸,一点一点地凑近她的嘴唇,可惜就在我即将吻上她嘴唇的那瞬间,她却抿着嘴笑得花枝乱颤,也睁开眼睛玩味地看着我。
“怎么样,难过吧,想到那天我在篮球场亲你就气,牙齿干嘛咬得那么紧,我这个大美女从来没有这样丢面子!”
“是我的门牙比较大,好不好。”我张大嘴巴,把门牙给她看。
她过来用手指把我的上嘴唇扒开,“呦,真不愧是属兔子的,门牙这么大。”
我看着她看着我牙齿那清澈的眼神,夜色中她的脸庞是那么楚楚动人。
我再次吞咽了一下口水。
她皱着眉头抬头玩味地凝视着我。
“要人家亲一下嘛!”我直截了当地索吻。
“除非你彻底放下陶西佑,我周璇从来不做垫背的。”她神情突然转为严肃的样子。
我低下头,不让她看到我的神情,并不发言语地站在那,我可以不和陶西佑在一起,但彻底忘记她真的不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说实话,我倒宁愿自己放下她,然后彻底从她的世界中走出来。
小璇走近了,她双手忽然用力纠紧我的棉袄,我整个人被拉蓦地拉到她的面前,愣愣地看着她。
“宁静,一个人如果三心二意,就真的很讨厌了,如果昧着自己的心和不喜欢的人在一起,就更可恶,因为会伤了别人的心!”
她凌厉的目光逼视着我,仿佛把我的那点心事穿透,使我不敢直视,我只好避开她的目光,垂下眼帘看着她的嘴唇,她妩媚的嘴唇离我的嘴唇大概三个指头之遥。
她缓缓松开我的衣服,然后默默地踩着花坛上松软的泥土,向前走去,而我则紧随其后,我的手上还握着为她采摘的几枝腊梅,我们此刻就是胆大无比的偷花贼,拿着证物慢悠悠地离开犯罪现场。
她走着走着,忽然转过头望着我。
而我在她转头把目光投注在我身上那瞬间,我的肩膀为之一颤,然后蓦地停下脚步,直愣愣地看着她,她的眉头也是皱着的,我恍惚觉得我们的对视做了交换。
“我有这么可怕吗。”她哭笑不得地问。
“不,这是我的习惯。”我开了一句很冷的玩笑。
她叹了一口气,笑了起来,向我伸出手,我欢快地走上前去握着她的手,然后把另一只手中的腊梅,放在她的嘴边。
她接过腊梅,用力嗅着腊梅的香味,“宁静,以后我想你的时候,就可以闻腊梅的香味了。”
而我沉默地望着几排宿舍楼的灯火阑珊,
“小璇,我虽然无法暂时忘记陶西佑,但也舍不得割舍下你,如果有一天你离开我,我想我会不习惯的。”
我说完转过头,凝视着她,她也神情肃然地注视着我。
“你这句话很自私,虽然让人很生气,但气都气不起来,真是,我上辈子欠你什么了。”
她叹口气朝远处空旷的地方走去,微风轻拂她的长发,使夜色缭乱,也使我的心迷乱起来。
我站在原地看着她远去的背影,一份难以抑制的苦楚蓦地席卷着我的心,我跑上前去,从她的身后,环抱住她的腰,这时的她的腰身为之一颤,回转过头的那双眸子在夜色中忽闪着,我静静地凑近她的嘴唇,而她亦没有躲闪。
那个吻是平静的,宛若抚慰彼此的痛楚,小璇的痛一直藏在心里,我的吻宛若沿着她的舌尖,悄悄渗入她的心底。
那天晚上,我边听着音乐边为她写了平生第一首情诗;每每写下一个句子时,小璇的影子宛若真切地出现在我的眼前,但陶西佑的影子时而也会浮现出来,与小璇的影子交错着,让我的下笔艰涩无比,但最后我还是凑足了一首诗——
琉璃?情书
夜幕中凝望着你忽闪的眼眸,
你向我回转着曼妙的身姿,
定格在我恬淡的世界里,
从此我拥有了无数感喟与欣喜。
多年后你是否记得我为你写的这首情诗,
让永不逝去的记忆,
刻在你的心里,
至死不渝。
你沉默的眼睛透射着可爱的孩子气,
有谁对你说过那很美很像一对晶莹剔透的琉璃。
我静静地向你诉说着飞蛾扑火的古老故事,
执迷于飞蛾的错
26、第二十六 。。。
,
坚守着飞蛾的执着,
就算爱你是个迷人的错,
但那燃烧的火焰因为你而美丽。
你像林间独自奔跑的狐狸,
疼痛的心从不去找寻那些温暖的慰籍,
你静静在黄昏的林间哭泣,
那孤单的泪滴落在我写字的纸,
从此我的情书里有了个深深地“璇”字。
——这首情诗,我原谅自己文笔的拙劣,但我的确卯足劲写了,它被我反复修改了很多次,那张原稿已经变成一副皱巴巴并且黑乎乎的模样,我最后用钢笔在一张纯白的纸张上仔细地誊写下这首诗,索性我的字写得还不赖,使这首情诗看起来恬淡的样子,我不喜欢造作滥情或是包装复杂的情书,白纸黑字折叠在散发出油墨味道的新书里,这是我喜欢的表达方式。
我抽出那本书,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小璇说每次看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总会忍不住流泪,我猜测她一定很喜欢三毛,因为读她的书,就像她默默在身边诉说一样,每次都能直达心底引起共鸣,那种感觉很亲切。
小璇将来的愿望就是,拥有一个不太繁忙并且稳定的工作,以便到处游历,由于家境不好,几乎没去过多少遥远的远方,我记得那时她闪烁着目光有些不好意思地告诉我。
我把情诗夹杂这本书里,也希望未来的她如愿地“万水千山走遍”。
可当我告诉她我最喜欢的作家是村上春树时,她却打趣我说,“变态的人才喜欢变态的作家。”
有时候,我会和她偶然讨论比较深刻的人生问题,
“世间对错,不去划分,不去争取,也不放弃,一切随然。”
小璇常常会伏在我耳边说这些话,尔后,她看见我一脸懵懂的样子时,也会俏皮地补充,
“就像我不会死心塌地喜欢着你一样,免得自作自受。”
每次听完这句玩笑话,我蓦地会觉得失落,然后偷偷凝视着她的侧脸,似乎害怕她有一天离开我,就像我陷入她的世界里越深,就越抓不住她一样。
我把那本书放在枕边,沉默着看着它,逐渐入睡。
作者有话要说:去她的城市旅游,
却阴差阳错没见到面,
昨天酒店里失眠了一宿,
又没怎么吃东西,
头晕脑胀、饥肠辘辘。
回到自己的城市,
失意怅然,
差点就要哭了,
但回来后,就收到她的信息,
下周她会来我的城市……
放下,依然还是放不下。
这几天经历过太多思想挣扎,
很累。
很累。
27
27、第二十七章 。。。
小璇让我去阶梯教室找她,她要在那边上大课,当我在川流不息的学生人群中一眼看到清新亮丽的她时,我的眼睛又不自觉的直了起来。
她今天身着棕色小夹袄,格子棉布裙,黑色棉裤下套了棕色的靴子,胸口环抱着书恬静地在那边等着我,她这身装扮有一种学院风,低调也不失品位,让她看起来很乖的样子。
我把那本夹着情诗的书递给她,她看起来一副惊诧的样子,并拉着我的手,让我陪她上课。我瞄了一眼她手中的书,是什么公共课。
我把头摇成破浪鼓,说什么也不去。
“反正你不是今天下午没课嘛。”小璇央求着。
“好不容易今天下午没课,我要回宿舍睡觉的。”我作势要离开的样子。
“这孩子,老想着睡觉,过来接受点教育,听话。”小璇死死地拽住我的手。
我不依不饶地赖在原地不肯进教室,真最反感这种课了,哪有人还反往这火坑里跳的。
“你到底过不过来!”小璇的一咋惊雷把我唬了一跳。
我只好顺从地尾随着她进入教室,在我进入教室的一瞬间,她们班的女生齐刷刷地望着我,我害怕这种成为焦点的场面,低下头,默不作声地跟着小璇在她旁边坐下,原来护理系大多数是女孩子,班里零星有一两个男生,可在簇拥的群花中被我忽略不见了。
“你就是小璇口中的才女哦,久仰大名。”旁边的女孩子眼睛笑成一条缝看着我说。
我受宠若惊地挠挠头,“不是啊,过奖了。”
“其实,我真羡慕人家会画画的人,很懂生活。”那个女孩仍然不住夸道。
“她还懂生活,纽扣反定,鞋带也不会系。”小璇止不住笑了起来。
我向她瞪着眼睛,“艺术家,就是这个样子的。”
小璇随即把食指抵在我的鼻尖,“就你还艺术家,整天像小孩子一样闹腾,我看是过家家。”
那个女孩见状噗地一声笑了出来。
“切,那我上次写生作品还获了奖呢,哦,对了,我还因此进入校学生会宣传部了,因此我现在可是学生干部,比你大。”我不服气地说道。
“哟!”小璇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