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神右翼同人让爱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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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神右翼同人让爱重生-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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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四重天一路向下俯冲,身侧凛冽的风仿佛要刺破肌肤。
  穿越了云层、穿越了风、穿越了天与地的界限,我站在人间翠色浓郁的大地上,眼前一片茫然。
  我扶着树干站着,不知该做点什么。
  然后,我遇见了一个女孩。
  面容清丽,身材单薄,但四肢修长、肌体匀称。当她看到翅膀知道我是天使时一点都不惊讶,反而很高兴。后来加百列说,人间的女孩都这样,脑子里的想法千奇百怪。
  她似乎对我一见如故。没有能说上几句话我就走了,她似乎是是逃跑出来的,家人找得很急。
  我在半空中看她茫然四顾找我的样子,感到有些欣慰。
  ——那个孩子,终于长大了。可惜,提娜丝,你看不到。
  回来的时候并没有过多长时间,但魔兵已经开始集结反攻了。
  统帅是,路西法。
  天亮的时候魔兵已经打进了二重天,所有天使兵团开始备战。因为统帅只有我和加百列在,所以他们像我和加百列请示如何抵抗。
  我说。从二重天往回撤,战天使全部进入四重天,法天使由我率领赴前线抵抗。
  加百列拦住我,对我大喊,她说我不要命了。
  是,我是不要命了,我早就不想要命了。
  心早已不复有感觉。每一天都在等待着得不到的东西,等得久了便不会相信等待有个尽头。
  而现在,即使我离开了,也是因为我爱你。
  你还愿意听吗?我爱你。
  失去了战天使的保护,法天使的脆弱简直让我难以想象,我很想知道他们在神法都是怎么修的魔法课。
  风刃、死亡风暴、风曜x字斩……能用上的攻击法术全部用上,我站在队伍的最前端,完全不开防御结界,冷静地用大魔法杀人。
  时间仿佛凝滞不动,随着身上的法力和鲜血的流失,神智开始模糊。
  魔族有一次发起进攻,我最后一次使出究极风魔法后,只听到希亚长啸悲鸣的声音。
  我本来就不是主角,连谢幕都不需要。
  睁开双眼的感觉就像在梦境里,身体僵硬到不能动弹,勉强抬起脖子才发现,我在人间。
  是那个女孩救了我。
  不过炽天使的身体很强韧,我又是风系大天使,只要法力恢复了,怎样的伤对于我来说都不是问题。
  医治好自己身上的伤,本来就打算这么离开。但看在那个女孩趴在床头守着我守到睡着的样子,我想还是有必要给她留个讯息。
  我想了想——人间的耶路撒冷城已经战火纷飞,圣索菲亚教堂早已不在信仰基督,她一个女孩子去那种地方的确危险。不如选在梵蒂冈的圣保罗大教堂传送地比较安全。
  留了聚魂手链给她,还留下写明使用方法的笺。
  回到天界,路西法已经打到了第四重天,米迦勒终于和他对上了。
  加百列看到我的惊异地像凡人见鬼一样,我对她笑笑,开始履行我在战场上的职责。
  圣战的最后以路西法的死亡为终结,米迦勒伤心入骨。
  千百年的硝烟终于尘归尘、土归土。
  我在想。如果路西法真的死了,或是我没有艾伦,帮吉赛尔解开封印后,我的结局会是怎么样?
  我不知道。
  ——摘自《拉斐尔的回音海螺》。

  第一章 沙漠玫瑰(上)

  相传浩翰的戈壁沙漠里,有一种生长了千万年的石头。它是一种植物的结晶体。这种植物的种子天生成对,开花后根茎相连,花如玫瑰;如果其中一株死亡,另一株也不再开花,并且慢慢枯萎……无数年后它们的躯体与沙子结晶成一种奇特的花朵,没有生命但永不调谢,成为象征恒久爱情的“沙漠玫瑰”。
  ——题记
  楔子
  记得小时候,家附近有一位邻居,他的院子里种了很多的玫瑰花。他有五六十岁,是个老鳏夫。他说,玫瑰是他亡妻生前最爱的花。
  我也很喜欢玫瑰。喜欢他们承载着满满的爱恋被送出去再被接纳。他们是传达爱的使者,所以慎重地开着,慎重地等待着。
  曾经问过一个问题:“为什么玫瑰会凋零?”
  邻居笑着回答:“草木盛衰、生老病死的万物轮回是天道,谁也无法抗拒。”
  我又问:“那人死了、花落了,那份爱也就随着生命一起埋葬入土,还会有谁记得?”
  邻居沉默了很久,很长一段时间他都这样沉默着。直到他临终前,他对我说:“世界上有一种玫瑰是永不凋零的。”
  那种玫瑰生长在沙漠里,需要千百年的时间才能凝结成形。他是爱情的最好的最好的诠释——爱是在漫长的时间里慢慢凝结的。
  他是,沙漠玫瑰。
  午夜十二点,不是百鬼夜行,而是天使降临。
  我在那一刻才终于明白,我一生的寻觅不过是为了找到你,希望将一朵沙漠玫瑰送给你。
  (1)
  早上六点,床头的闹钟准时响起。我从被褥里艰难地爬起来,才发现我已经被写满蝌蚪符号的纸张包围了。
  纸上的一个个音符、一支支曲,都是我的心血。一张张整理好放进抽屉里,意料之中看到装满药片的瓶子。
  白色的药片,小小的,九岁以后开始吃,从未间断。
  有时觉得自己不是生病了,而是中了某种无解的毒要靠另一种毒去延续生命。
  我叫裴卿。非衣裴,非卿不娶的卿。
  姓,不是原本的姓;名,也不是本该的名。
  我是一个弃婴,若不是姐姐救了我,我恐怕与世无缘。
  姐姐姓秦,是我的养母但她坚决不允许我叫她“阿姨”“姑姑”此类的高一辈分的称呼。
  她还很年轻,但看着她的眼睛,我总会觉察出苍老。
  她喜欢在夜灯下抽烟,右手的食指和中指间夹一根细长的烟,孤单地被烟圈萦绕着。可她从来不在我面前抽。
  裴卿这个名字是她取的,她说这个姓她随手一翻字典就翻到了。
  胡扯!我分明看到她把家里的字典“裴”字的那一页折起来,当然一翻就到。
  她常常买一些与我们生活无关的商业杂志周刊,但不是天天买。曾随意翻翻,发现她买的都有一个共同点。
  无论哪一本,上面都会有关于一个人的采访或访谈。
  那是一个男人,我翻字典查出他的名字怎么念。
  他叫,裴昱扬。
  其他的,那时的我无从知晓。
  至于那个“卿”字,姐姐说“卿”是好男人的意思。她对我说:“一个好的男人是不能欺负女人的,更不能让喜欢你的女人伤心。”
  她揉着我的头发说:“小卿长大了一定有很多女孩子追,但你千万不能伤了他们的心。”
  每一颗心、每一份爱,就像一朵玫瑰。有权花开、有权等待,都应该被好好对待。
  但这只是对我的解释,真正的意义在她一直戴在脖子上的那枚戒指里。
  她逝世后我摘下来,才看到白金指环的内壁里刻着篆体的四个小字:
  ——非卿不娶。
  姐姐的职业是歌女,在一家夜总会工作。
  她长得不是那种让人一见就觉得很惊艳的漂亮女人,但她很有味道。
  她的个子很高,腿很长。唱歌时喜欢穿高开叉的长裙。她的眼睛很漂亮,眼角微上挑,形成妩媚的形状。
  既然在夜总会工作就免不了日夜颠倒。常常是和我刚吃完晚饭就出去,我刚起床她就带着早餐回来了。
  当然也有不回来的时候。
  我们就这样相依为命地生活,直到我九岁那一年。
  九岁那年那天,我常在夜里梦到,也每每被梦惊醒。
  醒来后摸着一头冰凉的汗,想起古人的那句词:
  夜夜除非,好梦留人睡。
  那是唯一一次她让我去她工作的地方找她。
  她常说那个地方鱼龙混杂,我去了会受不好的影响。
  可她那天不让我回家,除非回家的影响更恶劣
  我下了课,背着小书包去了。一踏进那里回头率就很高。
  我到的时候她已经登台。我站在音响师那边,看台上异于平常的她。
  她像暗夜里的夜光蝶:一条纯黑高开叉的长裙,烟熏妆,尖尖的黑色指甲,嘴角勾起和眼角一样魅惑的弧度。
  她唱着她最爱的歌。
  台下的听众一片寂然,坠光里的她轻轻盍着拍子,五光十色的霓虹孤单闪烁,音响流泻出一曲悠扬。
  “Love me tender;love me sweet;
  Never let me go。
  You have made my life plete……”
  她很悲伤,我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感受她的悲伤。
  “And I love you so。
  Love me tender;love me true;
  All my dream ful fill;
  For my darling; I love you。
  And I always will……”
  那一夜是变数。曲未尽、音未落……那一瞬,全场的的灯全灭!
  她第一时间冲向台边的我,拉着我跑。
  混乱的脚步声无数,唯独她的清晰响在耳边。
  跑到一半,大概是进了了某间房间。视线里一片漆黑,她摸索着拉开一张椅子把我往后一推。
  那个地方左右两边都是柜子,上面有顶后面是木板,前面是那张她刚拉开又推回来的椅子。
  是化妆台地底下?我猜想着。
  “小卿——”她他对我说了最后一句话:“记住,无论你听到什么都不要出声!”
  她把一张薄薄的卡片塞到我手里,专属她的脚步声渐渐远去。
  过了很久,不知是多久,直到外面再没有一点声响,我才小心翼翼地爬出来。
  走道里仍然一片漆黑,可我已经适应了黑暗,况且也不是一点光源也没有。
  所有的生物都是有向光性的,不要说飞蛾扑火,如果光源是火,任谁都扑。
  何况我比较担心她的安危。
  我越走越快最后完全用跑的。一直跑一直跑,一点点接近光源。
  睁开双眼的时候自己已经僵直地坐在桌前——原来又睡过去了……
  床头的手机一直不停响,一边抽出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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