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放心,在下会尽力的。婆婆,请,先到我的办公室坐一坐,说说情况。”柳生做出了一个请的姿势,随即回过头,看着仁王,“警官先生,您要不要一起来?”
仁王耸耸肩,他还真是有些不放心。
“警察同志,你也来,我怕我说不清楚。”婆婆拉着仁王的手,这位警官很好啊,刚才一路上安慰她,也不嫌她哭哭啼啼,啰啰嗦嗦的,一直送她去法援处,又陪她来这里,真是的好人呢!
“puri~”仁王发出一记口头禅,然后搀着婆婆,去了柳生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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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田和手冢正在手冢的会议室里探讨一些法律问题。比如说,法律时效的问题。条款上的解释是“从受侵害方知晓自己受侵害或理应知晓受侵害起,20年内……”这里“理应知晓自己受侵害”这种事情,如何判断呢?
因为在不久之前,真田刚刚接手了一起案件。一起儿童拐卖的案件。
一个小伙子,20年前才4岁,被拐卖。现在他24岁,想要对当初拐卖他的人提起诉讼。他说,他当时并不知道自己是被拐卖,因为养父养母对他很好,直到一个月前,养母去世,死前才告诉他,他并非自己的亲生儿子,而是从自己的远方亲戚那里抱养的,并且给了那个亲戚很大一笔钱。后来这个男人想要找到那个亲戚,弄清楚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结果发现,那个所谓的亲戚已经入狱,罪名是拐卖儿童,而他被证实就是其中一名受害人。
真田整理了案件,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民事赔偿。但是当地法院驳回觉得,他们觉得已经过了诉讼期,他已经被拐卖了20年有余,现在提起诉讼已经过了时效期。
“关键在于4岁这个年龄,是否能意识到自己被拐卖。”真田微微蹙眉,这个案子确实很边缘化。如果四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那么现在,他刚好过了诉讼期。如果4岁那个年龄,根本不知道什么的话,那么……他说他是一个月前才知道自己被拐卖的,那么就可以提起诉讼。
“不,我觉得关键不在这里。”手冢翻开法律条款,手指轻轻地划到其中的一页,其中的一行,“持续性侵害。”
“嗯?”真田抬头,黝黑的脸上写上一抹赞赏。
手冢不愧是手冢,在这种细节问题上,相当了得。
“没错,拐卖儿童,导致骨肉分离。这种侵害对孩子来说是持续性的。”手冢说。
持续侵害,也就是说,那种侵害并不是在20年前的那次交易时刻算起,而是整整持续了20年。20年来,这个孩子生活在并非是他本该拥有的生活之中……所以,人贩子对他的侵害一直在持续,一直在侵犯他的利益,从未停止……那么也就是说,他随时可以提起诉讼,并不是说,4岁的时候,他被卖了,侵害就停止了,而是他的一生,都在受侵害,那么也就不受限于20年这个时间段。
“嗯,我会再次提起诉讼。”真田点点头,从这个角度出发是正确的,这一次,他们的诉求,法庭应该不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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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生听了婆婆的话,点点头。
“你们稍等一下,我想这个案子可能不用上法庭。”柳生放下手里的笔,“婆婆,和儿子打官司上法庭似乎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您也有这方面的顾虑,对吧?”
柳生是洞悉人心的,如果不是因为这样,婆婆也不会哭得那么惨。都是当母亲的,谁想和孩子闹上法庭呢?
“嗯,律师,帮帮我。”婆婆拉住了柳生的手。
“没问题。我去请隔壁的手冢律师,这方面,他有经验。”柳生站起身,优雅地拉了拉自己的西装,微微的皱褶被拉片了。
仁王发出puri的一声,果然是有文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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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咚咚,三声有礼貌的敲门声。
“请进!”手冢应了一声。
“手冢君,真田君。”柳生进门。
“手冢君,有个案子,恐怕要请你帮忙。”柳生随意地拉了一把椅子坐下,大家合作那么多年了,不必客气。
“请。”手冢是一个寡言的人,所以只是说了一个词,让柳生说明来意。
“手冢君,你和迹部集团的少东,迹部景吾有些交情吧?”柳生说。
“不算,见过一次。”手冢说。
迹部景吾啊~他们见过。
因为手冢是专打经济案的原因,他替一些公司处理过合同纠纷,迹部集团那样的大集团,他也接触过两次,和迹部也算了有过一面之缘。不过么,手冢清冷的性格与迹部那种招摇自负的少爷脾气,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显然格格不入。
那是在一家公司的开幕宴席上,迹部是人家的贵宾,而手冢只是一个路人甲。
至于迹部对手冢的印象……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主人引荐了手冢和迹部。
迹部当时说:“哦?你就是手冢国光?”
手冢回应说:“啊,迹部君,幸会。”
然后,迹部和手冢的手一触,仅仅一秒钟。
听迹部当时的语气,他似乎早就知晓了手冢这个人,不过么……至于是褒是贬,手冢并不清楚,他也不愿意去深究。在他看来,迹部对他的评价如何向来不重要。
手冢一直都秉承着踏实做事,全力以赴的准则,专注做好自己的事情,管好自己。在他的眼里,任何评价都是不值一提的。
闻言,柳生耸耸肩。
“抱歉,我以为你们有些交情,所以想替我的当事人讨点人情。既然你们只是一面之缘,那么……我还是替婆婆提起两项诉讼吧。”柳生双手十指紧扣,然后握了握,最后准备站起来走人。
“嗯?是法援的案子吗?”手冢问。
如果是法援的,也许他会去讨个人情。
“是的,而且我觉得这件案子对迹部来说,只是举手之劳。”柳生说。
“请。”手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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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的事情是这样的。
婆婆年轻的时候是单亲妈妈,只有一个儿子。为了养活儿子,婆婆和其他日本女性不同,她没办法做家庭主妇,而是要出外工作养活儿子。于是,婆婆去了一家工厂工作,工作很辛苦。
这家工厂有一项针对困难家庭的福利政策,就是如果员工为公司工作满20年,那么就可以以七折的价格购买该公司名下的房产一套;如果工作满30年,那么折扣率就将是50%。
当时,婆婆带着儿子,就租住在公司提供的职工福利宿舍里。
十多年前,婆婆到了退休的年龄,当时的工作年限为33年。婆婆的儿子让她去公司开具了工作年限的证明等等,当时的理由是说,帮妈妈申请退休福利,比如说可以免费上老年大学,这样妈妈退休之后就不会无聊。
婆婆听了儿子的话,去公司开了证明。
但是没想到,儿子用这个证明,并且冒充了婆婆的签名,以50%的折扣价格购买了他们原本租住的房屋,而房产证上只有儿子一个人的名字,婆婆没有产权。
现在,一家地产商要开发土地,造商厦。这套房子面临拆迁,补偿款相当可观。但是婆婆没有产权,如果拆迁补偿得不到,她就将露宿街头,因为她儿子表示,房子是他的,并不愿意让母亲同住。
“地产商是迹部集团的。”柳生说。
“继续。”手冢表示继续听。
当时买房子的时候,儿子冒用了妈妈的签名。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那次购买合同是无效的,也就说,他们等于没有买过房子,两个人都没有产权。
“这对母子都没好处,现在的房价那么高。如果婆婆原来的公司按当时房价退款的话,现在婆婆和儿子一样买不起房,连利息都不够。”真田皱眉,现在的不孝子还真是多。
不过么,如果算买卖合同无效的话,那么拆迁的时候,他们显然什么都得不到。而且当初婆婆的公司收了他们的房款,现在如果说合同无效,他们只需退还当时收的房款以及一点点银行利息。这点钱,根本不够现在买房啊。那意味着,婆婆和她儿子都要流落街头了。
“没错,所以我的意思是,让迹部直接批准,给他们一人一套小房作为补偿,一套产权为儿子,一套为婆婆,彻底分开。”柳生说,这个就是他来找手冢的目的。
“……办法不错。”手冢说。
“嗯。本来我提议让婆婆一口咬定,自己是知道儿子买房的,只是委托书不见了。那么儿子在购买合同上的签名就是真的,只是委托书不见了,委托手续不全。然后购买合同就可以被认定。接着,再让婆婆和儿子进行民事调解,你知道,当时婆婆的工作年限证明等于一半房价,房子怎么说都有她的一半。但是婆婆说,和儿子对簿公堂,等于家丑外扬。”
真田的眉头微微舒展。
没错了,如果迹部集团肯给他们一人一套小房的话,恐怕就是以最简单的方式解决矛盾了。一来,婆婆不会流落街头,等于拿回了一半房产;二来,母子不必流落街头;三来,省时省力,打官司是要花费时间和金钱的。
“儿子那边呢?会同意吗?本来所有的补偿款可能都是他的。”真田有些担心。
“不,如果他坚持的话,那么购买合同就是假的,他不仅将一无所有,而且还会惹上伪造文书的罪名,他犯不上。我会说服他的。”柳生对这点很有把握。如果那个儿子一定要全部钱款的话,大不了就是上法庭,到时候,他不仅仅是一无所事,背上逆子的骂名,而且涉嫌伪造文书,到时候就麻烦了。
反观婆婆,当时的工作时限证明是抵扣的钱款的,根据事实证明,房产当然会有她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