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白问,他仿佛听见方士谦似笑非笑的口气,“没话找话,出息。”
果然张佳乐摇摇头,含糊说了句什么。王杰希松了手俯身去听,手腕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被一把叼住,随即暖湿潮热的一点钝痛里夹着刺痛,他想张佳乐的牙还挺尖的,这也真是被他给叼住了。
半晌张佳乐才松了嘴,王杰希抽回手来,看着手腕上整整齐齐一圈透亮海棠红的牙印,突然有点无语。
“痛么?呵呵。”
他偏着头笑,汗津津的脸雪白,瞳孔又大又深,透着一点离奇鬼魅的光,像魇住了一个四月的春梦。王杰希心知不好,果断出手如风,一掌按在张佳乐后颈,床上的人疯魔似的挣扎起来,扑腾得溺水一样,手指乱扳乱抓,只要起身。王杰希咬牙制住他,下了八分力道按得他纹丝不能动,只怕他折腾狠了,这一身的针,收已是来不及,哪根错了位都不是好玩的。张佳乐半身裸着,他一手掐着他后颈,一手只得按在他腰背,雪白肌肤染了热汗,原本的冰凉纤韧全数冰消雪融,手底下是一片透明透亮湿漉漉的腻滑,像逢春的雪偶旖旎成春泥,叫人无端恍惚起来,不敢使大力气,就怕噗嗤一声按得他化掉。
可张佳乐哪是容得人给机会的,他这边手上略松一点,那边一个鹞子翻身就弹了起来,刺猬似的还带着满背银针。王杰希吓得忙倾身去护,又是个门户大开,脖颈上一紧,热气腾腾的身子迎面扑进他怀里,还紧紧勾着他脖子,自投罗网得非常彻底。
他紧闭着眼,眉目纠结,一滴汗还挂在鼻尖,忽地滑下来,沿着细巧蜿蜒轮廓灵活游走,由不得人视线不追过去,晶莹汗水舐过红艳艳唇珠,悬在尖细下颏欲语还休了一会儿,啪嗒摔碎在起伏不定胸口。
头脑筋疲力尽而身体气血充盈,也像一场无缘无故无可奈何的动情。
王杰希扣着他,生怕他气力不济一仰头栽过去,镇定手指一根根飞快自他背上收了针,期间张佳乐倒没松手,他紧紧搂着他脖子,把脸在他肩窝里磨蹭了个够,顺便打湿他衣领,察觉对方毫无反应,他十分不满,侧过头吭哧又是一口。
王杰希两眼一黑,谁说张佳乐是属鸡的!丫绝对虚报年龄,他一定是属狗!
柔床暖帐,灯影里半裸的人,如是温柔肌肤,可否相亲?
这不算乘人之危,这危险本就是他一手造出来的。王杰希淡漠地想,张佳乐就是这样,把自己送到他眼皮底下,毛毛糙糙的,无算无计的。
他把自己当个零落的罐子,纵然在谁眼里也还是上好的青瓷,要不要破罐子破摔,都凭王杰希说了算。
这也算是情?又或者只是信?
搁在谁面前,都是一场剪不断理还乱。江湖那么大,高处那么小又那么冷,他们对彼此本都不能也不应存过什么心。微草两败百花得天下第一,让外人品题,一次成就了王杰希天才盛名,一次则等于送百花谷主的威风入了暮年——纵然他那时才不过二十四岁。
方士谦临走时问,“舍不得啊?”
王杰希非常老实地点了头。
“舍不得我,还是可惜他?”
王杰希觉得这问题十分之难答,但方士谦理应是这世间最了解他的那个人,所以并不会问他答不了的问题。他也不想反问方士谦为何要金盆洗手急流勇退,那理由他们心知肚明。所以最后有医神之称的男人只是俯下身来,露出一个惯常温润风流的笑容,轻轻亲吻了他额角。
“辛苦了,杰希。”
抱歉拖你入这风雨江湖,推你到这嘈杂高位,迫你求那荆棘王座。
教你……无从得窥真心。
可真心真意又是什么呢?是冰火交融,热烫灼痛中见真知?还是睥睨来往,无所不为,都有个人纵着宠着?他曾以为方士谦对自己就是真心——也未必就不是,手牵手地教引着,如沐春风地哄掇着,直至一日将他推上微草掌门的位置,问方士谦,他答,“因为你强。”
但这强似乎并非微草所需。
他幽玄莫测变化多端的少年意气,也终于在潜移默化里,成了今日的沉稳慎独。
没疯过就已凝冻,没爱过就已苍老。
而各门各派,够资格荣耀碑前论剑,入天下之盟的高手,又有谁不知道张佳乐和孙哲平那一档子事?昔日百花谷二位当家,简直代言了全江湖的风流不羁倜傥无双——也或者是叶修——那时他还叫叶秋——摇着头说的:“不要脸。”
方锐特别天真地抢在张佳乐之前反驳他,“要脸有意思吗?”
林敬言特别遗憾地叹口气教自家小神偷,“重点错了。”
“哦,对,老叶,这话谁说都行,居然被你说了——有意思吗?!”
武林第一狂剑士和第一暗器大师笑而不语,特别镇定,特别不要脸。
当年天下之盟,对月纵酒,宴开于野,谁都想不到,各大门派的主事者,江湖中最厉害的那些人,每一个都声名华丽足以传世——每年有这么三天,他们会聚在一起,找一个最僻静的地方,打一场最无所顾忌的架,喝一回最酣畅淋漓的酒,没人围观故此也不用姿态完美给全江湖看,更不必勾心斗角地拿场面话贬低彼此的智商和情商。该说不该说的他们会说一说,聊一聊,做一做和看一看,然后心照不宣地埋进心胸,再回去那个一派宗主的壳子里,继续你算我计地图谋下一次的天下第一。
豪情壮志与脆弱天真,其实未必不能共存。
当年那一场……其实是方士谦带着他去,到底也没人敢看轻这年轻轻的小掌门。王杰希生来爱静,方士谦常笑他连自言自语声音大了都能吓着,同辈里他又出色过头,别人都拿他当大神看,想不端着,也实在有点放不开跟前辈们谈笑,只觉得被那些灌进耳朵来的掌故风话闹得他脑子里轰轰的。
然后他就看见了张佳乐和孙哲平。
忘记了起哄的是哪一个,反正挤兑着也笑闹着,非要那两个人喝个交杯。王杰希有点吃惊,觉出方士谦轻轻捏了他手一下,他抬头去看,年轻的医神唇边带笑,目光投在人丛深处,却不知在想什么。那时候的张佳乐就穿着红,胜血的踯躅红,奈何山茶有那么明艳没那么骄傲,他是孔雀翎的明光照大的芬芳热土里养出来一支血罂粟,张扬跋扈地敞亮着,再不肯在意任何人任何事。
那时他正跺着脚喊,“又来!有完没完!交杯酒有年年喝的吗?第几房了这是!”
哄然大笑里,孙哲平一把拎他过去,“小样儿的你还上脸了!”
他比张佳乐高了不少,拎得自家副谷主脚都离了地。方锐不要命地喊,“亲一口!”
然后他就被林敬言斯斯文文地拎回去亲了一口。
王杰希沉默地看着高大的红衣狂剑士,人群之中的男人依旧如此耀眼,这光彩似乎更多也来自他怀里的珍宝。张佳乐像只得理不饶人的猫一样扒在他身上,笑吟吟地张牙舞爪,应付所有人的围攻和起哄。
他属于他,那个是或不是为了配他而穿一身赫赤长袍的狂剑士,热烫的红在他身上也充溢了重剑无锋的冷峻。他们每一个人,都是自己那一行的武林至尊。但孙哲平是不一样的。
“他是个疯子。”不知何时方士谦俯在他耳边悄悄地说,“以后你会遇上他,当心,狂剑士该有多狂,能有多狂,他最知道。”
他记得自己的回答是,“那张佳乐呢?”
“他陪他疯。”
孙哲平到底也没当着一群没廉耻的损友亲张佳乐,反而拉开了架势提起了剑,满地醉得歪歪斜斜的大侠们往死里叫好鼓掌,王杰希不太知道这是要干嘛,却见张佳乐蹦蹦哒哒地找了半天,跑到他们这边,劈手从方士谦手里抢了杯子过去。
“谢啦。”他笑眯眯地说,“方神,就数你这杯子最好看了。”
那是只澄露般透亮的卵幕薄胎瓷,方士谦讲究得过了头,喝再粗的酒,器皿也得遂心,王杰希手里是只火烧云般流霞盏,发呆似的举着,张佳乐抢了就跑,也没理他,一气跑回场中,挑衅似的环顾着笑了笑,杯子往嘴里一叼,微微一扬头,环着手含糊不清地喊,“大孙。”
王杰希睁大了眼睛。
孙哲平正背对着他在跟韩文清斗瞪眼,听见这一声,头也没回,单手猛地一扬,竟把那柄重剑抡了起来,剑锋上力有千钧,向着张佳乐面门呼啸而下。
王杰希突然觉得自己的心从没有这么静过。但他并不知自己的手指,那一瞬间,在方士谦掌心里变得冰凉。
漆黑妖异的大剑,剑锋赶得上张佳乐一又三分之二张脸宽窄,擎在一个漫不经心连头都懒得回的家伙手里,以那种生死冤家似的去势和力道,斩向那张秀气欢笑的脸。
百无禁忌,一往无前。
全场皆静。
千钧于一发,可就在那一丝毫发般的时辰里,所有人都有种奇怪的惨烈和遗憾——对自己。
可有知心,洞彻如此?
孙哲平淡淡地问了句,“玩够了没啊?”
他单手控着重剑,剑刃上沉沉一抹微光,是蛋壳似的瓷杯映上去,微光渐灭,是杯里有浓浓的殷红一丝丝漫上去,渐溢渐满。
“血影狂刀。”方士谦轻声说,“狂剑士的大招,用到极处,剑生血海。”
剑落,血飞,剑气横生而碧血滴零。
剑刃停在杯沿,剑尖离张佳乐雪白鼻尖不过毫厘,一滴血水殷红浑圆,啪嗒滴入杯中。
“看这剑气收放,多么自如。”
王杰希没言语,他也看得出,这已经不是准头的问题,孙哲平当然不至于一剑劈死了张佳乐,显功夫的是他有本事在剑锋着落杯沿的瞬间,准准地收敛剑气,否则无论是少年轻细肌肤抑或他唇间衔着那蛋壳般薄瓷盏,又怎禁得起这样一下子。
方士谦低声赞叹,“好一个孙哲平。”
那高大挺拔男人抬手收了剑,看张佳乐还乐呵呵地鼓着腮帮子,忍无可忍骂了句,“傻啦。”还是走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