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地有童养媳的风俗,再普通的人家都会买个丫头,一般都比家里的儿子大五岁以上,甚至大个十一二岁也是有的。
这些年岁大的女孩可以早早帮着婆家做事,下地干活,烧饭带小孩,相当于家中多了个劳力。日后成亲,生儿育女,还省了一套聘礼,怎么算都不会亏本
徐筱筱的几个姐姐都已经给别家做了童养媳,闺女嘛,迟早要嫁的,早嫁晚嫁也没什么区别。镇上民风淳朴,家养媳妇日后便是家中一份子,婆家对这些小媳妇一般都不错,多是当女儿养的。
这番徐父打听好了,镇上首富家刚得了儿子,好几家有闺女的现在都蠢蠢欲动,想将女儿卖去,以后也算半个小姐了。徐父和首富家有点交情,早早试探着打了招呼,首富夫人抱着幼子,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徐父知道有戏,第二天便将徐筱筱打扮打扮,带上府来,让夫人过过眼。
徐筱筱进了厅,恭恭敬敬地给夫人磕了个头,夫人将她扶起来,徐筱筱也不怕,好奇地打量着眼前的美貌少妇。
“夫人真好看。”筱筱惊叹道。
夫人抿嘴一笑,“筱筱也很好看。”
筱筱道,“少爷也像夫人这样好看吗?”
夫人听她童言清脆,问得有趣,便道,“筱筱喜欢好看的夫君吗?”
“筱筱听夫人的,夫人让筱筱喜欢,筱筱就喜欢。”
“好乖。”夫人笑着握握她的小手,“怎么这么凉,穿得太少了。巧慧拿我那件浅绿的披肩来。”
婢女拿来披肩,夫人往徐筱筱肩上一披。徐父知道事情成了,喜不自胜,连连拜谢。
数年后夫人又添了个儿子,兄弟俩与筱筱朝夕与共,一起玩耍,一起念书,亲姐弟般亲密。
筱筱已长成少女,虽然只是中人之姿,却十分聪慧懂事,早早便帮着夫人操持家务。
夫人生完二儿子后,身子日渐虚弱,拖了三、四年多竟香消玉殒。老爷悲痛不已,日日饮酒,沉湎于丧妻之痛,一夜酒醉归来,失足落入水中,到了第二日才被人发现尸体。
好好一个富贵之家,登时愁云满布。两个少爷,大的十一岁,小的才三岁,整个家里,最大的便是十七岁的筱筱。
外面议论纷纷,徐家偷偷来问筱筱的意思,筱筱一边查着账,一边让小小的二少爷坐在她腿上玩耍,听着娘家人来问,只说,“怎么都得撑下去。”
筱筱竟真的撑下来了。
家业非但没有像外界人猜测的那样败落,反而被她操持得井井有条,有声有色,慢慢的,大宅子里又充满了生机活力。
好时节里,镇上的人可以看见他们一家三口出游玩耍,兄弟俩一般好看,长得很像。筱筱牵着蹦蹦跳跳的二少爷,疼爱地看着大少爷神采飞扬,拿着风筝,快快地走在前面。
这是修了几辈子的德,得了这么个能干贤惠的媳妇啊,镇上的人皆感叹。
弟弟那年五岁,开始记事了。一天夜里,他哥哥偷偷跑来告诉他,他要走了,要去一个很厉害的地方学武功,然后闯荡江湖。
弟弟愣了,不是很能理解“武功”“江湖”都是什么,就问,“筱筱姐也一起去吗?”
哥哥大人样地说,“筱筱不去,哪有带女孩子闯荡江湖的。”
弟弟吓了一跳,“可是筱筱姐是哥哥的妻子啊。”
“什么妻子,我们没成亲,”哥哥急道,“而且筱筱就像我姐姐一样,我怎么能娶我姐姐,这是不对的!”
弟弟说,“筱筱姐说她以后要嫁给哥的。”
哥哥皱皱眉,“这种事,你不懂……我得赶快走了,他们说我的资质很好,以后可以练成很厉害的武功,现在这个年岁开始学武已经有点晚了。”
弟弟愣愣地听着,听到哥哥要走,十分不舍,“那我要和哥哥一起走。”
哥哥说,“你还小,等到以后长大了,哥哥再来接你一起去学武。这封信你明天给筱筱,她就会知道我走啦。”
弟弟眼泪含在眼里,乖巧地点点头。
哥哥抱抱他,低声说,“等我学成了本事,就回来保护你们,谁也不能欺负你们。”
第二日,筱筱知晓消息,怅然地叹了口气,“我早知道你哥会走的,我们这镇子对于他来说太小了,他心太高了,出去见见世面也好。”
此后数年,哥哥只断断续续回来过几次,待几天便走,他每一次见面都有变化,身量越长越高,容貌也越发成熟俊美。
筱筱的年岁已经不小了,但是还未和哥哥成婚。哥哥早已和筱筱恳谈过一次,他视筱筱如姐,不能与她成婚,希望筱筱能寻个喜欢的,哥哥愿意把家产都拿出来给筱筱当嫁妆,像嫁姐姐一样让她风光出嫁。
筱筱拒绝了。在她看来,从她进了婆家的门,就是要嫁给大少爷的,怎能再侍他人。
哥哥无可奈何,只好又走了。
筱筱有时抱着年幼的弟弟,亲亲他的额头,黯然道,“你哥哥被外面的花花世界勾去魂啦,一刻也停不住,他嫌我老了,不想要我啦。”
如此拖着,筱筱已经二十四了,寻常女子在她这个年纪早就拖儿带女了,她却还没能出嫁。
哥哥来去匆匆,他不能娶筱筱,误了她的幸福,可是这般拖着也是耽误了筱筱的青春,当真进退两难。
那年南边叛乱,朝廷派兵镇压,战事不利,朝廷的军队节节败退,军纪大乱,溃败间竟哗变杀了将领,溃军成了兵匪。
这些兵匪在溃败逃跑中,洗劫了多个村镇,烧杀辱掠,无所不为。
镇子也遭到了屠掠,为了湮灭证据,兵匪们竟丧心病狂地挨家挨户地杀光,抢光,好将罪名都推到叛军身上。
镇上首富更是不能逃此横祸,眼见兵匪马上要破开屋门,筱筱急中生智掩住弟弟的嘴,将弟弟塞到床底,自己坐在床上。
“弟,不要说话!无论听到什么都不要说话!”
这句惶急,又蕴含着无限勇气与力量的话,死死地压在呆咩心上,午夜梦回,始终萦绕耳边。
兵乱之时,风怜目身在外地,听闻离家乡很近的地方发生了兵祸,心急如焚,彻夜兼程赶回家乡,却终究迟了一日。
镇子已经成了一座死镇,血流漂橹,空余鸦鸣。
风怜目失魂落魄地奔回家,在西边屋里的床上找到筱筱□的尸体,浑身是血,眼睛兀自睁着,像是在等待着什么。
你为什么回来得那么迟呢……
风怜目抱着筱筱的尸体,浑身颤抖,嘶声哀嚎,只觉得满腔悲痛有如要把他的身子生生炸开一般。
突然,床底下发出了细小的声音。
风怜目一怔,向床底望去,一时悲喜交加,将毫发无伤的弟弟从床底抱了出来。
弟弟捂着自己嘴,喉头滚动,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他一双眼睛大大睁着,两道泪痕已经干涸。
12
风怜目将弟弟带到邻镇的客栈安顿下来,期间两人皆是一语不发。
弟弟睡到半夜,为噩梦惊醒,身处陌生环境却不见哥哥在身旁,惊慌失措地滚下床,赤着脚要往外跑。
开门正撞进一人怀里,那人刚刚从外面回来,蹲下身将他拥入怀中,轻声安慰,“别怕,别怕,哥哥在。”
弟弟紧紧抓住哥哥衣服,瑟缩了一会,感觉哥哥的衣服湿漉漉的。
外面下雨了吗,弟弟愣愣地抬起手,手上一片鲜红。
哥哥的衣服是红的,饱吸了血,有种粘稠的感觉。
风怜目的神情异样地温柔,从怀中掏出一条干净的帕子,认真地帮他擦那只脏掉的手。
鼻子像是突然意识到了风怜目身上浓重的血腥味,弟弟胃里一阵翻涌,呕吐不已。
风怜目像是意识到什么,将身上的血衣脱掉,扔在一旁。
“乖,乖……”
“哥带你去纯阳,哥会好好护着你,你什么都不用怕。”
那一夜,风怜目扬名江湖。有人敬他,有人怕他,更多人对他敬而远之。
不过初出茅庐,竟只身走入兵匪停驻之地,挥剑便杀,所过之处血花四溅,惨叫彻天,白色的道袍吸饱了鲜血。
当时有被兵匪劫掠在旁的不少妇女,后来回忆起当时风怜目的样子,都不寒而栗。
那哪里是人,那是修罗,是恶鬼,是为杀而杀的凶神!
二百余名兵匪竟不留一人性命,剑剑要害,狠辣至极,便是见惯场面的老江湖看了都要心惊肉跳!
背上二百余条人命的感觉是怎样?
谁能保证他杀的这二百余人个个死有余辜?
风怜目不知道。
他不知道他杀的这些人里是否就有□筱筱的人,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给筱筱报了仇,不知道是不是还有人逍遥法外。
但是,又能如何呢?
他原来总想着,学成了天下最强的武功,便能掌握住自己的命运,能再不受人世翻覆之苦。
结果到头来,他仍是如此无力,他什么也扭转不了。
任你武功再强,有通天彻地之功,也逃不开世事阴差阳错的嘲弄。
谁也逃不掉。
风怜目为筱筱立碑,“爱妻徐氏之墓”。
他要全她的名节,让她清白来去。
这是他唯一能为她做的。
兄弟俩在筱筱墓前坐了一会。
呆咩烧着纸钱,突然坐正身子,面对着风怜目。
哥,我有点话想问你。
风怜目见他面色认真,道,“你说吧。”
在筱筱姐面前,你不能撒谎,也不许搪塞。
风怜目疑惑,“你想问什么?”
呆咩抬手在风怜目额上红印一抹,都快两年了,这个到底是怎么回事?
风怜目有点僵硬,“这……我不是跟你说过,不过是无关紧要的东西嘛,我找人纹的。”
这根本不是纹的,也不是画的!我前些日子抄书,看见书里记载,有些慢性毒会在体表显出来。哥,你实话告诉我,你是不是——?是不是?
风怜目张张嘴,无奈他向来没对呆咩撒过谎,只能避而不答,“你想太多了,别看那些乱七八糟的书。“
呆咩注视他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