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咳咳……谢谢。Sev,你真体贴。”Voldemort接过水,漱了漱口,嘴里那股难受的咸腥味儿才退了下去。
“……我们回去吧。”Severus说,“我不想留在这里了,我们回英国。”
“好——”Voldemort说,红眸促狭地上下打量着身边少年白皙的身体,“不过在此之前,先穿上衣服吧。不然在回去之前,我就得先失血而死了。”
Severus脸上一红,刚才他光顾着注意Voldemort的症状,听他这么说,连忙抓起被单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但是嘴里却丝毫不肯认输:“原来伟大的黑魔王只有这么点儿意志力。”
“因为你在我面前就是致命毒药,宝贝儿。”Voldemort伸手在少年脸颊上轻抚,有点惋惜不能像小时候那样揉揉捏捏,“真希望你快点儿长大。”
Severus看了看Voldemort,很快又不自然地把目光转开,犹豫了一小会儿,用一种极为轻微的声音说:“如果……如果你真的这样希望,那么——我也可以使用……呃……增龄剂……”最后一个词几乎是在耳语了,这句话说完,他就立刻低下了头,只能看见黑发下两只通红的耳尖。
Voldemort怔了一下,看到少年难为情的样子,“噗”地一声笑了出来。在Severus抬起头抗议时,伸手将他搂进怀里,脑袋搭在他的肩窝,“……你真可爱,现在我每天都发现自己比前一天更喜欢你了。”
“该死的,我可是认真说出这句话的……”
“我也是认真的,Sev,所以我愿意等。”Voldemort回答,然后他侧头吻了吻少年的脸颊,“还是……你认为我等不到那一天?”
Severus顿了顿,双手紧紧回抱住自己曾经的主人,现在的养父,闷闷地说:“……你可以。你一直是最强大的。”
***
两个人草草洗漱完毕,把一切行李物什收拾好,就启动了门钥匙。
不过Voldemort拉着Severus经过几次传送,并没有直接回到庄园,而是出现在了伦敦市中心的某条大街上。高大豪华的建筑物一栋挨着一栋,街道上车水马龙,穿着各式各样麻瓜服饰的人们来来往往,行色匆匆。Severus虽然在麻瓜世界住了很长一段时间,但也很少来到这样的地方,不禁有些惊讶。Voldemort却熟门熟路地带着他沿着大街一路走,来到一座风格与四周的钢筋水泥截然不同,看起来古雅奢华,甚至有些浪漫主义气息的大楼前。
“有些东西本来想要过些日子再给你看,不过现在想想,早一点也未尝不可。”Voldemort说。
Severus抬头望去,漆成铂金色的花体“Jormungandr※”字样竖立在大门上,被常春藤的枝叶和一条巨大的蟒蛇浮雕缠绕着,整个招牌看起来精致优雅,亮光闪闪,但是整体风格隐隐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Voldemort也在看那个招牌,神色有些郁闷,“虽然名字是我取的,不过那个暴发户似的东西与我无关,它是Abrak设计的。”
Severus抿了抿嘴,没有说话,内心里深深地觉得Voldemort其实并没有唾弃Abraxas的资本,他们俩的设计水平根本就是半斤八两。然后少年不自觉地想起了Voldemort本人的作品,他的右手抚上自己左臂,现在黑魔标记只是在两人产生强烈联系的时候才会显现出来,因此手下的皮肤仍然是一片平滑。
Voldemort注意到Severus的动作,伸手将他的左臂拉到自己面前,掀开衣袖对着那片光洁的皮肤看了看。
“……你不喜欢这个。”他用一种肯定的语气说道。
“曾经,它是我的荣耀。”Severus回答,回忆起当初Voldemort破格在他身上打下这个标记时的场景,黑魔王的魔杖在他手臂上划动几下,便是一阵灼烧的刺痛。之后许多食死徒中的同僚上前道贺,首当其冲的就是某位金发友人。年轻的魔药大师表面镇定,内心却激动得不能自已。才华终于被人赏识,又怎么能不高兴呢?可后来——
“……你用了过去式,Sev。”Voldemort说,“我问的是现在。”
“现在——”Severus垂下眼睫,想了想,然后坦承地说:“……我不知道,Tom,我不知道。——我有点害怕。”
“害怕?就连最勇敢的Slytherin也会感到害怕吗?”Voldemort的语气意味不明,“黑魔王刻下了印记,就永远不会收回。Sev,你得做好准备一辈子都带着它。不过,我也向你保证,以后它决不会再次给你带来痛苦。”
少年仰起头,黑曜石眸子亮晶晶地看回Voldemort,“……你保证。”
“……我保证。”男人这样说着,俯身在原本是黑魔标记的位置轻轻印下一吻。
这原本是个温馨的场景,但是伟大的黑魔王和他的养子都忘了,他们现在正站在麻瓜大街上,还是人来人往最繁华的那一条。而且由于这一天他们俩都穿得比较正常,Voldemort甚至连忽略咒都没有使用。四周的麻瓜们看到大庭广众之下,居然有个男人去亲吻另一个男人——哦不,那还只是个半大的孩子——的胳膊,另一个人还坦然接受了,虽然那姿势特别优雅,两个人长得也赏心悦目,但这也太大胆——不,太前卫了吧!!
下一刻,就是Voldemort拽着Severus在周围一圈麻瓜的瞪视下尴尬地冲进了门里。
与外面完全不同的是,这座建筑的内部装潢完全是麻瓜式——或者说,是现代化的。一层的大厅铺着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地板,头顶悬着奢华的水晶大吊灯,正前方竖立着一个喷泉池,盘踞在池中央的巨蟒雕像不断从口中喷着水花。大厅尽头装着充满金属质感的电子大门和大片的玻璃幕墙。
“这是……?”如果不是Voldemort就紧跟在自己身后,Severus都以为自己来错了地方。在他们身边来来往往忙碌着的也都是麻瓜,穿着笔挺的制服,见到Voldemort并没有任何惊讶,甚至还带着谦卑的笑容向“董事长”问好。
“……我的新产业。”Voldemort回答,一面迈着优雅的步伐把Severus往里面引。他们穿过了好几条走廊,又搭了两回电梯。一路上Severus看到不少地方都装饰着这个叫做“Jormungandr”的标志,还注意到墙上几张麻瓜美容品广告海报,上面的女模特似乎就只披了一块布,用Severus看起来相当别扭的笑容推荐手中的小玻璃瓶,好像叫做什么什么“特润美白精华”的东西,海报一角也印着特别显眼的“Jormungandr”。
等Severus想明白这是什么了,他忽然觉得自己一定是神经错乱——Voldemort居然开了一家麻瓜化妆品公司,而且现在看着规模还挺不小的?!什么时候开始的?!
“唔,大概是从Malthus先生离开不久后有的想法,你还不知道我一直跟他保持着联系吧。”Voldemort就像听到他内心的疑惑似的,开口回答道,“这个主意也是他提醒的,麻瓜的技术在某些方面很有成就,但是在美容和药物方面却相当糟糕。相对而言,巫师就强得多了——我觉得挺有赚头。”然后他们来到紧贴着主楼背后的一处天台花园,花园中央是另一幢非常巫师的建筑,只有三层高,看起来非常像Voldemort庄园的缩小版。Severus注意到,这座建筑被施与的麻瓜驱逐咒却是少有的强大。
“那座房子,Sev,才是这项产业的真正核心。”
一个穿着巫师服色的男人正从房子里走出来,迎面见到Voldemort,连忙谦卑地弯下了身子,“……Lord,您上次提到的新产品,我们已经基本研制出来了,如果能进行试用——”
“试用。我知道了,你先退下吧。”
那男人没有多说,再次鞠了个躬就转头离开。Severus依稀想起来这个人似乎是个混血,上辈子在几次魔药学术会议里跟他打过照面,那时候那家伙的研究课题就是美容魔药什么的。
等到周围没人了,Severus才开口:“你改良巫师的魔药制成美容产品,然后卖给麻瓜?”
“正是如此。事实上,效果挺好,现在我的Jormungandr集团已经是英国日化产业的行业巨擘,其他的医药、餐饮方向也正在进军当中。不过当初创办公司时,为了获得审批可费了不少劲——麻瓜在这方面的审查制度可太严格了。所以你知道,我越来越喜欢夺魂咒了——”Voldemort回答着,然后他注意到Severus的表情越来越空白,“怎么,你不喜欢?”
“……我适应不良。”Severus抿了抿嘴,半晌才说,“你真的是本人吗?不是什么人喝了复方汤剂变成的?”
“……唔,那也得他弄得着黑魔王的头发才成,我保证那不会比拔火龙的牙齿更容易。”
“可是,为什么?不要告诉我你真的只是为了赚钱。”哦,他的养父是高贵冷傲的黑暗君王,才不是什么满身铜臭的商人。
Voldemort的神色严肃了一些,他想了想,才认真回答道:“因为麻瓜很可怕——Sev,他们很可怕。我是自从遇到Malthus一家,才开始认识到这一点的。他们的数量太多,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也太快。千年前建立Hogwarts时,巫师跟麻瓜的斗争就十分惨烈。无论多么强大的巫师,也架不住麻瓜庞大的数量。而现在——你知道三年前美国的麻瓜们就已经能在月球上闲逛了吗?我敢保证现在的巫师们没一个人做得到——甚至是Dumbledore,或者我,或者纽蒙迦德(Nurmengard)里的Grindelwald也不行——当然,暂时的。而巫师界的情况,你是知道的——就算过了一百年也不怎么会改变的对角巷,全英国几乎唯一的商业街,没有竞争,没有动力——至于学校,父母们用过的教科书孩子们可以接着用,上面的错漏你我随手就能挑出几十个——还有魔法部……”男人叹了口气,“他们的事情就不用我多说了,这样下去,屈居一隅沾沾自喜,被麻瓜灭亡是迟早的事情。那么就算我以后能真的占领巫师界,又有什么意义呢?跳出来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