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已经行进了一天半,除了快马疾驰以外,还是经常交流的。比如顾惜朝欺负戚少商,再如顾惜朝欺负追命,再再比如顾惜朝欺负戚少商和追命,再再再比如顾惜朝和戚少商一起欺负追命等等的。
追命宝宝早已经忘了,是他当初心怀鬼胎把大魔头拉来的。豁达的追命宝宝把顾惜朝那些冷嘲热讽的话权当做耳旁风,谁让人家酿的酒那么好喝,随便弄点东西都滋味十足。
追命极目远眺:“看见了,雁塞关!”(这是作者随便取的,查不到金辽宋交界处,只能随便取个名字,史实神马的只要别太离谱就是浮云。)他突然想起,脸上带着意味深长的奸笑:“赫连公子在哪里,我要去找他喝酒~哎呀,顺便去拜访下武林第一美女。”
哦?顾惜朝的耳朵竖了起来,连前额散落的卷毛似乎都跟着精神了。他同样意味深长的奸笑,只不过追命的奸笑像招财猫,而顾惜朝的却让戚少商从头寒到脚。
“原来武林第一美人在边关啊!我还以为,她还在毁诺城痴痴的等着某人呢。看来,息大美人终于想明白了。”
“红泪一年前就来了。”
戚少商对这件事早已平静了,息红泪要的幸福,他给不了。武林第一美女要的和平凡女子并无差异,只是想要和爱人厮守,白首不相离。她和赫连小妖在一起未尝不是种幸福,她要一,小妖绝对会给她二。他凭什么那么自私,让息红泪那样的女人等他五年,而且还要继续等他不知道多少个五年。
他双手抓着缰绳,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顾惜朝想继续嘲讽他,却被他落寞的表情堵了回去。于是,悻悻的瞪了追命一眼,意思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追命怨忿的回瞪回来:“喂,你刚才说话的语气好像怨妇……”
怨妇?顾惜朝凤目圆瞪,右手扬起,一个黑色的小东西旋转着,“砰”的打中了追命雪光洁的额头。
嘶……好痛啊,痛的头皮发麻!追命摸下黏在额头上的东西,原来是一枚果脯。他是不是该感谢飞来的不是神哭小斧,而是神哭果脯啊??
“那个……我还是不去见赫连和红泪了。”
“为什么?”顾惜朝挑起眉毛,一脸挑衅:“怕触景伤情?”
触及到戚少商无奈而怜惜的目光,顾惜朝拉下脸:“我不怕见他们,要杀要剐随他们。你还是担心他们别死在我手上的好。”说完,狠狠的抽了马一鞭子,绝尘而去。
追命揉着红肿的脑门:“他又怎么了?”
戚少商鼓起两个大酒窝:“生气了,因为我袒护他。算了,该来的迟早要来,逃不掉的。”
追命:“你不怕息城主杀了她?”
戚少商:“你觉得有人能从惜朝哪里讨到便宜么?”想起从铁手口中听到过的顾惜朝屠城史,追命不由得打了个寒噤:“我说这可是大宋的咽喉之地,万一军民全被杀光了,那金辽两国可就长驱直入了,戚大哥你可不能被美色蒙蔽啊,要擦亮双眼看住魔头啊……”
美色蒙蔽?
其实追命想说的是美食蒙蔽,只不过说的太快了,便成了美色蒙蔽。戚少商回忆起那天夜晚,顾惜朝滑腻的面颊,比想象还要细的腰身,不由得脸红了。他才明白,原来那天兴奋的睡不着,是因为他第一次离他那么近。
第13章 故友重逢
追命越想越离谱,他生怕自己进了雁塞关的时候,城里已经变成了尸山火海。直到在城门口看见牵着马散步,宛若画中人的顾惜朝时,才松了口气。对戚少商使个眼色:看住了!
夕阳,古道,骏马。
顾惜朝站在古城墙下,认真的上下打量着城墙,表情认真的可爱,只是那漂亮的黑眼睛里闪烁着令戚少商头皮发麻的光彩——他一定又在算计什么了!
“这位书生,城墙好看么?”
“嗯,在这里,这里,和那里埋上炸药,这个城墙就能会四分五裂,嗯……”
!%#¥%@……
戚少商一把抓住他的肩膀,把他提到自己的对面,而顾惜朝的面色红润目光炯炯,像做坏事被人发现一样开心。他原本是想斥责他来着,只是顾惜朝那死不悔改的眼神,做坏事不怕留名的性格让他只能说句:“听话,别胡闹。”
正在主帅营房的赫连春水,听见好友前来,乐不迭的带着息红泪出门迎接。
赫连春水仍然没变,身姿潇洒,面如冠玉,一双水汪汪黑亮亮的含情目。息红泪淡妆素裹,仪态万方,美的像春风附过花开大地,她笑意盈盈的脸,在看见戚少商身后的身影时立即变成怒目圆瞪。
“顾惜朝!”息红泪实在想不明白,戚少商居然敢带着顾惜朝来见他。武林第一美女的涵养不是盖的,虽然仍恨顾惜朝,但是只在眼中,手上并无动作。赫连春水在看清后,下巴几乎叼在地上,不过小妖就是小妖,随即美目流盼,踱到了戚少商身边,揽住他:“九现神龙,戚大捕头,真没想到啊!几天不见,你居然能让名满天下的魔头做你的跟班~”
顾惜朝冷笑了一下,他素知赫连小妖不按常理出牌,脑筋回路也极其曲折;况且,这是在人家的地盘上,他先忍着。
谦谦书生抱拳而立:“息城主,顾某这厢有礼了。”——那姿态当真优雅飘逸,息红泪要不是和他有仇在先,肯定会对他露出妩媚的笑容。息红泪别过脸去,不去看他。追命在一旁同样抱拳:“息城主,追命有礼。”也许是因为顾惜朝和追命两人长得实在太像,息红泪看到这张脸就生气,同样也没搭理追命。
追命:TT,被大美人讨厌了……
赫连春水招呼追命:“来来来,我们去喝酒,喝酒~”他甚至转过头同样笑着招呼顾惜朝,要是红泪要杀顾惜朝,他是肯定要帮忙的。不过,现在最重要的事是要招呼好这位前?情敌,以显示他赫连春水的大度。
息红泪不恨顾惜朝是假的,但是她却不想杀他。晚晴的死给她的震撼太大了,她甚至感觉到,那时死去的是她自己。她曾一度以为,她息红泪是天底下为爱付出最多的女人,也是最不幸的女人。可是,当目睹了晚晴血溅三尺之后,她真的认输了,骄傲的息红泪认输了。从没想象过,有人可以为爱做到这一地步,无论是傅晚晴还是顾惜朝。他们两个所能为对方做的,是一个爱人所能做到的极限。
在晚晴的葬礼上,她目送疯癫的顾惜朝离去时,甚至怨恨身边的戚少商。为什么他不能像顾惜朝那样爱她!一个情深如此的人,本身不会是坏人;一个情深至此的人,无论犯下什么罪孽,都不该死。
从某种意义上,息红泪纯净的像少女。
所以,她不会杀顾惜朝。
赫连春水、戚少商、追命三人算是酒逢对手,喝的不亦乐乎,不多时地上就堆了一堆空坛子。
戚少商举着酒杯,略带醉意的问他:“奇怪,你看见顾惜朝怎么这么平静?”
赫连春水抚弄着额前的散发:“本公子大人大量,他只是指挥变成药人的我去逼宫,还好不是自宫。本公子连抢我女人的人都原谅了,何况一个顾惜朝。”小妖的含情目得意的瞟了戚少商一眼,弄得戚少商只能苦笑着喝下杯中酒。
“对了,你们是怎么相遇的?”
追命立即绘声绘色的讲起重逢顾惜朝的种种,天花乱坠的可以编辑成册子印刷成本子。
赫连春水张大嘴,难以置信的摇摇头:“幸亏你们把他带走了……要是、要是他继续当先生,教出一堆小顾惜朝……”
追命和戚少商的脑海里,不约而同的浮现出各个年龄段、各个表情、各个坏心眼的顾惜朝。
“喝酒!!!!”
看来带走顾惜朝真是英明的决定。
第14章 不速之客
夜风很冷,城墙上的风尤其大,息红泪拉紧身上的白色狐裘。
雁塞关是大宋的最北处,碎云渊与之相比也是温暖的。
戚少商……
他仍然是那样的英姿勃发,俊朗非凡。可是,他的眼里至始至终都不是只有她。罢了,她早已对他死心,还是不想了。
她听见身后传来脚步声,像打击乐器般,稳重而充满韵律,听起来必是个轻功高手。城里只有他们几个人轻功能达到如此境界,赫连的步伐不是这样的,戚少商的脚步幅度更大,追命的脚步轻盈不沾尘埃。
所以,她知道是顾惜朝来了。
顾惜朝只是想到城墙上看看国境线,没想到碰上了息红泪。息红泪看都没看他一眼,仍然眺望瀚海星空。他站在离她十米的地方,两人各想各的心事,相对无言。
良久
悠扬的乐声仿佛从天际飘来,带着穿越时空的寂寥与空旷。息红泪忍不住转过头去,原来是顾惜朝在吹陨。
那椭圆形的九孔陶制陨,音域狭窄,音色单调。顾惜朝吹奏的是一曲民歌,内容大概是“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此刻,他们的心境是相同的。
逝去的岁月,失去的人,他们一样都无可奈何。
两个谪仙般的人物,让粗糙空旷的城墙上似乎笼罩上了云雾,变得如瑶池仙阁一样飘渺玲珑。
总有人煞风景。
一群手执刀剑的黑衣人,从天而降。顾惜朝冷笑了下,回头一看,原来是用笊篱爬上来的。不过,那些黑衣人的目标是息红泪。
为首的黑衣人倒也客气,在神话般的大美人面前施礼:“息城主,我们不想唐突佳人,只是想请你走一趟,还请息城主不要自讨苦吃。”他们无视了一旁比画还好看的文弱书生,顾惜朝也懒得自讨麻烦,自顾自吹着陶陨。
息红泪冷哼一声:“去哪里?”
“城主去了自会知道。”
毁诺城城主岂是吃素的?息红泪亮出佩剑,娥眉高挑:“我没心情,数三个数,赶快滚,饶你们不死。”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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