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没听懂吗?”看他又发起呆,福尔摩斯皱眉问道。有点开始怀疑自己这位合租人的智商……
看到福尔摩斯的眼神,乐晗瞬间领悟到了其中的真意,特别机智的问道:“我是在想为什么。为什么他觉得他那么说你就会帮助他呢?而且你为什么要帮助他?你侦破的案子厉害的不应该是你吗?”
听到他这么问,福尔摩斯露出了一个愉快的笑容:“葛来森之所以那么想是因为他以小人之心度我的君子腹了,而我帮助他则是我喜欢破案,出不出名与我没有任何关系。”
乐晗不禁要开口赞叹起来,结果刚眼神发亮要说些什么,雷斯垂德的声音传来了:“我说无关人士可不可以不要在凶案现场聊天?”
乐晗转头看去,就发现这位警察先生正满脸阴沉的看着他们。
突然感觉好冷,有点害怕肿么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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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晗伦敦日记:
今天我终于见到了男神,男神这回有点老,长得也不是很好看……但我还是爱惨了他!
另外,为什么男神老是找我的茬?我做错了什么呢?
第四十七章
听到雷斯垂德的话,福尔摩斯的眼神瞬间锐利起来,与他对视。
二人之间眼神交锋的实在厉害,刀光剑影分分钟砍杀数十人,乐晗轻轻的后退了几步,避免被无辜牵连。还好很快救星就来了,葛来森拿着一个挺大的袋子径直朝福尔摩斯走来。
“福尔摩斯先生,这里就是全部的东西了。”葛来森说着将东西取出来一一给福尔摩斯看了一遍。
乐晗伸着脖子看了看,那里有一只很古老的金表——放到现实世界绝对价值连城,有一个镶宝石的金别针——同样是在拍卖会上极为珍稀的物品,有一个名片——那上面的字他没来得及看,有戒指,有金链,有两封信,还有一些钱。
因为持有系统,在他看到那枚戒指的时候弹出了一小行白字:“案件相关物件。”但对于袋子里其他的物件却没有任何标注。
看过全部剧情的他当然知道这个案件的全部内容,也知道葛来森给出的这一推证物里也就那枚戒指本身有点含义,其他都不是特别重要但也不能缺少。
只是他并不能告诉福尔摩斯,因为这属于违反规则。
在福尔摩斯和葛来森认真说话的时候,乐晗自然是将自己的全部注意力放在了雷斯垂德身上。这种投入,让他发现其实这个人也在注意着他,不过动作非常隐晦!要不是他自己太过专注的话,很有可能就忽略了。
发现这个现象之后,乐晗心中好像滑过一层浓浓的糖浆,又甜又烫,非常想立刻蜷缩起来窝在被子里滚一滚。
福尔摩斯很快就和葛来森一起检查起这个房间来,雷斯垂德则是站在门口处冷眼旁观着。
乐晗猜测这一回他应该是想要遵守原著剧情的,就像在前几个世界中一样,叶庄天其实一直努力帮助他将崩坏的剧情掰正过来,最后的结果都还不错,至少他现在还能站在这里,继续这个游戏。
这时葛来森发出了一声响亮的欢呼,“嘿!看这个!看来我发现了一个极为重要的线索!”
乐晗看去,啊,原来是白墙上出现的血红名字。也对,这个故事就叫做《血字的研究》,不出现血字也太对不起这个题目了。
葛来森发现这个线索之后,非常的高兴,极为夸张且极为确定的说一定有一个叫做“RACHEL”的女人掺合到案件里了。
福尔摩斯并没有理会他的洋洋得意,而是自顾自的细细观察起这个房间来。
倒是站在一旁当背景板当了好久的雷斯垂德——叶庄天略带嘲讽的说道:“这个词在德文中是报仇的意思。你的脑袋一天天都在想些什么?只有女人吗?”
葛来森的脸一下子红了,恼羞成怒的挥了挥自己的胳膊,恶狠狠的说道:“我以为这里是我负责的区域,你只负责花园外的那条路而已。请弄清自己的职责好吗!”
“这样说的话,我不明白这两个无关人士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还如此严重的破坏着案发现场。”叶庄天扯了扯嘴角,矛头直指乐晗和福尔摩斯。
乐晗朝着叶庄天眨了眨眼睛,试图告诉他自己这么做都是为了剧情,他本身其实一点都不想来凶杀案现场!气氛这么阴森,还不如在家里裹着棉被睡大觉,那样就是想想都会觉得爽爆啊!
可惜仅仅是眨眼睛这么简单的动作并不足以把他内心这些复杂的意思表达清楚,反而让叶庄天以为他眼睛出了毛病。
叶庄天皱了皱眉,没有去管身边葛来森大呼小叫的辩解,而是难得正视着乐晗,声音堪称温柔的说道:“你需要去医院了。”
乐晗:“……”
到底是为了什么能扯到我需要去医院这个话题上?
他有做什么吗,好像就眨了一下眼睛?
他只是一个无辜的陪同者呀,为什么要送到医院?
难道叶庄天就那么讨厌他吗,连看一眼都觉得厌烦?
完全误会了的乐晗一颗珍贵的玻璃心稀里哗啦的碎了个干净,看向叶庄天的眼神也哀怨起来。
可惜叶庄天还是没有get到。
福尔摩斯听到他们这边的动静,没有管叶庄天所说的那句无关人士怎样怎样,而是对着乐晗关心的问了一句:“华生,你不舒服?”
乐晗果断摇头,虽然我心中已是千疮百孔,但是依然可以□□在凶案现场!品格如此坚韧,根本就是被人拿来崇拜模仿的典范!
“唔,那好吧,我们还需要在这里待一会儿。”福尔摩斯相信的点点头,继续拿着一个卷尺丈量起房间的一些地方的距离。
这时,叶庄天甩开还在纠缠不休的葛来森,走到乐晗面前说道:“为什么不去医院?”
“……”乐晗直视着叶庄天的眼睛,深吸一口气,突然有点赌气的说道:“我以为这和您没关系,雷斯垂德警官。”
叶庄天突然伸手轻轻的在他腰侧有节奏的敲打起来,嘴上却冷淡的说道:“你说的很对,但是这么傲慢的拒绝别人的好意实在是不好。”
乐晗此时全部的心神都被叶庄天的那一根手指吊住了。他没有痒痒肉,腰侧的这样的骚扰并没有让他觉得需要笑一笑,但是那种敏感的触觉还是让他差一点尖叫出声。但是他特别优秀的忍住了,即使这让他腿有一点发抖。
同时也因为系统提示他叶庄天正在运用一种古老的传递信息方式——摩尔斯密码——给他传递信息,所以他这才忍住不躲开。
系统非常贴心的将句子翻译了一遍,“明天下午三点,罗巴咖啡馆见。”
乐晗不由得喜上眉梢,看来有人忍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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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晗伦敦日记:
男神新的约会技能简直酷炫到极致!
明天三点就见面了,我该做一些什么准备呢?好纠结啊!
第四十八章
坐上马车的时候,乐晗的表情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兴高采烈,偏偏这还是他压制过的结果。
他已经运用了他最大的努力去控制脸上的肌肉,争取能使得自己的面目表情自然一点,可惜当面对“心上人约我去吃饭”这一大杀器的时候,一切的努力都成了纸老虎,不攻自破!
同样坐在马车上的福尔摩斯此时刚刚在脑中过了一遍案件,基本破解的好心情特别需要和身边的人分享一下。
这一转头,就看到了乐晗脸上抽风似的要笑不笑。分享的欲。望瞬间冷却,因为福尔摩斯优秀的记忆力让他回想起在凶案现场时他的合租人好像就被那个讨厌的雷斯垂德劝说去医院过。
而且之前他就知道自己的这位合租人在战场所受的身体伤害并没有彻底好转。看那蜡黄的脸色,消瘦的身体,无论是谁都会知道这个人的身体一定很差。
想到这里福尔摩斯有点懊恼,带着身体不好的人去凶案现场实在是太欠考虑了!
一向对人体、医学了解非常深的福尔摩斯决定帮助乐晗诊治一下,谁知道第一步就遇到了困难,因为他一点不知道到底是什么病能使人的脸上呈现出这种怪异的表情。
细细观察了一会儿,福尔摩斯还是想不出来。
而沉浸在幸福喜悦之中的乐晗这时终于发现了问题,那就是马车前进的方向,居然是贝克街221号B!
系统中的明确标注了现在的他们应该已经坐在前往肯宁顿花园门路的奥德利大院46号的马车上。那里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警察——约翰·兰斯的家。
“我们现在是回家?”乐晗问道。
“是的,不然还能去哪里?”福尔摩斯粗声粗气的说道。
乐晗愣了愣,猜测应该是自己再一次扰乱大侦探的思路了,乖乖的闭上嘴巴不再说一句话。
回家之后,福尔摩斯继续扳着一张脸坐在了舒适的扶手椅上,双手合十陷入沉思。
看到他这个样子,乐晗放轻自己的脚步静静的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明天就要去约会了,形象真的很重要!
原主华生的衣服并不多,款式也是中规中矩。但是乐晗却没有这种感觉,19世纪英国流行的服装再怎么老旧在他眼中也是极为有特色的。
穿上风衣,戴上帽子,拿起手杖,乐晗满意的看着镜中的自己,真是非常帅气!
当然身体再好一点,长点肉的话,他的模样会更好。
看了一会儿,乐晗突然有点伤心,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在叶庄天面前展示自己真正的样子呢?有什么时候才能看见叶庄天真正的样子呢?
他不是在意外表,只是他想知道一下,感觉看见了他们的距离就变得更近了,美好的未来也可以期待了!
惆怅了一会儿,乐晗就打起精神推开门试图劝服福尔摩斯按照剧情前往约翰·兰斯的家。
推开门他就发现福尔摩斯已经不再思考了,而是神色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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