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他,回来过[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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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他,回来过[米花]- 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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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八点了,这个时候,谁还会在搞什么签名售书呢? 

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看着一对对情侣带着幸福的表情走过他的身边,他好像看到几年的自己,看恐怖片,吃麦当劳,打游戏街机,走在路上手被有天揣在大衣兜里,拿了免费的安全套,炫耀似的向他挥舞……怀里的书被捂得火烫,也就不觉得寂寞了…… 

不知不觉的停下脚步,发现自己竟把自己带回了曾经住的公寓。 

他和有天的公寓…… 

作为主人之一,他在今天居然走到这里。 

而另一个主人,肩膀上已经落了层雪,站在楼下,傻傻的抬头仰望…… 

原来再次见面也没什么了不起啊,自己没哭,也没崩溃,心脏也没加快的快从嘴里跳出来,只是动不了,说不出话而已…… 

手上的书掉了,很轻的动静,前面的人回头,要笑不笑的看着自己,保持着扭身的动作,也是一动不动…… 

或许是对方的不能动弹刺激了在中,在中拾起书,大步上前,一拳闷在有天脸上,有天很悲壮的应声倒地,坐在雪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我就是出去散个步,你怎么能让我在外面走了两年!”在中冲有天大声吼着。 

有天爬起来,掸掸身上的雪凝视在中:“我绕远路了,不过总算找到了……”伸手拽着在中的麻花扣子,一把把他带进怀里,紧紧的拥抱再不放松,唇触着在中耳垂,热气连带声音钻进在中耳孔:“这么久了,该回家了吧……” 

“我有说我走够了吗?”在中把脸深深的埋在有天肩窝,依旧是浓郁的玫瑰熏香味。安心的味道…… 

“还没走够,也会走累了吧?”有天声音带动胸腔震动,贴着在中胸口,终于和心跳调成一个频率,不断的跳动,再不停息:“剩下的路,还是让我陪你一起走吧……” 

雪天,两人相拥,良久,十指相扣,雪地,两双脚印,相伴相依…… 

听说他,回来过…… 

当他离开,他总还会回来, 

不是听说,也不是回来过,而是,真的,回来。
 
2009…2…3 23:07 回复  
 
文库文组_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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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5楼

番外二 HERO在中庆生文 

之后都是两个人一起的平淡,就好像在之前的生活中已经把全部波澜都用光了一样,后来,普通得再不能普通……身在其中的两个人到没有刻意察觉,反正,时间总是在吃饭,说话,睡觉中度过去的,要什么特别?现在这样,没什么不好…… 

1、 拜年。 

乡下的新年不是在首尔度过的西历新年,而是跟随中国农历春节的新年一起度过的。在中和有天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照老规矩回乡下过节。在中一年难得回去一次,总觉得带的东西不够,觉得父母缺了什么,上街就买;有天是典型的双子座性格,买东西总是犹豫不决,看着这个好,又觉得那个也不错,双份的东西就这么买回来了。这样算起来,送给家人的礼物越来越多,当火车在小站停下又开走后,站台上只留下了像山一样高的礼物…… 

从礼物后面转出来,有天郁闷的看着在中:“难道你没给爸爸打电话来接我们吗?” 

“是我们去给老人家拜年,为什么要让爸爸来接啊?”在中心虚嘴硬,分明就是太兴奋,忘记打电话回去了。 

“当然可以不用爸爸接,”有天点点头:“我们两个人有四只手,每次可以拿四样东西,对了,背上也可以背着,那就是五样……嗯……这么来回要用几次……” 

“够了够了!我现在就给家里打电话……”在中受不了有天唠叨,掏出手机。 

有天撇着嘴笑,长腿够着在中屁股踢了一脚,在中瞪眼,又踢回来,两个人就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来接他们的亲戚面前,乡风淳朴,大家都认为,打闹也是一种热闹的气氛吧? 

红土砖砌成的屋子,浓浓的炖牛肉味飘散在空气中,大姐刚抓了一只鸡,说是要做人参鸡汤给在中补身体,在中刚得意的冲着有天笑,说“没你的份儿”,二姐就从屋里出来,手上端着一碗什么,脸蛋被煤火熏得红通通的:“有天,这碗汤炖了三天了,快趁热喝了吧……” 

这是有天以在中朋友的身份第几次来已经记不得了,不过程式还是老规矩的一板一眼,简单的午饭后,是长长的午睡,要在下午修整好,才有精力过年守岁呢。 

有天从后面环上在中的腰,深深吸了口气:“乡土味儿……” 

在中眼睛不眨,拍了下有天的手:“还不睡?晚上你还得喝酒呢!” 

“每次都要喝的大醉,我已经有这个心理准备了。”有天拉着在中的手:“一起睡?” 

“嗯,好。”在中钻进被子,挨着有天躺下了。 

闭着眼睛,听着有天的呼吸声,在中又像想起什么来,大眼睛一瞪,够着咬上有天的耳朵。 

“干嘛啊?现在可不行……”有天抱着在中的腰往外拔,胡乱的在他脸上亲了两口。 

“哎呀!不是这个!”嘴上说着,在中也迷迷糊糊的回吻几下:“晚上,人家要问起,别忘了怎么说……” 

“嗯,知道了知道了!”睡觉的时候,有天一向很严肃,舒服的拱了个窝儿,踏实的打起胡噜。 

晚上。 

暖桌边横七竖八的烧酒瓶,有天脸颊上聚了两坨腮红,目光散乱,说话咬着舌头:“大叔!这次的烤玉米真的很好吃啊!这次一定要多带一点儿回去!放到店子里卖!” 

在中坐在有天身边,抿着一杯烧酒,心里暗骂:大爷的店分明是卖银饰的,玉米怎么卖?买够10万送根玉米? 

大叔一抹嘴儿,夹了块儿烧肉,吧唧着吞下,长叹一声,在中心里一紧,果然听见大叔说了:“有天啊!你这么年年都跟着在中回来,什么时候回老丈人家啊!” 

“哈哈,人家不是说了吗,没有年轻姑娘喜欢我这种男人啦!”有天大笑,不好意思的揉着脑袋。 

和去年的回答完全一样!在中“啪”的橛了根黄瓜。 

当然没人注意他,大叔喝了一盅酒,很带劲儿的说着:“啊!有天啊!我去过首尔!城里的女人不管什么岁数都长得一样,就像是用了化肥的庄家,不管怎样都是那个味儿,不如乡下的姑娘,是绝对够味儿的啊!我的女儿可是村里第一漂亮的……” 

 
2009…2…3 23:08 回复  
 
文库文组_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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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6楼


“ 大叔!不如我敬您一杯吧!”在中的酒杯差点儿杵进大叔的嘴巴,大叔当然很高兴,一口喝掉:“啊!在中是在不高兴吧!明明比有天大半年,却依然是孤苦伶仃的没人喜欢!你看看你像个闷葫芦似的,也不知道跟大人说好听的话,怎么可能找到媳妇呢!你放心吧!我家女儿如果要喜欢你,早就……” 

“ 大叔这可就说错了啊!我们在首尔,也是在中比我受欢迎的多呢!不如,就把姑娘介绍给他啊……”有天比在中还高兴,大声笑着,把烤好的牛肉卷好,很规矩的给在中爸爸,才又卷了一片给玉米大叔,明明已经醉的神志不清,马屁功夫还能做到十足。接着,还媚眼十足的朝在中眨眨眼睛。好像是圆满的完成在中交代的任务一样。 

这个该死的笨蛋!我只说让你不要喝醉,不要答应,谁让你都推到我身上了!在中咬牙,鸡骨头在嘴里嚼得粉碎。 

不容置疑,有天是很讨村里人喜欢的,每次村里人聚在一起过年,都要喝得昏天黑地,作为喜欢他的表现,给有天介绍对象和把有天灌醉也算是新年一个不可省却的环节吧?这当然是在中的骄傲,本想年年当个耳边风听过去就算了,可近几天,大叔真是越来越执着了,去年还带着女儿一起来看有天,看来,真的有这个意思吗! 

哼! 

在中心一横,举起一瓶酒:“大叔!我跟你喝酒!” 

在中爸爸按下在中:“怎么拿瓶子跟长辈喝酒!没规矩的东西!” 

“我要敬大叔一杯吗!这么照顾有天的,坚持把女儿介绍给他!我都嫉妒了。”实话能说到这个程度都是在生活中和有天斗智斗勇的成果。在中咬牙笑,和大叔碰杯…… 

“啊哈!说起来,在中长得跟姑娘一样漂亮!我一直都以为他不能喝酒呢!我只喜欢能喝酒的女婿啊,来!我和在中喝一杯!”大叔举起酒杯。 

“好啊!大叔要让着我噢!我不怎么能喝的……” 

“是啊,毕竟,你和姑娘一样的相貌吗!要是你比有天还能喝,我早招你当女婿啦……” 

“哈哈,大叔!你怎么看出我吃醋了!快满上!我们继续喝!” 

“好!干杯!” 

…… 

…… 

半夜,在中妈妈嘱咐神清气爽的在中护送玉米家的大叔大婶回家,望得不见背影,才回了屋里。 

“哎呀!玉米家的人又喝多了,就好像全村只有他们家的女孩儿似的……”在中妈妈端上醒酒的水果,责怪的跟在中爸爸说。 

在中爸爸不以为然的笑,看着自己真正“儿媳妇”,已经醉倒在桌子底下睡着了…… 

2、工作。 

小心翼翼的在画纸上画下一个很可爱的米老鼠头像,店门口的招财猫“喵”的一声叫起来,在中抬头,满脸迎笑:“啊!欢迎光临!” 

银饰店的名字还是叫“散步”,在很多年前,这个名词代表的涵义比现在多出几倍,而现在,就只表示从家里到小店,是一段散步的距离。 

店里所有的银饰都是在中手工设计,统一运到工厂铸造的,本着过去和工厂相熟的关系,在中送来的饰品打得又快又好,这样一来,生意也就好多了。 

“ 散步”银饰店旁边的咖啡厅角落里,桌上的杯子已经空了,杯沿儿留着一圈儿奶沫,有天喜欢任何有奶油味道的东西,咖啡也只喝卡布奇诺,十指如飞,在键盘上不停飞舞,因为《回来》的缘故,有天的知名度上升很快,时不时有认出他的读者,小心翼翼的过来索要签名,又欢天喜地的走开,有天会笑,这并不会打扰他的写作,他现在的作品,已经是由心直生了,生活是怎样,就怎样用文笔把他描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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